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舉抱甕生判 (闕名)

對舉抱甕生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6

〈河南東持斧舉抱甕生,或告雲矯。州科生妄罪。不伏。〉

世道交喪,文質平易,樸略之緒,眇焉不逮。混沌之萌,去之彌久,眷言持斧,庀我王職。將鎮風化,是旌漢陰。孑孑干旄,雖得詩人之詠;悠悠抱甕,仍昭孔父之責。或者之告,不其宜乎?假修之名,於是驗矣!然刑克以當,遁真成肥。甯越尚不致科,巢父如何詰罪?免夫度外,竊以為得。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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