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市監廣發〔2021〕81號 2021年10月29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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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市監廣發〔2021〕8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嚴重誤導近視兒童青少年和家長,威脅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呵護兒童青少年健康成長,市場監管總局決定自2021年11月到2022年3月組織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任務
(一)嚴厲打擊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虛假違法營銷宣傳行為。在目前醫療技術條件下,近視不能治癒。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癒」「近視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進行營銷宣傳的行為。加大對冒用中醫藥名義或者假借中醫藥理論、技術進行營銷宣傳欺騙消費者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使用患者名義或者形象進行診療前後效果對比或者作證明,以及宣傳診療效果或者對診療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證性承諾的虛假違法廣告。
(二)加大監測、抽查力度。強化廣告和網絡交易監測,不斷強化監測技術應用,重點關注開學季、節假日、網絡集中促銷期等時間節點,開展網絡市場專項監測,清理整治違法違規內容。加大對重點市場主體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力度,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相關問題。
(三)加強重點媒介、區域監管。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緊盯受眾面廣、社會影響大的重點媒體和廣告發布渠道加強監管執法。強化互聯網平台監管,加大對違法平台的懲戒力度,淨化線上商業營銷宣傳環境。紮實做好城市主幹道、公共交通工具、人口流量較大的公共場所等重點區域戶外廣告位、廣告牌排查工作,從嚴查處學校、醫院周邊的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虛假違法戶外廣告。
(四)強化行政指導。加大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廣告製作發布單位等市場主體的行政指導力度,促進企業知法守法,提升依法經營意識。及時約談本地區重要互聯網企業,要求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切實承擔平台主體責任,不斷完善平台規則,強化內部審核。指導電商平台進一步加強平台內經營者身份信息管理、公示,嚴格落實護眼儀等醫療器械及有關特殊商品經營資質審查責任。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紮實推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安排,細化工作措施,強化執法辦案,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與衛生健康、中醫藥、教育、網信等部門信息溝通和配合協作,形成監管合力。要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綜合執法優勢,多條線共同發力,確保整治成效。要切實落實行刑銜接相關要求,執法中發現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
(三)廣泛宣傳,形成震懾。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積極引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及時曝光典型案件,強化警示教育,不斷增強市場監管執法的影響力與震懾力。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總結本地區工作,梳理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報送典型案例。請於2021年12月31日前、2022年4月8日前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統計表》報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
附件: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統計表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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