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人民政府為貫徹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的指示

廣西省人民政府為貫徹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的指示

1952年9月23日
發布機關:廣西省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一百四十六次政務會議,通過了「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並 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勞動就業委員會以後,又批准頒布了「關於失業人員統一登記的 辦法」。為了認真的貫徹「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省勞動就業委員會已於本月十五日 正式成立。為了做好這一工作,特作如下指示:

   一、首先,各級領導必須親自動手,從思想上重視勞動就業工作,積極地、堅決地、有 步驟地逐步解決勞動就業問題,以求有計劃地使城鄉剩餘勞動力得以充分發揮其潛在的勞動 能力,為國家、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促進國家的經濟建設及其它各項建設的更加向前發 展,迎接即將到來的全國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工作。這是一個重大的政治任務,各級人民政府 必須很好的完成。

   二、其次,必須立即成立勞動就業委員會,迅速建立日常工作機構。根據中央人民政府 政務院「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我省決定的在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五市, 成立勞動就業委員會,以市長或副市長為主任委員,並限於九月底以前建立,專、縣、區、 鎮可不成立專門機構,其工作由專、縣、區、鎮的民政、文教部門和工會分頭負責 (即失業 工人由工會;失業知識分子由文教部門;其他社會救濟由民政部門;農村區沒有工會,則由 農會辦理) 。在勞動就業委員會下,設立辦公室和失業人員登記處,並須配備專職人員以進 行正常工作。省、市勞動就業委員會正式成立後,原省、市失業工人救濟委員會即行取消, 其機構合併於省、市勞動局。

   三、今年主要是開展勞動就業的準備工作:(1) 首先進行普遍的學習、教育和廣泛的宣 傳,根據勞動就業決定和人民日報八月四日「有計劃步驟地實現全面的勞動就業」的社論, 全面布置,分頭負責,利用各種組織,通過報紙、廣播、黑板報、幹部學習、失業人員代表 會等形式,進行幹部思想動員和發動失業人員登記。(2) 要統一和全面的登記,並按業加以 分類以後, 再逐步分批的處理: 由失業人員登記處按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勞動就業委員會 「關於失業人員統一登記辦法」和發下的統一登記表和登記證式樣,進行全面的登記。專、 縣、鎮則由民政、文教部門和工會分頭進行,區沒有工會的則由農會辦理。並責成各地土地 改革覆蓋工作隊協助進行登記。為了避免登記中的流動性,應採用突擊方式於短期內完成。 必要時,可由市勞動就業委員會從勞動、人事、民政、公安、文教、財經、工會、婦聯、青 聯各部門臨時抽人進行工作。登記完後,即行按業分類。這一工作,市必須於十一月底,專、 縣、區、鎮必須於十二月中旬完成,並報省勞動就業委員會。(3) 組織教育:登記分類後, 可採取失業人員代表會形式,按業加以組織,並限於一九五三年以上半年內普遍進行一次政 治教育。(4) 對失業人員中目前生活無着者,則應進行急救,或用「以工代賑」等辦法進行 臨時救濟。(5) 省、市各部門,作出用人計劃和預算,交省、市勞動就業委員會,以便統一 解決失業就業問題;逐步實行,進而達到統一調配勞動力。

   各級人民政府接到指示後,必須迅速執行,並將執行情況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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