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主義
作者:李大釗
1923年1月

(一)「平民主義」的潮流 編輯

現代有一絕大的潮流遍於社會生活的種種方面:政治、社會、產業、教育、美術、文學、風俗,乃至衣服、裝飾等等,沒有不著他的顏色的。這是什麼?就是那風靡世界的「平民主義」。

「平民主義」,崛起於歐洲,流被於美洲,近更藉機關炮、輪船、新聞、電報的力量,挾着雷霆萬鈞的聲勢,震醒了數千年間沉沉睡夢於專制的深淵裡的亞洲。他在現在的世界中,是時代的精神,是唯一的權威者,和中世紀羅馬教在那時的歐洲一樣。今人對於「平民主義」的信仰,亦猶中世歐人對於宗教的信仰。無論他是帝王,是教主,是貴族,是軍閥,是地主,是資本家,只要阻障了他的進路,他必把他們一掃而空之。無論是文學,是戲曲,是詩歌,是標語,若不導以平民主義的旗幟,他們決不能被傳播於現在的社會,決不能得群眾的謳歌。我們天天眼所見的,都是「平民主義」戰勝的旗,耳所聞的,都是「平民主義」奏凱的歌,順他的興起,逆他的滅亡。一切前進的精神,都自己想象着是向「平民主義」移動着的。現在的平民主義,是一個氣質,是一個精神的風習,是一個生活的大觀;不僅是一個具體的政治制度,實在是一個抽象的人生哲學;不僅是一個純粹理解的產物,並且是深染了些感情、衝動、念望的色澤。我們如想限其飛翔的羽翮於一個狹隘的唯知論者公式的樊籠以內,我們不能得一正當的「平民主義」的概念。那有詩的心趣的平民主義者,想衝着太陽飛,想與謝勒(Shelley)和惠特曼(Whitman)摶扶搖而上騰九霄。

(二)「平民主義」字義的解釋 編輯

「平民主義」是Democracy的譯語:有譯為「民本主義」的,有譯為「民主主義」的,有譯為「民治主義」的,有譯為「唯民主義」的,亦有音譯為「德謨克拉西」的。民本主義,是日本人的譯語,因為他們的國體還是君主,所以譯為「民本」,以避「民主」這個名詞,免得與他們的國體相牴觸。民主主義,用在政治上亦還妥當,因為他可以示別於君主政治與貴族政治,而表明一種民眾政治。但要用他表明在經濟界、藝術界、文學界及其他種種社會生活的傾向,則嫌他政治的意味過重,所能表示的範圍倒把本來的內容弄狹了。民治主義,與Democracy的語源實相符合。按希臘語demos,義與「人民」(People)相當,Kratia義與「統治」(rule or government)相當,demo kratia,即是Democracy,義與「民治」(People’s rule or popular government)相當。此語在古代希臘、雅典的政治家Pericles(生於紀元前四百九十五年卒於四百二十九年)時代,亦為新造。當時的人覺得有為新理想立一個新名詞的必要,但亦曾遭嫌新者的反對,後來這個名詞,卒以確立。惟至亞里士多德(Aristotle)時代,學者用之,詮義尚各不同,例如亞氏分政體為三種:一、君主政治(Monarchy),二、貴族政治(Aristocracy),三、民主政治(Polity)。此三種政體,又各有其變體:君主政治的變體,為暴君政治(tyranny);貴族政治的變體,為寡頭政治(Oligarchy);民主政治的變體,為暴民政治(Democracy)。 是知亞氏詮釋,Democracy不釋為民主政治,而釋為暴民政治;亞氏表明民主政治,不用Democracy,而用Polity。包萊表士氏(Polybius)則又用Democracy一語,以當亞氏的Polity。後來行用日久,終以表示「民治」的意義。但此種政制,演進至於今日,已經有了很大的變遷,最初「統治」(Rule)的意思,已不復存,而別生一種新意義了。這與「政治」(Government)一語意義的變遷全然相同。「政治」的意義,今昔相差甚遠,古時用這個字,含有強制或迫人為所不願為的意思,如今則沒有分人民為治者階級與服隸階級的意思了。自治(Self-government)一語,且與政治的古義恰恰相反。現代的民主政治,已不含統治的意思,因為「統治」是以一人或一部分人為治者,以其餘的人為被治者;一主治,一被治;一統治,一服從;這樣的關係,不是現代平民主義所許的。故「民治主義」的譯語,今已覺得不十分愜當。余如「平民主義」、「唯民主義」及音譯的「德謨克拉西」,損失原義的地方較少。今為便於通俗了解起見,譯為「平民主義」。

