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實施方案
廣州市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實施方案 穗府辦函〔2020〕115號 2021年1月4日 發布機關: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市府辦公廳文件 |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廣州仲裁委,廣州大學,市城投集團,廣州港集團:
《廣州市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商務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3日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工作部署,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覆》(國函〔2020〕111號)及《商務部關於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商服貿發〔2020〕165號)要求,結合廣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以服務業擴大對外開放為着力點,緊緊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發展機遇,深入探索服務貿易創新發展體制機制,在更高水平上參與服務經濟國際競爭與合作,打造服務貿易發展高地,推進貿易強市建設和高質量發展再上新台階,為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現代化國際化發展環境明顯優化。促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協調解決影響服務貿易企業和業務發展難題能力明顯提升。對接國際先進營商規則,推進實施新一輪商事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改善融資和稅收環境,深化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全面優化口岸通關服務流程,加快提速降費。促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的綜合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到2023年,「廣州樣本」營商環境打造取得顯著成效,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貿易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更加優化,市場主體獲得感和滿意度明顯提升。
服務業擴大對外開放水平顯著提升。堅持要素型與制度性開放相結合、開放與監管相協調、准入前與准入後相銜接,推進落實國家大幅放寬市場准入、取消或放寬服務貿易的限制措施等政策,進一步降低港澳金融、文化等機構的准入門檻,優化醫療機構辦醫環境,積極引導外資投向科技研發、高端維修維護、金融保險等重點領域。到2023年,服務業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更大力度的高水平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
現代服務業出新出彩成效更加凸顯。以打造高端化專業化發展平台為重要抓手,加快推進國際商貿、國際科技創新、國際文化、國際教育醫療「四個中心」和國際物流、國際金融「兩個樞紐」建設。到2023年,現代服務業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穩步提高,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現代服務經濟中心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步伐加快。以創新驅動為引領,着力培育發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高水平服務貿易供應商,開展創新合作,推動傳統服務經濟轉型,促進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與服務貿易各領域業態深度融合發展。到2023年,在服務貿易規模持續擴大的基礎上,服務貿易發展質量進一步提升,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對產業優化升級的驅動作用持續增強,新興服務貿易占服務貿易比重進一步提高,打造「中國服務」國家品牌的廣州標杆。
二、主要任務
(一)圍繞全面推進服務業擴大對外開放,有序拓展開放領域,探索制度開放路徑,提升開放成效。
1.支持與境外機構合作開發跨境商業醫療保險產品。
2.支持境外發起的私募基金參與廣州創新型科技企業投資,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跨境融資。
3.密切廣州律師事務所與境外律師事務所業務合作的方式與機制,在廣州律師事務所聘請外籍律師擔任外國法律顧問試點中,爭取適當降低參與試點的外籍律師在中國境外從事律師執業不少於3年的資質要求。
4.簡化港澳醫師轉內地醫師資格認證手續,符合條件的港澳醫師可按程序取得內地醫師資格。
5.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專業人士依法在穗提供工程諮詢服務,推進粵港澳工程項目合作。
6.開展與港澳專業服務資質互認試點。
7.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業、保險公司在穗設立分支機構。
8.支持在穗設立外資專業健康保險機構,支持本市醫療機構加強與國內外保險公司的合作,開展國際商業醫療保險結算試點,為來華外籍人士就醫提供結算服務。
