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色外診簡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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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色外診簡摩
作者:周學海 


<目錄>

<篇名>序

屬性:四診以望居首、以切居末者,醫師臨診之次第,非法之有輕重緩急也。前人每謂切脈為末,三診為本, 及其着書立說,又詳於脈而略於三者。明·李言聞着《四診發明》,無傳本。欲求四診之全書,戛戛乎其不可 得。學海初嘗致力脈法,臨診略能測人血氣之寒熱虛實矣,四診未全,尚多隔閡。夫望聞問有在切之先者,必 待切以決其真也;有在切之後者,指下之疑又待此以決其真也。三法之與切脈,固互為主輔矣。 三法之中,又望為主而聞問為輔。古人洞見五臟癥結,即操此術也。《內經》言之至精且詳,《難經》、《中 藏經》、《脈經》、《千金方》、《翼方》所述扁鵲、華佗諸法,亦皆明切適用。自是以後,立說者不過約撮 大概,詮釋古義,且不能全。是編也,《內經》三診之文全在,《難經》以下,擇其切要,能補《內經》未備 者收之。至於傷寒、溫病之舌法,陶節庵、葉天士兩家為最着,以其所言,皆其所親見而施驗也。杜青碧 之《金鏡錄》三十六法,張誕先之《舌鑒》一百二十法,各有專書,無煩摘錄焉。署曰《形色外診簡摩》, 以望為三診之本,故特詳也。聞、問事少,附見末篇。將以質世之知者。 \x甲午仲冬 之\x


<目錄>卷上\形診總義

<篇名>身形內應臟腑部位篇

屬性:(面竅 體部) 五臟者,肺為之蓋,巨肩陷咽,候見其外。心為之主,缺盆為之道, 骨有餘,以候 KT 。肝者主為 將,使之候外,欲知堅固,視目大小。脾者主為衛,使之迎糧,視唇舌好惡,以知吉凶。腎者主為外,使之 遠聽,視耳好惡,以知其性。六腑者,胃為之海,廣骸大頸張胸,五穀乃容。鼻隧以長,以候大腸。唇濃人 中長,以候小腸。目下裹大,其膽乃橫。鼻孔在外,膀胱漏泄。鼻柱中央起,三焦乃約。此所以候六 腑者也。上下三等,髒安且良矣。 五臟常內閱於上七竅也,故肺氣通於鼻,肺和則鼻能知臭香矣。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五 髒別論曰∶五氣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脾氣 通於口,脾和則口能知五穀矣。腎氣通於耳,腎和則耳能知五音矣。五臟不和,則六腑不通,六腑 不和,則留結為癰。(癰同壅,謂痞滿、關格、腫脹之類,非專指瘡癰也。) 肝開竅於目,目藏精於肝。肝病在頭、在筋。心開竅於耳,耳藏精於心。心病在五臟、在脈。脾開竅 於口,口藏精於脾。脾病在舌本、在肉。肺開竅於鼻,鼻藏精於肺。肺病 在背、在皮毛。腎開竅於二陰,二陰藏精於腎。腎病在溪、在骨。(上面竅之分應臟腑也。頭、髒、舌、背、 溪,以體段言,皮毛、肉,脈、筋、骨,以形層言。) 肺應皮,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心應脈,心合小腸,小腸者脈其應。脾應肉,脾合胃,胃者肉 其應。肝應爪,肝合膽,膽者筋其應。腎應骨,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視其外應,以 知其五內,即知所病矣。(膀胱言其氣之磅因礴而光大也,又言其體之孤懸無倚而光潔也。爪為筋余,齒為骨余。) 肝生筋,筋生心;心生血,血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腎;腎生骨髓,髓生肝。心合脈 也,其榮色,(面之色也。)其主腎。肺合皮也,其榮毛,其主心。肝合筋也,其榮爪,其主肺。脾合肉也, 其榮唇,(生氣通無論曰∶其華在唇四白。)其主肝。腎合骨也,其榮發,其主脾。(合言其氣之所 應也,榮言其血之所華也。此義生氣通天。髒氣法時二篇最詳,以文繁,故錄此。) 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頸項。南風生於夏,病在心,俞在胸脅。西風生於秋,病在肺,俞在肩背。 北風生於冬,病在腎,俞在腰股。中央病在脾,俞在脊。(俞,應也,非俞穴也。金匱真言曰∶春氣者病在 頭,夏氣者病在髒,秋氣者病在肩背,冬氣者病在四肢。診要經終、四時刺逆從義均相類,不復瑣具。) 肝氣之病,內舍 脅,外在關節。心氣之病,內舍膺脅,外在經絡。脾氣之病,內舍心腹,外在肌肉 四肢。肺氣之病,內舍膺脅肩背,外在皮毛。腎氣之病,內舍腰脊骨髓,外在溪谷 膝。 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 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 肺心有邪,其氣留於兩肘。肝有邪,其氣留於兩腋。脾有邪,其氣留於兩髀。腎有邪,其氣留於兩 。凡 此八墟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游,邪氣惡血固不得住 留,留之則傷筋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故病攣也。(上並出《內經》。)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上焦當心下、胃上口,主內而不出,其治在膻中。中焦在胃中脘, 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臍旁。下焦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出而不內,其治在臍下一寸。故曰三焦,其腑在 氣街。(其腑在氣街,謂其源在氣街之處,即命門也。) 腑會太倉,髒會季脅,筋會陽陵泉,髓會絕骨,(一曰枕骨。)血會膈俞,(王勛臣血府之說,正與此暗 合。)骨會大杼,脈會太淵,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也。熱病在內者,取其會之氣穴也。 (上體部之分應臟腑也。諸會謂其氣之所聚,非謂其所發源也。上並出《難經》。) 按∶頭面七竅可望而知,筋骨血脈不可望也。第事理所關,不容缺略。醫者所見謂之望,病者所自見亦 何不可謂之望。又況此篇總義者,實賅聞問於其中,不獨文義相連,無可割裂也。


<目錄>卷上\形診總義

<篇名>身形內應臟腑病證篇

屬性:(出《靈樞》) 赤色,小理者心小,粗理者心大。無 KT (音遏污,一讀曷於,心蔽骨,一名鳩尾。)者心高, KT 小短舉者心下, KT 長者心下堅, KT 弱小以薄者心脆, KT 直下不舉者心端正, KT 倚 一方者心偏傾也。 心小則安,邪弗能傷,易傷以憂。心大則憂不能傷,易 傷於邪。心高則滿於肺中, (音冤,一讀郁,一讀悶。)而善忘,難開以言。心下則髒外,(謂髒體外露於 肺下。)易傷於寒,易恐以言。心堅則髒安守固。心脆則善病消癉熱中。心端正則和利難傷。心偏傾則 操持不一,無守司也。(司,去聲。) 白色,小理者肺小,粗理者肺大,巨肩反膺陷喉者肺高,合腋張脅者肺下,好肩背濃者肺堅,肩背薄者 肺脆,背膺濃者肺端正,脅偏疏者肺偏傾也。 肺小則少飲,不病喘喝;肺大則多飲,善病胸痹喉痹逆氣;肺高則上氣肩息咳∶肺下則居賁迫肺,善脅下 痛;肺堅則不病咳上氣;肺脆則善病消癉易傷;肺端正則和利難傷;肺偏傾則胸偏痛也。(迫肺似當作迫肝, 肝體半在膈下,半在膈上,肺下即逼壓之,故脅下痛。賁,膈也。) 青色,小理者肝小,粗理者肝大,廣胸反 者肝高,合脅兔 者肝下,胸脅好者肝堅,脅骨弱者肝脆, 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脅骨偏舉者肝偏傾也。 肝小則髒安,無脅下之病;肝大則逼胃迫咽,迫咽則苦膈中,且脅下痛;肝高則上支賁切脅,(謂拄膈而 迫於脅也。) 為息賁∶肝下則逼胃,脅下空,(肝下不得逼胃,此胃當指小腸。)脅下空則易受邪;肝堅 則髒安難傷;肝脆則善病消癉,易傷∶肝端正則和利難傷;肝偏傾則脅下痛也。 黃色,小理者脾小,粗理者脾大,揭唇者脾高,唇下縱者脾下,唇堅者脾堅,唇大而不堅者脾脆, 唇上下好者脾端正,唇偏舉者脾偏傾也。 脾小則髒安,難傷於邪也;脾大則苦湊 而痛,(湊,迫也。 ,音杪,腰兩旁空軟處。)不能疾行; 脾高則 引季脅而痛;脾下則下加於大腸,則髒善受邪;脾堅則髒安難傷;脾脆則善 病消癉,易傷∶脾端正則和利難傷;脾偏傾則善滿善脹也。(肝居胃後而附脊,脾居胃下而附腹;肝下即迫 小腸,脾下即迫大腸也。) 黑色,小理者腎小,粗理者腎大,高耳者腎高,耳後陷者腎下,耳堅者腎堅,耳薄不堅者腎脆,好耳前 居牙車者腎端正,耳偏高者腎偏傾也。 腎小則髒安難傷;腎大則善病腰痛,不可以俯仰,易傷於邪。腎高則其背膂痛,不可以俯仰;腎 下則腰尻痛,不可以俯仰,為狐疝。腎堅則不病腰背痛;腎脆則善病消癉,易傷。腎端正則和利難傷;腎偏傾 則苦腰尻痛也。凡此諸變者,持則安,減則病矣。 五臟皆小者,少病,苦 心,大愁憂;五臟皆大者,緩於事,難使以憂。五臟皆高者,好高舉措;五臟皆 下者,好出人下。五臟皆堅者,無病;五臟皆脆者,不離於病。五臟皆端正者,和利得人心;五臟皆偏傾者, 邪心而善盜,不可以為人平,反覆言語也。( ,音灼。上敘五臟形證。) 肺應皮,皮濃者大腸濃;皮薄者,大腸薄,皮緩,腹裹大者,大腸大而長;皮急者,大腸急而短;皮 滑者,大腸直;皮肉不相離者,大腸結也。(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 心應脈,皮濃者脈濃,脈濃者小腸濃∶皮薄者脈薄,脈薄者小腸薄;皮緩者脈緩,脈緩者小腸大而長,皮薄 而脈波小者,小腸小而短;諸陽經脈皆多紆屈者,小腸結也。(心合小腸,小腸者脈其應。) 脾應肉,肉 (手臂腿肚濃肉,皆謂之 。)堅大者胃濃,肉 麼者胃薄。(麼,麼麼,尖小也。)肉 小而麼者胃不堅,肉 不稱身者胃下,胃下者下脘約不利。肉 不堅者胃緩。肉 無小裹累者胃急。(裹音 果,作里誤,肉內堅結而大小成顆者。)肉 多小裹累者胃結,胃結者上脘約不利也。(脾合胃,胃者肉其應。) 肝應爪,爪濃色黃者(色即爪下肉色。)膽濃,爪薄色紅者膽薄。爪堅色青者膽急,爪濡色赤者膽緩。 爪直色白無約者膽直,(約,即爪上橫紋。)爪惡色黑多紋者膽結也。(肝合膽,膽者筋其應。) 腎應骨,密理濃皮者三焦膀胱濃,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疏腠理者三焦膀胱緩,皮急而無毫毛者三焦 膀胱急。毫毛美而粗者三焦膀胱直,稀毫毛者三焦膀胱結也。(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 上敘六腑外形。) 故五臟有小大、高下、堅脆、端正、偏傾,六腑有小大、 長短、濃薄、結直、緩急,視其外應以決其五內,即知所病矣。