(三)「平民主義」與強力 編輯

「平民主義」的政治理想,在古代希臘,亞里士多德、柏拉圖諸人已曾表現於他們所理想的市府國家。近世自由國家,即本此市府國家蛻化出來的。在此等國家,各個市民均得覓一機會以參與市府國家的生活,個人與國家間絕沒有衝突軋轢的現象,因為人是政治的動物,在這種國家已竟能夠自顯於政治總體。政治總體不完備,斷沒有完備的人,一說市府的完全,便含有公民資格完全的意思。為使公民各自知道他在市府職務上有他當盡的職分,教育與訓練都很要緊。亞氏嘗分政治為二類:一為與市府生活相調和的政治,一為以強力加於市府的政治。前者,官吏與公民無殊,常能自守他的地位為政治體中的自覺的分子,覓種種途徑以服事國家,沒有一己的意思乖離於市府的利益。在這種國家,政治體由民眾的全體構成,不由民眾的一部,治者兼為民眾的屬隸。後者,官吏常自異於平民,利用官職以為自張的資具,一切政務都靠強力處理。把公民橫分為治者與屬隸二級,而以強力的關係介於其間,以致人民與官吏惡感叢生,促成敵國。在這等國家,治者發號施令,為所欲為,屬隸則迫於強力不得不奉命惟謹罷了。現代的「平民主義」,多與亞、柏諸人的理想相合;而其發展的形勢,尚在方興而未已。宇內各國,沒有不因他的國體政體的形質,盡他的可能性,以日趨於「平民主義」的。「平民主義」的政制,本沒有一定的形式,可以施行這種制度的,亦不限於某類特定的國家或民族。人民苟有現代公民的自覺,沒有不對於「平民主義」為強烈的要求的,沒有不能本他的民質所達的程域向「平民主義」的正鵠以進的。民主的國家,不用說了。諾威本是君主政治,亦濡染了平民主義的新色了。瑞士的「康同」,本是寡頭政治,少數反對人民的執政與富豪,亦遭平民主義的打擊而表示退敗了。日本本是元老政治,今日亦慄慄惟懼於平民主義氣焰之下而有危在旦夕之勢了。歐洲大戰中及其以後,獨裁帝制下的俄羅斯,一躍而為勞農蘇維埃聯邦共和國了。德、奧、匈諸國,亦皆變成民主共和國了。余如中歐一帶,民主式的新國,亦成立了很多。可見今日各國施行「平民主義」的政治,只有程度高低的問題,沒有可不可能不能的問題。這種政治的真精神,不外使政治體中的各個分子,均得覓有機會以自納他的殊能特操於公共生活中:在國家法令下,自由以守其軌範,自進以盡其職分;以平均發展的機會,趨赴公共福利的目的;官吏與公民,全為治理國家事務的人;人人都是治者,人人都非屬隸,其間沒有嚴若鴻溝的階級。這裡所謂治者,即是治理事務者的意思,不含有治人的意味。國家與人民間,但有意思的關係,沒有強力的關係;但有公約的遵守,沒有強迫的壓服,政府不過是公民賴以實現自己於政治事務的工具罷了。馬薩萊客(T.G.Masaryk)說:「平民主義」的政治的和社會的目的,乃在廢除屬隸與統治的關係。「平民主義」一語的本來的意義,是「人民的統治」(People’s Rule),但現代「平民主義」的目的,已全不在統治而在屬於人民、為人民、由於人民的執行。這國家組織的新概念新計畫怎樣能被致之實行,這不僅是權力的問題,乃是一個執行技術的難問題。」這幾句詮釋現代平民政治的話,很能說出他的精要。可知強力為物,在今日的政治上已全失了他的效用。除在革命時期內,有用他以壓服反對革命派的必要外,平時施用強力,適足為政治頹廢的標識。

