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棄子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8

〈受命攻城。在城中曰:「將誅孺子。」報云:「必與我餐之。」或以其不義。〉

受命啟行,有死無二,雖因義以制令,寧以權而滅親。斷布重城,先期賈勇;析骸懸釜,冀以論功。食子自同於樂羊,純臣多慚於石碏,與其廢禮傷愛,豈若徇節忘恩。既覆醢以稱仁,何請羹而遺我?告為虧義,誰復間言!情則不經,言亦有素。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