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2020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2020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的通知
工信部節函﹝2020﹞1號
2020年1月10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2020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的通知

工信部節函﹝202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2020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0年1月10日

(聯繫電話:010-68205369)

2020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

為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和《工業節能管理辦法》,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監督保障作用,持續提高工業能效和綠色發展水平,助推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依據《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制定本計劃。

一、圍繞重點工作,深入開展專項節能監察

依據強制性節能標準,突出抓好重點用能企業、重點用能設備的節能監管,推進重點行業、區域工業能效水平提升,實施國家重大工業專項節能監察。

(一)重點高耗能行業能耗專項監察。按照「十三五」高耗能行業節能監察全覆蓋的安排,對煉油、對二甲苯、純鹼、聚氯乙烯、硫酸、輪胎、甲醇等石化化工行業,金冶煉、稀土冶煉加工、鋁合金、銅及銅合金加工等有色金屬行業,建築石膏、燒結牆體材料、瀝青基防水卷材、岩棉、礦渣棉及其製品等建材行業,糖、啤酒等輕工行業等細分行業(見附件1)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

(二)階梯電價政策執行專項監察。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80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7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2530號)的要求,對鋼鐵、水泥、電解鋁企業能耗情況進行專項監察。重點監察2019年監察中發現的能耗超標違規企業。對監察發現的違規企業會同當地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公示,無異議的依法依規執行階梯電價政策。

(三)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提升專項監察。依據相關國家強制性能效標準,對電機、風機、空壓機、變壓器、泵等重點用能產品設備使用企業實施專項監察,核查設備台賬,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督促企業淘汰達不到強制性能效標準限定值的低效產品。本項專項監察結合前兩項專項監察工作開展,不單獨申報任務。

(四)數據中心能效專項監察。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能源局關於加強綠色數據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節〔2019〕24號),繼續對納入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的數據中心進行專項監察。按照《數據中心資源利用第3部分:電能能效要求和測量方法》(GB/T32910.3-2016)等標準,核算電能使用效率實測值,檢查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情況。

(五)2019年違規企業整改落實情況專項監察。對2019年專項節能監察中發現的能耗超限額企業和其他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的企業進行「回頭看」,對下達的限期整改通知書落實情況進行監察,對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依法監督管理,持續做好日常節能監察

繼續加強日常節能監察工作,主要內容包括:重點用能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立、能源管理崗位設立和能源管理負責人履職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實情況,能源計量、能源消費統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執行情況,以及節能教育培訓開展情況等。日常節能監察應及時公布結果,跟蹤督促整改落實。

三、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業節能執法要求

(一)完善工作體系。進一步強化省市縣三級工業節能監察機構建設,構建目標統一、職責清晰、分工合理的節能監察保障體系,妥善應對機構改革對節能監察工作體系的影響,結合地方實際,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動節能監察工作機制,保證工作連續性。做好節能監察人員行政執法證換發、申請等工作,保證節能監察隊伍相對穩定。各地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模式,通過開展聯合執法、跨區域業務交流、結對幫扶等方式,加強各級節能監察機構間的交流,促進全國節能監察工作平衡發展。

(二)加強能力建設。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節能監察機構建設的指導和支持,分層次、多渠道開展節能監察人員業務培訓,提升業務技能和水平。加強節能監察信息化建設,鼓勵各地推廣用能設備產品設備型號及主要技術參數在線核對、能耗指標自動核算、節能監察結果在線填報等方式,推動工業節能監察更加準確高效。鼓勵各地整理髮布一批執法規範、工作紮實、節能效益突出的節能監察優秀案例,加強宣傳交流,推動制定節能監察規範行業標準,擴大節能監察工作影響。

(三)強化結果運用。各地要做好節能監察後續跟蹤工作,加強節能監察結果的分析應用,針對節能監察中發現的企業不合理用能行為提出改進建議。鼓勵企業積極參與節能診斷,並根據節能診斷結果實施節能技術改造。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編制計劃方案,細化措施手段,明確目標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按期高質量完成。請於2月20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報送2020年專項監察任務(包括監察類別和企業名稱,見附件1、2)。對實現節能監察全覆蓋的行業應仔細核對企業名單,確保不漏報、不錯報,對已停產企業應列明企業名單並註明(不組織實地監察,不申請補助)。梳理前期節能監察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在附件1中填寫),並在申報任務時提交資金使用報告。對於存在結轉結餘資金的地區,優先使用結轉結餘資金,不足部分安排使用2020年補助資金。

(二)嚴格依法行政。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節能監察機構要規範工業節能監察工作程序和執法行為,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行為,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請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節能監察機構於6月底前將2019年違規企業整改落實情況專項監察結果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三)嚴格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對工業節能監察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適時組織專項督查,對地方工業節能監察工作開展情況和體制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請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節能監察機構於9月30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包括專項監察、日常監察工作總結,節能監察體制機制建設報告以及實際監察企業名單和監察結果等。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節能監察機構要向社會公開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情況,依法公布違規企業名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按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2014〕21號)部署,鼓勵與有關部門合作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將節能監察執法結果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推動企業嚴格落實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督促約束作用,強化工業節能執法效力。

附件:

1.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重大工業專項節能監察任務匯總表

2.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重大工業專項節能監察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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