(四)「平民主義」與「多數政治」 編輯

有人說「多數政治」(Government by majority)即是「平民政治」。無論何種政治沒有不是以強力作基礎的。在平民政治下,多數對於少數,何嘗不是一種強制的關係。威爾遜氏便有這種論調。他說:「政府是止於權力與強力上的。無論何種政體,政府的特質不外乎權力。一方有治者,他方有被治者。治者的權力,或直接,或間接,要以強力為歸。簡單一句話,政府就是組織的強力罷了。但組織的強力,不以組織的武力為必要,實際就是若干人或全社會的意志表現於組織,以實行其固有的目的而處理公共的事務。……強力不必是外形。強力雖為權力的後盾,而不可以捉摸。權力寄托在治者身上,雖屬彰明較著,然而權力止在強力上,則非表面的事實。換句話說,就是強力的形式非所必要。所以有一種政府,他的權力,永遠不被武力的形式。就是今世各國,政機的運用,大都肅靜,沒有壓制人民的事。換句話說,就是不靠強力的形式。然而強力的隱顯,固與其分量的輕重無關;近世的良政府,不靠治者的武力,而靠被治者的『自由認可』(Free consent)。這就是政府以憲法與法律為軌範,而憲法與法律又以社會的習慣為淵源。這所包蓄的強力,不是一君專制的強力,不是少數暴恣的強力,乃是多數人合致的強力。國民都知道此強力的偉大,相戒而不敢犯,故其力乃潛伏而無所用。那民選的官吏與專制的君主比較,其權力所憑依的強力,本來沒有什麼優劣,而合眾國總統的強力,比革命前俄皇的強力,或且過之。二者的根本差別,全在隱顯之間。好象腕力一樣,甲以他為後援,乙用他作前衛,用的時境不同,其為一種強力,則沒有什麼區別。」據此以知威氏所云組織的強力,即指多數人合致的強力。於此我們要問,此種強力的構成是否含有所謂被治者的「自由認可」在內?抑或這所謂被治者的 「自由認可」,必待此種強力的迫制,或知道此種強力的偉大,因而相戒不敢犯,始能發生?我想既雲「自由認可」,則必無待於迫制;既有強力的迫制,則必不容 「自由認可」發生。就使「自由認可」的動機,多少由於自己節制自己犧牲,亦均屬自由範圍以內的事,決與自己以外威制的強力無關。孟子說過:「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非心服者,即不生「自由認可」。凡事可以得人的「自由認可」,且可以稱為心服者,必不是外來的強力的效果。服從的關係,若以強力的存否為斷,那就是被動,不是自由;可以說是壓服,不能說是悅服:壓服的事,由於強力;悅服的事,由於意志;被動的事,操之自人;自由的事,主之自我。人為主動以施壓服於己的強力一旦消滅,換句話說,就是非心服者的抵抗力一旦充足,服從的關係,將與之俱去。若說這種強力,必待所謂被治者的「自由認可」表示以後,始能發生,那麼這種強力,不是多數人合致的強力,乃是多數人與少數人合成的國民公意。這種偉大的強力,實為人民全體的「自由認可」所具的勢力,而人民全體的「自由認可」,決不是這種偉大的強力壓迫的結果。我嘗說過,「多數政治」不一定是圓滿的「平民主義」的政治,而「自由政治」(Free government)乃是真能與「平民主義」的精神一致的。「自由政治」的神髓,不在以多數強制少數,而在使一問題發生時,人人得以自由公平的態度,為充分的討論,詳確的商榷,求一個公同的認可。商量討論到了詳盡的程度,乃依多數表決的方法,以驗其結果。在商議討論中,多數宜有容納少數方面意見的精神;在依法表決後,少數宜有服從全體決議的道義。「自由政治」的真諦,不是仗着多數的強力,乃是靠着公同的認可。取決多數不過是表示公同認可的一種方法罷了。由專制向「平民主義」 方面進行,多數表決正是屏退依力為治而代之以起的方法。歐美有句諺語:「計算頭顱勝於打破頭顱。」(It is better to count heads than to break heads.)正好說明這個道理。威氏又說:「今世常說『輿論政治』『民聲政治』,這些名詞,於描寫發達圓滿的平民政治容或有當,然在今日,那作成輿論的多數所恃以制勝者,不在少數的理屈,而在少數的數弱。換句話說,就是多數所以排斥少數,不特用他們眾多的聲音,並且靠着他們眾多的勢力。這是很明了的事實,不容諱言的。多數所以能行其統治,不是他們的智慧使他們能夠如此,實在是他們的勢力使他們能夠如此。多數黨苟欲把他們的意見致之施行,他們所需的勢力,與專制君主所以壓服其民眾的,沒有什麼區別。」我們由威氏的說,可以反證出來今日所謂自由國家的平民政治尚未達於發達圓滿境遇的事實,而切不可由此遽以斷定真正平民政治的基礎,亦在多數的強力。若把平民政治,亦放在「力的法則」之下,那所呈出的政象,將如穆勒(John Stuart Mill)所云:「雖有民主,而操權力之國民與權力所加之國民,實非同物。其所謂自治者,非曰以己治己也,乃各以一人而受治於餘人。所謂民之好惡,非通國之好惡也,乃其中最多數者的好惡。且所謂最多數者,亦不必其最多數,或實寡而受之以為多。由是民與民之間,方相用其劫制。及此然後知限制治權之說,其不可不謹於此群者,無異於他群。民以一身受治於群,凡權之所集,即不可以無限,無問其權之出於一人,抑出於其民之泰半也。不然,則泰半之豪暴,且無異於專制之一人。」 「夫泰半之豪暴,其為可異者,以群之既合,則固有劫持號召之實權,如君上之詔令然。假所謂詔令者,棄是而從非,抑侵其所不當問者,此其為暴於群,常校專制之武斷為尤酷。何則?專制之武斷,其過惡顯然可指;獨奏半之暴,行於無形,所被者周,無所逃雪,而其入於吾之視聽言動者最深。其勢非束縛心靈,使終為流俗之奴隸不止。」(從嚴譯)專恃強力的政治,不論其僅在於一人,抑在於多數,終不能壓服少數懷異者的意思,其結果仍為強力所反抗,展轉相尋,無有已時。「平民主義」的政治,絕不如是。現代的「平民主義」,已經不是「屬於人民、為人民、由於人民(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而為「屬於人民、為人民、由於人民的執行」,(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不是對人的統治,乃是對事物的管理。我們若欲實現「平民主義」,不必研究怎樣可以得着權力,應該研究怎樣可以學會管理事物的技術。

