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大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力度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大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力度的通知
市監市〔2018〕40號
2018年8月1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大

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力度的通知

市監市〔2018〕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督管理局:

近日,社會輿論熱議拼多多購物平台上涉嫌銷售侵權假冒商品。為了有效履行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保護消費者和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現就加大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力度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全鏈條打擊。在總局部署的2018年度相關專項行動中,將打擊包括「傍名牌」在內的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其他商標侵權、相關虛假宣傳和違法廣告等違法行為,列為重點打擊目標。發現的涉嫌重大違法線索,要對生產、銷售等相關環節進行全鏈條調查處理。各地監管部門可從調查網絡交易平台(網站)入手,進一步發現上、下游涉嫌違法生產經營者,並將違法線索及時移送相關屬地監管部門。屬地監管部門應逐一排查,對於情況屬實的應依法從嚴查處,並及時向社會披露。

二、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各地監管部門應充分發揮媒體監督的作用,及時受理、認真調查處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加大對相關違法廣告的監測力度,通過各種渠道擴大相關違法線索的來源。

三、落實經營主體責任。督促網絡交易平台(網站)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切實維護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相關專項治理。對於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網絡交易平台(網站),依法從嚴查處。

四、加強部門監管協作。充分發揮網絡市場監管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對於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上述工作情況作為總局部署的2018年度相關專項行動總結報告的重點內容。如遇重大情況,請及時上報。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8年8月1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