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通信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通信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通信函〔2021〕68號
2021年4月6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通信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通信函〔2021〕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衛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各通信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其他相關電信業務經營者,相關通信工程參建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工作部署,現就做好2021年通信業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起步之年。各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以及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會議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安全生產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紮實提升通信業安全生產治理能力,確保通信業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推動通信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完善管理制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一)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用。各企業要建立健全全過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等管理制度,落實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在崗在位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監督考核機制,推動各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分發揮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等機構的作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有關部署,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在發展規劃、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實施過程中強化安全風險「一票否決」要求。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切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專職安全員要切實履職,當好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參謀助手。

(二)健全常態化安全生產檢查機制,強化預防和治本工作。各企業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和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內部常態化工作機制,圍繞網絡運行維護安全、通信設施建設安全等方面,採取「四不兩直」等方式,開展全覆蓋無死角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比照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處置,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全面消除安全生產隱患。

(三)強化參建單位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費用。各電信企業(含鐵塔公司)要明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並督促落實,強化對參建單位管理和到貨檢測。發揮電信企業作為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主導作用,按規定組織開展質量監督申報和竣工驗收備案,堅決杜絕轉包、違法分包以及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安全責任落空行為。建設項目招標時,應明確安全生產費用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工程合同中應明確安全生產費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工程概預算要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四)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做好應急預案和安全事故處置有關工作。各企業要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列入年度工作計劃,保證相關人員具備掌握必備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施工單位安管人員應通過省級通信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在全國電信設施安全保護宣傳月、全國安全生產月等時點廣泛開展安全宣傳。針對建設、運維等各環節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編制科學完善的應急處置預案並定期演練和不斷修訂完善。通信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企業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少、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規定向通信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對責任事故要嚴肅問責。

三、做好重點工作,防範化解風險隱患

(一)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各電信企業要制定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具體實施方案,重點圍繞健全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及隱患排查整治制度等方面,強化問題導向、目標導向以及工作落實,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細化分解落實措施,明確責任部門、人員和完成時限,組織指導各省級公司認真落實,層層壓實責任。

(二)強化電信設施安全風險評估和網絡運行安全保障。各企業要針對核心機房、數據中心、傳輸幹線、短信平台等電信設施在運行中的各類安全風險隱患,研究制定具體防範化解的措施方案,嚴格遵守《電信網絡運行監督管理辦法》(工信部電管〔2009〕187號)有關規定,認真執行運行維護操作規程、標準規範等,嚴肅電信網絡運行事故報告紀律。持續開展電信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協助公安機關打擊盜竊、破壞電信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組織開展信息通信領域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圍繞分級分類登記、科學評估、防控等方面,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排查整治風險隱患,強化從業人員風險防控意識,及時防範化解風險。

(三)加強通信防雷管理。各企業應當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定對各類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統進行全面自查,委託有通信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機構按規定的抽查檢測比例等要求對在用防雷系統進行抽測。嚴格執行《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統的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法》(YD/T 1429-2006)、《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統抽查檢測實施細則》(信科函〔2007〕47號)等通信防雷有關技術標準、管理政策等。電信計費檢測和防雷安全檢測管理辦公室要協助加強通信防雷裝置檢測行為監督,適時組織開展全國範圍內防雷安全專項抽查工作。

(四)強化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整治。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防護用品、警示標誌、應急設施要按規定配置。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操作規範,重點關注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等危險作業場景和抗震加固、防雷接地等關鍵環節。貫徹落實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防止發生聚集性疫情。制定和落實年度安全生產自查計劃,結合各企業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清單,持續開展通信工程隱患排查整治。各電信企業要指導省級公司落實《關於加強窨井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壓實井蓋權屬單位主體責任,配合各地開展排查治理等工作。

(五)做好新建鐵塔安全管理。新建通信鐵塔時,要嚴格執行「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基本建設程序,明確各相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未組織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鐵塔不得投入使用,各電信企業要強化對鐵塔使用的延伸管理,在租用鐵塔時應明確與鐵塔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不得租用未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鐵塔。

(六)做好關鍵時間節點安全生產工作。歲末年初、法定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以及汛期、颱風、嚴寒等自然災害多發期間,各企業要科學合理安排工期,提前梳理和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嚴禁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情況下強行組織施工,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四、落實監管職責,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一)強化監督檢查。各地通信管理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署本地區通信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加強與當地應急管理等部門溝通協作,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等工作要求,持續督促當地電信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安全生產各項重點工作。

(二)加強培訓宣貫。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法》《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操作規範》《電信網絡運行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標準的宣貫培訓,按規定做好本地區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

(三)嚴格責任追究。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予以警示、約談、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依法配合開展事故處理。

五、其他工作要求

請各地通信管理局和各電信企業集團公司分別將安全生產工作有關負責同志、通信業及通信建設處室(或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處室(或部門)日常聯繫人按照附件格式匯總,於4月20日前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發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

請各地通信管理局、各電信企業集團公司於2021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將本地區、本企業2021年上半年、全年通信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含《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落實情況)一式兩份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發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

請各通信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於2021年12月15日前將年度總結報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附件:通信安全生產工作聯絡信息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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