9.積極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吸引境外資本來穗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積極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爭取支持廣東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不斷擴大廣東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對外開放程度。
10.推動高等教育合作發展,支持與境內外高水平大學和科研機構開展高質量合作。完善外籍教師、專家、技師等的引進便利政策。
11.允許在穗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或使用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
12.研究出台更加開放的引進高端人才停居留政策和出入境便利舉措,便利外國人來華就業。
13.在廣州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及省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範區、試驗區,允許取得中國政府頒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具有其他國家專利代理資格的外國人,參加專利代理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專利代理資格證》。取得《專利代理資格證》的前述人員可以在廣州已經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執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加入成為在穗已經批准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的合伙人或股東。
14.允許台灣居民在穗參加註冊城鄉規劃師等職業資格考試,並在穗執業。
15.允許台灣居民參照現行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相關政策,在穗註冊登記個體工商戶。
16.開展面向港澳的高級經濟師、信息通信高級工程師等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認可。
17.放寬港澳專業人才執業資質,推廣粵港澳專業資格「一試三證」評價模式,即一次考試可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認證、港澳認證、國際認證,港澳專業人士在港澳從業經歷可視同內地從業經歷。
18.在穗實行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准入方式改革,取消對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報省級銀保監機構實施備案管理。
19.探索國際通用的建築工程設計諮詢服務模式,力爭開展建築工程項目建築師負責制試點,發揮建築師對建築品質的管控作用,發揮勘察設計工程師的技術主導作用,推動設計單位提供城市設計、前期策劃、工程設計、招標投標、諮詢顧問、施工指導等全過程諮詢服務。
20.探索國土空間規劃資質管理,統一資質名稱和管理要求,通過創新政策體系,積極培育市場主體。
21.配合落實港澳服務提供者投資設立旅行社的審批權限下放至省旅遊行政管理部門。
22.配合落實在穗註冊的國內水路運輸企業經營的沿海省際客船、危險品船《船舶營業運輸證》的配發、換發、補發、註銷等管理事項下放至省水路運輸管理部門。
23.爭取在穗分類簡化航空公司開闢至共建「一帶一路」航權開放國家國際航線的經營許可審批手續。
24.允許經營無船承運,無須為中國企業法人。
25.允許特定條件下租用外籍船舶從事臨時運輸。
26.發揮廣州在服務業和服務貿易開放合作上先行先試的優勢,加強與重點服務貿易夥伴的項目合作,引進跨國公司國際或地區總部、功能性機構。
27.推動廣州國際金融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州)金融合作示範區,加快引進和落戶一批國際金融機構,着力推動港澳地區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設立境內法人總部、分支機構。
28.開展境內信貸資產對外轉讓試點,支持廣州地區符合條件的試點銀行和試點機構跨境轉讓銀行不良資產和貿易融資資產,因試點形成的外債,不納入銀行和機構的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計算。
29.為境外人員赴廣州旅遊就醫提供停居留便利,逐步優化就醫環境,推動境外人員在廣州無障礙就醫。
(二)圍繞全面提升便利水平,着力推進技術、資金、人員、貨物等要素跨境流動及數字營商環境便利化。
30.積極推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促進跨境人民幣貿易投資便利化,推動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探索服務貿易分類管理。
31.探索內地與港澳「一展兩地」或「一展多地」會展模式,與香港、澳門聯合舉辦「一展兩地」或「一展多地」跨境會展過程(展期14天)中,為會展工作人員、專業參展人員和持有會展票務證明的境外遊客依規辦理多次入境有效簽證(簽注),多次往返港澳與內地之間。
32.支持按需增設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提升對高端外籍專業服務人才的吸引力。
33.為粵港澳大灣區引進外籍高端人才提供簽證、停居留及永久居留便利。
34.推行粵港澳大灣區區域內外籍人才流動資質互認,推進區域內外籍人才流動政策互通、信息互聯。研究推進外國人工作居留許可在粵港澳大灣區地域範圍內互認,給予原工作地許可證註銷過渡期。
35.支持創建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推進大數據中心項目建設。探索建立粵港澳數據流動機制。
36.推動科技人員往來暢通、財政資金跨境使用、科研儀器設備通關便利、大型科學設施和科技資源共用共享。
37.在全球疫情得到控制後,支持航空公司在穗逐步恢復或開通國際航線。
38.打通知識產權服務、管理、調解、仲裁、執法等完整鏈條,在廣州率先形成對標國際、系統完整、高效協同的知識產權發展與保護制度框架。
39.支持在穗開展保稅燃料油供應以人民幣計價、結算。
40.支持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獲得結售匯業務資格,開展外匯即期及衍生品交易。