<目錄>卷上\形診生形類

<篇名>三人篇

屬性:(出《靈樞》) 人之肥瘦、大小、寒溫,與其氣血多少,各有度也。何者?人有肥、有膏、有肉。 肉堅,皮滿者,肥。 肉不堅,皮緩者,膏。皮肉不相離者,肉。(此言三人之形體也。)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細理者 身熱。脂者,其肉堅,細理者熱,粗理者寒。(此言寒熱,是指其人本身氣血之寒熱,非發寒發熱,惡寒 惡熱之病也。凡人身皮肉之溫,拊之各有輕重不同,是本於稟賦也。)膏者,多氣而皮縱緩,故能縱腹垂腴。 肉者,身體容大。脂者,其身收小。(此言肥瘦大小。)膏者,多氣,多氣者熱,熱者耐寒。肉者,多血則充 形,充形則平。脂者,其血清,氣滑少,故不能大。(此言氣血多少。)此別於眾人者也。眾人者,皮肉脂膏 不能相加也。血與氣不能相多,故其形不大不小,自稱其身,命曰眾人。(推論眾人。)故治者,必先別其三 形,血之多少,氣之清濁,而後調之,無失常經。是故膏人者縱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雖脂不能 大也。(此概言治法,並補醒三形。)


<目錄>卷上\形診生形類

<篇名>陽人陰人篇

屬性:(出《靈樞》) 重陽之人, 高高,言語善疾,舉足善高,心肺之髒氣有餘,陽氣滑盛而揚,故神動而氣先行矣。 重陽之人而神不先行者,何也。曰∶此人頗有陰者 也。何以知其頗有陰也。曰∶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數怒而易解,故曰頗有陰。其陰陽之離合難,故其 神不能先行也。(陽人血清而氣滑,故喜怒即發而不留。陰人血濁而氣滯,故神思不能自 暢,遂陽陰相激而多怒矣。經曰∶陰出之陽則怒。以是知人之性情,皆與氣血相關也。)


<目錄>卷上\形診生形類

<篇名>五人篇

屬性:(出《靈樞》) 天地之間,六合之內,不離於五,人亦應之,非徒一陰一陽而已也。故有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 人,少陽之人,陰陽和平之人。此五人者,其態不同,其筋骨氣血各不等。 太陰之人,貪而不仁,下齊湛湛,(自下而齊於眾人。湛湛然深藏不露。)好內(音納)。而不出,心和 而不發,不務於時,動而後之,(之,往也。先審於心而後行。)此太陰之人也。(太陰太陽,即前篇所 謂陰人陽人也。) 少陰之人,小貪而賊心,見人有亡,常若有得,(亡如喪官失財,此所謂幸災樂禍者。)好傷好害, 見人有榮,乃反慍怒,心疾(狠也)而無恩,此少陰之人也。 太陽之人,居處于于,好言大事,無能而虛說,志發於四野,舉措罔顧是非,為事好常自用,事雖敗 而常無悔,此太陽之人也。 少陽之人, 諦好自貴,有小小官,則高自宜,好為外交,而不內附,此少陽之人也。 陰陽和平之人,居處安靜,無為懼懼,無為欣欣,婉然從物,或與不爭,與時變化,尊則謙謙,譚而不 治,是謂至治。(或與,謂人有所與也。譚而不治。謂議明事之義理,而不刻期其效 也。上五節敘五人性情。) 古之善用針艾者,視人五態乃治之。(可知敘三人、五人、二 十五人諸篇,均為施治之本,非徒託空言而已。) 太陰之人,多陰而無陽,其陰血濁,其衛氣澀,陰陽不和,緩筋而濃皮,不之疾瀉,不能移之。 少陰之人,多陰少陽,小胃而大腸,六腑不調,其陽明脈小,而太陽脈大,必審調之,其血易脫, 其氣易敗也。 太陽之人,多陽而少陰,必謹調之,無脫其陰,而瀉其陽,陽重脫者易狂,陰陽皆脫者,暴死不知人也。 少陽之人,多陽少陰,經小而絡大,血在中而氣外,實陰而虛陽,獨瀉其絡脈,則強氣脫而疾,中氣 不足,病不起也。(強氣即人身之悍氣,衛外者也,剽悍滑疾見開而出,故瀉絡即外脫而行疾。) 陰陽和平之人,其陰陽之氣和,血脈調,謹診其陰陽,視其邪正,安容儀,審有餘不足,盛 則瀉之,虛則補之。(上五節敘五人證治。) 夫五態之人,卒然新會,未知其行也。(行即前敘性情。)何以別之。(別其形狀。)曰∶眾人之屬, 無如五態之人者,故五五二十五人,而五態之人不與焉。五態之人,尤不合於眾者也。 太陰之人,其狀 然黑色,念然下意,臨臨然長大, 然未僂,此太陰之人也。(未僂,未至行而似 伏之甚也。) 少陰之人,其狀清然竊然,固以陰賊,立而躁 ,行而似伏,此少陰之人也。(少陰形性之惡,甚於太陰 者,以其稟氣更駁也。) 太陽之人,其狀軒軒儲儲,反身折 ,此太陽之人也。 少陽之人,其狀立則好仰,行則好搖,其兩臂兩肘,則常出於背,此少陽之人也。 陰陽和平之人,其狀委委然,隨隨然, 然,愉愉然, HTHT (音旋)然,豆豆然,眾人皆曰君子,此陰陽和平之人也。 (委、隨,貌之謙也。 、愉,容之和也,HT 、豆,視之審也。上五節敘五人形狀。)


<目錄>卷上\形診生形類

<篇名>二十五人篇

屬性:二十五人之形,其態不合於眾也,而陰陽之人不與焉。 血氣之所生,別而以候,從外知內。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別其五色,異其五形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 木形之人,比於上角,似於蒼帝,其為人蒼色,小頭,長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勞心 少力,多憂勞於事。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足厥陰佗佗然。 太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 左角(一曰少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下隨隨然。 (音 。)角(一曰右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上推推然。 判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括括然。 火形之人,比於上征,似於赤帝。其為人赤色,廣KT ,脫面,(脫當作銳。)小頭,好肩背髀腹, 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搖肩,背肉滿,有氣輕財,少信,多慮,見事明,好顏,急心,不壽暴死。能春夏 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陰核核然。(疾心即急心,語意重出。或疾心指其心之狠也。) 質征(一曰太征。)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然。 少征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下 然。 右征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上鮫鮫(一作熊熊。)然。 質判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下支支頤頤然。 土形之人,比於上宮,似於上古黃帝。其為人黃色,圓面,大頭,美肩背,大腹,美股脛,小手 足,多肉,上下相 稱,行安地,舉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權勢,善附人也。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太陰敦敦然。 太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 加宮之人,(一曰眾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下坎坎然。 少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上樞樞然。 左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下(一作上,非。)兀兀然。 金形之人,比於上商,似於白帝。其為人白色,方面,小頭,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發踵外,骨 輕,身清廉,急心,靜悍,善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 手太陰敦敦然。(如骨發之如,同而,古通用。) 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陽明之上廉廉然。 右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陽明之下脫脫然。 左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上監監然。 少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下嚴嚴然。 水形之人,比於上羽,似於黑帝。其為人黑色,面不平,大頭,廉頤,小肩,大腹,動手足,發行搖身, 下尻長,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 人,戮死。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少陰汗汗然。 太羽之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上頰頰然。 小羽之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然。 眾之為人,(一作加之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潔潔然。 桎之為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上安安然。 (五正形外,各有四兼形。左右上下,以經絡言。諸然,以形態言。如今之浙人、廣人、齊魯之人、湘 湖之人,可一望而辨之者。第左右配合,與五音五味篇異同互見,未詳厥旨。上二十五人形氣。)


