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認證〔2018〕173號
2018年9月25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認證〔2018〕1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督管理局:

質量認證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市場效率的基礎性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目前,認證檢測活動蓬勃開展,在服務製造業、生態環境、戰略新興產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國認證機構共計470家,有效認證證書175萬張,涉及獲證組織58萬餘家;全國檢驗檢測機構共計36327家,年均出具檢驗檢測報告3.76億份。但是,目前在一些認證檢測領域還存在程序不規範、有效性不高、企業獲得感不強、「認證檢測亂象」等問題。

為全面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意見》(國發〔2018〕3號)關於加強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活動事中事後監管的要求,現將進一步加強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完善認證檢測市場監管的重要意義

認證檢測工作是質量認證體系的主要載體,是國際通行、社會通用的證明各類市場主體符合相關技術標準或規範的市場化評價工具。加強和完善對認證檢測市場的監管,是發揮質量認證「傳遞信任,服務發展」本質屬性和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大市場監管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加強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對於維護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破除認證檢測行業「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實現行業優勝劣汰的重要意義,要把認證檢測市場監管作為日常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常抓不懈,進一步落實好「放管服」改革要求,營造良好的市場准入環境、競爭環境、消費環境。

二、以問題為導向,準確把握監管重點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認證檢測工作的專業特點和主要流程環節,梳理分析認證檢測行業的實際情況,以問題為導向,把握關鍵,精準定位,深入開展認證和檢測市場監管工作。

(一)針對管理體系、服務和一般工業品認證等自願性認證領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大對以往監管中發現較多問題以及新批准的認證機構的抽查監管比例,重點檢查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一是認證機構買證賣證的違法行為;二是認證記錄與實際不符,對關鍵過程審核不到位;三是審核員/檢查員擅自減少現場審核時間甚至不到現場;四是審核員/檢查員收取紅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費用等。

(二)針對食品農產品認證領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獲證食品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活動的監管,重點檢查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一是認證機構擅自降低有機認證標準,現場檢查避重就輕,產品檢測不能覆蓋所有認證產品種類,認證決定流於形式;二是企業偽造、冒用有機認證標誌或有機碼;三是有機認證基地使用禁用投入物質等。

(三)針對強制性產品認證領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重點檢查以下違法行為:一是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二是認證證書撤銷或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繼續出廠、銷售、進口;三是偽造、冒用、買賣CCC證書等。

(四) 針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機動車檢驗機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重點檢查以下違法行為:一是在「三檢合一」實施過程中,柴油貨車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以及缺項漏項、重複收費等違法行為;二是環境監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監測能力範圍、儀器設備檢定校準、標準物質使用、監測報告和原始記錄不符合要求等。

(五)針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重點檢查以下違法行為:一是未依法取得資質認定、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二是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範圍開展檢驗檢測活動;三是未經檢驗檢測或者以篡改數據、結果等方式,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 針對認可的實驗室和檢驗機構。加強監督管理,指導認可機構開展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檢查以下不規範行為:一是超出認可證書規定的檢測、校準、檢驗能力範圍開展檢測、校準和檢驗活動;二是不能夠持續保持認可能力範圍內的設備和人員能力,影響檢測、校準和檢驗結果的有效性。

三、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一)嚴格依法履職。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根據法定職責分工,對轄區內認證檢測活動和認證檢測結果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和隨機抽查,並依法對認證檢測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二)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檢查方式,對轄區內認證機構、獲證企業、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監督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可通過認證認可綜合監管平台和資質認定證書查詢平台查詢強制性產品、管理體系、服務、自願性工業產品、食品農產品等認證領域的認證機構、獲證企業、認證證書以及全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信息,建立所屬轄區認證檢測市場主體名錄庫,隨機抽取檢查對象(認證檢測機構、獲證企業),對問題頻發的認證檢測機構、區域、行業、產品可加大抽查權重。

(三)嚴厲查處認證檢測違法違規問題,集中開展「認證檢測亂象」專項整治。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發現違法違規的認證檢測行為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嚴肅查處。對未經批准擅自從事認證活動,超出批准範圍從事認證活動,增減、遺漏認證規則規定程序的認證機構;對篡改數據和出具虛假檢測數據和結果,存在違法違規情況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對發現管理性、技術性問題的單位或個人要責令其整改,明確整改要求,並進行後續跟蹤監督落實。

近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針對社會上反映的「認證檢測亂象」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尤其要針對「未經批准非法開展認證活動;買證賣證、關鍵認證環節走過場;認證人員收紅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費用;檢驗檢測機構無資質認定證書檢測、超資質認定範圍檢測」等認證檢測違法違規行為,集中進行整治,堅定去疴除弊,重點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嚴厲打擊認證檢測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公正規範的認證檢測市場環境。

其中,原計劃開展的2018年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結果「雙隨機」專項檢查工作與本次專項整治工作一併進行。

四、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組織保障。要高度重視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做好溝通協調,切實加強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周密部署,紮實推進。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要綜合考慮轄區內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制定監管工作方案,落實監管執法責任制,明確執法查處目標和責任,切實將工作任務分解到位、嚴格落實。

(三)加強聯動,宣傳引導。要結合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責特點,研究建立互補共治、信息傳遞、部門聯動的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執法協調機制,做好認證檢測市場監管職責的承接與協調工作。藉助互聯網、新聞媒體等渠道,及時公開違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認證檢測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提高監管的影響力和震懾力,切實形成宣傳聲勢。

(四)健全機制,長效推進。要制定對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的長效機制,持續加大對基層執法人員的培訓培養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穩定、專業的監管專家隊伍,完善暢通申投訴舉報途徑,研究建立信用監管機制,擅於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等手段,提高監管效率。

(五)做好總結,及時上報。要加強工作總結和交流,及時匯總分析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情況。對社會影響較大的違法案件,或涉及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案件,及時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

市場監管總局將適時對各地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調研。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落實好各項工作,如實反映監管工作的進展成效、已發現的問題及處置措施,確保監管工作質量。

市場監管總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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