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十三 居士傳
傳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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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傳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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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樊牛於商鄭馬陸李傳

李山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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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翊人。唐初官監門校尉。武德中暴亡。而胸微熱。家人伺之。尋蘇。自言死後有吏攝至一王府。庭中有囚數千。皆枷鎖北面立。王坐高床。侍衛甚盛。山龍既至階下。王問曰。汝平生作何福業。對言。鄉人每設齋。恆施物助之。又問。汝身作何善業。對言誦法華經日兩卷。王曰大善。即請升階上高座。王移座對之。山龍開經曰。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王便請下座。山龍下。則庭中諸囚忽已不見。王曰。君誦經之福。非唯自利。眾囚聞經皆已獲免。豈不善哉。今放君還。謂吏曰。可將此人歷觀諸獄。吏引東行百餘步。過一鐵城雲是罪人所居。山龍憫然稱南無佛。復行見一大鑊。火猛湯沸。旁有二人坐臥。山龍問之。對言。我等罪報得此鑊湯。蒙賢者稱南無佛。故獄中囚得一日休息耳。山龍又稱南無佛便歸家。距歿時已七日矣。同時有史阿誓者。居郊南福水之陰。誦法華經行住不廢。充邑令史。出入城郭必由小徑。低氣怡顏緣念相續。平生未嘗乘馬。以依經雲哀愍一切故也。病終時香聞里許。後十年妻死。合葬啟之。舌本如生。又有薛嚴者。官忠州司馬。長齋奉佛。日誦金剛經三十遍。至年七十二將終。幢蓋自空而下。天樂盈耳。其妻見嚴冉冉升空而去。室中異香芬烈。家人莫不聞之(冥報記.法苑珠林.續高僧傳.報應記○阿誓或作呵擔)。

樊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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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定人。弱齡好道。居京城南。依杜順和尚。杜順令習華嚴為業。仍依經修普賢行。每誦經。口中頻獲舍利。前後數百粒。有時夜誦。口放光明照及四十餘里。遠近驚異。年九十二無疾而終。茶毗時牙齒變為舍利。得百餘粒。悉放光明。數日不歇。僧俗建塔以為供養(華嚴經疏鈔.華嚴感應傳)。

牛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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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騰。不詳其里居。少挺異操。沉靜寡言。早歲明經擢第。天后時以舅裴炎得罪。貶為牂柯建安丞。中丞崔察欲害之。有異人授以神咒得免。遂篤信佛道。雖已婚宦。如守戒僧。口不妄談。目不妄視。在牂柯大布釋教。置道場數處。夷人皆漬其化。居三年。莊周獠反。轉入牂柯。遠近皆殺。長吏應之。建安大豪起兵劫。思遠坐樹下。將戮之。忽有旁人持刀斬守者頭。置思遠籠中舁而走。事平還視事。後宰數邑。皆計日受俸。人服其清。尋棄官。精心釋教以終其身(紀聞)。

於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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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詳其里居。天后朝任并州錄事。晝決曹務。夜判冥司。每知災咎陰為之備凡六年。丁母憂。持金剛經日以為課。更不復為冥吏矣。年八十四將終。忽聞奇香。遽謂左右曰。西方聖人來迎我也。即向西連稱佛名而逝(報應記)。

商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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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其名。三河縣人。年七歲能通佛書。後廬於縣西田中。有佛書數百千卷。閱誦未嘗一日廢。從而師者百輩。每行其骨體珊然若戛玉之音。年九十餘。一日湯沐具冠帶悉召門弟子會食告之曰。吾旦暮且死。當以火燼吾屍。慎無逆吾旨。是夕坐逝。後三日焚之。視其骨若鈎鎖之相屬也。於是里人建塔以奉焉(宣室志)。

鄭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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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滎陽人。舉家修淨業。開元中病篤。或勸進魚肉。不許。手執香爐一心西向。忽聞異香蔚然。遂逝。其舅尚書蘇頲。夢寶蓮華開。牧卿坐其上(佛祖統紀)。

馬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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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詳其里居。舉孝廉。任涇縣尉。充本郡租綱。督運入京。舟溺沉米萬斛。系獄中。子云專心念佛。閱五年遇赦得出。隱南陵山寺中。持一食齋。天寶十年卒於涇先。謂人曰。吾因數奇。遂精持內教。今西方業成。當往生安樂世界爾。明日沐浴衣新衣。端坐合掌。俄而異香滿室。子云雲。佛來矣。遂逝(紀聞)。

陸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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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詳其里居。官京兆法曹。公退。忽見已故吏抱案立於前。康成驚曰。爾已下世。何得來。曰。此幽府文簿。皆來年兵刃死者。康成曰。得毋有我乎。吏檢示之。康成瞿然曰奈何。吏曰惟金剛經可托。特以報公。言訖不見。康成遂取金剛經誦之。日數十遍。明年朱泚反。署為御史。康成叱泚曰。賊臣敢干國士。泚怒令數百騎環而射之。康成默念金剛經。矢不能入。遂舍之。康成去之終南山老焉(報應記)。

李知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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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安人。篤志淨土。為五會念佛。導諸眾信。晚得疾。忽雲。和尚來也。洗漱着衣然香爐中。出堂頂禮。聞空中說偈雲。報汝李知遙。功成果自招。引君生淨土。將爾上金橋。卻就床坐。泊然而化。異香滿室。眾共聞之(淨土文)。

  知歸子曰。予觀百家所紀載。其言感應事詳矣。而或者以為異。夫萬法一心。自感自應。如食充飢。如飲止渴。曾足異乎。觀山龍以下諸君事。固知心力不可思議矣。與之言佛而不信者。其亦不自信其心者哉。

  汪大紳雲。心光為業力所障。遂有地獄等事。業力為心光所破。則地獄等事一時解釋矣。精心持佛語。久之心光自然發露。能救一切苦矣。知歸子撰此一傳。度苦之念。勸人之心。真至已極。伏願仁者敬而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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