<目錄>卷上\形診生形類

<篇名>二十五人篇

屬性:是故五形之人,二十五變者,眾之所以相欺者也。(相欺,難辨。)如得其形,不得其色,或形勝色, 或色勝形者,至其勝時年加,感則病,行失則憂矣。(感於邪則為病,若行事有失者,必有憂患之禍也。) 形色相得,富貴大樂也。(對上憂字說,其無病不待言矣。)其形色相勝之時年加者,凡年忌,下上之人,( 統二十五人言。)大忌常加七歲、十六歲、二十五歲、三十四歲、四十三歲、五十二歲、六十一歲,皆人之大 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則病,行失則憂矣。當此之時,無為奸事,(即行失也。)是為年忌。(上年忌。) 觀此,知人所生病類,常與命相相關通矣。年忌起於七歲,九年一見。今世明九暗九之說,似本於此,此 眾人之所同也。其勝時年加,必以本相合逐年運氣求之。如木形金色,是色勝形,而又行金運之年;木形土 色,是形勝色,而又行木運之年是也。色勝形者死,形勝色者病。五變篇曰∶先立其年,以知其時,時高則 起,時下則殆,雖不陷下,當年有沖通,其病必起,是謂因形而生病也。此即相家面部流年氣 色之法,謂面部不能端滿者,若流年行至骨高之部即起病,行至骨陷之部必危殆矣。亦有端滿而病者,必其年 有沖通也。沖通即勝時年加也,或流年與本命干支相犯也。(上出《靈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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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二十五人篇

屬性:(出《神相全編》) 眉粗並眼大,城廓更團圓,此相名真水,平生福自然。(水形主圓,得其五圓,氣色不雜,精神不亂,動 止寬容,行久而輕也。又曰∶水不嫌肥。又曰∶水形色黑要帶白,忌黃。又曰∶水聲圓急又飄揚。上水形 水色水聲。) 欲識火形貌,下闊上頭尖,舉止全無定,頤邊更少髯。 (火形主明,得其五露,氣色不雜,精神不亂,動止敦濃,臥久而安也。又曰∶火不嫌尖。又曰∶火形色紅, 要帶青,忌黑;又曰∶火聲焦烈。上火形火色火聲。) 稜稜形瘦骨,凜凜更修長,秀氣生眉眼,須知晚景光。(木形主長,得其五長,氣色不雜,精神不亂, 動止溫柔,涉久而清也。又曰∶木不嫌瘦,又曰∶木形色青,要帶黑,忌白。又曰∶水聲高暢。上木形木色木聲。) 部位要中正,三停又帶方,金形人入格,自是有名揚。( 金形主方,得其五方,氣色不雜,精神不亂,動止規模,坐久而重也。又曰∶ 金不嫌方。又曰∶金形色白,要帶黃,忌紅,又曰∶金聲和潤。上金形金色金聲。) 端濃仍深重,安詳若泰山,心謀難測度,信義動人間。( 土形主濃,得其五濃,氣色不雜,精神不亂,動止敦龐,處久而靜也。又曰∶ 土不嫌濁。又曰∶土形色黃,要帶紅,忌青,又曰∶土聲深濃如發瓮中。上土形土色土聲。)


<目錄>卷上\形診生形類

<篇名>三陽上下氣血多少形狀篇

屬性: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血少氣多則髯短,氣少血多則髯少,血氣皆少則無髯,兩吻多畫。(如宦者相。) 足陽明之下,血氣盛則下毛美長至胸。血多氣少則下毛美短至臍,行則善高舉足,足指少肉,足善寒。血 少氣多則肉而善瘃。(瘃者,皴裂。)血氣皆少則無毛,有則稀,枯悴,善 痿厥足痹。(痿厥,痿厥並病,後世所稱類中風者是也。) 足少陽之上,氣血盛則通髯美長,(通髯,髯與發通,俗名兜腮。) 血多氣少則通髯美短,血少氣多則少髯,血氣皆少則無髯,感於寒濕則善痹骨痛爪枯也。 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外踝肥。血多氣少則 脛毛美短,外踝皮堅而濃。血少氣多則脛毛少,外踝皮薄而軟。血氣皆少則無毛,外踝瘦無肉。 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眉有毫毛。(毫,即豪字,毛中獨長出者。)血多氣少則惡眉,面多少理。 (多少言其多也。)血少氣多則面多肉。血氣和則美色。(心主血脈,其華在面,此雖系足太陽,而 曰血氣和,則心氣和可知矣。) 足太陽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氣少血多則瘦,跟空。血氣皆少則喜轉筋,踵下痛。 美眉者,足太陽之脈血氣多。惡眉者,血氣少。其肥而澤 者,血氣有餘。肥而不澤者,氣有餘血不足。瘦而無澤者,血氣俱不足。 手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髭美,血少氣多則髭惡,血氣皆少則無髭。 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美,手魚肉以溫。血氣皆少則手瘦以寒。 手少陽之上,血氣盛則眉美以長,耳色美。血氣皆少則耳焦惡色。 手少陽之下,血氣盛則手卷多肉以溫,血氣皆少則寒以瘦,氣少血多則瘦以多脈。(脈即絡脈, 藍色隱見皮膚下者。) 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口多須,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惡色。 手太陽之下,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 寒。(上指諸經之行頭面者,下指其行手足者。前篇左右上下部位,義即指此。) 審察其形氣有餘不足而調之。按其寸口人迎,切循其經絡之凝澀,結而不通者,此於身皆為痛痹,甚 則不行,故凝澀。凝澀者致氣以溫之,血和乃止。其結絡者,脈結血不和, 決之乃行。故氣有餘於上者,導而下之。氣不足於上者,推而休之。(休疑。)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 必明於經隧,乃能持之。寒與熱爭者,導而行之。其菀(即郁字。)陳血不結者,則 (因也。馬氏雲作側,非。)而予(上聲。)之。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則血 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可知逆順矣。(總束上文,末句叫醒大義。上三陽上下氣血多少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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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三陽上下氣血多少形狀篇

屬性:美眉者太陽多血,通髯極須者少陽多血,美須者陽明多血。然則婦人無須者,無血氣乎。曰∶沖脈、任 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背里,為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血氣盛則充膚 熱肉,血獨盛則澹滲皮膚,生毫毛。婦人之生也,有餘於氣,不足於血,以其數脫血也,沖任之脈,不榮唇 口,故須不生矣。士人有傷於陰,陰氣絕而不起,(陰氣即陰器,非誤。)陰不用,然其須不去, 而宦者獨去,何也?曰∶宦者其宗筋傷,其沖脈血瀉不復,皮膚內結,唇口不榮,故須不生矣。其有天宦者, 未嘗被傷,不脫於血,然其須不生何也?曰∶此天之所不足也,其任沖不盛,宗筋不成,有氣無 血,唇口不榮,故須不生矣。(上婦宦無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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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三陽上下氣血多少形狀篇

屬性:陽明多血多氣,太陽多血少氣,少陽多氣少血,太陰多 血少氣,(一作少血多氣。林億引楊上善《太素》雲∶太陰與陽明表里,血氣 俱盛,當是多血多氣。)厥陰多血少氣,(一作多氣少血。)少陰多氣少血。 (一作多血少氣。)是故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惡,去聲。不欲出氣也。)刺少陽出氣惡血,刺 太陰出血惡氣,刺厥陰出血惡氣,刺少陰出氣惡血也。(上六經氣血多少。並出《靈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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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皮色不勝四時之風篇

屬性:(出《靈樞》) 春青風,夏陽風,秋涼風,冬寒風。凡此四時之風,其所病各不同形。黃色薄皮弱肉者,不勝春之 虛風。白色薄皮弱肉者,不勝夏之虛風。青色薄皮弱肉者,不勝秋之虛風。赤色薄皮弱肉者,不勝冬之虛風 也。黑色而皮濃肉堅,固不傷於四時之風。其皮薄而肉不堅色不一者,(色不正黑。)長夏至 而有虛風即病矣。其皮濃而肌肉堅者,長夏至而有虛風不病也,必重感於寒,外內皆然乃病。故材木之異也, 皮之濃薄,汁之多少,而各不同。木之早花先葉者,遇春霜烈風,則花落而葉萎。久曝大旱,則脆木薄皮者, 枝條汁少而葉萎。久陰淫雨,則薄皮多汁者,皮潰而漉。卒風暴起,則剛脆之木 枝折杌傷。秋霜疾風,則剛脆之木根搖而葉落。凡此五者,各有所傷,況於人乎。(杌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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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壽夭肥瘦勇怯忍痛不忍痛勝毒不勝毒形狀篇

