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澤宮置福判

對澤宮置福判
作者:蔣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36

〈甲司澤宮,將祭,而習禮所由置福不設。中御史劾之。訴云:自邦國以下,則有名制王者之式,未之前聞。〉

射以觀德,禮先擇士。是明五善之義,豈從六藝之卑?況聖敬日躋,王假有廟。將期預祭之事,是知必爭之道。甲學乎相圃,司彼澤宮,並夾既陳,決拾斯佽。思備物以致用,奚曠官以速尤?竟不具於鹿中,乃空歌於狸首。末學茲甚,不敏則多。天子之儀,用或兼下;諸侯之禮,事乃舉中。使揚觶而有言,(闕)發的而足獻。遂合會稽之美,每抽廚子之房。肅慎之貢仍韜,夏後之服係謂。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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