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買奴雲是良人判

對買奴雲是良人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2

〈王丙於趙丁處,買奴勤心,至家一月餘日,乃自雲是良人。丙告縣,勘是良人,科趙丁及奴罪申州。州斷科趙丁,其奴無罪。〉

美言可市,老經之格言;聚人曰財,彖象之明義。王丙室盈龜貝,持貨蒼頭,雖挾諸龐之規,終成教子之競。經三十日,非關買者之愆;依三千條,須結鬻良之罪。趙丁宜從縣斷,勤心難聽州裁,彼此攸同,斯為可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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