屬性:形有緩急,氣有盛衰,骨有大小,肉有堅脆,皮有濃薄,以立壽夭。故形與氣相任則壽,不相任則夭。 皮與肉相裹則壽,不相裹則夭。血氣經絡勝形則壽,不勝形則夭。故平人而氣勝形者壽。病而形肉脫,氣勝 形者死。形勝氣者危矣。何謂形之緩急也?曰∶形充而皮肉緩者則壽,形充而皮 肉急者則夭,形充而脈堅大者順也。形充而脈小以弱者氣 衰,氣衰則危矣。若形充而顴不起者骨小,骨小則夭矣。形充而大肉 堅而有分者肉堅,肉堅則壽矣。(有分, 謂有縱紋。即所謂皮肉緩。)形充而大肉無分理不堅者肉脆,肉脆則夭矣。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氣而視壽夭 者也。必明乎此,而後可以臨病患,決死生。故牆基卑高,不及其地者,不滿三十而 死。其有因而加病者,不及二十而死也。 人之壽百歲而死者,使道隧以長,基牆高以方,通調榮衛,三部三里起,骨高肉滿,百歲乃得終也。 故人生十歲,五臟始定,血氣已通,其氣在下,故好走。二十歲,血氣始盛,肌肉方長,故好趨。三十歲,五 髒大定,肌肉堅固,血脈盛滿,故好步。四十歲,五臟六腑十二經脈皆大盛以平定,腠理始疏,榮華頹落,發 頗斑白,平盛不搖,故好坐。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減,目始不明。六十歲,心氣始衰,苦憂 悲,血氣懈惰,故好臥。七十歲,脾氣虛,皮膚枯。八十歲,肺氣衰,魄離,故言善誤。九十歲,腎 氣焦,四髒經脈空虛。百歲,五臟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矣。其不能終壽而死者,五臟皆不堅,使 道不長,空(音孔。)外以張,喘息暴疾,又卑基牆,薄脈少血,其肉不石,(即實字。)數中風寒,血氣 虛,脈不通,真邪相攻,亂而相引,故中壽而盡也。 脈出氣口,色見明堂,五色更出,以應五時,五官已辨,闕庭必張,乃立明堂。明堂廣大,蕃蔽見外, 方壁高基,引垂見外,五色乃治,平博廣大,壽中百歲,見此者刺之必已。如是之人,血氣有餘,肌肉堅緻, 故可苦以針矣。五官不辨,闕庭不張,小其明堂,蕃蔽不見,又埤其牆,牆下無 基,垂角居外,如是者,雖平常殆,況加疾乎。(上壽夭。) 人之黑白肥瘦小長,(五十以上為老,二十以上為壯,十八以下為少, 六歲以下為小。)各有數也。 年質壯大,血氣充盈,膚革堅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此肥人也,廣肩腋項,肉薄濃皮而 黑色,唇臨臨然,其血黑以濁,其氣澀以遲,其為人也,貪於取與,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也。 瘦人者,皮薄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輕言,其血清氣滑,易脫於氣,易損於血,刺此者,淺而疾之。 刺常人者,視其黑白,各為調之,其端正敦濃者,其血氣和調,刺此者,無失常數也。 刺壯士真骨者,堅肉緩節,監監然。此人重則氣澀血濁, 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勁則氣滑血清,刺此者,淺而疾之。(重。濃濁也。勁, 捷也。) 嬰兒者,其肉脆,血少氣弱,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發針,日再可也。(上肥瘦常人壯士嬰兒。) 夫忍痛不忍痛者,皮膚之濃薄,肌肉堅脆緩急之分也。非勇怯之謂也。故勇士之不忍痛者,見難則前,見 痛則止。怯士之忍痛者,聞難則恐,遇痛不動。勇士之忍痛者,見難不恐,遇痛不動,怯士之不忍痛者,見 難與痛,目轉面盼,恐不能言,失氣驚戰,顏色無定,乍死乍生。夫勇士者,目深以固,長衡(當是沖字。)直 揚,三焦理橫,其心端直,其肝大以堅,其膽滿以傍,(平聲,充溢於外。)怒則氣盛而胸張,肝舉而 膽橫, 裂而目揚,毛起而面蒼,此勇士之所由然也。怯士者,目大而不減,陰陽相失,三焦理縱, KT 短 而小,肝系緩,其膽不滿而縱,腸胃挺,脅下空,雖方大怒,氣不能滿 胸,肝肺雖舉,氣衰復下,故不能久怒,此怯士之所由然也。(上忍痛不忍痛並勇怯。) 凡人之骨強筋弱肉緩皮膚濃者耐痛,其於針石之痛亦然,加以黑色而美骨者耐火 矣。堅肉薄皮者,不 耐針石火 之痛也。人之病,同時而傷,或易已或難已者,其身多熱者易已,多寒者難已也。(傷科,氣滑血 充者易復,氣滯血少而濕多者每潰爛纏延。)人之勝毒不勝毒者,胃濃色黑大骨及肥者皆勝毒, 其瘦而薄胃者,皆不勝毒也。(勝毒者有病,可用大寒大熱及諸毒藥重 劑也。上耐痛不耐痛勝毒不勝毒,並出《靈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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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善病風厥消癉寒熱痹積聚善忘善飢不瞑多臥形狀篇

屬性:(出《靈樞》) 人之有常病也,亦因其骨節皮膚腠理之不堅固者,邪之所舍也,故常有病矣。 人之善病風厥漉汗者,肉不堅,腠理疏故也。何以候肉之不堅也?曰, 肉不堅而無分理,理者粗理,粗 理而皮不致者腠理疏,此言其渾然者。(渾然,謂未甚異於常人也。) 人之善病消癉者,五臟皆柔弱故也。(五臟脆與五臟脈微小者,皆苦消癉。)何以知五臟之柔弱也?曰∶夫 柔弱者必有剛強,剛強者多怒,柔者易傷也。(言其性情剛強,五志火盛,髒體柔脆,不勝 其灼,故津燥多怒。)此人薄皮膚而目堅固以深者,長沖直揚,其心剛,剛則多怒,怒則氣上逆,胸中蓄積, 血氣逆留,寬皮充肌,血脈不行,轉而為熱,熱則消肌膚,故為消癉,此言其人剛暴而肌肉弱者也。 人之善病寒熱者,必其人小骨而弱肉也,何以候骨之大 小,肉之堅脆,色之不一也?(上句未及色,蓋脫文。一,純也。)曰∶ 顴骨者骨之本也,顴大則骨大,顴小又骨小,皮膚薄而其肉無 ,其臂懦懦然,其地色 殆然,不與其天同色,污然獨異,(天,額角。地,頰車。)此其候也。而又臂薄者,其髓不滿。故善病寒熱也。 人之善病痹者,理粗而肉不堅也。痹之高下有處,各視其部。(部,面之色部也。義詳面色篇中。) 人之善病腸中積聚者,皮膚薄而不澤,肉不堅而淖澤也。如此則腸胃惡,惡則邪氣留止積聚乃傷,腸 胃之間,寒溫不次。(積聚,有因飲食生冷,胃中血液瘀凝,有因風寒自經絡內襲,日久痰血 相裹結。)邪氣稍(漸也。)至,蓄積留止,大聚乃起。(上五條出五變篇。) 人之善忘者,上氣不足,下氣有餘,腸胃實而心肺虛, 虛則榮衛久留於下,不以時上,故善忘也。(又曰∶氣並於上,亂而善忘。) 人之善飢而不嗜食者,精氣並於脾,熱氣留於胃,胃熱則消谷,谷消則善飢,胃氣逆上,則胃脘寒,(當 是實字。)故不嗜食也。 人之病而不得臥者,衛氣不得入於陰,常留於陽,留於 陽則陽氣滿,陽氣滿則陽蹺盛,不得入於陰則陰氣虛,故目不瞑矣。 人之病而目不得視者,衛氣留於陰,不得行於陽,留於 陰則陰氣盛,陰氣盛則陰蹺滿,不得入於陽則陽氣虛,則目常閉也。 人之多臥者,其人腸胃大而皮膚濕,而分肉不解也。腸胃大則衛氣留久,皮膚濕則分肉不解,其行遲。( 濕,痰水也。解,利也。凡人身傷於濕與多痰者,其性皆好臥。)夫衛氣者,晝行於 陽,(經也。)夜行於陰,(髒也。)陽氣盡則臥,陰氣盡則寤。故衛氣留久而行遲者,其氣不清,目常欲 瞑,故多臥矣。其腸胃小皮膚滑以緩,分肉解,則衛氣留於陽者久,故少瞑也。 (此皆素性然也。)其卒然多臥者,邪氣留於上焦,上焦閉而不通,已食若飲湯,衛氣留久於陰而不行,( 亦有因胃實不寐者,所謂胃不和則臥不安也。或食填太陰,或痰飲格於中焦。故凡痰據於陽,令人多臥;痰 據於陰,令人不寐。)故卒然多臥矣。(上五條出大惑論。按∶《靈樞》口問篇所論十二邪,亦人之常病也, 但言榮衛氣血,不及外診之形,故不具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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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善病風厥消癉寒熱痹積聚善忘善飢不瞑多臥形狀篇

屬性:壯者之氣血盛,其肌肉滑,氣道通,榮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而夜瞑。老者之氣血衰,其肌肉枯, 氣道澀,五臟之氣相搏,其榮氣衰少,而衛氣內伐,故晝不精,夜不瞑也。(出營衛生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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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人身氣血盛衰時日篇

屬性:人與天地相應,日月相參,故雖平居,其腠理開閉緩急,故常有時也。月滿,則海水西盛,人氣血精, 肌肉充,皮膚致,毛髮堅,腠理 ,煙垢着。當是之時,雖遇賊風,其入淺不深。月郭空,則海水東盛,人氣 血虛,衛氣去,形獨居,肌肉減,皮膚縱,腠理開,毛髮殘, 理薄,( 同焦。)煙垢落。 當是之時,遇賊風,則其入深,其病卒暴。故得三虛者,其死暴疾,得三實者,邪不能傷人也。乘年之衰, (本命受流年克制。)逢月之空,(月魄。)失時之和,(寒溫非時。)是為三虛;逢年之 盛,遇月之滿,得時之和,是為三實。(上《靈樞》。) 天溫日明,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故血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月始生,則 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 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疑,(行之無忌。)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 是謂得時而調之。 陽氣者,一日而主外,(日,言晝也。)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乃閉,是 故暮而收拒,無擾筋骨,無見霧露,反此三時,形乃困薄。(上《素問》。薄,迫也,削也。) 氣陽而應日,血陰而應月。故暑則氣瀉,寒則氣斂,日中則氣壯,日下則氣衰。所謂日中得病夜半愈,夜 半得病日中愈者,陰陽乘除故也。月生人血漸盛,月死人血漸減。凡病在血分及失血諸證,有血盛邪無所容而 病退者,有血減邪失所附而病亦退者。若夫精神之復,必在生明之候矣。故仲景於瘧疾曰∶以月一日發,當 十五日愈。設不瘥,當月盡解。瘧為衛邪入榮之病,故以晦朔決瘥劇之期也。昔嘗患暑下血,以月滿得病,血 止後,神明不復,至次月朔日,頓見爽朗矣。世俗謂久病以朔望病勢增損定吉凶,豈誣也哉。 經脈血氣,似於形診無關。《靈樞》曰∶營氣之病也,血上下行。東垣謂∶血上下行者,面部乍肥乍 瘦也。血隨氣升,即面 而似肥。血隨氣降,即面消而似瘦。元氣不足之人,常有此象。又曰∶營氣霈然 者,病在血脈。是邪氣激其血脈,光澤浮越於面部也。觀此,豈真無關形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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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五臟病證總例篇