(五)「平民主義」與解放及聯治 編輯

現代政治或社會裡邊所起的運動,都是解放的運動。人民對於國家要求解放,地方對於中央要求解放,殖民地對於本國要求解放,弱小民族對於強大民族要求解放,農夫對於地主要求解放,工人對於資本家要求解放,婦女對於男子要求解放,子弟對於親長要求解放。這些解放的運動,都是平民主義化的運動。

有了解放的運動,舊組織遂不能不破壞,新組織遂不能不創造。人情多為習慣所拘,惰性所中,往往只見有舊的破壞,看不見新的創造,所以覺得這些解放的運動,都是分裂的現象。見了國家有人民的地方的解放運動,就說是國權分裂了;見了經濟界有農夫、工人的解放運動,就說是經濟的組織分裂了;見了社會裡家庭里有婦女或子弟的解放運動,就說是社會分裂了,家庭分裂了:見了這些分裂的現象,都湊集在一個時代,凡在這個時代所制的器物,所行的俗尚,都帶着分裂的色采,就說現在的時代是分裂的時代。看那國旗由一個黃色變而為五色,不是分裂的現象麼?北京正陽門的通路,由一個變而為數個,不是分裂的現象麼?再看方在流行的婦人的髻,女孩的辮,多由奇數變而為偶數,不是分裂的現象麼?中國有二個國會,二個政府,俄國分成幾個國家,德、奧、匈及中歐一帶的小民族紛紛的宣告自主,愛爾蘭、印度對英的自治運動,朝鮮對日本的獨立運動,不都是分裂的現象麼?十數年來,國人所最怕的有兩個東西:一是「平民主義」,一是聯邦主義。國體由君主變為民主了,大家對於「平民主義」才稍稍安心。獨這聯邦主義,直到如今,提起來還是有些害怕,這因聯省自治而起的國內戰爭,還是隨時有一觸即發的樣子。至於文人政客,不是說聯邦須先邦後國,就是說中國早已統一;不是吞吞吐吐的說我是主張自治,避去聯邦字樣,就是空空洞洞的說我是只談學理,不涉中國事實。推本求源,一般人所以怕他的原故,都是誤認他是分裂的現象,所以避去這個名詞不講,都是怕人誤認這是一個分裂的別名。

其實這些人都是只見半面,未見全體。現在世界進化的軌道,都是沿着一條線走,這條線就是達到世界大同的通衢,就是人類共同精神聯貫的脈絡。「平民主義」,聯邦主義,都是這一條線上的記號。沒有聯邦的組織,而欲大規模的行平民政治,必不能成功。有了聯邦的組織,那時行平民政治,就象有了師導一般。因為平民政治與聯邦主義,有一線相貫的淵源,有不可分的關係。這條線的淵源,就是個性解放。個性解放,斷斷不是單為求一個分裂就算了事,乃是為完成一切個性,脫離了舊絆鎖,重新改造一個普通廣大的新組織。一方面是個性解放,一方面是大同團結。這個性解放的運動,同時伴着一個大同團結的運動。這兩種運動,似乎是相反,實在是相成。譬如中國的國旗,一色分裂為五色,固然可以說他是分裂,但是這五個顏色排列在一面國旗上,很有秩序,代表漢、滿、蒙、回、藏五族,成了一個新組織,也可以說是聯合。北京正陽門的通路變少為多,婦人的髻、女孩的辮變奇為偶,一面固可以說是分裂,一面又是聯成一種新組織、新形式,適應這新生活,表現時代精神的特質,發揮時代美。中國大局的分裂,南一國會,北一國會,南一政府,北一政府。俄國當此社會根本改造的時候,這裡成立一個勞農蘇維埃共和國,那裡成立一個勞農蘇維埃共和國,一時也呈出四分五裂的現象。奧國、匈國、德國都是這樣:一方面象是分裂,一方面方在改造一種新組織。這種新組織,就是一個新聯合。這新聯合的內容,比從前的舊組織更要擴大,更要充實,因為個人的、社會的、國家的、民族的、世界的種種生活,不斷的發生新要求,斷非舊組織舊形式所能適應的,所能滿足的。今後中國的漢、滿、蒙、回、藏五大族,不能把其他四族作那一族的隸屬;北京正陽門若是照舊只留一條路,那些來往不絕的車馬,紛錯衝突,是斷乎不能容納的。方今世界大通,生活關係,一天比一天複雜,個性自由與大同團結,都是新生活上新秩序上所不可少的。聯邦主義於這兩點都很相宜。因為地方的、國家的、民族的、社會的單位,都和個人一樣,有他們的個性,聯邦主義能夠保持他們的個性自由,不受他方的侵犯。各個地方的、國家的、民族的、社會的單位間,又和各個人間一樣,有他們的共性,聯邦主義又能夠完成他們的共性,結成平等的組織,確合職分的原則,達他們互助的目的。這個性的自由與共性的互助中間的界限,都以適應他們生活的必要為標準。

