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貢人帖經判

對貢人帖經判
作者:張憑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51

〈漳浦郡貢人景,帖策不通,所由將坐。郡守云:「未成分,仰處分。」〉

唯賢是舉,慎擇為先,明試以言,得失斯在。惟景策名歲貢,待扣禮闈,將登甲乙之科,翻速主君之戾。何則帖茲學圃?既謝專經;策以詞林,仍非善中。遂使仙台清鏡,徒訝於才難;幽穀遷鶯,空悲於歲晚。顧惟州將,豈曰能官?據條雖未成分,於是恐非公薦。景當冒貢,請用遷郊之禮;守舉非才,宜從削地之罰。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