41.發揮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優勢,完善和推進來華就醫簽證便利化政策,推動我國醫療健康服務特別是中醫藥服務出口。
42.開展外籍人才管理服務改革試點,允許外籍技術技能人員按規定在穗就業、永久居留;允許在中國高校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優秀外國留學生在穗就業和創業。對符合條件的優秀外籍碩士留學生可直接在境內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43.允許外籍高端人才的科研輔助人員經外籍高端人才推薦辦理5年以內的簽證及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
44.完善遊戲動漫研發、影視製作、會展策劃、創意設計等領域外籍人才認定條件和標準,以支持相關產業和貿易實操技能特長人員的引入,提高我國相關產業服務出口能力。
45.實行進口研發(測試)用未註冊醫療器械分級管理。對於有關產業園區內科研機構、研發或生產型企業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研發(測試)用未註冊醫療器械或零部件(非診斷試劑),進行Ⅰ類產品(重點產品)和Ⅱ類產品(一般產品)分級管理,提供通關便利,提高效率。
46.對信用記錄良好、追溯體系完善、申報批次較多的進口產品CCC免辦企業,探索實施自我承諾便捷通道,提升服務貿易便利化水平。
47.爭取開展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穗設立常駐代表機構試點,引入國際高水平知識產權服務資源。及時總結經驗,為制訂有關管理辦法提供實踐支撐,進一步推進知識產權服務業領域擴大對外開放,提升服務水平。
48.積極開展業務諮詢、政策宣傳、基礎培訓等基本知識產權公共服務。
49.探索建立人民幣跨境貿易融資和再融資服務體系,為跨境貿易提供人民幣融資服務。
50.支持符合條件的內資和外資機構依法申請設立銀行卡清算機構,參與國內人民幣銀行卡清算市場。
51.探索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舉措。
52.對來穗從事商務、交流、訪問等經貿活動的特定國家和地區人員,進一步優化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
53.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聘用的「高精尖缺」外國人才,經外國人才主管部門認定後可按照外國人才(A類)享受工作許可、人才簽證、居留許可等證件辦理及社會保障等便利措施和「綠色通道」服務。
54.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包括外籍高端人才在內的職工建立企業年金。
55.為外籍人才創辦科技企業創造便利,探索更加開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進和服務管理機制。
56.允許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籍人才領銜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擔任新型研發機構法定代表人。
57.外籍人才在穗任職結束,達成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回國的,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再次來中國大陸就業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係的,也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存儲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58.爭取簡化港澳企業及個人來穗文化交流活動審批程序,推動建立穗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常態化機制。
59.允許廣州企業在提供有效稅款擔保的前提下,按照《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履行相關報批手續後,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展示交易文化藝術品,展示期間發生交易的作品可集中辦理內銷徵稅手續。
60.支持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二期)在廣州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廣州)文化產業基金。
61.按照海關總署安排探索優化國際展覽品檢疫審批流程,爭取對在穗辦展的相關展覽品免於檢驗。允許在穗展會展品提前備案,以擔保方式放行,展後結轉進入保稅監管場所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予以核銷。推動車輛展品依法留購併給予展示交易便利。
62.加快推進無接觸提貨,推動國際運輸貨物便捷驗放,節約企業制度成本。
63.簡化商事登記,對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中的連鎖企業在穗試點實施全市「一照多址」。爭取支持廣州市全面推行商事登記確認制,尊重市場主體民事權利,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實行形式審查。
64.簡化香港、澳門訴訟主體委託授權司法確認,推廣完善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網上授權委託見證。借鑑港澳地區審判程序中屬實申述規則、交叉詢問規則以及委託當事人送達文書制度等。
65.支持境外投資者在穗以人民幣進行直接投資,以人民幣參與境內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交易。
