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布2018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名單的通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布2018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名單的通告
工信部企業〔2018〕238號
2018年11月15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布2018年度

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名單的通告

工信部企業〔2018〕2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及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稅務總局印發的《關於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企業〔2016〕394號)有關要求,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6〕194號),經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專家評審和公示,確定了2018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名單。現將名單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北大醫療產業園、棉3創意街區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方億科技園等119個基地「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以下簡稱示範基地)稱號(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示範基地要不斷完善、優化創業創新設施和環境,集聚內外部優質資源,提升服務水平;要建立健全服務制度,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要結合自身優勢,發揮產業資源匯聚、科技創新引領作用,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服務。

三、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定期對轄區內示範基地的服務質量、服務滿意度等運營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示範基地年度工作總結和檢查情況報告;要認真總結和推廣示範基地的經驗,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實際情況,做好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培育和認定工作。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委託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示範基地進行年度測評,對測評不合格的撤銷示範基地稱號。

五、示範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未在此通告名單內2015年認定的示範基地,有效期至2018年底止。

附件:2018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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