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銷售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大綱》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銷售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大綱》的通知
工信廳安全〔2019〕94號
2019年12月25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銷售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大綱》的通知

工信廳安全〔2019〕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爆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指導民爆行業安全培訓工作,有效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現將《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銷售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大綱》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印發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大綱、考核標準》同時廢止。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9年12月25日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銷售企業

安全生產培訓大綱

本大綱規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銷售企業(以下簡稱民爆生產企業、民爆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的目的、要求和具體內容。

第一部分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

一、培訓對象

民爆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民爆生產企業(含生產分廠和生產場點)的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

二、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使培訓對象了解我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熟悉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的管理體制和相關法規、規章、行業政策、發展規劃、安全技術標準及規定;熟知民爆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掌握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營安全管理基礎知識、安全技術基礎知識和產品專業特性知識;明確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事故應急救援、職業危害及其預防、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分級管控雙重機制建設的基本要求;具有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善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意識,具備較強的安全生產規劃、管理能力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能力。

三、培訓要求

(一)培訓要以本大綱內容為基本要求,採取集中培訓的方式。

(二)培訓要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注重遵紀守法意識、加強安全意識、強化實際安全管理能力的綜合培訓。

四、培訓內容

(一)民爆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知識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營的法規、規章、標準、規劃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法》《消防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管理規程》(GB28263);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標準化、重大危險源管理及行業發展規劃有關要求等。

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和機制。

3.民爆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以及對企業安全管理全面負責的內涵。

4.民爆生產企業其他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5.民爆行業安全管理,主要包括:許可管理、統籌規劃管理、科技發展管理、日常生產安全管理、執法檢查監督等。

(二) 民爆安全管理基礎知識

1.安全科學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事故致因理論、安全管理控制理論、安全心理學、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等。

2.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制度體系的構成及其作用,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機構和人員設置、安全教育培訓、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不合格品及廢料處理、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標準化、相關方管理、註冊安全工程師配備、應急預案、事故報告及處理等制度。

3.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效果,主要包括:落實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方法和效果評估,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執行效果等。

4.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三)民爆安全技術基礎知識

1.民爆物品的感度與事故概率。

2.燃燒三要素,炸藥的燃燒效應。

3.爆炸三要素,民爆物品爆炸效應與事故損失,炸藥燃燒轉爆轟的條件,爆炸空氣衝擊波、飛散物、熱輻射對人員和建構築物的危害。

4.降低事故概率的技術措施,主要包括:工藝配方、工藝參數、工藝設備,工藝安全監控系統的安全性,及防雷、防靜電、防爆電氣、防火、防撞擊摩擦、防燃燒轉爆轟等。

5.降低事故損失的技術措施,主要包括:定員、定量、工序及設備間防傳爆防殉爆、隔牆、抗爆間室、內部距離、外部距離等。

6.危險品運輸安全措施。主要包括: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承運單位及人員資質和資格管理等。

7.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主要包括: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分析,技術原因與管理原因分析。

五、再培訓內容

(一)民爆安全管理相關的最新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性文件。

(二)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新知識,主要包括:民爆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安全性分析;國內外民爆及相關行業新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民爆行業最近的安全生產經驗和教訓總結。

六、學時安排

(一)民爆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48學時(具體安排參見附件1)。

(二)民爆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再培訓時間不少於16學時。

第二部分 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 培訓對象

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分管安全、生產、技術、保衛等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關的民爆生產企業(含生產分廠和生產場點)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二、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使培訓對象了解我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熟悉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的管理體制和相關法規、規章、行業政策、發展規劃、安全技術標準及規定;熟知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掌握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營安全管理基本知識、安全技術基礎知識和產品專業特性知識;明確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事故應急救援、職業危害及其預防、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分級管控雙重機制建設的具體要求;具備較強的民爆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執行、檢查落實能力,現場隱患排查治理、風險管控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三、培訓要求

(一)培訓要以本大綱內容為基本要求,採取集中培訓的方式。

(二)培訓要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注重遵紀守法意識、加強安全意識、強化實際安全管理能力的綜合培訓。

四、培訓內容

(一)民爆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知識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營的法規、規章、標準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管理規程》(GB28263);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標準化、重大危險源管理有關要求等。

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和機制。

3.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4.民爆生產企業其他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5.民爆行業安全管理,主要包括:許可管理、統籌規劃管理、科技發展管理、日常生產安全管理、執法檢查監督等。

(二) 民爆安全管理知識

1.安全科學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事故致因理論、安全管理控制理論、安全心理學、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等。

2.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設施的「三同時」和職業衛生與健康等。

3.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主要包括:策劃準備、目標制定、教育培訓、現狀梳理、文件體系建設、實施運行及整改、企業自評、評審申請等環節內容。

4.民爆生產企業重大危險源管理,主要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日常管理、應急處置預案等。

5.民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民爆行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演練、啟動和實施的具體要求和編制細則。

