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摭怪/何烏雷傳

楊空路、阮覺海傳 嶺南摭怪卷之二
何烏雷傳
武瓊(校正)、喬富(刪定)
夜叉王傳


何烏雷傳


陳裕尊紹豐六年,麻羅鄉人鄧士瀛為安撫使,奉往使北國。其妻武氏在家。本鄉有神祠,號麻羅神。神精夜夜化士瀛身,行止容貌,若類士瀛,入武氏房中,與之通淫,黎明即去,不知所之。後夜武氏問曰:「府君已奉北使,如何夜夜得還,而晝則不見?」神詐曰:「帝已差他官北使,而使吾侍左右,與帝圍棋,不得出外。我念夫婦之情,故暗偷還,與汝以瀉恩愛,明旦急赴入朝,不敢久居。」雞嗚復去,武氏心中疑之。

期年,士瀛使回,武氏已胎滿月。士瀛奏聞,下武氏獄。帝夜夢一神人來告曰:「臣麻羅神,其妻武氏已有孕,被士瀛爭之。」帝驚覺。明日,命獄官將武氏訊其事由。帝即判曰:「妻還士瀛,子還麻羅。」

越三日,武氏生一黑胞,破得一男,皮膚如墨。至十三歲,名曰烏雷。色雖黑如漆,而肌潤如膏。十五歲,帝召入侍,甚寵愛之,賜為賓客。

烏雷出遊,遇呂洞賓。賓問曰:「好兒郎意欲何求?」雷對曰:「當今天下太平,國家無事,視富貴猶浮雲耳。止欲聲色,以娛耳目而已。」洞賓笑曰:「爾好聲色,得失相當,名留於世。」因使烏雷開口試觀。烏雷張口以示之。洞賓唾入,使吞之。洞賓騰空而去。

自是烏雷雖不識字,而敏捷辨給,多有過人,詞章詩賦,歌戲吟唱,諷詠之聲,嘲風弄月,繞梁遏雲,人人自樂聞之。至於婦人女子,尤加悅焉,咸欲睹其面。

帝嘗命於朝曰:「如見烏雷奸犯誰家女子,將來帝便謝錢一千貫。若私殺者,倍〔賠〕償一萬。」帝屢與之從遊。

時有仁睦鄉宗室貴人郡主,名阿金,年二十三歲。其夫早亡,孀居,顏色豔麗,絕世無雙。帝悅之,求幸不得。帝嘗怪之,謂烏雷曰:「爾何計司得之?」對曰:「臣願用力一年為期,如不見面,是謀不成,則臣已死矣。」拜辭而去。

歸,即放卻衣裳,浸於泥淖,暴於暑雨,以致醜陋。因著布褲,托為牧馬兒。取竹籬一雙,檳榔一封,就近主門外。以檳榔一封貽閽童,乞入刈草。閽童許之。時五六月間,茉莉園花方盛。烏雷一切刈盡,納於籠中。侍婢見園花已盡,呼令縛之。執得三四日,無人承認。因問之曰:「汝何家奴?胡不見主人來贖?」雷對曰:「僕是飄泊人,無父母,無家主。常從唱兒傭作求食。昨見一官人,繫馬於城南門外。馬飢無草,家僮賜錢五文,刈草一擔。僕喜得錢而刈草,不識茉莉花為何物,疑是草也。今無以償之,願入為奴,以償此債。」留之月餘,主奴婢見其飢渴,與之飲食。夜間常歌唱。與閽童遊,主家奴婢以至內侍姬媵,聞其歌聲咸樂聽之。

有一夜,過黃昏辰,不見點燈。郡主暗謝,左右無人。主大怒,呼侍婢前來,責以廢役,欲箠楚之。侍婢皆頓首謝曰:「臣等聞刈草奴歌唱之聲,心甚愛悅,樂而忘返。不意廢役至此。箠楚黜之罪是甘。」郡主置之不問。

時夏熱。夜初更,郡主與眾婢閑坐庭中。迎風弄月,以為勝賞。俄聞烏雷歌聲,隔壁靜聽,恍若鈞天之節調,殊非世上之聲音。精神契會,意思淒涼,尤愛悅焉。遂使侍婢將烏雷入為家童,獨在左右差使,漸為密近之奴。常令吟詠,以舒鬱結之情。烏雷乘此益勤奔走,服勞於役。郡主為之感動,遂成幽鬱之疾。累至三四月,其疾轉加。婢媵服事,久而疲勞,夜深熟睡。郡主呼之,無人覺起。有一夜烏雷夜入侍疾,逼近郡主。其情難禁,謂烏雷曰:「自爾來茲,為爾聲使我成疾。」遂與烏雷交通,其疾稍愈。

自是情愛日密,至如醜污之態,無復顧惜,欲以田地與雷為家宅。雷曰:「臣本無家住,今遇郡主,是真天仙,臣之福也,臣不願田產及金銀珠寶,願得郡主進朝鑲金粧玉之冠,試之一戴,死亦瞑目矣。」鑲金粧玉之冠,乃先帝所賜,使之進朝貢之禮。至是亦與烏雷不惜也。

烏雷得冠,乃暗行而歸,戴之見帝。帝見之甚喜。即命郡主進朝。烏雷戴鑲金粧玉冠侍立。帝曰:「曾識烏雷否?」郡主顧之面慚。時烏雷有國語詩云:「㐱㐌耨𦥃願爫碎,𠄩𡦂天仙抵吒雷。」[1]自此名聞天下。王侯家女常譏笑之。有國語詩云:「霜計油霜院特近,仍尼權貴少之得。񠎦為聲色鋮(𢧚?)醝酖,可惜朱𦓡吏可懼。」[2]雖有詩鄙之,然常為聲音所牽,避不能得,嘗與之通交,人人不敢搏箠,懼前詔,追償錢故也。

後乃私過〔通〕明威王女嫡女,拘獲未殺。翌日,明威王進奏曰:「烏雷夜入臣家,黑白難分,業已格殺,請命謝錢若干進納。」帝不知其未殺,即判云:「登辰格殺勿論。」時徽慈皇后乃明威王之親姊,帝亦〔不〕著意。明威王歸而殺之。烏雷將死,吟國語詩云:「生死羅𡗶詫管包,男兒免特㗂英豪。𣨰(𣩂)皮(爲)聲色甘羅𣨰(𣩂),托黨羅𢧚粓𥺊市。」[3]又曰:「呂洞賓告我曰:『爾之聲色,得失相當。』其言驗矣。」

注釋

編輯
  1. 中文意思是:我今潛來充奴僕,惟願天仙屬雷福。
  2. 中文意思是:面污臉垢神色謙,熙攘鬧市常垂涎。釧鐲本來金有色,豈待世人刮目看。
  3. 中文意思是:生死由天勿需憂,男兒但求成英豪,寧為聲色輕生死,豈可捨身為糠糟。另,括號內為根據越文版維基文庫的對譯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