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請侯降者判〈浙江西防禦使請侯降者。御史台守約而爭,雲非功臣。〉

對請侯降者判〈浙江西防禦使請侯降者。御史台守約而爭,雲非功臣。〉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7

褒德祿賢,建封列爵,以勸能者,且旌善人。惟彼軒,是職防禦,敷其七德,耀以五兵。故戎狄之人,重譯來朝北闕;蠻夷之類,稽顙願沐南薰。使司欲以德招攜,請封茅土;憲台以舊非心膂,未許繁纓。得失可知,與奪斯在。且官不必備,器無假人,願取則於《周書》,無貽誚於漢法。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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