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2020年工作要點》和《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2020年工作要點》和《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工作制度》的通知
國市監廣【2020】39號
2020年3月9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中央宣傳部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衛生健康委 人民銀行 廣電總局 銀保監會 中醫藥局 藥監局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一部門關於印發

國市監廣【2020】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黨委宣傳部、網信辦、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局)、衛生健康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銀保監局、中醫藥局、藥監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進一步加強廣告市場協同監管,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維護良好廣告市場秩序,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廣電總局、銀保監會、中醫藥局、藥監局等十一部門聯合制定了《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2020年工作要點》,修訂了《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工作制度》。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市場監管總局

中央宣傳部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衛生健康委

人民銀行

廣電總局

銀保監會

中醫藥局

藥監局

2020年3月9日

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

2020年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進一步創新廣告監管機制、監管方式,加強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完善廣告協同監管體系,不斷提高廣告協同監管能力和水平,全力維護良好的廣告市場秩序。

二、工作重點

(一)加強廣告導向監管。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完善堅持正確導向的輿論引導工作機制等有關部署和要求,清理整治含有「軟色情」內容等低俗庸俗媚俗廣告,依法嚴肅查處妨礙社會公共秩序、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涉及導向問題的違法廣告。健全宣傳教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工作機制,全力引導維護廣告宣傳正確導向,使「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成為廣告活動的基本遵循,營造風清氣正的廣告市場環境。

(二)推動全國廣告道德委員會建設。進一步研究完善廣告道德委員會的工作職責、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倡導廣告行業良好道德風尚,引導廣告從業人員強化社會責任意識和道德水平,依法依規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探索建立法律層面、道德層面和行業自律層面多管齊下的廣告行業治理格局。

(三)加強重點領域廣告監管。加強重點產品、重點行業廣告監管,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醫療、藥品、房地產、金融投資理財等事關人民群眾健康和財產安全的虛假違法廣告,集中曝光典型違法廣告案件。加強重點媒體、媒介廣告監管,夯實互聯網平台責任,依法加強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金融機構、醫療機構的管理,嚴肅查處平台和機構違規廣告行為。加強重點區域廣告監管,對虛假違法廣告多發地區進行掛牌督辦。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間,統籌抓好疫情防控與廣告監管執法工作,重點針對涉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廣告、口罩等防護用品廣告以及涉及借疫情宣傳疫病防治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開展監測,依法從嚴從快查處相關虛假違法廣告。

(四)治理規範移動端互聯網廣告。研究加強廣告新興業態監管,突出重點平台、重點媒介,加大監測監管力度,堅決遏制移動APP、自媒體賬號等虛假違法廣告多發、易發態勢。督促互聯網平台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和責任,核查有關證明文件和廣告內容,及時制止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五)強化廣告協同監管。加強部門間溝通及信息共享,強化聯合部署、聯合約談告誡、聯合執法、聯合調研,提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調度能力。健全完善重點案件聯合督辦機制,對重大違法案件實行統一掛牌督辦。研究建立廣告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推動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廣告信用監管格局。

三、明確分工,形成合力

(一)市場監管部門。發揮好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牽頭單位作用,會同相關成員單位部署2020年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並牽頭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解決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協調組織對影響較大、涉及多部門監管職責的重點案件開展聯合約談、聯合查處,適時組織開展聯合調研。突出移動端廣告監管,進一步系統治理互聯網廣告,鞏固深化互聯網廣告專項整治成果。完善廣告監測機制,強化移動端互聯網廣告監測工作。嚴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嚴把廣告審查准入關。進一步強化虛假違法廣告案件查辦力度,強化曝光力度。推進修訂《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積極探索廣告領域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工作機制。

(二)黨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持續深入做好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相關工作的宣傳解讀,宣傳報道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廣告法》和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行為的工作成效。協調新聞媒體曝光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開展輿論監督,協調加強網上不良信息管控。加強媒體管理,督促新聞媒體進一步健全廣告刊播管理制度,嚴格履行法定廣告審查義務,完善糾錯機制,嚴格責任追究,確保廣告真實合法。

(三)網信辦。配合市場監管等部門大力整治互聯網違法違規廣告信息,加強網上正面宣傳引導,嚴厲查處發布虛假違法廣告信息的網站平台。督促網站平台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不斷鞏固和擴大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成果,促進網絡空間更加清朗。

(四)電信主管部門。加強ICP備案、域名和IP地址等互聯網基礎管理,強化技術能力和管控手段,完善違法違規網站處置流程,進一步提升違法違規互聯網應用(網站、APP等)處置能力。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置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的違法違規網站。開展相關行業內宣傳活動,積極引導行業自律。

