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革命委員會關於處理昌濰地區問題的決定
山東省革命委員會關於處理昌濰地區問題的決定 山東省革命委員會 1967年5月27日 |
一九六七年五月廿八日濰坊市東方紅革命工人總部 市運東方紅聯絡站翻印 益都縣總部一中紅旗兵團翻印 |
≡最高指示≡
共產黨人必須隨時準備堅持真理,因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於人民利益的;共產黨人必須隨時準備修正錯誤,因為任何錯誤都是不符合於人民利益的。
山東省革命委員會關於處理昌濰地區問題的決定
昌濰地區革命委員會成立以後,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近一個半月以來,卻遠遠離開了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犯了嚴重地錯誤。他們調動農民、工人離開生產崗位,圍攻學生,使生產和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遭到了嚴重的破壞。為此,省革命委員會決定:
(一)、昌濰地區革命委員會必須公開向全區的革命群眾進行檢討,承認自己的錯誤,並迅速改正。
(二)、要立即停止武鬥,放出一切被扣被押的革命群眾。
(三)、要立即動員農民、工人回村回廠,抓革命促生產,保證生產任務的完成。繼續貫徹中共中央關於農村生產大隊和生產隊在春耕期間不要奪權的指示。
(四)、要以革命造反派東方紅為主,聯合其他革命造反組織進行改組。
(五)、昌濰地區革命委員會現在的主要負責人韓進忠、李捍東,視其檢討、改正錯誤的情況,再作適當處理。
(六)、任何群眾組織不得衝擊軍事機關、圍攻部隊的幹部和戰士。
(七)、昌濰地區各縣所發生的問題,由昌濰地區新建機構決定處理。
(八)、外地革命群眾組織和革命師生一律回原地區、原單位,搞好本地區和本單位的鬥批改。
以上決定,報請中共中央、國務院和中共中央華東局,如有不當之處,請指示改正。
一九六七年五月廿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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