66.深入推進貿易通關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加快大通關建設和口岸智能化改革,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應用主要項目全覆蓋,探索推進「單一窗口」平台與港澳、「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口岸的互聯互通。
67.提升研發生物製品通關的便利化程度。加快推行通關全流程的無紙化和線上辦理。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壓縮通關時間和成本。
68.進一步創新進出境生物材料監管模式,提升生物材料的通關便利化水平。對科研合作需要的生物材料樣品,在廣州市限定的高校、科研機構和實驗室跨境使用進行優化管理。
69.探索疫情防控常態化情況下企業員工多點工作和居家工作制度安排,構建和諧的企業和職工關係。
(三)圍繞全面探索創新發展模式,推進區域集聚發展,拓展新業態新模式,推動傳統領域轉型。
70.深入推進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試點,允許粵港澳大灣區醫療器械註冊人委託區域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生產醫療器械,助推「註冊+生產」跨區域產業鏈發展。
71.支持在穗創立粵港澳大灣區藝術創研中心。
72.推動白雲國際機場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擴大以貨運為主的航空運輸服務。
73.加快郵輪旅遊經濟發展,在南沙區推進中國郵輪旅遊發展實驗區建設。推進對外國旅遊團乘坐郵輪從南沙口岸入境實行15天免簽政策。
74.積極引入國際精品賽事,舉辦涉外電影展映和交流合作活動。
75.支持發展基於工業互聯網的大數據採集、存儲、處理、分析、挖掘和交易等服務;探索數據服務採集、脫敏、應用、交易等規則和標準;對數據交易安全保障問題進行研究論證。
76.在確保有效監管和執行相關稅收政策的前提下,對「兩頭在外」的研發、檢測、維修等服務業態所需進口料件實行保稅監管。
77.爭取境外遊客境內移動支付便利化試點,實現聯網通用標準的移動支付在旅遊景點、酒店、大中型商場全覆蓋,提升境外遊客在境內消費便利化水平。
78.爭取在穗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79.加強數字創意和影視國際合作。推進中外數字創意、影視培訓等合作。支持建設大灣區影視後期製作中心,引導設立電影發展基金,爭取粵語電影、電視審批權限落地廣東(廣州)。
80.多渠道推動版權實際運用和價值轉化,活躍版權貿易。
81.探索推進便利外國人在中國使用移動支付試點。
82.努力將廣州市天河區國家文化出口基地、中國(越秀)國家版權貿易基地、廣州文化產業交易會打造成具有國際影響的文化產業交易平台。
83.支持廣州構建穗港賽馬產業經濟圈,加快建設馬匹檢測中心、馬匹隔離檢疫場、廣州純種馬銷售中心、中國馬術隊集訓基地等項目,深化從化無規定馬屬動物疫病區與香港在進出境檢驗檢疫和通關等領域合作。
84.加快推進香港科技大學(廣州)籌建工作,引進優質國際教育資源,加強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繼續加快建設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國際校區。
(四)圍繞全面探索健全促進體系,進一步強化促進平台,優化促進機制,提升促進成效。
85.推動在廣州建設生物醫藥研發特殊物品出入境公共服務和集中監管平台、跨境電子商務寄遞服務監管平台、航運保險交易平台、二手車出口檢測服務平台、知識產權運營合作平台、檢驗檢測認證和測試服務共享平台等區域性公共服務平台。
86.強化商事案件司法保障,打造「一帶一路」法律服務中心和商事仲裁中心,開拓金融、保險、知識產權、電子商務、交通運輸等現代服務業領域仲裁業務。
87.支持各類服務企業通過各類工業園區、商務服務園區以及境外經貿合作區等開拓國際市場。
88.爭取開展亞太地區主要經濟體簽發服務貿易項下的服務提供者(或服務提供商)證明書試點工作。
89.支持在中新廣州知識城複製推廣自貿區經驗,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臨時仲裁工作。
(五)圍繞全面探索優化政策體系,着力完善財政金融扶持政策措施,發揮政策引導作用。
90.發揮好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作用,支持符合政策導向的服務貿易企業發展。
91.推廣專利權質押融資模式,完善知識產權擔保機制,加大專利保險產品開發和推廣力度,規範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推動「保險助融」「協商估值」等質押模式落地,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擁有專利、商標等「輕資產」服務貿易企業的資金支持。健全知識產權評估機制,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風險分擔和損失補償機制,暢通質物處理渠道,為擴大以知識產權質押為基礎的融資提供支持。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保證保險。依託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探索推進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公示制度。
92.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對服務貿易的支持力度,深化「政銀保」合作,擴大出口信保覆蓋面。支持擴大出口信保保單融資規模,降低中小微服務進出口企業融資成本。探索規範和引導針對小微服務進出口企業的融資擔保機制,促進增信與融資。
93.推動政府引導、社會多元投入的發展基金增加中醫藥專項。支持舉辦中醫藥國際博覽會、交易會等專業展會,促進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和重點機構加快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推進中醫藥走出國門,進入「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
