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做好2018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做好2018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信〔2018〕244號
2018年12月11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做好2018年度

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信〔2018〕2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規定,為切實做好2018年度市場主體(含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年報公示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年報作用,夯實信用監管基礎

(一)進一步提高對年報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報送年報,是其累積社會信用的有效途徑,是信用監管和社會共治的前提基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增強抓好年報公示工作的使命感,將其作為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任務和夯實信用監管基礎的有力抓手,鞏固已有成效,強化工作部署,緊盯目標任務,抓住關鍵節點,積極穩妥推進2018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確保企業年報率穩定在較高水平。

(二)督促指導市場主體依法承擔主體責任。督促指導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年報,是市場監管部門服務企業發展和加強市場監管的重要手段,是引導企業自律的有效抓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健全督促引導的長效機制,不斷增強市場主體的責任意識,切實提升市場主體履行年報公示義務的主動性、自覺性。進一步強化「公示即監管」的意識,積極主動作為,力爭把年報公示的要求逐戶告知市場主體,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

(三)對未年報市場主體依法實施信用約束。對未依法按時年報的市場主體,市場監管部門要依照法規、規章的規定,及時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抓住未年報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這個重要時間節點,加強社會宣傳,發揮警示作用,督促市場主體自覺依法年報。強化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的社會公示和政府部門間共享應用,加大對未年報市場主體的約束力度,提高市場主體失信成本,維護年報公示工作的嚴肅性。

二、分類推進年報工作,確保任務落實到位

(一)紮實做好企業年報公示工作。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多措並舉督促企業及時報送年度報告,引導企業應報盡報。繼續實施與人力資源、統計部門相關事項合併年報。規範推進海關管理企業年報的「多報合一」,2018年度海關管理企業「多報合一」年報時間統一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繼續落實《關於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6〕97號)要求,加強與稅務部門協調協作和數據比對交換,加大清理吊銷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力度。

(二)因地制宜督導個體工商戶年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立足個體工商戶年報工作量大、面廣、線長的特點,將其與企業年報工作同步部署安排、同步宣傳培訓、同步督導引導,統籌推進年報工作。在符合政策規定和數據標準基礎上,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對個體工商戶年報的工作要求、報送方式等作出具體規定。要釐清年報基數,依法依規開展長期停業未經營個體工商戶的清理工作。合理區分經營規模和風險程度,盯緊重點對象,引導其依法年報。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探索各種便利化措施,通過共享應用稅務部門納稅信息等數據,優化個體工商戶年報填報。

(三)積極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年報。要加強與財政、農業等部門合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建立健全督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公示的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在掌握轄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底數基礎上,採取強化諮詢服務、集中上門指導、示範引領帶動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強化年報服務。發揮年報公示信息隨機抽查檢查作用,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強化抽查檢查結果應用,依法查處虛假申報材料、登記事項不實等行為。

三、不斷提升數據質量,提高分析應用水平

(一)提高年報數據的準確程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優化年報平台支撐服務,規範年報數據項的諮詢服務和答覆口徑,為市場主體提供分類詳實的填報說明。認真研究年報易錯數據項,完善年報平台的填報提示和數據校驗功能,依靠技術手段實現對異常數據的在線提示,提高數據準確性。加強對年報信息隨機抽查,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督促市場主體提高年報數據的準確程度。

(二)嚴格執行年報數據標準。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完整、準確地將各類市場主體年報數據匯總上傳至市場監管總局,確保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統計的數據與市場主體報送數據嚴格一致。嚴格執行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的《年報統計業務邏輯及數據庫統計規則》(見附件),釐清應當年報公示市場主體數量底數,有序實施年報數據對賬對表,定期監測數據上報情況,強化年報數據的上報管理,確保數據質量。

(三)加強年報數據的分析應用。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監管平台的企業年報數據統計功能,提高統計的靈活性和便捷性,提供多層次的年報數據分析服務。圍繞國家和地方的重大政策、重點工作加強年報數據分析和監測,為黨委政府決策和監管提供數據服務。探索運用年報數據開展大數據監管,通過年報數據的年度比對、外部數據關聯等方式,輔助確定監管重點,科學實施有效監管。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務求取得紮實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好年報工作,確保2018年度年報公示工作在黨委政府領導下有序開展、取得實效。強化年報公示工作的組織實施,科學制定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有力有序務實推進。加強與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注重發揮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作用,共同督促指導市場主體依法年報。

(二)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採取務實管用的方式方法,抓住關鍵時間節點,緊盯企業負責人、工商聯絡員等重點人群,將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手段有機結合,有針對性開展宣傳,擴大社會覆蓋面。動員各類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社區基層力量,在辦事窗口設立提供年報服務的自助設備,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切實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廣泛普及年報知識,協助做好年報提醒等工作。

(三)適時督導通報。繼續實行企業年報通報制度,採取「抓兩頭、促中間」的辦法,適時對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部門企業年報情況進行通報,並對推進緩慢、落實不力的省份實施約談。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部門要把各地市企業年報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標,將督查考核情況及時通報當地政府。市場監管總局將繼續在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部門選取一個地級市(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除外)進行自主年報試點,不列入通報範圍,請將自主年報試點地區名單於2019年1月31日前報送市場監管總局。

(四)嚴格工作紀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落實法規和規章規定,規範指導各類市場主體自主年報。要正確履職盡責,不得代替市場主體年報,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年報事項,不得違規擅自修改年報相關數據,切實杜絕虛假年報問題。本年度年報結束後,請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部門於2019年7月31日前將年報工作總結報送市場監管總局。年報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總局信用監管司。

市場監管總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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