屬性:諸風掉眩皆屬於肝,諸寒收引皆屬於腎,諸氣 郁皆屬於肺,諸濕腫滿皆屬於脾,諸熱瞀螈皆屬於火, 諸痛癢瘡皆屬於心,諸厥固泄皆屬於下,諸痿喘嘔皆屬於上,諸禁鼓栗如喪神守皆屬於火,諸痙項強皆屬於 濕,諸逆衝上皆屬於火,諸脹腹大皆屬於熱,諸躁狂越皆屬於火,諸病有聲鼓之如鼓皆屬於熱,諸病 腫疼酸 驚駭皆屬於火,諸轉反戾水液混濁皆屬於熱,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屬於寒,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故 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五行之勝, 即六氣之勝復也。)疏其氣血,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此之謂也。 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化生五 味,道生智,玄生神,化生氣。)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氣為柔,在髒為肝。其性為暄,其 德為和,其用為動,其色為蒼,其化為榮,其蟲毛,其政為散,其令宣發,其變摧拉,其眚為隕,其味 為酸,其志為怒。怒傷肝,悲勝怒,風傷肝,燥勝風,酸傷筋,辛勝酸。(陰陽應象有在音為角,在聲為呼, 在變動為握,在竅為目。)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氣為息, 在髒為心。其性為暑,其德為顯,其用為躁,其色為赤,其化為茂,其 蟲羽,其政為明,其令鬱蒸,其變炎爍,其眚燔 ,其味為 苦,其志為喜。喜傷心,恐勝喜,熱傷氣,寒勝熱,苦傷氣,咸勝苦。(陰陽應象有在音為征,在聲為笑, 在變動為憂,在竅為舌。) 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氣為充 ,在髒為脾。其性靜兼,其德為濡,其用為化,其色為黃,其化為盈,其 蟲,其政為謐,其令雲雨,其變動注,其眚淫潰,其味為甘,其志為思。思傷脾,怒勝思,濕傷肉,風 勝濕,甘傷脾,酸勝甘。(陰陽應象有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在竅為口。)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腎。其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體為皮毛,在 氣為成,在髒為肺。其性為涼,其德為清,其用為固,其色為白,其化為斂,其蟲介,其政為勁,其令霧露, 其變肅殺,其眚蒼落,其味為辛,其志為憂。憂傷肺,喜勝憂,熱傷皮毛,寒勝熱,辛傷皮毛,苦勝辛。( 陰陽應象有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竅為鼻。)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腎生骨髓,髓生肝。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在氣 為堅,在髒為腎。其性為凜。其德為寒,其用為(闕),其色為黑,其化為肅,其蟲鱗,其政為靜,其令(本闕 ),其變凝冽,其眚冰雹,其味為咸,其志為恐。恐傷腎,思勝恐,寒傷血,燥勝寒, 咸傷血,甘勝咸。(陰陽應象有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栗,在竅為耳。又按∶以例推之,中央熱傷皮 毛,寒勝熱,當作燥傷皮毛,熱勝燥。北方寒傷血,燥勝寒,當作寒傷骨,濕勝寒。蓋濕熱二氣相合,熱勝 燥,是熱而濕也。濕勝寒,是濕而熱也。此五節字字精切,果能參透,萬病機括,無不貫澈。上《素問》。) 假令得肝脈,其外證,善潔,面青,善怒。其內證,臍 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四肢滿閉,淋溲便難,轉筋。有是者肝也,無是者非也。(滿閉,即滿痹也。舊 以閉淋二字句,誤。) 假令得心脈,其外證,面赤,口乾,喜笑。其內證,臍上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煩心,心痛, 掌中熱而 。有是者心也,無是者非也。 假令得脾脈,其外證,面黃,善噫,善思,善味。其內證,當臍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腹脹滿,食 不消,體重節痛,怠墮嗜臥,四肢不收。有是者脾也,無是者非也。 假令得肺脈,其外證,面白,善嚏,悲愁不樂,欲哭。其內證,臍右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喘 咳,洒淅寒熱。有是者肺也,無是者非也。 假令得腎脈,其外證,面黑,善恐欠。其內證,臍下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逆氣,小 腹急痛,泄而下重,足脛寒而逆。有是者腎也,無是者非也。(上《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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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五臟病證總例篇

屬性:(出《難經》) 凡病從前來者為實邪,從後來者為虛邪,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為微邪,自病為正邪。假令心 病,中風得之為虛邪,傷暑得之為正邪,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傷寒得之為微邪,中濕得之為賊邪。 假令心病,何以知中風得之。然其色當赤。何以言之。肝主色,自入為青,入心為赤,入脾為黃,入 肺為白,入腎為黑。肝為心邪,故知當赤色也。其病,身熱,脅下滿痛,其脈浮大而弦。 何以知傷暑得之。然當惡臭。何以言之。心主臭,自入為焦臭,入脾為香臭,入肝為臊臭,入腎為 腐臭,入肺為腥臭。故知心病,傷暑得之,當惡臭也。其病,身熱而煩,心 痛,其脈浮大而散。 何以知飲食勞倦得之。然當喜苦味也。虛為不欲食,實為欲食。何以言之。脾主味,入肝為酸,入心為 苦,入肺為辛,入腎為咸,自入為甘。故知脾邪入心,當喜苦味也。其 病,身熱,而體重嗜臥,四肢不收,其脈浮大而緩。(喜苦味,非心喜之,謂口中常患苦也。) 何以知傷寒得之。然當譫言妄語。何以言之。肺主聲,入肝為呼,入心為言,入腎為呻,入肺為哭。故 知肺邪入心,為譫言妄語也。其病,身熱,灑灑惡寒,甚則喘咳,其脈浮大而澀。( 寒本腎邪,此以為肺,必兼燥也。譫妄脈澀,皆出於燥。) 何以知中濕得之。然當喜汗出不可止。何以言之。腎主液,入肝為泣,入心為汗,入脾為涎,入肺為涕, 自入為唾。故知腎邪入心,為汗不可止也。其病,身熱,小腹痛,足脛寒而逆,其脈沉濡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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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五臟病證總例篇

屬性:(出《素問》) 風勝則動,熱勝則腫,燥勝則干,寒勝則浮,濕勝則濡泄,甚則水閉 腫。 厥陰所至,為里急,為支痛,(支柱妨也。)為 戾,為脅痛嘔泄。(所至,謂主令也。後同。) 少陰所至,為瘍胗身熱,為驚惑、惡寒戰慄、譫妄,為悲妄、衄蔑,為語笑。 太陰所至,為積飲痞隔,為驚惑蓄滿,為中滿,霍亂吐下,為重, 腫。(重,體重也,如怠惰四肢不 舉,濕勝則緩故也。) 少陽所至,為嚏嘔,為瘡瘍,為驚躁瞀昧暴病,(即暴痛也。)為喉痹、耳鳴、嘔涌,為暴注、 螈、暴死。 陽明所至,為浮虛,為鼽。尻陰股膝髀 足病,(即痛字。) 為皴揭,為鼽嚏。 太陽所至,為屈伸不利,為腰痛,為寢汗,為流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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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尺膚滑澀肘臂掌臍寒熱決病篇

屬性:(出《靈樞》) 審其尺之緩急大小滑澀,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 視人之目窠上微癰,(一作擁、雍。)如新臥起狀,其頸脈動, 時咳,按起手足上, 而不起者,風水膚脹也。(水脹篇∶按其腹,隨手而起,如裹水之狀者,水也; 而 不起,腹色不變者,膚脹也;腹筋起者,臌脹也。) 尺膚滑以淖澤者,風也,尺肉弱者,解 ,(尺脈緩澀,謂之解 。)安臥脫肉者,寒熱不治。 尺膚滑而澤脂者,風也,尺膚澀者,風痹也;(面部闕中,色以薄澤為風,沖濁為痹。)尺膚粗如枯魚之 鱗者,水 飲也,尺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其脈盛而滑者,汗且出也。(人一 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躁,尺熱,曰病溫;尺不熱,脈滑,曰病風;脈澀,曰痹。) 尺膚寒,其脈小者,泄,少氣。(尺寒脈細,謂之後泄。) 尺膚炬然,(《脈經》作 然,下並同。)先熱後寒者,寒熱也; 尺膚先寒,久持之而熱者,亦寒熱也。(寒熱,瘧之類也。) 尺澀脈滑,謂之多汗。(滑者陰氣有餘,為多汗而身寒。)脈粗尺 常熱者,謂之熱中。(脈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 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手所獨熱者,腰以下熱,肘前獨熱者,膺前熱。肘後獨熱者,肩背熱。 臂中獨熱者,腰腹熱。肘後粗以下三四寸熱者,腸中有蟲。掌中熱者,腹中熱。 (《難經》以掌中熱而 ,為心病。)掌中寒者,腹中寒。尺炬然熱,人 迎大者,當奪血。(人迎指喉脈言,謂此象將必奪血也。當作嘗,非。)尺堅大,脈小甚,少氣,色白, 有 加,立死。 胃中熱,則消谷,令人懸心善飢。臍以上皮熱,腸中熱,則出黃如糜。臍以下皮寒,(當作熱。)胃中寒, 則腹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泄。胃中寒,腸中熱,則脹而且泄。胃中熱,腸中寒,則疾飢,小腹痛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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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百病頭身手足寒熱順逆死生篇