94.科學用好國家及省、市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支持政策,優化支持方向,推動企業壯大業務規模、提升經營質量、拓展國際市場、探索發展新業態。鼓勵服務貿易集中的區出台服務貿易扶持政策。
95.拓寬服務貿易企業融資渠道。利用「一帶一路」國際金融平台拓寬項目投融資渠道,建設國際創投風投之都。鼓勵港澳資本來穗設立創投基金,建立適應科技成果轉化需求的信貸、保險機制。
(六)圍繞全面探索完善監管模式,着力優化行業管理,加強監管協作,提升監管效能。
96.推進工程造價深化改革工作,支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項目率先開展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在房地產開發領域率先推行工程造價改革,建立工程造價數據庫、完善工程造價信息發布機制、改革工程計量計價方法、改進招標評標制度、加強造價諮詢行業監管。
97.探索完善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監管服務制度。
98.探索創新技術貿易管理模式,在技術進出口經營活動中不再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完善技術進出口監測體系,逐步下放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權限。
99.聚焦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總部經濟等重點領域,試點開展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建立數據保護能力認證、數據流通備份審查、跨境數據流動和交易風險評估等數據安全管理機制。鼓勵參與數字規則國際合作,加大對數據的保護力度。
100.在天河中央商務區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對涉及關鍵技術、平台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安全的服務貿易,加強綜合監管,形成制度性成果。
101.健全制度化監管規則,實施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完善與服務業和服務貿易領域創新創業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
102.開展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試點,允許醫療器械註冊申請人或註冊人委託具備相應生產條件的企業生產樣品和產品。
103.對已獲我國進境檢疫准入的有關展會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縮短檢疫審批時限,提高通關便利化水平。
104.簡化外資旅行社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實行企業承諾制,由企業提供辦公地址證明替代現場查看辦公場所環節;提交申請資料時,僅需提供從業資格相關證明及身份證明,不必提供旅行社從業人員就業履歷;將審批時限由現在的30個工作日縮短至15個工作日。
105.推進醫療機構審批登記全程電子化和電子證照發放,採取「流程再造、分類審批、提前介入、告知承諾、多評合一、多圖聯審、關聯審批、限時辦結」等舉措,優化健康服務業建設投資項目審批流程。
(七)圍繞加快創新步伐,聚焦新興業態新模式,推動重點領域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
106.增強國際物流服務效能。推動運輸服務等傳統服務貿易創新提升附加值。支持國際物流企業參與供應鏈管理、工程物流、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快遞、市場採購、保稅物流、汽車進出口、航運金融等業務。
107.積極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化5G、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場景應用,建設一批技術領先的應用場景示範項目。建設通用軟硬件適配測試中心(廣州),加快構建自主可控、協同共生的信創產業生態底座;創建國家設計仿真工業軟件適配驗證中心,提升工業軟件產業鏈整體創新效能。加快建設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爭創國家人工智能先導區和區塊鏈先行示範區。
108.大力發展數字貿易。拓展文化旅遊、交通出行、商業零售、醫療衛生等場景與數字技術融合應用,重點推動交通出行、酒店餐飲娛樂、旅遊票務等領域數字貿易平台的建設和發展。推動與香港的標識解析對接,為供港物資供應鏈可視化管理提供技術支持。以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台為載體加強部門間信息集成,實現共享共治、便捷通關、源頭可溯、身份可查。
109.大力培育發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優化提升技術服務。大力發展工業設計、工業互聯網、諮詢、研發設計、定製服務、售後維修等服務及其出口,拓展全球高端設備的保稅研發設計和售後維修業務,打造全球客改貨支援中心、國際航材分撥共享中心、公務機維修改裝中心、飛機零部件再製造中心。開展對外金融設備技術服務和高端消費品再製造服務。開展境外工程項目承包,帶動建築服務出口。
110.持續拓寬金融服務。鼓勵離岸金融業務創新,支持具有離岸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在廣東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內擴大相關離岸業務。大力發展服務實體經濟和服務粵港澳建設的特色金融。加快發展飛機及相關航空設備、船舶、醫療設備等融資租賃業務。積極爭取飛機SPV公司共享母公司外債額度政策,支持廣東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爭取經營性飛機租賃業務境內收取外幣租金及外幣儲備維修金的試點政策。發展全球金融後台服務業務,吸引更多金融機構在穗設立金融服務機構或在符合相關監管規定的前提下將內部業務流程管理外包到廣州企業。加快跨境移動支付平台建設,積極發展移動支付服務。
