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左傳紀事本末
卷三 王臣之事
卷四 

隱公七年初,戎朝於周,發幣於公卿,凡伯弗賓。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於楚丘以歸。

莊公二十九年,樊皮叛王。

三十年春,王命虢公討樊皮。夏四月丙辰,虢公入樊,執樊仲皮,歸於京師。

僖公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信也。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於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衛。

文公三年夏四月乙亥,王叔文公卒。來赴,弔如同盟,禮也。

〔辨誤〕穀梁傳曰「叔服也」。按:王子虎與叔服自是二人,穀梁誤。

十四年春,頃王崩。周公閱與王孫蘇爭政,故不赴。凡崩、薨,不赴,則不書。禍福不告,亦不書。懲不敬也。周公將與王孫蘇訟於晉,王叛王孫蘇,而使尹氏與聃啓訟周公於晉。趙宣子平王室而復之。

十七年秋,周甘歇敗戎於邶垂,乘其飲酒也。

宣公六年夏,定王使子服求後於齊。冬,召桓公逆王后於齊。

十五年,王孫蘇與召氏、毛氏爭政,使王子捷殺召戴公及毛伯衛,卒立召襄。

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爲毛、召之難故,王室復亂,王孫蘇奔晉,晉人復之。

冬晉侯使士會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禮,殽烝。武子私問其故。王聞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聞乎!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公當享,卿當宴,王室之禮也。」武子歸而講求典禮,以修晉國之法。

〔補逸〕國語:晉侯使隨會聘於周,定王享之,殽烝。原公相禮。范子私於原公曰:「吾聞王室之禮無毀折,今此何禮也?王見其語也,召原公而問之。原公以告。」王召士季曰:「子弗聞乎!郊禘之事,則有全烝;王公立飫,則有房烝;親戚宴饗,則有殽烝。今女,非它也,而叔父使士季實來,修舊德以獎王室。唯是先王之宴禮,欲以貽女,餘一人敢設飫禘焉。忠非親禮,而干舊職,以亂前好。且唯夫戎翟,則有體薦。夫戎翟,冒沒輕儳,貪而不讓;其血氣不治,若禽獸焉。其適來班貢,不俟馨香嘉味,故坐諸門外,而使舌人體委與之。女,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時相見,將和協典禮,以示民訓,則無亦擇其柔嘉,選其馨香,潔其酒醴,品其百籩,修其簠簋、奉其犧象,出其尊彝,陳其鼎豆,淨其巾冪,敬其祓除,體解節折,而共飲食之:於是乎有折俎加豆,酬幣宴貨,以示容合好,胡有孑然其效戎翟也?夫王公、諸侯之有飫也,將以講事成章,建大德,昭大物也。故立成禮烝而已。飫以顯物,宴以食好。歲飫不倦,時宴不淫,月會旬修、日完不忘。服物昭庸,采飾顯明,文章比象,周旋序順。容貌有崇,威儀有則。五味實氣,五色精心,五聲昭德,五義紀宜。飲食可享,和同可觀,財用可嘉。則順而建德。古之善禮者,將焉用全烝?」武子遂不敢對而退。歸乃聚三代之典禮,於是乎修執秩以為晉法。

成公元年春,晉侯使瑕嘉平戎於王。單襄公如晉拜成。劉康公徼戎,將遂伐之。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國,此必敗。背盟不祥,欺大國不義,神人弗助,將何以勝?」不聽。遂伐茅戎。三月癸未,敗績於徐吾氏。秋,王人來告敗。

十一年,周公楚惡惠、襄之偪也,且與伯輿爭政,不勝,怒而出。及陽樊,王使劉子復之,盟於鄄而入。三日復出,奔晉。

十二年春,王使以周公之難來告。書曰「周公出奔晉」。凡自周無出,周公自出故也。

十三年春三月,公如京師。宣伯欲賜,請先使,王以行人之禮禮焉。孟獻子從,王以爲介而重賄之。公及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成肅公會晉侯伐秦。成子受脤於社,不敬。劉子曰:「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勤禮莫如致敬,盡力莫如敦篤。敬在養神,篤在守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夏,成肅公卒於瑕。

襄公五年,王使王叔陳生愬戎於晉,晉人執之。士魴如京師,言王叔之貳於戎也。

十年,王叔陳生與伯輿爭政,王右伯興,王叔陳生怒而出奔。及河,王復之,殺史狡以說焉。不入,遂處之。晉侯使士匄平王室,王叔與伯興訟焉。王叔之宰與伯輿之大夫瑕禽坐獄於王庭,士匄聽之。王叔之宰曰:「篳門閨竇之人而皆陵其上,其難為上矣。」瑕禽曰:「昔平王東遷,吾七姓從王,牲用備具,王賴之,而賜之騂旄之盟,曰:『世世無失職!』若篳門閨竇,其能來東底乎?且王何賴焉?今自王叔之相也,政以賄成,而刑放於寵。官之師旅不勝其富,吾能無篳門閨竇乎?唯大國圖之。下而無直,則何謂正矣?」范宣子曰:「天子所右,寡君亦右之;所左,亦左之。」使王叔氏與伯輿合要,王叔氏不能舉其契。王叔奔晉。不書,不告也。單靖公爲卿士,以相王室。

十二年,靈王求後於齊,齊侯問對於晏桓子。桓子對曰:「先王之禮〔辭〕有之:天子求後於諸侯,諸侯對曰:『夫婦所生若而人,妾婦之子若而人。無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則曰先守某公之遺女若而人。』」二齊侯許昏,王使陰里結之。