屬性:寒氣暴上,(因寒而氣上暴喘也。)脈滿而實,何如。曰∶實而滑則生,實而逆則死。脈實滿,手足寒, 頭熱,何如?曰∶春秋則生,冬夏則死。脈浮而澀,澀而身有熱者死。其形盡滿,(身面俱腫。)何如?曰∶ 其形盡滿者,脈急大堅,尺澀而不應也。如是者,從則生,逆則死。所謂從者,手足溫也。所 謂逆者,手足寒也。(上喘滿 腫。) 腸 便血,何如?曰∶身熱則死,寒則生。脈懸絕(此專指懸絕小也,不言小者,對下文滑大而可知 也。)則死,滑大則生。腸 下白沫,何如?曰∶脈沉則生,浮則死。腸 ,身不熱,脈 不懸絕,何如?曰∶脈滑大者生,懸澀者死,以髒期之。 泄及便膿血諸過者切之,澀者陽氣有餘也,滑者陰氣有餘也。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陰氣有餘為多汗 身寒,陰陽俱有餘則無汗而寒。(此發明滑澀寒熱之義也。) 腎脈小搏沉為腸 下血,血溫身熱者死。(《素問》。) 下利,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 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脈還,手足溫者生,不者死。下利,惡 寒而蜷臥,手足溫者可治。逆冷者死。(身熱有不死者,其熱在初起為外感,在日久為胃 中濕熱,非陰虛血竭孤陽飛越之躁熱。上腸 下利。仲景。) 脈至如搏,血衄,身熱者死。脈來懸鈎浮,為常脈。(《素問》。) 吐血,咳逆上氣,其脈數,而有(一作身。)熱,不得臥者死。(此 虛勞敗候,自古無治法矣。上衄血吐血。仲景。) 乳子中風熱,喘鳴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乳子而病熱,脈懸小者,手足溫則生, 寒則死。(上乳子病風熱。與常人不同者,乳子則陰血必虛,而陽氣亦大耗也。) 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干 以煩 ,腹滿死,能冬不能夏。陰勝則生寒,汗出,身常清,數栗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能夏不能 冬。(上虛勞之偏陽偏陰者。俱以腹滿為死者,上損下損,過脾皆不治也。《素問》。) 內傷(傷於七情,陰血虛耗。)及勞役飲食饑飽不節者,病則手心熱,手背不熱。(掌中熱而 為 心病。)外傷風寒者,病則手背熱盛,過於手心也。(上東垣《內外傷辨》手。) 凡病初起,手足俱冷,為陰寒。手足常畏冷,為陽虛。若足冷手不冷,身體發熱,頭或痛或不痛者,有 夾陰,有內傷陽虛,亦有濕溫病。足冷手溫,多汗妄言,此痰氣結於中焦,陽氣不得下通也。若手冷而足熱 如火者,此陰衰於下,陽衰於上,三焦痞隔之象也。亦有因脾胃濕熱郁盛,而肺虛 濁氣下流者,當有軟弱之候。若加感寒濕,當見赤腫,即腳氣是也。(石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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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形氣有餘不足篇

屬性:寒傷形,熱傷氣。氣傷痛,形傷腫。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素問》。) 病在陽者命曰風,在陰者命曰痹,陰陽俱病命曰風痹。病有形而不痛者,陽之類也。無形而痛者,陰之 類也。(陰痹者,按之不可得。)無形而痛者,其陽完而陰傷之也,急治其陰,無 攻其陽。有形而不痛者,其陰完而陽傷之也,急治其陽,無攻其陰。陰陽俱動,乍有形,乍無形,加以 煩心,命曰陰勝其陽,此謂不表不里,其形不久。(《靈樞》。) 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平人氣勝形者壽。病而形肉 脫,氣勝形者死,形勝氣者危。)目眶內陷者死。皮膚着(入聲,枯也。)者死。脫肉,身不 去者死。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若夫急虛身中,譬如墮溺,不可為期,其形肉雖不脫,猶死也。(病而 氣勝形者,喘息低昂,抬肩撼胸。) 形弱氣虛死。形氣有餘,脈氣不足死。脈氣有餘,形氣不足生。 氣盛身寒,(惡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惡熱。)得之傷暑。谷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濕居下也。 谷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脈小血多者,飲中熱也。脈大血少者,脈有風氣,水漿不入也。(《素問》。) 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勝也,急當瀉之。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當補之。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 陰陽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虛,筋骨髓枯,老者滅絕,壯者 不復矣。形氣有餘,病氣有餘,此陰陽俱有餘也。急瀉其邪,調其虛實。李東垣曰∶ 病來潮作之時,病氣精神增添者,是為病氣有餘,乃邪氣勝也,急瀉之。病來潮作之時,神氣困弱者,為病 氣不足,乃真氣不足也,急補之。不問形氣有餘不足,只從病氣上分別補瀉。形謂皮肉筋骨血脈也,氣謂 口鼻氣息也。(東垣釋《內經》,出《內外傷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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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形氣有餘不足篇

屬性:榮之生病也,寒熱少氣,血上下行。衛之生病也,氣通,(當是沖痛。)時來時去,怫愾賁響,風寒客 於腸胃之外。寒痹之為病也,留而不去,時痛而皮不仁。(寒痹有椒薑桂心醇酒熨法。) 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榮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 衛虛不用,故治偏廢,重用 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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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病以肥瘦決難治易治篇

屬性:脈一來而久住者,宿病在心主中治。脈二來而久住者,病在肝支中治。脈三來而久住者,病在脾下中治。 脈四來而久住者,病在腎間中治。脈五來而久住者,病在肺支中治。五脈病,虛羸人得此者死。所以然者, 藥不得而治,針不得而及。盛人可治,氣全故也。(《脈經》。) 曹山跗,病肺消癉,加寒熱,不治。所以然者,其人屍奪,屍奪者形弊,形弊者不當關灸 石及飲毒藥也。 齊丞相舍人奴傷脾,法當至春死,乃至四月泄血死者,診其人時愈順,愈順者人尚肥也。奴之病得之流 汗數出,炙於火而以出,見大風也。(原文,一愈順及一時。又安谷者過期,不安谷者不及期。上倉公傳。) 《續名醫類案》載∶白雲集萬 家貧,右臂痿廢。一旦遇人謂之曰∶汝少饒今澀,怒盛於肝,火起於 髒也。因捫右臂曰∶幸尚瘦,可治也。武夷茶,澗水飲之,久自愈。合前諸論案,若不相合者。蓋嘗思之,肢 臂痿廢者,正氣不至其處,則喜其瘦,為邪氣亦所不居,充其正氣而可復也。虛損發於 五臟,見於周身,則喜其肥,為津液尚未銷盡,扶其正氣而 可復也。然肥瘦亦須不失常度,若瘦如枯柴,肥如腐屍,豈可為哉。 凡患腳氣諸風,其人本黑瘦者易治,肥大肉濃赤白者難愈。黑人耐風濕,赤白不耐風濕也。瘦人肉硬,肥 人肉軟,肉軟則受疾至深矣。(《千金方》。) 此論其人之本肥本瘦也,故與上文因病變肥變瘦者不同,肥人肉淖理疏,邪氣易於深入, 而痰多氣滯,又難於出,故難治也。凡癰疽痿痹者,俱當根據此例診之。 肥人多中風,以形濃氣虛難以周流,氣滯痰生,痰積生火,故暴厥也。瘦人陰虛,血液衰少,相火易亢, 故多勞嗽。張石頑嘗謂有人年盛體豐,冬時腰痛,不能轉側,怯然少氣,足膝常冷。與腎氣丸不應,反轉寒 熱喘滿者,肥人多濕。脈沉者,濕遏氣脈也。腰痛不能轉側者,濕傷經絡也。怯然少氣者,濕干肺胃, 氣不舒也。足膝常冷者,陽氣不能四達也。法當散氣行血,以助流動,而反與滋膩養榮,宜其增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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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骨槁肉陷篇

屬性: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其氣動形,期六月死。真髒脈見,予之期日。(肺絕。)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 項,期一月死。真髒見,乃予之期日。(心絕。)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項,身熱,脫肉破 ,真髒見,十日(原作月,非。) 之內死。(脾絕。)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肩髓內消,動作益衰,真髒未見, 期一歲。見其真髒,乃予之期日。(腎絕。肩髓之肩,疑是骨字之訛。)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腹內痛,心中不便,肩項(肩項上似當有引字。)身熱,破 脫肉, 目眶陷,真髒見,目不見人,立死。其見人者,至其所不勝之時則死。(肝絕。) 急虛身中,卒至五臟閉絕,脈道不通,氣不往來,譬於墮溺,不可為期。其脈絕不來,若一息五六至,其 形肉雖不脫,真髒雖不見,猶死也。(急有虛邪而身中之,猝令五臟氣閉, 如墮溺不可期也。脈法∶再動一至,故一息五六至者,十動以上也。林億以為誤文,疏矣。上《素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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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骨槁肉陷篇

屬性:一呼三至,至一呼六至者,(此一動一至之例也。)此至之脈也。一呼一至,至四呼一至者,此損之脈 也。至脈從下上,損脈從上下。(上下即內外也。吳師朗謂虛損有外感內傷兩大端,即此義。)一 損損於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損損於血脈,血脈虛少,不能榮於五臟六腑也。三損損於肌肉,肌肉消瘦,飲 食不為肌膚。四損損於筋,筋緩不能自收持。五損損於骨,骨痿不能起於床。反此者,至之為病也。 從上下者,骨痿不能起於床者死。從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靈樞》本髒篇敘五臟內傷,均以 毛悴色夭為死證,即此義。)損其肺者益其氣,損其心者調其榮衛, 損其脾者調其飲食,適其寒溫,損其肝者緩其中,損其腎者益其精。(《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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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診大肉消長捷法篇

屬性:病患大肉已落,為不可救藥,蓋以周身肌肉,瘦削殆盡也。余每以兩手大指次指後,驗大肉之落與不落, 以斷病之生死,百不失一。病患雖骨瘦如柴,驗其大指次指之後,有肉隆起者,病縱重可醫。若他處肌肉 尚豐,驗其大指次指之後,無肉隆起,而反見平陷者,病即不治矣。周慎齋三書雲∶久病形瘦,若長肌肉,須 從內 眼下胞長起,以此屬陽明胃,胃主肌肉故也。此言久瘦漸復之機也,不可不知。(趙晴初。) 目眶為足陽明所系,極與大肉相關。惟下利,專泄胃氣,其目眶雖陷,而面色神光未改者,不足為慮。 若壯年無病,目眶忽陷,久而不復;咳嗽帶紅,而目眶常陷;諸病飲食倍增,身面加肥,而目眶獨陷,皆脾 真暗敗之先征。即面色神光未改,且覺難於挽回。補救及時,方藥針對,僅可僥倖百一。若加見山根黯慘, 兩角無光,短期速矣。再瘦人與高年,目眶雖陷而無慮者,蓋陷之形有不同也。胞皮寬縱, 眶骨不至削如鋒刃者,是乃常見之事。若胞皮吸入骨里凹成深坑,得不謂之非常之變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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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病深而形色毛髮有不變者篇

