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關於何橋根被管制問題的複查結論

關於何橋根被管制問題的複查結論
廣州市公安局
1987年5月3日

何橋根,男,一九一四年三月生,漢族,廣州市天河區同和鄉握山村人,曾於一九五一年和一九五三年被定為「歷史反革命」管制列入社會改造。

經複查,一九五一年和一九五三年對何橋根定為「歷史反革命」給予管制,屬於錯案,現在決定撤銷。強加給何橋根的一切不實之詞,按規定一律註銷,徹底平反。


廣州市公安局


一九八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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