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名錢判〈東門韜訴主司負物。吏詰之,韜云:「祖有無名錢。」〉

對無名錢判〈東門韜訴主司負物。吏詰之,韜云:「祖有無名錢。」〉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4

《易》《象》定位,尊卑之禮聿修;人倫有序,貴賤之容斯立。布諸方策,聲塵藹然,至若爵列子男,恩垂帶礪。有謀謁帝,方承萬戶之榮;無種封侯,亦受千金之賜。陸子囊中之寶,已惠私門;張氏無名之錢,且留公庫。東門韜家聲不墜,祖德彌光,想昔日之恩輝,恃曩時之寵寄。負天絕海,槍榆知其不逮;刳舟剡楫,瘣木愧其無施。仰堂構而未微,思必復而何已。薄言公府,方論赤仄之資;爰詣主司,更訴青鳧之鏹。亦冀雲油露湛,先人承元始之恩;自業流根,後允奉永平之賜。跡有符於故事,理無紊於今時,既於古而無虧,豈在今而可抑?謂宜從允,以葉彝章。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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