6.民爆生產企業隱患排查和風險分級管控,主要包括:策劃準備、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劃分等級、制定管控方案、建立運行機制、運行評估、持續改進等。

7.民爆生產企業的安全評價,主要包括:評價方法與要求等。

8.民爆生產企業的事故管理,主要包括:事故分類與調查、事故分析與報告、事故的處理程序和方法、責任劃分、損失計算和善後處置。

9.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三)民爆安全技術知識

1.炸藥的燃燒與爆炸

(1)炸藥的本質、爆炸三要素、爆炸作用的效應等。

(2)炸藥的感度與安全性。

(3)炸藥的燃燒及其特性,主要包括:炸藥與一般燃料燃燒的區別,炸藥燃燒轉爆轟的條件等。

(4)炸藥的爆炸及其特性,主要包括:炸藥能量釋放的三種形式及其相互轉化,衝擊波基礎知識、炸藥的爆炸性能、安全性能,爆炸破壞作用,安全距離,殉爆距離等。

(5)民爆防火防爆的技術措施,主要包括:消防給水、消防設施、滅火原則和方法、防雷、防靜電、防電磁輻射、防護屏障等。

(6)案例分析與討論。

2.民爆產品的基本特性與安全性能

(1)產品分類、用途與組成(結構)。

(2)民爆產品的基本特性與安全性能,主要包括:工業炸藥及其製品、工業雷管、索類火工品的基本特性與安全性能。

(3)案例分析與討論。

3.民爆生產安全技術

(1)安全規範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防止事故原則、最小損失原則、以人為本原則(定員、定量、作業時間方面的要求)等。

(2)建築物的危險等級與存藥量。

(3)工廠規劃和外部距離。

(4)總平面布置和內部最小允許距離。

(5)工藝與布置(包括:聯建)。

(6)危險品的儲存和運輸安全。

(7)電氣安全技術,主要包括:危險場所的區域劃分,防雷類別,電氣設備安全與防靜電、射頻危害。

(8)不合格品、廢品處理安全技術,主要包括:銷毀場/塔、銷毀方法與安全措施。

(9)職業危害及其預防,主要包括:工業毒物及其危害、生產性粉塵及其危害、防塵防毒對策。

(10)案例分析及討論。

(四)實際安全管理能力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的程序和要點。

2.組織民爆安全生產的程序和方法。

3.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4.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設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組織建立民爆企業隱患排查和風險分級管控運行機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6.組織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7.組織制定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程序、組織救援的步驟和技術要求。

8.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程序和方法。

五、再培訓內容

(一)民爆安全管理相關的最新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政策要求。

(二)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新知識。

(三)民爆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與安全。

(四)國內外民爆及相關行業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對近期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經驗教訓進行回顧總結。

六、學時安排

(一)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48學時(具體安排參見附件2)。

(二)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再培訓時間不少於16學時。

第三部分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

一、培訓對象

民爆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民爆銷售企業(含銷售分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

二、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使培訓對象了解我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熟悉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的管理體制和相關法規、規章、行業政策、發展規劃、安全技術標準及規定;熟知民爆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掌握與民用爆炸物品銷售密切相關的安全管理基本知識、安全技術基礎知識和產品專業特性知識;明確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事故應急救援、職業危害及其預防、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分級管控雙重機制建設的基本要求;具有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善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意識,具備較強的安全生產規劃、管理能力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能力。

三、培訓要求

(一)培訓要以本大綱內容為基本要求,採取集中培訓的方式。

(二)培訓要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注重遵紀守法意識、加強安全意識、強化實際安全管理能力的綜合培訓。

四、培訓內容

(一)民爆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知識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民用爆炸物品經營的法規、規章和標準,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法》《消防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實施辦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管理規程》(GB28263);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標準化、重大危險源管理及行業發展規劃有關要求等。

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和機制。

3.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及對企業安全管理全面負責的內涵。

(二) 民爆安全管理基礎知識

1.安全科學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事故致因理論、安全管理控制理論、安全心理學、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等。

2.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管理制度體系的構成及其作用,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機構和人員設置、安全教育培訓、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標準化、相關方管理、註冊安全工程師配備、應急預案、事故報告及處理等制度。

3.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效果,主要包括:落實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方法和效果評估,如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執行效果等。

4.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三)民爆安全技術基礎知識

1.民爆物品的感度與事故概率。

2.燃燒三要素,炸藥的燃燒效應。

3.爆炸三要素,民爆物品爆炸效應與事故損失,炸藥燃燒轉爆轟的條件,爆炸空氣衝擊波、飛散物、熱輻射對人員和建構築物的危害。

4.降低事故概率的技術措施,主要包括:防雷、防靜電、防爆電氣、防火、防撞擊摩擦、防燃燒轉爆轟等。

5.降低事故損失的技術措施,主要包括:定員、定量、內部距離、外部距離等。

6.危險品運輸安全措施,主要包括: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承運單位及人員資質和資格管理等。

