對斬將後殿判

對斬將後殿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8

〈景為將,斬將搴旗。還後為殿,久而不至。師詰之。云:「馬不進,非敢後也。」〉

讓禮之本,矜伐之賊,大勇不鬥,小智自私。故範宣執謙,其下皆讓;宣尼垂訓:「欲速不達。」景也出師,自承王命,被堅執銳,皆奉廟謨;斬將搴旗,莫非皇化,雖聞拓地之績,未可貪天之功。彼師不仁,責其後殿,有詞則舍之可也,詐善亦不猶愈乎?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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