屬性:營氣霈然者,病在血脈。(是邪氣激其血脈,光澤浮越於外也。邪氣者,濕熱也。) 五色精微象見矣,其壽不久也。(是五臟精華全越於外也。前為邪盛,此為真漓。故曰色明不粗沉 夭者,為病甚。) 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嘗富後 貧,名曰失精。五氣流連,病有所並。不在臟腑,不變軀形,身體日減,氣虛無精,病深無氣,灑洒然時驚。 病深者,以其外耗於衛,內奪於榮也。(脫營失精,精氣外浮,其內愈竭,而毛髮面色愈美,此為病在心, 心華在面,精氣並於心故也。所謂並者,虛而相併也。故凡坐傷於憂愁思慮者,即肌肉消瘦,肢節酸軟,而 毛髮面色自美也。凡男女愛慕,功名抑鬱者,多有此候。故《脈經》曰,憂恚思慮,心氣內索;面色反好, 急求棺槨。上《素問》。) 女子豎,病傷脾,在死法中。而視其顏色不變,不以為意,至春果嘔血死。其病得之流汗。流汗者 同法,病內重,毛髮面色澤,脈不衰,此關內之病也。(流汗者,自汗也。內關之病, 不自知其所痛,心慧然若無苦,若見一病,即不及救。) 寒薄吾蟯瘕,腹大,上膚黃粗,循之戚戚(音瑟。)然。飲以芫花一撮,出蟯可數升,病已,三十日 如故。病得之於寒濕,寒濕氣菀篤不發,化為蟲矣。所以知然者,切其脈,循其尺,其尺索刺粗,而毛髮 奉美,(奉即 字,茂也。原注當作秦,非。)是蟲氣也。其色澤者,中髒無邪氣及重病也。(前案病內重而 毛髮色澤,此髒無重病而亦然者,何也。讀者宜深思其故。上倉公傳。) 面色不變,肌膚日瘦,外如無病,內實虛虧,俗名桃花疰。其證必蒸熱咳嗽,或多汗,或無汗,或多痰, 或無痰,或經閉,或泄精,或吐血,或衄血,或善食,或泄瀉。此為陰火煎熬之證,男女婚嫁過時及少寡者多 有之。以陰火既乘陽位,消爍陽分之津液,而陰分津液亦隨氣而升,竭力以上供其消爍,故肢體日削,而 面色愈加鮮澤也。 按∶陰陽津液之說未瑩。面色屬心,心華於面,心神外馳,不能內守,是外有所慕,精神馳騖,故心之精 華,全浮於面,與憂菀於內者迥別。倉公前案流汗,汗為心液,亦與 心精外越之義符合,後案蟲氣,是正氣未傷,而濕熱內盛, 化生蟯蟲,胃中轉多一番生氣,故上蒸頭面而毛髮奉美也。若至蟲能飲血齧腸,則亦必漸變枯索矣。 傳屍疰者,是惡蟲齧人臟腑,其人沉沉嘿嘿,不知所苦,而無處不苦,經年累月,漸就羸瘦。其證蒸 熱,咳嗽不止,腰背酸痛,兩目不明,四肢無力,或面色脫白,或兩頰時紅,常懷忿怒,夜夢奇怪,或與 鬼交,最易傳染,甚至滅門。(此面時紅,陽浮無根也,非蟲氣矣。上張石頑《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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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百病虛實順逆篇

屬性: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五實死,五虛死。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謂五實;脈細, 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此謂五虛。其時有生者,何也?曰∶漿粥入胃,泄注止,則虛者活; 身汗,得後利,則實者活。(何以得粥入泄止,何以得汗與利,是必有望於醫者。) 氣血以並,陰陽相傾,氣亂於衛,血逆於經,血氣離居,一實一虛。 血並於陰,氣並於陽,故為驚狂。(陰不勝其陽,脈流薄疾,並乃狂。三陽積並,發為驚狂。邪入於 陽,重陽則狂,諸文皆指陽氣噴激也。) 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炅即炯字,熱也。此陽氣內郁也。) 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惋,善怒。(此陽氣下抑也。) 血並於下,氣並於上,亂而善忘。(此孤陽亢逆,陰津不能上濡也。) 血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返則生,不返則死矣。 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能流,溫則消而去之。(宜用溫散溫下,不可溫補。) 是故氣之所並為血虛,血之所並為氣 虛。何者?有者為實,無者為虛,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絡之與孫脈,俱輸 於經,血與氣並,故為實焉。夫陰與陽,皆有俞會,陽注於陰,陰滿之外,陰陽勻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 命曰平人。(上虛實。以上《素問》。) 喜怒不測,飲食不節,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營氣不行,(所謂氣行血止也。陰津不足以載血,使之 滑利,而陽氣之悍者湧來,血遂擁擠而成癰疽。)發為癰疽。陰陽不通,兩熱相搏,(是血愈擁擠,而悍氣 亦不得通,故蒸而為膿矣。)乃化為膿。膿成,十死一生。其白眼青,黑眼小,一逆也。納藥而嘔,二逆也。 腹痛渴甚,三逆也。肩項中不便,四逆也。音嘶色脫,五逆也。除此五者,為順也。 (今瘍科有五善七惡之說,義即本此。上癰疽順逆。) 熱病脈靜,汗已出,脈躁盛,是一逆也。病泄,脈洪大,是二逆也。着痹不移, 肉破,身熱,脈偏絕, 是三逆也。淫而奪形,身熱,色夭然白,及後下血 ,血 篤重, 是四逆也。(淫,馬注謂好色,非也。凡遺精漏濁下利自盜汗皆是。)寒熱奪形,脈堅搏,是五逆也。 腹脹,身熱,脈大,一逆也。腹鳴而滿,四肢清,泄,脈大,二逆也。衄而不止,脈大,三逆也。咳且溲 血,脫形,其脈小勁,四逆也。咳,脫形,身熱,脈小以疾,五逆也。如是者,不過十五日而死矣。 腹大脹,四末清,脫形,泄甚,一逆也。腹脹,便血,脈大,時絕,二逆也。咳,溲血,形肉脫,脈 搏,三逆也。 嘔血胸滿引背,脈小而疾,四逆也。咳嘔,腹脹,且飧泄,其脈絕,五逆也。如是者,不及一時而死矣。( 上雜病順逆。) 熱病不可刺者有九。所謂勿刺者,有死征也。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 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五曰汗不出,嘔,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爛,熱不 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痙者死。腰 折,螈 ,齒噤 也。凡此九者,不可刺也。其可刺者急刺之,不汗且泄。(上熱病順逆。以上《靈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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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病以晝夜靜劇辨陰陽氣血篇

屬性:(出丹溪) 晝則增劇 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血病而氣不病也。 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盛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熱入 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也。(補陰瀉陽。) 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氣自盛於陰分也。夜則安靜, 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冒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也。(補陽瀉陰。)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 按∶晝夜靜劇,仍須辯證之寒熱有餘不足。即如晝靜夜劇,其證見陽熱之有餘者,是陽陷入陰也。其 證見陰寒之不足者,是陰氣自盛也。其證見虛熱而不甚者,則為陰虛,而非陽盛矣。其證見微寒而不甚者,又 為陽虛,而非陰盛矣。余根據此例推之。更有寒熱日夜數過,寒已即熱,熱已復寒,無已時者,在初病為風氣 太盛,所謂風勝則動也。在汗後為里邪外爭,在下後為外邪內爭,皆為陰陽不和,而有病進病 退之別也。在久病為陰陽敗亂,元氣無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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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病以晝夜靜劇辨陰陽氣血篇

屬性:(出丹溪) 晝則增劇 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血病而氣不病也。 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盛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熱入 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也。(補陰瀉陽。) 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氣自盛於陰分也。夜則安靜, 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冒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也。(補陽瀉陰。)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 按∶晝夜靜劇,仍須辯證之寒熱有餘不足。即如晝靜夜劇,其證見陽熱之有餘者,是陽陷入陰也。其 證見陰寒之不足者,是陰氣自盛也。其證見虛熱而不甚者,則為陰虛,而非陽盛矣。其證見微寒而不甚者,又 為陽虛,而非陰盛矣。余根據此例推之。更有寒熱日夜數過,寒已即熱,熱已復寒,無已時者,在初病為風氣 太盛,所謂風勝則動也。在汗後為里邪外爭,在下後為外邪內爭,皆為陰陽不和,而有病進病 退之別也。在久病為陰陽敗亂,元氣無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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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病以晝夜靜劇辨陰陽氣血篇

屬性:(出丹溪) 晝則增劇 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血病而氣不病也。 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盛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熱入 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也。(補陰瀉陽。) 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氣自盛於陰分也。夜則安靜, 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冒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也。(補陽瀉陰。)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 按∶晝夜靜劇,仍須辯證之寒熱有餘不足。即如晝靜夜劇,其證見陽熱之有餘者,是陽陷入陰也。其 證見陰寒之不足者,是陰氣自盛也。其證見虛熱而不甚者,則為陰虛,而非陽盛矣。其證見微寒而不甚者,又 為陽虛,而非陰盛矣。余根據此例推之。更有寒熱日夜數過,寒已即熱,熱已復寒,無已時者,在初病為風氣 太盛,所謂風勝則動也。在汗後為里邪外爭,在下後為外邪內爭,皆為陰陽不和,而有病進病 退之別也。在久病為陰陽敗亂,元氣無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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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病以晝夜靜劇辨陰陽氣血篇

