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2020年知識產權執法「鐵拳」行動方案》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2020年知識產權執法「鐵拳」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市監稽〔2020〕66號
2020年4月16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2020年知識產權執法「鐵拳」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市監稽〔2020〕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做好2020年知識產權執法工作,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2020年知識產權執法「鐵拳」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0年知識產權執法「鐵拳」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中辦發〔2019〕56號),按照全國市場監管工作會議有關「加強知識產權執法」的要求,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執法工作,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執法體系,提高執法的時效性、專業性和系統性,加大行政處罰力度。針對侵權假冒高發多發的重點市場、重點領域和關係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加強違法線索摸排,推進跨區域、全鏈條執法,強化案件督查督辦,依法嚴厲查處違法行為,促進營商環境不斷改善,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重點商品執法。圍繞抗疫防護用品、食品、電子產品、家用電器、汽車配件、服飾箱包等重點商品,組織開展執法行動,嚴查商標侵權、假冒專利違法行為。針對涉農產品、特色產品,加大對地理標誌侵權假冒案件的查辦力度。加強涉及奧林匹克標誌等官方標誌和特殊標誌的商品執法,做好重要展會、交易會、重大文體活動期間舉報投訴的處置。

(二)加強實體市場執法。根據近三年案件查處和舉報投訴情況,分析確定本地商標、專利、地理標誌違法案件高發多發的實體市場,建立重點市場名錄。健全對實體市場案源搜集摸排機制,通過明查暗訪等多種方式加強線索摸排,及時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專利、侵犯地理標誌等違法行為。在節假日等消費高峰時段,加大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的執法檢查,嚴厲查處侵權假冒違法行為,淨化農村市場環境。

(三)加強電子商務執法。完善線上排查、源頭追溯、協同查處機制,利用信息技術加強對網絡銷售行為的監測和排查,提高案件線索的發現、識別能力,推進線上線下結合、產供銷一體化執法,全鏈條查處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加強執法部門與知識產權權利人、電商平台經營者、物流寄遞企業的溝通協作,充分利用電商大數據資源、物流寄遞信息為執法辦案提供支持。調動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保護知識產權的積極性,督促其落實「通知—刪除—公示」責任,並在執法辦案中發揮好溝通聯絡、信息共享等協助作用。

(四)加強申請環節執法。按照《商標法》《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令第17號),嚴厲打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註冊等惡意申請商標註冊行為,依法對申請人和商標代理機構的違法行為給予處罰。按照《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6號)等有關規定,嚴厲查處專利代理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代理行業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線索摸排處理。通過走訪、座談和接收舉報投訴等方式,加強與本地內外資企業及行業組織的溝通,多渠道搜集侵權假冒案件線索,及時調查處理。對於跨市、縣的案件線索,由省、市市場監管部門協調查處;對於跨省(區、市)的案件線索,由相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協調辦理,重大跨省(區、市)案件線索可上報市場監管總局協調處理或提請掛牌督辦。對於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二)加大案件協查力度。針對侵權假冒跨區域、鏈條化的特點,健全區域間線索通報、證據移交、案件協查等制度,着力追查生產源頭、銷售網絡及商標標識違法印製主體,完善覆蓋生產、經營、流通的全鏈條執法模式,追根溯源、協同查辦關聯案件。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執法聯絡員作用,尚未確定聯絡員的市、縣要儘快明確,構建覆蓋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聯絡對接體系,為跨區域協查聯絡提供支撐。

(三)推進區域協同聯動。深入推進長三角、泛珠三角、京津冀區域協同執法,增強執法辦案的協調聯動。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執法協作機制,加強侵權假冒信息互通和跨境案件查處。對於區域聯動案件,牽頭市場監管部門要統籌考慮,研究制定查處方案,有效組織開展區域間聯合執法行動。結合區域發展戰略實施,建立完善國家級新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區域知識產權執法機制,加強與區內企業的溝通聯繫,了解企業訴求,切實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四)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案件查辦中相關信息通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在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及時將涉案商品的生產、銷售及商標標識印製等情況通報相關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優勢。加強執法辦案與商標、專利和企業名稱註冊環節的信息溝通,提高查處違法行為的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實施。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執法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推進計劃,加強督導檢查,切實保障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要按照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精神,將商標、專利等領域執法職責切實整合到位,穩步推進制度機制建設,保障人員、經費和執法裝備。順應執法重心下移的新形勢,加強對市、縣執法人員培訓,着力提升辦案能力,全面做好商標侵權、假冒專利、侵犯地理標誌及註冊申請環節違法案件的查處。

(二)加強指導協調。把查辦案件擺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實,掌握重點案件查辦進程,及時協調和解決辦案中遇到的問題。加強執法辦案的督促指導和案卷評查,對於案情複雜、意見分歧的案件,有關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與上級部門溝通,研究解決問題,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對於上級市場監管部門轉交的案件線索,要有效整合辦案力量,加大跟蹤督辦力度,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信息,確保件件有回音。

(三)積極開展宣傳。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宣傳報道執法行動開展情況,發布有影響的知識產權案件,震懾違法分子,發揮好執法的警示和威懾作用。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5·10」中國品牌日前後,組織開展集中宣傳,加大案例評析、以案釋法、執法普法力度,按規定做好涉案物品銷毀,引導社會公眾自覺抵制侵權假冒行為,強化市場主體責任,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注意保存執法辦案過程中形成的影像資料,為開展集中宣傳活動積累素材。

(四)做好信息報送。知識產權執法工作受到國內外高度關注,也是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數據統計和信息報送制度,及時準確地統計報送執法行動次數、實體市場數量、查處案件數以及重大案件基本情況等信息。總局將整合分析執法數據,定期向社會公布有關執法行動開展情況。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於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將上季度執法數據上報總局(5月10日前報送2020年一季度數據),2021年1月15日前報送知識產權執法年度工作總結和全年匯總數據。

附件:1.知識產權執法數據統計表

      2.重點商品商標案件統計表

      3.知識產權重大案件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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