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關於印發《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和《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
應急管理部關於印發《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和《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 應急〔2020〕19號 2020年3月8日 發布機關:應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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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
為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反映自然災害和救援救災工作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有關要求,我部對原《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和《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統計制度》進行了修訂,已經國家統計局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1.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
2.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統計制度
應急管理部
2020年3月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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