(五)公安機關。充分發揮打擊犯罪職能,重點打擊民生領域虛假廣告犯罪。對行政機關移送的涉嫌虛假廣告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及時查處。對阻礙行政機關開展廣告監管執法工作,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及時查處。

(六)衛生健康部門。落實「放管服」有關工作要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引導醫療機構誠信經營、公平競爭。加強醫療廣告審查工作,繼續做好市場監管部門移送案件的依法查處工作。將發布虛假違法醫療廣告情況列入醫療機構校驗管理。加強健康科普宣傳,傳播健康知識,引導群眾提升健康素養,建立科學正確的健康觀。

(七)人民銀行。聯合各金融管理部門推動《關於進一步規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落地實施。牽頭研究金融廣告治理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健全金融廣告治理協作機制,構建完善違法違規金融廣告案件聯合處置長效機制。充分運用金融科技、信息技術手段,不斷提升金融廣告監測體系精準度和實效性。依據屬地監管原則,推動壓深壓實違法違規金融廣告監測處置職責。加強涉及金融廣告的知識普及和消費者教育工作。

(八)廣電行政部門。督促指導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視聽節目網站等單位履行廣告發布審查職責,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等制度,嚴格規範廣告發布行為。強化指導,提升廣告內容的藝術水平,加強廣告導向管理。強化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管理,進一步規範電視購物節目播放。嚴肅查處播出機構、視聽節目網站的違規行為,對不履行廣告發布審查責任、虛假違法廣告問題屢查屢犯的機構以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九)銀行保險監管部門。配合相關部門加快制定出台《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部署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將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作為重點。在P2P網貸機構檢查中,加強對廣告宣傳行為的檢查。

(十)中醫藥管理部門。加強中醫醫療廣告審查,規範中醫醫療廣告宣傳行為。加大報刊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監測力度,探索開展互聯網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監測工作,做好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突發事件應對和重大案件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中醫醫療機構。

(十一)藥品監管部門。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充分發揮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機製作用。對發現的違法廣告,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對涉及嚴重失信的企業,實施聯合懲戒,並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力度,依法從嚴監管。

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突出工作重點,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採取紮實有力的措施,加大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力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部際聯席會議將適時開展聯合調研,及時通報各地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各地相關部門在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況和問題,請上報各自上級主管部門,並抄送同級市場監管部門。

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發揮各成員單位職能作用,建立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聯動機制,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聯席會議組成

(一)聯席會議由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廣電總局、銀保監會、中醫藥局、藥監局等有關單位組成,市場監管總局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市場監管總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

(二)聯席會議聯絡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承擔日常事務性工作。聯席會議聯絡員由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通報聯席會議聯絡辦公室。

二、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三)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牽頭單位負責召集,成員單位可以根據需要提出召開聯席會議的建議。聯席會議主要通報、溝通各部門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部署階段性整治工作,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提出政策措施,確定重大事宜。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參加。

(四)聯席會議聯絡辦公室應當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具體工作任務,研究提出整治工作重點和具體整治措施,協調各部門工作進展,組織聯合督導檢查,部署查辦重大虛假違法廣告案件,並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

(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在部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下,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做好本部門相關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堅持齊抓共管、各盡其責、綜合治理,制定實施推進治理廣告問題的措施,及時向聯絡辦公室和有關成員單位通報工作情況,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增強監管合力。

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協調配合事項

(六)市場監管總局要履行牽頭職責,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廣告監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協調組織對影響大、涉及多部門監管職責的重點案件開展聯合約談、聯合查處,適時組織開展聯合調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工作。加大對重點領域廣告的監測監管力度,指導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強化日常監管,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查處重大典型違法廣告案件,曝光典型虛假違法廣告,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廣告監測以及案件查處等情況,提請有關部門對嚴重虛假違法廣告涉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及產品,採取通報批評、約談警告、追究責任、暫停產品銷售、列入重點監管對象、緩檢緩驗、吊銷許可等行政處理措施。

(七)中央宣傳部要通過新聞通氣會、新聞閱評等形式,及時通報提醒媒體單位廣告發布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指導和監督媒體在廣告活動中加強自律,堅持正確導向,推動公益廣告的發展,將虛假違法廣告整治情況列為文明城市測評內容;嚴格對報刊出版單位的管理,督促指導有關單位落實廣告發布者責任,清理整治利用專版和新聞報道等形式變相發布廣告的行為;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深入研究和解決制約媒體廣告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支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和曝光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指導有關部門追究發布不良廣告以及虛假違法廣告造成惡劣影響的媒體單位有關人員責任。