照此看來,聯邦主義不但不是分裂的種子,而且是最適於複合、擴大、殊異、駁雜生活關係的新組織。許多的國家民族間,因為感情、嗜性、語言、宗教不同的原故,起過多年多次的紛爭,一旦行了聯邦主義,舊時的仇怨嫌憎,都可渙然冰釋。中國自從改造共和以來,南北的衝突總是不止;各省對於中央,亦都不肯服從,依我看來,非行聯邦主義不能造成一個新聯合。又如俄國那樣大的領域,那樣雜的民族,想造成一種新聯合、新組織,亦非行聯邦主義不可。果然這新造的俄羅斯社會聯邦蘇維埃共和國,亦是一種聯邦的組織。象俄國這種聯邦共和,就是一個俄國各部從各族的勞動者的自由聯合。他與英國的聯邦、瑞士的聯邦迥乎不同。俄國的聯邦蘇維埃共和,是由俄國各部勞農組織而成的社會共和,倘為蘇維埃所聯合的各部分的勞農想互相分離,無人可阻當他們這樣做法。但是英國的聯邦,還是靠着強力來維持的。英國對於非洲、亞洲、澳洲的人民及勃亞人,多少還是有些壓服的關係。就是愛爾蘭的自治運動,新芬黨亦曾費了多年努力奮鬥的工夫,才能脫了英國的一半的羈絆。英國資本家今尚夸言,我們有一聯邦,就是萬邦聯合國。但是不論何時,倘若這聯邦的人民,想離不列顛的壓迫,那不列顛的中級社會,將用武力征討他們。從前對於美國,最近對於愛爾蘭和印度,都是明顯的例證。英國的聯邦組織,將來必不免有些變動。瑞士的聯邦共和,是一個許多的「康同」(Cantons)的聯合。但這聯合亦是靠兵力造成的。瑞士的「康同」,苟有欲與瑞士脫離關係的,必遭瑞士共和軍的討伐。大戰終結後,奧、匈也改成民主聯邦了。德國的聯邦,原來是幾個君主組織的,夠不上稱為純粹的聯邦。經過這一回的革命,把那些君主皇族總共有二百七千八人,一個一個的都驅逐去了。那普魯士的霸權,也根本摧除淨盡,才成了真正的民主聯邦。我們可以斷言現在的世界,是聯邦化的世界,亦是「平民主義」化的世界;將來的世界組織,亦必為聯邦的組織,「平民主義」的組織。聯邦主義,不過是「平民主義」的另一形態罷了。

