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落實電子商務平台責任專項行動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落實電子商務平台責任專項行動的通知
國市監網監〔2019〕211號
2019年10月31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

落實電子商務平台

責任專項行動的通知

國市監網監〔2019〕2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網絡市場監管,規範網絡市場秩序,壓實電子商務平台法定責任,促進電子商務市場健康發展,市場監管總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月下旬開展落實電子商務平台責任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落實《電子商務法》,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整治電子商務平台把關不嚴,不落實基本義務、平台治理義務和協助監管義務等問題,有效遏制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二、重點任務

(一)抓住平台把關不嚴等問題,聚焦重點平台。本次行動主要針對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綜合性平台、商品交易平台、二手車交易平台、網絡訂餐平台以及社交電商平台等,侵害消費權益行為易發多發的平台網站、APP。

(二)集中整治平台主體審核不嚴等問題,督促、檢查平台落實基本義務。嚴格檢查平台經營者落實主體審核和信息公示義務情況。重點關注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主體身份和經營許可信息的入駐核驗和定期更新義務落實情況,尤其是對銷售食品、保健食品等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務)的平台內經營者資質資格審核情況。檢查平台內經營者「亮照、亮證、亮標」、平台協議規則、平台自營與他營、信用評價規則等信息公示情況。

(三)集中整治平台管理不嚴等問題,督促、檢查平台落實治理義務。重點檢查平台經營者建立知識產權保護、七日無理由退貨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情況,對侵權行為、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採取措施情況。對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重點關注平台協議規則中進入退出平台服務、商品服務質量保障、促銷規則、消費者權益保障、消費者信息保護等方面的內容。查看平台經營者履行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保存義務落實情況。查看平台禁限售商品信息清單,組織抽查禁限售商品信息。

(四)督促、檢查平台落實協助監管義務。檢查平台經營者提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平台內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為其提供經營場所證明等必要協助等情況;檢查平台經營者向監管部門提供違法違規信息的制度或者方式,平台對監管部門提供的配合處理、協助調查要求以及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情況。

三、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充分認識開展本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落實, 細化工作措施,認真督促問題平台企業整改到位;對發現的共性問題,健全長效治理機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全面排查,依法查處。採取網絡監測、重點檢查、問題核查等方式,全面梳理轄區內電子商務平台情況,結合日常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線索,深入排查重點任務事項,依法依規嚴厲查處電子商務平台把關不嚴、不履行平台責任義務等問題。

(三)廣泛宣傳,及時總結工作成效。大力宣傳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強化警示和教育,進一步引導電子商務經營者認真落實平台責任。認真總結本地區工作,梳理專項行動期開展情況,認真填寫《專項行動情況匯總表》,於2020年2月7日前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總結報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

聯繫電話:010-88650609,010-68032642(傳真)

電子郵箱:wjszfxt@samr.gov.cn

附件: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略)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10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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