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19年版)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19年版)的通知
工信廳政〔2019〕64號
2019年9月6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

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19年版)的通知

工信廳政〔2019〕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部機關各司局: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日常監管中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19年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行聯合檢查。對「全國性信息網絡工程或者國家規定限額以上建設項目的公用電信網、專用電信網、廣播電視傳輸網建設實施監督檢查(其中重點是國際通信設施)」「設置國際通信出入口檢查」「主導電信企業互聯規程執行情況檢查」「電信新業務試辦情況檢查」「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檢查」等事項,部機關相關司局探索實行聯合檢查。逐步擴大聯合檢查事項範圍。

二、推行上下級協同檢查。部機關相關司局組織開展檢查時,要加強與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的溝通協調,爭取一併開展檢查,防範多頭反覆檢查。

三、改進檢查方式方法。隨機抽查事項要按規定編制抽查計劃、按計劃開展檢查。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通過網絡監測、信息化監管、數據共享等方式能夠實現檢查效果的,可以不實行現場檢查。

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加快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設,逐步實現「一個窗口」公示檢查結果等信息,推進數據共享。

五、防範檢查擾民。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檢查,實施檢查不得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除非確有必要,原則上不在節假日實施檢查。檢查人員現場檢查要出示證件、規範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18年版)〉的通知》(工信廳政〔2018〕53號)同時廢止。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9年9月6日

附件:工業和信息化部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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