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和車載罐體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和車載罐體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的通知
市監質監〔2020〕54號
2020年5月22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品及其

包裝物和車載罐體產品質量安全

隱患排查的通知

市監質監〔2020〕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委、廳):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廳字〔2020〕3號)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安委〔2020〕3號)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在全國範圍內以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危險化學品車載罐體等3類產品為重點,開展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安委〔2020〕3號)部署,深入開展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通過壓實各層級各環節責任,強化風險管控意識,確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堅決防止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守住產品質量安全底線,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組織企業通過自查壓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下同)、危險化學品車載罐體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嚴格履行《產品質量法》規定的責任義務,組織企業通過制定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開展全面自查。自查工作以原材料進貨檢驗、過程控制、出廠檢驗為重點環節,以生產設備、檢驗設施等為重點對象,逐一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隱患要立即整改。

(二)在生產領域開展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總局部署,結合本地質量安全風險監控情況,進一步明確重點區域、重點產品、重點指標、重點問題,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對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按照各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要求,檢查企業是否持續保持獲證條件,必要時按照《產品質量法》要求進行產品質量檢驗。

(三)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對在排查中發現的製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等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嚴厲查處。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門;對嚴重違法企業,要報請當地政府依法取締。

(四)督促企業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企業根據企業自查和市場監管部門排查情況,建立質量安全隱患台賬,逐一提出消除隱患的措施和時限,並按時完成整改。要積極組織第三方技術機構幫助企業進行分析並提出解決方案,優化企業生產流程和質量管理。要組織專業人員向企業就生產許可有關政策要求、標準和技術規範進行宣貫,幫扶企業提升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五)進一步強化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組織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託技術機構、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機構,以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危險化學品車載罐體等為重點,開展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多渠道獲取質量安全風險信息,認真組織分析研判,確定風險性質、風險等級、影響範圍,掌握質量安全狀況。需要向社會預警、相關部門通報的,要及時發布預警和通報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將本次質量安全隱患排查作為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要注意強化部門協作,互通監管執法信息,開展聯合執法。

(二)因地制宜,紮實開展工作。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開展工作中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已部署開展相關監督檢查等工作的,根據本通知要求進一步補充完善工作,既要排查到位,又要避免簡單化、防止「一刀切」。

(三)注意總結,及時上報信息。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情況,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完善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標準。請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於6月30日前報送階段性情況,11月1日前報送本次排查工作整體情況。

聯繫人: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監督司  秦樹桐

電  話:010-82262225

附件:1. 2020年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危險化學品車載罐體等3類重點工業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實施方案

   2. 2020年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信息統計表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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