7.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主要包括: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分析,技術原因與管理原因分析。

五、再培訓內容

(一)民爆安全管理相關的最新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性文件。

(二)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新知識,主要包括:民爆新產品的安全性分析;國內外民爆及相關行業新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民爆行業最近的安全生產經驗和教訓總結。

六、學時安排

(一)民爆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48學時(具體安排參見附件3)。

(二)民爆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再培訓時間不少於16學時。

第四部分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培訓對象

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分管安全、銷售、保衛等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關的民爆銷售企業(含銷售分公司)負責人,庫區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二、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使培訓對象了解我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熟悉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的管理體制和相關法規、規章、行業政策、發展規劃、安全技術標準及規定;熟知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掌握與民用爆炸物品銷售密切相關的安全管理基礎知識、安全技術基礎知識和產品專業特性知識;明確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事故應急救援、職業危害及其預防、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分級管控雙重機制建設的具體要求;具備較強的民爆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執行、檢查落實能力,現場隱患排查治理、風險管控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三、培訓要求

(一)培訓要以本大綱內容為基本要求,採取集中培訓的方式。

(二)培訓要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注重遵紀守法意識、加強安全意識、強化實際安全管理能力的綜合培訓。

四、培訓內容

(一)民爆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知識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營的法規、規章和標準,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實施辦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管理規程》(GB28263);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標準化、重大危險源管理有關要求等。

2.國家全監督管理體制和機制。

3.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4.民爆銷售企業其他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5.民爆行業安全管理,主要包括:許可管理、統籌規劃管理、科技發展管理、日常生產安全管理、執法檢查監督等。

(二)民爆安全管理知識

1.安全科學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事故致因理論、安全管理控制理論、安全心理學、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等。

2.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設施的「三同時」和職業衛生與健康等。

3.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主要包括:策劃準備、目標制定、教育培訓、現狀梳理、文件體系建設、實施運行及整改、企業自評、評審申請等環節內容。

4.民爆銷售企業重大危險源管理,主要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日常管理、應急處置預案等。

5.民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民爆行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演練、啟動和實施的具體要求和編制細則。

6.民爆銷售企業隱患排查和風險分級管控,主要包括:策劃準備、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劃分等級、制定管控方案、建立運行機制、運行評估、持續改進等。

7.民爆銷售企業的安全評價,主要包括:評價方法與要求等。

8.民爆銷售企業的事故管理,主要包括:事故分類與調查、事故分析與報告、事故的處理程序和方法、責任劃分、損失計算和善後處置。

(三)民爆安全技術知識

1.炸藥的燃燒與爆炸

(1)炸藥的本質、爆炸三要素、爆炸作用的效應等。

(2)炸藥的感度與安全性。

(3)炸藥的燃燒及其特性,主要包括:炸藥與一般燃料燃燒的區別,炸藥燃燒轉爆轟的條件等。

(4)炸藥的爆炸及其特性,主要包括:炸藥能量釋放的三種形式及其相互轉化,衝擊波基礎知識、炸藥的爆炸性能、安全性能,爆炸破壞作用,安全距離,殉爆距離等。

(5) 民爆防火防爆的技術措施,主要包括:消防給水、消防設施、滅火原則和方法、防雷、防靜電、防電磁輻射、防護屏障等。

(6)案例分析與討論。

2.民爆產品的基本特性與安全性能

(1)產品分類、用途與組成(結構)。

(2)民爆產品的基本特性與安全性能,主要包括:工業炸藥及其製品、工業雷管、索類火工品的基本特性與安全性能。

(3)案例分析與討論。

3.民爆安全技術

(1)安全規範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防止事故原則、最小損失原則、以人為本原則(定員、定量、作業時間方面的要求)等。

(2)建築物的危險等級與存藥量。

(3)庫區規劃和外部距離。

(4)總平面布置和內部最小允許距離。

(5)危險品的儲存和運輸安全。

(6)電氣安全技術,主要包括:危險場所的區域劃分,防雷類別,電氣設備安全與防靜電、射頻危害。

(7)變質和過期失效產品的處理要求。

(8)案例分析及討論。

(四)實際安全管理能力。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的程序和要點。

2.組織民爆安全生產的程序和方法。

3.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4.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設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組織建立民爆企業隱患排查和風險分級管控運行機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6.組織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7.組織制定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程序、組織救援的步驟和技術要求。

8.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程序和方法。

五、再培訓內容

(一)民爆安全管理相關的最新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政策要求。

(二)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新知識。

(三)民爆新產品與安全。

(四)國內外民爆及相關行業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對近期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經驗教訓進行回顧總結。

六、學時安排

(一)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48學時(具體安排參見附件4)。

(二)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再培訓時間不少於16學時。

附件:

1.民爆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內容和學時安排表

2.民爆生產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內容和學時安排表

3.民爆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內容和學時安排表

4.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內容和學時安排表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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