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酒歌
作者:曹操 東漢


對酒歌,太平時,吏不呼門。
王者賢且明,宰相股肱皆忠良。
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三年耕有九年儲,倉穀滿盈。
班白不負戴。
雨澤如此,百[1]穀用成。
欲馬走,以糞其上[2]田。
爵公侯伯子男,咸愛其民,以黜陟幽明。
子養有若父與兄。
犯禮法,輕重隨其刑。
路無拾遺之私。
囹圄空虛,冬節不斷。
人耄耋,皆得以壽終。
恩德廣及草木昆蟲。《樂府詩集》卷二十七。

  1. 《宋書‧樂志》「百」作「五」。
  2. 《宋書‧樂志》(殿本)「上」作「土」。

本東漢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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