(八)中央網信辦要加強對各網站平台的日常監管,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互聯網違法違規廣告的處置工作和違法違規網站平台的聯合執法工作。加強網上正面宣傳引導,大力推送相關部門及權威媒體的宣傳引導文章,營造良好網絡氛圍。

(九)工業和信息化部要依法加強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和呼叫中心業務經營者、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的行業管理,與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加強聯動配合,指導各地通信管理局對經有關部門認定擅自從事藥品、醫療器械、醫療保健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及時向電信主管部門提供日常廣告監測、網上巡查發現的違法廣告及信息的證據材料,提請採取處置措施。

(十)公安部要及時掌握虛假廣告犯罪形勢,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協調地方行政機關與公安機關做好執法銜接,指導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打擊虛假廣告犯罪。有關行政部門要及時將涉嫌虛假廣告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配合行政機關做好案件移送,並及時開展審查,符合條件的要依法立案查處。

(十一)衛生健康委要加強醫療機構行業管理,監督指導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嚴格審查醫療廣告,加大對發布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監督檢查力度,將醫療機構發布虛假違法醫療廣告情況列入醫療機構校驗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將查處的虛假違法醫療廣告案件信息通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發布虛假違法醫療廣告情節嚴重的,提請採取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措施。

(十二)人民銀行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金融機構行業管理,聯合各金融管理部門健全完善金融廣告治理協作機制,推動加大金融機構營銷宣傳行為監管力度,依法督促金融機構合法合規開展金融營銷宣傳活動,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研究金融廣告違法違規重點難點問題,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研究制定完善金融廣告監管制度,加大違法違規金融廣告懲處力度。

(十三)廣電總局要加強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與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行業管理,監督指導有關單位落實廣告審查責任,健全廣告審查制度,清理整治各種利用健康養生類節(欄)目等方式,變相發布廣告的行為;對不履行廣告發布審查責任、虛假違法廣告問題屢禁不止的媒體單位以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強化網絡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管理,規範服務內容。市場監管部門要將廣告違法率居高不下、廣告違法問題屢查屢犯的媒體情況通報廣電部門,衛生健康、中醫藥、藥監部門要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播出的健康養生類節(欄)目的內容提供專業指導,協助規範健康養生類節(欄)目。

(十四)銀保監會要依法對銀行保險金融機構發布金融廣告的行為實施監管,配合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對銀行保險機構發布金融廣告行為的合法性進行認定,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互通。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發布金融廣告的機構,依法進行查處。

(十五)中醫藥局要加強中醫醫療機構的管理,監督指導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查中醫醫療廣告,對多次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的中醫醫療機構,依法給予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診療科目、吊銷執業許可等處理,規範民營中醫醫療機構經營活動,促進中醫藥行業健康發展。

(十六)藥監局要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對相關部門移送的除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外,還涉嫌其他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要將相關生產經營者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懲治力度。

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機制

(十七)建立信息溝通通報機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要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制度,建立部門間溝通渠道,及時將查辦案件、處理相關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處理相關企業和產品、暫停產品銷售以及吊銷經營許可等重要監管信息通告相關部門;有關部門對通報或者移送的案件線索要及時交辦,跟蹤督辦,反饋結果。

(十八)建立監管執法聯動機制。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加強部門間工作銜接,充分利用各自的職能和手段,採取行政處理、經濟處罰、刑事追責等多種措施,形成有效的綜合監管合力,協同查辦嚴重虛假違法廣告涉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增強處罰措施的聯動效能。

(十九)建立聯合監督檢查機制。牽頭單位要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加大聯合檢查、聯合督查、聯合告誡、聯合公告、聯合辦案力度;各部門要強化執法監督,落實屬地監管職責,考核評價各地廣告整治工作,對地方建立和落實聯席會議制度情況和各部門發揮職能作用情況進行督查指導。

(二十)建立工作會商研究機制。牽頭單位要根據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門提議,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會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破解監管難題,研究制定標本兼治措施,針對具體問題,開展聯合調研,研究提出有效解決深層次問題的政策建議,完善廣告監管體制機制,推動廣告業健康發展。

五、其他事項

(二十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監督指導本系統有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加強與其他部門協調配合,落實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共同加大治理虛假違法廣告力度。

(二十二)各地可參照本制度,制定地方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二十三)本工作制度印發後,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九部門關於印發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工作制度的通知》(工商廣字〔2015〕106號)同時廢止。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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