(六)「平民主義」與國際運動 編輯

上古時代,人與人爭,也同今日國與國爭全是一樣。以後交通日繁,人人都知道長此相爭,不是生活的道路,於是有了人群的組織。到了今日,國際的關係一天比一天多,你爭我奪,常常釀成大戰,殺人無算,耗財無算,人才漸悟國與國長此相爭,也不是生活的道路,種種國際主義的運動於是乎發生。現代國際主義的運動,可大別為二類:一類是中產階級的國際主義的運動,象那盎格魯日爾曼協會、盎格魯奧特曼協會,是為增進國際上友誼的團體;象那海牙平和會議、海牙仲裁裁判、新世界共和國代表五年會議、平和與自由同盟、婦人同盟、基督教聯合同盟、民族聯合同盟、威爾遜提議的國際大同盟和這回哈丁氏提議的太平洋會議等國際的組織,不是為反對戰爭,就是為解決國際間的糾紛問題。有些人對於這種國際主義的運動,抱很大的希望,以為有了增進國際間友誼的、解決國際間糾紛問題的、反對國際戰爭的國際的團體,那國際間的誤解與戰禍,自然可以減免很多。特別是對於威爾遜提議的國際同盟,希望更大,以為這種組織,便是世界的聯邦的初步。本來邦聯與聯邦的區別,不過是程度上的差異,邦聯就是各獨立國為謀公共的防衛、公共的利益所結的聯合,加入聯合的各國,仍然保留他自己的主權。這聯合的機關,全仰承各國共同商決的政策去做。古代希臘的各邦,後來瑞士的「康同」,德國的各邦,美國的各州,都曾行過。聯邦就是一國有一個聯合政府,具有最高的主權,統治涉及聯邦境內各邦共同的利益,至於那各邦自治領域以內的事,仍歸各邦自決,聯合政府不去干涉。那採行一七八九年憲法以後的美國,採行一八四八年憲法以後的瑞士,都是此類。美國的聯邦,是由一七八九年以前各州的邦聯蛻化而成的。這邦聯是由一六四三年四個新英蘭殖民地的同盟蛻化而成的。將來世界的聯邦,如能成立,必以這次國際同盟為基礎。由現在的情勢看,恐怕這只是一種奢望。資本主義存在一天,帝國主義即存在一天。在帝國主義衝突軋轢之間,一切反對戰爭的企圖,都成泡影,一切國際的會議,都不過是幾個強國處分弱小民族權利分配的機關罷了。帝國主義之下,斷沒有「平民主義」存在的餘地。不是「平民主義」的聯合,決不是真正的聯合。一類是勞動階級的國際主義的運動。這種運動,與中產階級的國際主義的運動大異其趣。他們主張階級的爭鬥。他們不信並且不說「全人類都是兄弟」。必欲講這一類的話,只可說「全世界的工人都是兄弟。」勞動階級的國際主義,不是為平和,乃是為戰爭。他們全體有一個國際的公敵,就是中產階級。這一階級,遇有必要,都聯合起來,和勞動階級宣戰。象那畢士麥助捷爾士(Thiers)反對巴黎的康妙恩(Commune of Paris),象那德國和協約國聯合反對俄國的布爾札維克(Bolshevik),都是顯例。勞動階級為對抗中產階級的聯合,必須有一個勞動階級的國際聯合。不但於日常發生的產業的爭議,和防止國外破壞罷工同盟的人,這種聯合很是有用,就是在革命的時候,資本主義的國家的工人,亦能阻止他們的執政者予革命成功的地方以打擊。勞動階級的國際主義,其目的不在終止戰爭,而在變更戰爭的範圍,而在使戰爭不為國家的,而為階級的。他們認戰爭不是惡性的結果,不是國際間誤解的結果,乃是現代帝國主義的結果。這帝國主義,在他的基礎上,是經濟的,和資本主義有不可分的關係。戰爭必到資本家階級停止存在的時候,才能絕跡。勞動階級的國際團體,有一八六四年成立的「第一國際」(The First International),巴黎康妙恩失敗後,漸歸澌滅;有一八八九年成立的「第二國際」(The Second Internationa),至一九一四年,停止了他的存在;有一九一九年成立的「第三國際」(TheThird Internationa),現方蓬蓬勃勃勢力日大,組織亦比從前的國際團結愈益鞏固,愈益完密,有常設的執行委員會。這兩種國際主義的運動,——即是中產階級的國際聯盟與勞動階級的第三國際,——必有一種為將來國際大聯合的基礎的。看現在的形勢,後者比前者有望的多。

本於專制主義帝國主義的精神,常體現而為「大某某主義」(Pan…ism)。持這個主義的,但求逞自己的欲求,以強壓的勢力迫制他人,使他屬伏於自己肘腋之下。這樣的情形,在國家與國家間有,在民族與民族間有,在地方與地方間有,在閥閱與閥閱間有,在黨派與黨派間亦有。於是世界之中,有所謂「大歐羅巴主義」,有所謂「大美利堅主義」,有所謂「大亞細亞主義」;歐洲之內,有所謂「大日爾曼主義」,有所謂「大斯拉夫主義」;亞洲之內,亦有所謂「大日本主義」;近幾年來,中國之內,亦有所謂「大北方主義」、「大西南主義」;同在北方主義之下,亦有兩種以上的大某某主義在那裡暗鬥;同在西南主義之下,亦有兩種以上的大某某主義在那裡對峙。以歐戰的結果,和中國的政情來看,凡是持大某某主義的,不論他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地方,一個軍閥,一個黨派,一個個人,沒有不歸於失敗的。反乎大某某主義的就是「平民主義」。故大某某主義的失敗,就是「平民主義」的勝利。一個是專制主義,一個是自由主義;一個尚力,一個尚理;一個任一種勢力的獨行,一個容各個個體的並立。凡是一個個體, 都有他的自由的領域。倘有悍然自大,不顧他人的自由,而橫加侵害的,那麼他的擴大,即是別人的削小,他的伸張,即是別人的屈辱,他的雄強,即是別人的衰弱,他的增長,即是別人的消亡。一方的幸運,即是他方的災殃;一方的福利,即是他方的禍患。那擴大、伸張、雄強、增長、獲幸運、蒙福利的一方,固然得了,然而在那削小、屈辱、衰弱、消亡、罹災殃、受禍患的一方,其無限的煩冤,無限的痛苦,遏郁日久,亦必迸發而謀所以報復與抵抗。且人之欲大,誰不如我,苟有第二個持大某某主義的來與他爭大,按之物莫能兩大的道理,爭而失敗的,二者中間必有一個。故持大某某主義的,不敗亡於眾弱的反抗,即粉碎於兩大的俱傷,其結果必失敗於「平民主義」之前而無疑。

