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產品通用名稱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產品通用名稱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19年第26號 2019年5月28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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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特殊醫學用途
配方食品產品通用名稱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產品通用名稱,便於消費者識記,避免產生誤導,現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產品通用名稱進行調整(通用名稱調整前後對照表見附件),並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申請人按調整後的通用名稱申請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產品註冊。
二、已獲得產品註冊的生產企業無需提交變更註冊申請,由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審評中心直接調整其產品的通用名稱並通知企業換領註冊證書;在審的註冊申請(含變更申請),申請人無須補正,由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審評中心在審評時予以調整。
三、已獲得產品註冊的生產企業,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的12個月內完成新舊標籤、說明書的更替。使用舊版標籤、說明書的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特此公告。
附件: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產品通用名稱調整前後對照表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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