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9年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9年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市監食經〔2019〕8號
2019年2月27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9年

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市監食經〔201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教育廳(委、局):

2019年春季學期開學在即,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和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防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現就開展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強安全意識,加強工作部署

學校供餐群體特殊、人數眾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春季食物中毒進入易發期,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點多面廣。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做好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認真研判當前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形勢,把握特點和規律,結合實際部署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採取更加有力措施,嚴防嚴管嚴控校園食品安全風險,最大限度地遏制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並確保明顯減少。

二、落實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自查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部署學校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一是查管理制度健全情況。重點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2018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明確每個崗位的食品安全責任和要求。

二是查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重點自查是否實行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定期檢查學校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查場所物品清潔情況。重點自查食品經營場所的地面是否無垃圾、無積水、無油漬;牆壁和門窗是否無污漬、無灰塵;天花板是否無霉斑、無灰塵;場所內是否無有害生物活動跡象;設施設備、工用具、餐飲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潔。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前,應對食品處理區內的設施設備、工用具、餐飲具等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洗消毒。

四是查設施設備運轉情況。重點自查冷藏冷凍、加熱保溫、清洗消毒等設施設備是否正常運轉。

五是查食品原料合規情況。重點自查是否建立穩定、合規的食品及原料採購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經營場所內的食品及原料是否處於保質期內、感官性狀正常。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處理區內留存的已開封定型包裝食品,若不能保證其處於安全狀態,應予以廢棄。

六是查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重點自查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是否持健康證明上崗;患有發熱、腹瀉、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膚有傷口或感染的從業人員,是否暫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是查人員規範操作情況。重點自查從業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並在食品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加工製作行為是否規範,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開,熟制食品燒熟煮透。

對自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和問題,學校應立即採取整改措施,並及時覆核整改結果。

三、強化部門協同,嚴格監督檢查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強化聯動,形成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合力。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以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學校周邊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飲店等為重點單位,以畜禽肉及肉製品、蛋及蛋製品、乳製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為重點品種,以食品進貨查驗、食品貯存、食品加工製作、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為重點行為,組織開展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要立即督促學校或經營企業進行整改;對未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的,視情形單獨或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應依法嚴肅查處。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學校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排查食品安全風險,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對學校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自查情況進行抽查;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資金支持,改善學校食堂供餐條件。

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以近3年發生過學校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區和學校為重點,對地市開展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的情況進行聯合督查。

四、創新工作方式,加強社會共治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工作,逐步實現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全覆蓋;要鼓勵學校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公開食品來源、採購、加工製作等過程,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學校食品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力度,強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普及。

請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於4月15日前將本地春季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情況分別報送至市場監管總局和教育部。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市場監管總局:王  群  馬朝輝  電話:010-88330452

教   育   部:朱紅松  樊澤民  電話:010-66097180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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