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函〔2020〕234號
2020年9月25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函〔2020〕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關行業協會:

為促進工業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推動製造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質檢總局關於印發〈高耗能行業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15〕407號)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決定組織開展2020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2020年度遴選範圍包括鋼鐵、鐵合金、電解鋁、銅冶煉、鉛冶煉、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氨、甲醇、燒鹼、電石、焦化等14個行業。

二、入圍條件

申請能效「領跑者」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年能源消費量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單位產品能耗達到能耗限額國家標準先進值;

(三)按照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23331)和《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GB/T 19022)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和測量管理體系,建立完備的能源統計和計量管理體系制度,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滿足國家標準《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要求並已通過能源計量審查,建立節能獎懲制度,已經開展或正在開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監測系統建設;

(四)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錄的落後用能設備和產品;

(五)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環境事故或產品質量違法行為,且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三、組織實施

(一)企業申請。符合入圍條件的企業可自願申請。企業填寫能效「領跑者」申請報告(見附件1),提交至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鼓勵有關行業協會向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推薦本行業符合入圍條件的企業。

(二)初審。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對本地區企業申請報告進行初審。請於2020年10月30日前將推薦意見、企業申請報告及《2020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推薦匯總表》(見附件2)等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附電子版光盤)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

(三)覆審和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核實能效指標,遴選確定2020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名單。

聯繫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司 莫虹頻   010-68205369

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   徐  煒   010-82261696

附件:

1.能效領跑者申請報告

2.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推薦匯總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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