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關於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廣電總局關於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廣電發〔2019〕38號
2019年4月17日
發布機關:廣電總局
廣電總局網站

總局關於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廣電發〔2019〕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總局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健全廣播電視系統法治宣傳教育機制,落實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普法責任,進一步推動「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深入開展,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中辦發〔2017〕31號),現就廣播電視系統貫徹「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法治宣傳教育的決策部署,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普法職責,健全工作制度,加強指導監督,努力形成部門黨組(黨委)集中領導、統一部署,部門各機構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社會行業主體廣泛參與的普法工作新格局,為全面依法治國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廣播電視法治實踐全過程,在制度建設、日常監管、執法辦案等法治實踐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法治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

2.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並重。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在履行好系統內普法責任、努力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律素質的同時,積極承擔面向社會的普法責任,指導廣播電視媒體、網絡視聽媒體開展社會公益普法,增強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

3.堅持條塊結合、密切協作。加強總局與地方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銜接配合,深化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與其他業務主管部門的協調合作,完善分工負責、共同參與的普法工作機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4.堅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立足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工作實際,結合部門工作特點,創新普法理念、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推動各項工作責任落實,切實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重點內容

(一)系統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持續深入全面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決策和重大部署。

(二)突出學習宣傳憲法

深入學習宣傳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理念,宣傳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

(三)全面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廣泛宣傳選舉法、組織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國歌法等憲法相關法,民法總則、著作權法、公司法等民法商法,預算法、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經濟法,勞動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社會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特別是要大力學習宣傳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複議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行政法律法規。

(四)強化學習宣傳廣播電視行業法律法規

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有關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立法解釋、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以及有關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

(五)深入學習宣傳黨章黨規

加強黨章黨規學習宣傳教育,增強廣大黨員幹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自覺尊崇黨章,模範遵守黨規。

三、職責任務

(一)切實做好廣播電視系統內普法

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要大力開展普法制度完善和機關、單位法治文化建設等活動,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在系統內營造尊崇法治、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圍。

1.推進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制度化、規範化。健全完善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領導幹部法律知識培訓制度等制度,切實增強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2.完善幹部職工日常學法制度,推進幹部職工學法常態化。加強幹部職工的法治培訓和集中學法工作,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加強對幹部職工學法用法的考核評估工作,把法律知識考核結果以及學法用法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領導幹部任免、晉升、獎懲的重要依據。

3.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普法培訓考核。建立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崗前培訓、定期輪訓和定期考試制度。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修訂後及時組織培訓並加強考核,保證培訓質量,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

4.建立完善以案釋法工作制度。加強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及時通報、編發典型案例,並組織行政執法人員、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等開展經常性點評、分析工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範、預防與教育功能。

5.加強系統法治文化建設和信息交流。不斷創新普法形式和渠道,利用辦公大樓、辦事大廳等公共區域,顯示屏、宣傳欄、海報等載體傳播法治文化作品。利用官方網站、政務新媒體、網絡遠程教育培訓、公益短信等形式開展「互聯網+」普法活動。深化與廣播電視教育培訓機構的合作交流,推動加強廣播電視專業法治課程、專業教育。在國家憲法日、重要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等特殊時間節點,開展主題鮮明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完善普法信息交流平台和途徑建設,加強普法工作信息報送、經驗交流工作。

(二)廣泛開展向社會普法工作

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要緊密圍繞廣播電視中心工作,加大全面普法力度,開展面向社會公眾的普法宣傳活動。

1.緊密結合廣播電視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普法。在開展廣播電視節目和網絡視聽節目內容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治理、過高片酬整治、虛假收視率打擊、廣播電視設施保護、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等熱點難點工作中,加強對社會公眾以及相關重點人群的政策宣講和法律法規講解,正確引導輿論,在解決問題的同時普及法律知識。

2.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立法過程開展普法。對社會關注度高、涉及行業主體、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立法事項,要加強與行業主體、社會公眾的溝通,廣泛聽取意見,增強社會公眾對立法目的和制度設計的理解和認同。法律法規規章出台後,通過部門官網、新媒體平台、媒體通稿等形式予以權威解讀,方便行業主體、社會公眾理解掌握、貫徹落實。

3.積極指導廣播電視行業主體開展法治節目、作品創作傳播工作。完善轄區內廣播電視媒體法治宣傳報道通報交流機制,及時向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媒體傳達中央和上級部門關於法治宣傳的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加強公益普法制度建設,督促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媒體認真履行公益普法責任。在廣播電視公益廣告扶持、優秀題材電視劇推介、優秀廣播電視節目推薦展播和網絡視聽節目精品創作傳播等工作中,突出對法治類題材作品的鼓勵、扶持。積極組織行業主體參加法治文化作品徵集、競賽活動。加強對法治節目、作品的專家評議工作。

(三)大力開展向行政相對人普法工作

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要在依法履行職責的同時做好面向行政相對人普法工作。

1.建立行政許可、行政備案普法制度。要通過部門官網、辦事大廳、文件匯編等途徑,主動公開行政許可、行政備案的法律依據、辦事指南、文書格式、申請條件、備案要求、辦理程序、辦理期限、辦理結果等事宜,主動宣傳相關政策法規,認真解釋相關工作疑問。

2.結合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開展普法。在對行政相對人採取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時,要結合案情進行釋法說理,向行政相對人宣講廣播電視法律法規,告知執法依據和權利救濟途徑。

3.結合產業促進、公共服務工作開展普法。在對特定項目、特定主體採取財政資助、獎勵等產業促進措施時,向行政相對人宣傳生產經營、知識產權保護等相關法律知識。在組織開展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無線數字覆蓋工程、直播衛星公共服務、應急廣播建設等公共服務工程時,向服務對象宣傳有關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公共文化服務標準、政府購買服務、設施保護等方面的法規政策精神。

4.結合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案件、投訴處理工作開展普法。嚴格依法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將釋法說理部分作為行政複議文書的重要內容。依法採取聽證方式審理案件時,注重將處理問題與法治宣講有機結合。在行政應訴過程中,認真做好釋法說理。在處理群眾涉法涉訴信訪、投訴舉報等過程中,有針對性地闡明相關法律規定,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維護合法權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黨組(黨委)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等規定要求,高度重視和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切實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及時研究解決普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建立健全本部門普法領導機制和工作機構,明確普法具體責任機構和責任人員。要加強普法工作人員、經費和物質保障,加強專兼職普法工作隊伍建設,完善部門普法聯絡員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法律專家作用,要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二)完善制度設計

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的原則建立健全普法責任制具體工作機制,明確普法任務和工作要求,做到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要按照中辦發〔2017〕31號、本實施意見和法治宣傳教育「七五規劃」的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計劃,制定、完善本部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和普法責任清單,並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廢改立情況和年度工作重點進行動態調整。

(三)開展工作聯動

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要形成部門上下、系統內外有序聯動的普法工作格局。上下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密切普法工作聯繫,順暢上下溝通管道。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內部法制工作機構和其他內設機構既要各司其職,也要加強協作,法制工作機構要切實發揮組織、統籌、協調、指導作用,引導、督促其他內設機構切實履行普法責任。要積極爭取本級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支持,主動加強與宣傳、網信、文化、司法等有關部門業務聯繫和工作統籌,形成工作合力,增強法治宣傳社會整體效果。

(四)強化監督交流

各級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考核評估和經驗交流。要將「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推動本部門普法責任制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注重總結推廣落實普法責任制的典型經驗,大力培育、宣傳普法先進典型,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示範作用。

附件: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普法責任清單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2019年4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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