111.創新發展文化貿易。依託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國家版權基地等國家級重點平台,鼓勵開發動漫和網絡遊戲類服務產品,加快拓展國際遊戲娛樂市場。提升遊戲產業的原創能力和IP開發與運營能力,以更強的文化融入力開拓國際市場。加強文化傳播服務,打造「粵文化」經典作品,通過港澳向全球傳播。發揮信息技術優勢,打造全球領先數字服務傳播平台,為全球廣告業和移動媒體提供全面的、一站式的移動廣告服務和分析服務。提升三大國際紀錄片節之一的中國(廣州)國際紀錄片節國際影響力,加快紀錄片投融資、交易、攝製等國際合作,鼓勵與國際知名電影企業和優秀電影人才開展合作交流。支持重點文化貿易項目走出去。
112.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依託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努力擴大富含中華文化的中醫藥產品和服務出口。支持與港澳科研機構共同建立國際認可的中醫藥產品質量標準,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化。
113.加快發展跨境電商服務。推進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快電商經營主體聚集,加快完善跨境電商發展政策體系,推動監管模式、稅務管理、金融服務政策創新,推動擴大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規模,探索推進「網購保稅進口+線下自提」模式的試點及推廣。培育直播平台,加快直播電商等流量經濟發展。完善跨境電商零售出口退貨機制,優化退貨流程,推進跨境電商良序發展。支持企業建設跨境電商海外倉,提升服務客戶能力。
114.提升國際會展影響力。加快建設「國際會展之都」,提升全球資源配置能力和國際交往中心功能。引進國際會展組織機構、知名展會、跨國會展企業和國際交流論壇,鼓勵廣州會展企業收購、參股國際專業性品牌展會。加大力度吸引國際著名會議來穗召開,加大力度吸引國際知名體育賽事來穗舉辦,努力培育永久落戶廣州的國際性會議和國際賽事。加強穗港澳會展合作,推進粵港澳展覽業一體化協調發展。
115.加快發展高端旅遊。積極拓展技術交流、學術研究、商務服務、文化服務、體育服務、醫養服務、休閒服務、美食服務等專業特色跨境旅遊。積極開展廣州旅遊境外推廣中心建設工作,不斷提升廣州「世界知名旅遊城市」形象,吸引境外遊客。以「飛機+郵輪」「高鐵+郵輪」聯程服務提升國際郵輪體驗感,加快發展郵輪旅遊。
(八)圍繞全面探索完善管理體制,進一步強化領導決策和協調機制,完善支撐體系。
116.將更多的服務貿易管理事項納入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優化監管信息共享機制。
117.優化服務貿易統計監測系統工作機制,健全市區聯動、行業協會參與的統計催報制度,推動企業常態化登統業務數據,堅持應統盡統與提高數據質量並重。
118.完善服務貿易重點企業跟蹤聯繫制度,發動服貿企業登統商務部業務系統。建立服務貿易數據庫,開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業務調查研究及運行監測。健全重點企業快速響應機制和協調解決機制。
119.健全落實加快服務貿易發展及服務貿易示範區、示範基地、示範企業和重點培育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等系列政策措施。
120.加強跨部門信息共享和監管協調,推動商務、稅務、外匯管理、出入境管理、海關、金融、旅遊、文化等部門實現數據共享。
121.推動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及重點企業機構加快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登統中醫藥服務貿易業務數據,探索完善中醫藥服務貿易統計制度。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全面深化試點工作納入服務貿易工作統籌謀劃。完善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工作領導機制,強化決策功能,協調解決試點問題和困難。強化各職能部門探索創新,攻堅克難,優化創新現代服務業領域的管理制度措施,創製先行先試經驗和實踐案例。以加快發展數字貿易、提升新興服務貿易比重等體現高質量發展。嚴格按照工作分工落實責任制,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各項試點任務措施落地出成效。
(二)紮實推進落實。將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列為市政府年度重點工作事項,市各有關工作部門和各區政府要將全面深化試點工作納入本單位和地區年度重點工作,紮實推進落實各項試點任務措施。制定工作檯賬,明確任務分工,健全工作督辦考評、經驗案例總結、信息報送制度,定期開展試點評估和督導檢查,及時梳理總結,力爭率先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廣州經驗」。
(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電視、互聯網等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全面深化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試點實施方案和各項體制機制政策解讀,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塑造「廣州服務」品牌形象。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預期,調動社會各界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共同營造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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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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