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信發函〔2021〕27號
2021年2月20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信發函〔202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 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國發〔2017〕40號),加速提升產業供給能力,進一步釋放內需潛力,加快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現組織開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示範內容和申報要求

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圍繞生活類信息消費、公共服務類信息消費、行業類信息消費、新型信息產品消費、信息消費支撐平台等方向,遴選一批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總結推廣可複製的經驗做法,進一步釋放信息消費潛力,推動信息消費擴大和升級。(具體示範內容和申報要求詳見附件1)。

二、工作組織

(一)加強檢查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信息消費示範城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加強對示範項目的跟蹤檢查和業務指導。

(二)加大示範推廣力度。對於入選的示範項目,通過納入信息消費典型案例集,組織信息消費城市行、開展信息消費技能培訓、舉辦信息消費論壇、建設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和信息消費館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鼓勵地方配套支持資金,引導和推動社會性投資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

(三)建立名單動態調整機制。項目承擔主體如發生兼併重組、破產清算等重大變化,應及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書面報備。對於存在監督檢查不合格、申報材料有重大虛假信息、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違法失信等行為的示範項目,取消其示範項目資格並予以通報。

三、聯繫方式

聯繫人:裴艷 李琰 010-68208246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技術發展司,100846

系統維護:李盈錦 010-68011960/13310085687

附件:

1.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2.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申報書

3.信息消費示範城市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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