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官吏請停吏部注擬奏

嶺南官吏請停吏部注擬奏
作者:盧鈞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59

伏以海嶠擇吏,與江淮不同。若非諳熟土風,即難搜求人瘼。且嶺中往之弊是南選,今之弊是北資。臣轄管二十二州,唯韶、廣州官僚,每年吏部選授,道途遐遠,瘴癘交侵。選人若家事任持,身名真實,孰不自負,無繇肯來。更以俸入單微,每歲號為比遠。若非下司貧弱令使,即是遠處無能之流。比及到官,皆有積債。十中無一,肯識廉恥。臣任四年,備知情狀。其潮州官吏,伏望特循往例,不令吏部注擬,且委本道求才。若攝官廉慎有聞,依前許觀察使奏正。事堪經久,法可施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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