(七)「平民主義」的開端 編輯

在婦女沒有解放的國家絕沒有真正的「平民主義」。現代歐美號稱自由的國家,依然沒有達到真正的「平民主義」的地步,因為他們一切的運動、立法、言論、思想,都還是以男子為本位,那一半的婦女的利害關係,他們都漠不關心。即使有人對於婦女的利害關係稍加注意,那人代為謀的事,究竟不是真能切中婦女們本身利害的,決不象婦女自己為謀的懇切。「人民」(People)這個名詞,決不是男子所得獨占的,那半數的婦女,一定亦包含在內。這「人民」(People)里,當然包有婦女在內。那麼人民應享的權利,婦女當然和男子一樣享有。費烈士(Brougham Villiers)說:「純正的『平民主義』不是由男子所行的民主民權的政治,是由人民全體所行的民主民權的政治。」(The formula of democracy is not governmet of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by the men but by the people)費氏鄭重的申明「不是由男子所行的」,「乃是由人民全體所行的」,就是主張男女兩性在政治上當有平均發展的機會。社會若經適當的改造,這等階級都可歸於消泯,惟獨男女兩性,是個永久的界限,不能改變。所以兩性間的「平民主義」,比什麼都要緊。況且「平民主義」,本是母權時代的產物,故平民主義為女性的。後來經濟上生了變動,母權制漸就崩壞,「平民主義」即隨之消亡。父權制——男性中心的家族制——繼之而起,專制主義於是乎產生,故專制主義為男性的。在一個社會裡,如果只有男子活動的機會,把那一半的婦女關閉起來,不許伊們在社會上活動,幾乎排出於社會的生活以外,那個社會,一定是個專制、剛愎、橫暴、冷酷、乾燥的社會,斷沒有「平民主義」的精神,因為男子的氣質,有易流於專制的傾向,全賴那半數婦女的平和、優美、慈愛的氣質相與調劑,才能保住人類氣質的自然均等,才能顯出真正「平民主義」的精神。中國人的一切社會生活,都是婦女除外,男女的界限,異常的嚴,致成男子專制的社會。不獨男子對於女子專制,就是男子對於男子,亦是互為專制。社會生活的內容,冷酷、無情、乾燥、無味,那些平和、優美、博愛、仁慈的精神,沒有機會可以表現出來。若想真正的「平民主義」在中國能夠實現,必須先作婦女解放的運動,使婦女的平和、美、愛的精神,在一切生活里有可以感化男子專暴的機會,積久成習,必能變化於無形,必能變專制的社會為平民的社會。沒有「平民主義」化的社會,斷沒有「平民主義」的政治。

世界各國的女權運動,本有很長的歷史。但女權運動的成功,則以北歐諸國為最早。一九○一年諾威的納稅婦女,已取得市政機關選舉權。至一九○五年,諾威離瑞典而獨立,婦女運動,益見進步。一九○七年,諾威的納稅婦女,取得了中央議會選舉權。芬蘭的婦女,自一八六七年,婦女即取得地方機關選舉權,至一九○六年,地方與中央各項議會,均與男女以同等的普及的選舉權。一九一○年,中央議會選舉時,男女投票的人數幾乎相等,婦女當選者十七人,約當男議員十分之一。丹麥的婦女,於一九○八年,取得地方機關選舉權。一九一五年,丹麥新憲法又與婦女以中央選舉權及被選舉權。該憲法規定凡品行端正的女子及男子年滿二十五歲者俱有參政權。一九一八年,丹麥舉行議會選舉時,婦女參加選舉者為數很多,當選者共有九人。瑞典的婦女,未婚而納稅至若干額以上者,於一八六二年,即取得地方選舉權。至一九○九年,一切品行端正的婦女,對於地方機關俱享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一九一八年英國的新選舉法,以中央議會選舉權授與婦女。按照這新選舉法,凡年滿二十一歲的男子,殆皆享有選舉權,婦女則須年滿三十且有獨立住所者,始有選舉權。一九一八年,英國議院又通過一個「婦女資格賦與案」(Qualification Women Act),承認婦女與男子對於中央議會有同等的被選資格。是年十二月,中央議會選舉時,婦女投票,甚形踴躍,有些選區婦女投票者竟多於男子。但通國當選的婦女,只有一位愛爾蘭女子,且因伊是新芬黨人,有政治革命的罪案,雖當選而無效。英領紐吉蘭(New Zealand)自一八八三年,凡成年的婦女,俱得本邦中央議會的選舉權。澳洲亦自一八九五年以來,各邦陸續授婦女以選舉權。至一九○八年,各邦婦女對於中央議會,與男子享有同等的選舉權。但紐澳各邦的婦女被選舉權,大都尚未取得,故該處的婦女參政運動,尚在激烈進行中。美國自一八六九年至一九一七年,共有十九州婦女得有選舉權,至一九一八年正月,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一種憲法修正案,明定:「聯邦及各州選舉權不得因男女的差別而有歧異」。這修正案於一九一九年通過聯邦參議院,於一九二○年得聯邦各州全體的四分之三以上的批准,美國各州的婦女,遂與男子有同等的選舉權。一九一八年,蘇維埃俄羅斯社會聯邦共和國的新憲法,承認男女有同等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一九一九年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新憲法,承認男女完全平權。那一年的聯邦議會的選舉,婦女當選者有三十六人,有二十一人屬於社會黨。一九一九年奧國國民制憲團體中,已有女代表參加。瑞士的各「康同」中,亦有以參政權授與婦女者。一九一九年五月,法國眾議院亦曾通過一案,承認婦女與男子享有同等的選舉權,但未得上院通過。中國廣東、湖南、浙江等省制定省憲,亦規定了男女平權。這種運動,都與普通選舉運動同是向「平民主義」進展的運動。

