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甲為食官判

對甲為食官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2

〈甲為食官,準赦合入五品。所司不許。〉

君有充庖,臣實司味,是掌公餗,以供王舉。甲周均仲咡,位涉膳夫;漢類高祛,秩登食監。鼎俎斯設,刀匕是供,屬澤降紫書,榮頒朱組。黃香之秩,咸以雲增;潘岳之階,獨當不進。所司陋其烹飪,黜彼乘軒。昔笥餌立誠,既加都尉;壺餐著節,亦拜大夫。以愚所窺,合霑錫命。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