十四年,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師保萬民,世胙大師,以表東海。王室之不壞,繄伯舅是賴。今余命女環茲率舅氏之典,纂乃祖考,無忝乃舊。敬之哉!無廢朕命!」

十五年,官師從單靖公逆王后於齊。卿不行,非禮也。

三十年,初,王修季卒,其子括將見王而歎。單公子愆期為靈王御士,過諸廷,聞其歎,而言曰:「烏乎!必有此夫!」入以告王,且曰:「必殺之!不慼而願大,視躁而足高,心在他矣。不殺,必害。」王曰:「童子何知!」及靈王崩,儋括欲立王子佞夫,佞夫弗知。戊子,儋括圍蔦,逐成愆。成愆奔平時。五月癸巳,尹言多、劉毅、單蔑、甘過、鞏成殺佞夫,括、暇、廖奔晉。書曰「天王殺其弟佞夫」,罪在王也。

昭公七年,單獻公棄親用羇。冬十月辛酉,襄、頃之族殺獻公而立成公。

九年,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晉梁丙、張趯率陰戎伐潁。

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駘、芮、岐、畢,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土也;肅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邇封之有?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廢隊是為,豈如弁髦,而因以敝之?先王居檮杌於四裔,以禦螭魅,故允姓之姦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后稷封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難乎!伯父圖之!我在伯父,猶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謀主也。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原,專棄謀主,雖戎狄,其何有餘一人?」

叔向謂宣子曰:「文之伯也,豈能改物?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自文以來,世有衰德,而暴滅宗周,以宣示其侈。諸侯之貳,不亦宜乎!且王辭直,子其圖之!」宣子說。

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弔,且致閻田與襚,反潁俘。王亦使賓滑執甘大夫襄以說於晉,晉人禮而歸之。

十一年,單子會韓宣子於戚,視下言徐。叔向曰:「單子其將死乎!朝有著定,會有表;衣有繪,帶有結。會朝之言,必聞於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視不過結繪之中,所以道容 貌也。言以命之,容貌以明之。失則有闕。今單子爲王官伯,而命事於會,視不登帶,言不過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共;不昭,不從,無守氣矣。」十二月,單成公卒。

十二年,周原伯絞虐,其興臣使曹逃。冬十月壬申朔,原輿人逐絞而立公子跪尋。絞奔郊。

甘簡公無子,立其弟過。過將去成、景之族,成、景之族賂劉獻公。丙申,殺甘悼公,而立成公之孫鰌。丁酉,殺獻太子之傅庾皮之子過,殺瑕辛於市,及宮嬖綽、王孫沒、劉州鳩、陰忌、老陽子。

十八年春王二月乙卯,周毛得殺毛伯過而代之。萇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濟侈於王都,不亡何待!」

定公元年,周鞏簡公棄其子弟而好遠人。

二年夏四月辛酉,鞏氏之羣子弟賊簡公。

臣士奇曰:入臣之於國家,無委脫之事,而亦無偏據之權。虛公以奉國,和衷以取濟,則庶績咸熙,而天下享無事之福。周之興也,周、召同心而治。其再振也,共和相倚而亦治。其東也,鄭、虢爭政,而王室遂微。自是以後,覆轍相尋,未有不由於大臣之水火,而國勢亦隨之者也。夫權者,天下之大柄也。偏據則必爭,爭則交傷而兩敗,凶於而家,害於而國,歷有顯徵。就使其未至於甚害,而以有用之精神,不為國家建功樹策,徒擲之蜩螗門戶中,甚可惜也。樊皮、蘇子之叛逆,自取滅亡,無論矣。頃王方經大故,而周公閲與王孫蘇者,乃以爭政不行告赴之禮。知有勢利而不知有大義,周室幾何而不陵夷耶?王黨周公而叛王孫蘇,至使尹聃訟周公於晉,趙簡子平王室而復之。進退不能自操,而仰重於霸國,王靈替矣。其後王孫蘇又與召氏、毛氏爭政,而殺召公、毛伯,王室復亂,士會平之。周公又與伯輿爭政,怒而出,王使盟之,卒奔晉而不復也。迨王叔陳生又與伯輿爭政,王心直伯輿,而不能斷,至煩霸國之老,坐獄於王庭,而後定之。則當時王臣之營私植黨,莫有奉公憂國者,其爲衰削之由,於此可見;而王之贅疣亦可知矣。王叔陳生之貳心於狄也,不獨與伯輿忿爭為可罪也。儋括之欲立王子佞夫,佞夫不知,而劉、單諸人輒殺之,是失刑也。原伯絞以虐被逐,甘過以欲去成、景之族,反為所害,而原、甘之族微也。毛得殺毛伯過而代之,其汰已甚也。鞏簡公之棄子弟而用遠人,與單獻公之棄親用羇,其失一也。而一死子弟之手,一死襄、頃之族,何其無所忌也!成子之受賑不敬,與單子之視下言徐,皆衰氣也。劉康公知民之所由生,詹桓伯伸爭田之辨,愆期察儋括之難,萇弘識毛得之亡,蓋亦王臣之矯矯者,而究無裨於禍敗,豈所謂大廈非一木之支者耶?若夫凡伯之見辱於楚丘,王師之敗北於徐吾,雖有邶垂之勝,未足為榮。晉先平戌於王,而以閻田之故,又率陰戎以伐穎,不義甚矣。吁!平、桓以下,王室蠢蠢,威福下移,相傾相軋,棼若亂絲,而不可理也,是誰之過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