自勞農俄國成立後,政治學者乃為這種新式的政治,立了一個新名詞。這新名詞,就是「工人政治「(Ergatocracy)。這個名詞,創立未久,在字典上還沒有他的地位。創造此新語,亦須借重於豐富的希臘語源。希臘語Ergates,意即「工人」(Workers);與cracy (rule)相聯綴,訓為「工人的統治」(Worker’s Rule)。在無產階級專政的時期,這種政治,的確含有統治(Rule)的意味,而且很嚴,大權集於中央政府,實行統治別的階級,這就是以一階級的權力,替代他一階級的權力,以勞工階級的統治,替代中產階級的少數政治(Bourgeois oligarchy)。這是在革命期間必經的階級。隨着無產階級專政的經過,那Ergatocracy一語中的要素(cracy)的意義,將生一廣大的變動。原來社會主義的目的,即在破除統治與服屬的關係。故當中產階級平民政治的特色私有的規制完全廢除至全失其復活的可能,社會主義的精神在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之下普及於一般的時候,真正的「工人政治」,便自然的實現。那時事物的管理,代替了人身的統治,因為除去老幼廢疾者外,人人都是作事的工人。這種政治,就是為工人屬於工人而由工人執行的事物管理。這裡所謂工人,當然沒有男女的差別。隨着階級的消滅,統治與服屬的關係亦全然歸於消滅。

「工人政治」,亦是本於「平民主義」的精神而體現出來的。故有人說這「工人政治」,才是純化的「平民主義」、純正的「平民主義」、真實的「平民主義」。而列寧氏(Nikolai Lenin)於一九一九年四月十五日,在莫斯科(Moscow)「第三國際」大會裡演說,亦曾極力辨明中產階級的「平民主義」(Bourgeois democracy)與無產階級的「平民主義」(Proletarian)的區別。後來又在他的「國家與革命」並別的著作里,屢屢讚美這無產階級的「平民主義」。可見「工人政治」,在本質上亦是「平民主義」的一種。共產主義的政治學者,所以必須另立新名的原故,乃是因為「平民主義」的名詞,已為資本主義的時代用爛了,已為卑鄙的使用玷污了。是「新沐者必彈冠,新浴者必振衣」的意思。鮑洪氏(Bohun)勸告他的同志們說:「不要再說『平民主義』了。你們想你們是平民主義者麼?但是你們不是的。你們想你們要『平民主義』麼?但是你們不要的。你們是工人政治派,你們要工人政治。『平民主義』是資本主義的破爛時期的方法,是一個被卑鄙的使用玷污了的名詞。留下『平民主義』這個名詞給自由派的中產階級和社會主義者中的無信仰者用罷。你們的目的,是工人政治。」這幾句話,可以表明他們的態度。可以表明他們避用「平民主義」一語的理由。

(八)總結 編輯

總結幾句話,純正的「平民主義」,就是把政治上、經濟上、社會上一切特權階級,完全打破,使人民全體,都是為社會國家作有益的工作的人,不須用政治機關以統治人身,政治機關只是為全體人民屬於全體人民而由全體人民執行的事務管理的工具。凡具有個性的,不論他是一個團體,是一個地域,是一個民族,是一個個人,都有他的自由的領域,不受外來的侵犯與干涉,其間全沒有統治與服屬的關係,只有自由聯合的關係。這樣的社會,才是平民的社會;在這樣的平民的社會裡,才有自由平等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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