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
國市監競爭〔2020〕90號
2020年6月5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

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

國市監競爭〔2020〕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和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要求,按照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在全國範圍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加大涉企違規收費行為查處力度,確保各項減稅降費政策落到實處,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努力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保駕護航,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涉企收費監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當前,國際疫情持續蔓延,世界經濟增長低迷,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增大,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加劇,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遭遇巨大挑戰。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連續出台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並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延長實施時間。各地、各部門及時制定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惠企措施,以應對疫情給企業帶來的前所未有的衝擊。

加強涉企收費監管,保障惠企政策落實,是市場監管部門的重要任務。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使命擔當,積極主動作為,組織精幹力量大力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優化營商環境,堅決防止亂收費為企業「雪上加霜」。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監管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圍繞企業反映強烈的堵點難點問題,深入紮實開展專項治理。將落實各項惠企政策作為重中之重,嚴厲查處不落實停徵免收有關收費項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費標準等行為,堅決防止借疫情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保證金等行為,確保每一項惠企政策落實到位。圍繞以下重點領域、重點環節收費,因地制宜、精準有效開展整治工作。

(一)港口、檢驗檢疫等進出口環節收費。沿海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梳理進出口環節各項收費政策,對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集中力量開展抽查。重點查處檢驗檢疫環節強制服務收費,以及港口環節拖輪、圍油欄企業變相提高標準收費,各類中介明碼標價不規範等行為。繼續配合財政、口岸等相關部門大力清理口岸環節收費,督促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

(二)商業銀行等企業融資相關收費。加強與銀保監部門溝通協調,督促商業銀行及時落實銀保監會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18號)。重點查處商業銀行不落實小微企業「兩禁兩限」政策,違規收取有關信貸資金管理費用,利用貸款強勢地位捆綁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將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轉嫁給企業承擔的行為。

(三)供電、供氣等公用事業收費。加強供電、供氣領域價格收費監管,嚴格落實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用氣價格、支持性兩部制電價等政策。重點查處擅自製定收費項目或標準、對已取消項目繼續收費等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行為,以及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服務條件,收取不合理費用的行為。重點加強轉供電行為監督檢查,轉供電主體應將降價優惠傳導給終端用戶,不得違反規定在轉供環節加收費用。

(四)公路、鐵路等物流領域收費。深入分析疫情發生以來企業物流成本變化,關注運輸、儲存等重點環節收費,及時研判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點查處鐵路貨運、機場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未執行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單位超過政府規定標準收費等行為。

(五)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業協會相關收費。督促各行政機關嚴格落實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嚴厲查處行政機關將其應當委託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技術性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的行為。加大對行業協會收費監管力度,重點對具有法定職責、承擔行政部門委託或授權職能、與政府部門尚未脫鈎的行業協會進行抽查,嚴厲查處利用行政資源強制服務、收費等行為。

三、精心組織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迅速行動,制定具體方案,研究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統籌力量做好專項治理工作。要從交費端倒查摸排,打通落實惠企政策的「最後一公里」,注重解決企業對優惠政策「看得見、得不到」的問題。要精心組織案件查辦,對有令不行、陽奉陰違、甚至借疫情變相亂收費的單位,要從嚴從重依法查辦,彰顯國家減費治亂、保市場主體、促經濟發展的堅強決心。

(二)強化輿論監督。廣泛宣傳價費優惠政策,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違規涉企收費治理工作的通知》(國市監競爭﹝2019﹞150號)要求,進一步推進涉企收費事項公開透明,讓企業明明白白交費。充分發揮12315平台作用,提高投訴舉報處理效率。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亂收費典型案例,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發揮震懾作用。

(三)開展調研評估。總局將適時組織部分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交叉檢查,並對各地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調研指導。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也要加強工作指導,形成上下工作合力。通過與企業座談、調查問卷等形式加強治理效果評估,推進政策完善,達到規範行為、鞏固成果、嚴防反彈的工作效果。

(四)按時報送總結。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總局反映。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每月匯總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及簡要工作進展情況,月底前報送,並於2020年12月10日前報送有情況、有問題、有治理成效、有政策建議的工作總結,同時將5個典型案例報送至總局價監競爭局。

附件:涉企收費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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