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為硩蔟判〈甲為硩蔟,以十日號覆鳥巢。〉

對為硩蔟判〈甲為硩蔟,以十日號覆鳥巢。〉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3

順時之令,則無覆巢,作災之禽,固資書版。陳之禮典,布以人倫,苟或在辰,克用茲道。是以有鴞萃止,爰結興於詩人;見彈而求,乃寓言於莊叟。長沙夭性,入室貽凶,曲阜陳誠,毀巢標喻。硩蔟氏職惟斯掌,務乃昭明,有均大羅之躅,是忝虞人之效。將去妖鳥,式徇其義,既切惡聲,庶無全卵。日號月號之法,書而不愆;從子從角之規,用則斯備。周典非昧,方書是懸,均射隼於高墉,豈巢鵀於外戶。將使驚鳴緒闐,(疑)同反舌之無聲;聯翩影搖,隨退鶂之不駐。事非詭妄,告實欺誣,諒稽十日之號,難寘三章之典。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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