屬性:(出丹溪) 晝則增劇 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血病而氣不病也。 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盛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熱入 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也。(補陰瀉陽。) 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氣自盛於陰分也。夜則安靜, 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冒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也。(補陽瀉陰。)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 按∶晝夜靜劇,仍須辯證之寒熱有餘不足。即如晝靜夜劇,其證見陽熱之有餘者,是陽陷入陰也。其 證見陰寒之不足者,是陰氣自盛也。其證見虛熱而不甚者,則為陰虛,而非陽盛矣。其證見微寒而不甚者,又 為陽虛,而非陰盛矣。余根據此例推之。更有寒熱日夜數過,寒已即熱,熱已復寒,無已時者,在初病為風氣 太盛,所謂風勝則動也。在汗後為里邪外爭,在下後為外邪內爭,皆為陰陽不和,而有病進病 退之別也。在久病為陰陽敗亂,元氣無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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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病以晝夜靜劇辨陰陽氣血篇

屬性:(出丹溪) 晝則增劇 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血病而氣不病也。 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盛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熱入 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也。(補陰瀉陽。) 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氣自盛於陰分也。夜則安靜, 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冒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也。(補陽瀉陰。)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 按∶晝夜靜劇,仍須辯證之寒熱有餘不足。即如晝靜夜劇,其證見陽熱之有餘者,是陽陷入陰也。其 證見陰寒之不足者,是陰氣自盛也。其證見虛熱而不甚者,則為陰虛,而非陽盛矣。其證見微寒而不甚者,又 為陽虛,而非陰盛矣。余根據此例推之。更有寒熱日夜數過,寒已即熱,熱已復寒,無已時者,在初病為風氣 太盛,所謂風勝則動也。在汗後為里邪外爭,在下後為外邪內爭,皆為陰陽不和,而有病進病 退之別也。在久病為陰陽敗亂,元氣無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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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病以晝夜靜劇辨陰陽氣血篇

屬性:(出丹溪) 晝則增劇 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血病而氣不病也。 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盛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熱入 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也。(補陰瀉陽。) 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氣自盛於陰分也。夜則安靜, 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冒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也。(補陽瀉陰。)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 按∶晝夜靜劇,仍須辯證之寒熱有餘不足。即如晝靜夜劇,其證見陽熱之有餘者,是陽陷入陰也。其 證見陰寒之不足者,是陰氣自盛也。其證見虛熱而不甚者,則為陰虛,而非陽盛矣。其證見微寒而不甚者,又 為陽虛,而非陰盛矣。余根據此例推之。更有寒熱日夜數過,寒已即熱,熱已復寒,無已時者,在初病為風氣 太盛,所謂風勝則動也。在汗後為里邪外爭,在下後為外邪內爭,皆為陰陽不和,而有病進病 退之別也。在久病為陰陽敗亂,元氣無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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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病以晝夜靜劇辨陰陽氣血篇

屬性:(出丹溪) 晝則增劇 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血病而氣不病也。 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盛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熱入 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也。(補陰瀉陽。) 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氣自盛於陰分也。夜則安靜, 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冒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也。(補陽瀉陰。)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 按∶晝夜靜劇,仍須辯證之寒熱有餘不足。即如晝靜夜劇,其證見陽熱之有餘者,是陽陷入陰也。其 證見陰寒之不足者,是陰氣自盛也。其證見虛熱而不甚者,則為陰虛,而非陽盛矣。其證見微寒而不甚者,又 為陽虛,而非陰盛矣。余根據此例推之。更有寒熱日夜數過,寒已即熱,熱已復寒,無已時者,在初病為風氣 太盛,所謂風勝則動也。在汗後為里邪外爭,在下後為外邪內爭,皆為陰陽不和,而有病進病 退之別也。在久病為陰陽敗亂,元氣無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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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病以晝夜靜劇辨陰陽氣血篇

屬性:(出丹溪) 晝則增劇 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血病而氣不病也。 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盛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熱入 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也。(補陰瀉陽。) 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氣自盛於陰分也。夜則安靜, 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冒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也。(補陽瀉陰。)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 按∶晝夜靜劇,仍須辯證之寒熱有餘不足。即如晝靜夜劇,其證見陽熱之有餘者,是陽陷入陰也。其 證見陰寒之不足者,是陰氣自盛也。其證見虛熱而不甚者,則為陰虛,而非陽盛矣。其證見微寒而不甚者,又 為陽虛,而非陰盛矣。余根據此例推之。更有寒熱日夜數過,寒已即熱,熱已復寒,無已時者,在初病為風氣 太盛,所謂風勝則動也。在汗後為里邪外爭,在下後為外邪內爭,皆為陰陽不和,而有病進病 退之別也。在久病為陰陽敗亂,元氣無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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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諸病以晝夜靜劇辨陰陽氣血篇

屬性:(出丹溪) 晝則增劇 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血病而氣不病也。 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盛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熱入 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也。(補陰瀉陽。) 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氣自盛於陰分也。夜則安靜, 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冒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也。(補陽瀉陰。)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 按∶晝夜靜劇,仍須辯證之寒熱有餘不足。即如晝靜夜劇,其證見陽熱之有餘者,是陽陷入陰也。其 證見陰寒之不足者,是陰氣自盛也。其證見虛熱而不甚者,則為陰虛,而非陽盛矣。其證見微寒而不甚者,又 為陽虛,而非陰盛矣。余根據此例推之。更有寒熱日夜數過,寒已即熱,熱已復寒,無已時者,在初病為風氣 太盛,所謂風勝則動也。在汗後為里邪外爭,在下後為外邪內爭,皆為陰陽不和,而有病進病 退之別也。在久病為陰陽敗亂,元氣無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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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面部臟腑肢節分位圖說篇

屬性:\r面部分位圖\pt117a1.bmp\r \r面部臟腑肢節分位圖\pt117a2.bmp\r 謹案∶面部當分九行,正中一行,左右各四行也。正中為天庭,為闕上,為闕中,為下極,為方上, 為面王,為中央,(此中央為人中也。)為承漿,為下頦。其側當內 以下,為目內 ,為面王以上,為面 王以下。次側當目睛以下,為巨分,(一名法令。)為頤口角。次側當顴以下,為顴,(一名 ,音求。) 為中央。(此中央為頰中央也,)次側當顴後耳前,為 ,(一作頷,以其動與 頷應也。)為顴後,(一名 ,音拙,即顴後橫骨。)為循牙車以下。次側 在面部之外,為蔽,耳門也;為蕃,頰側也。夾繩而上者,繩為面部兩側之轉角處也,下當顴,上當額角,如 引繩者。夾而上,即夾額角也。方上謂正當面王之上,即鼻柱與准相接,稍見低扼之處,能候胃氣盛虛,胃有 瘕聚,即生黯 ;胃氣虛怯,即見低陷。方之為義與本 篇大陵掌後兩骨之間方下者也正同,舊為兩迎香上 者未協。綜觀其位,五臟次於中央,而腎居膀胱下,(五色篇言中央有三而義各不同。)六腑夾其兩 側,而胃居脾上,肢節又居六腑之外也。刺熱論謂頰下逆顴為大瘕,(大瘕泄,即痢疾也。有謂五更腎泄者 未是。)是大腸病也,是中央診膝,又診大腸也,故大便久秘,即其處發熱。顴後為脅痛,是顴後診臂,又 診脅也。下牙車為腹滿,是牙車以下診股,又診腹也。且股與股里,膝臏與膝,似俱不當兩齣, 疑巨分股里,當作腹里也。頰上者,膈上也,是顴後橫骨之上也。 又案∶面部之內應臟腑也,有以筋所結,有以脈所過,有以氣化所通,有以神明所發。如上文五色篇及 刺熱論所敘,蓋氣化之事也。若內 膀胱,外 小腸,上唇人中大腸,下唇環口胃,耳前後耳中三焦、膽, 則脈絡之事也。目上綱太陽,下綱陽明,鼻足太陽,耳中手太陽,頭右角足少陽,左角手陽明,則筋絡之 事也。舌心,耳腎,鼻肺,唇脾,目肝,眉膽,則神明之事也。病在筋者,視筋絡之部;病在脈者, 視脈絡之部;病在氣化者,視氣化之部;病在神明者,視神明之部,知此則分部之法雖各不同,而皆各適 其用矣。聖人之言,豈故為多歧以惑人哉,事各有當,不如此則事理不備也。茲詳註面部經絡如下,以便省覽。 額顱頭項∶膀胱脈上額交巔上下項。胃脈過客主人,循 髮際至額顱。肝脈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膽脈上抵頭角。 三焦脈過客主人前。三焦正脈別於巔。胃正脈上額 。胃別脈上絡頭項。(以上經脈所絡。)心腎肺脾胃五絡 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以上絡脈所絡。)督脈上額交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營氣上巔下項,合足 太陽;其支者上額,循巔下項中,循脊入 ,是督脈也。(以上奇經所絡。)膀胱筋上頭,腎筋結於 枕骨。膽筋上額角交巔上,左絡於右。三焦筋上乘頷,結於角。大腸筋上左角絡頭。(以上經筋所絡。) 面顏∶胃陽明脈榮於面。心其華在面。心正脈出於面。膽正脈散於面。(以上經脈所絡。)任脈循面。 (以上奇經所絡。)膀胱筋上顏。(以上經筋所絡。) 鼻柱鼻準鼻孔∶胃脈起於鼻之交 中,旁納太陽之脈,下循鼻外。大腸脈夾鼻孔。小腸脈抵鼻。(以上經 脈所絡。)膀胱筋結於鼻。胃筋結於鼻。(以上經筋所絡。) 人中∶大腸脈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脾氣絕人中滿。(以上經脈所絡。按∶人中亦主膀胱、子處、督脈。) 唇口∶大腸脈夾口。胃脈夾口環唇。胃正脈出於口。肝脈環唇內,故肝氣絕唇青。太陰結於太倉,故 脾氣絕唇反。(以上經脈所絡。)任脈環唇。(以上奇經所絡。)三焦絡有邪,口乾。 (以上絡脈所絡。)胃筋夾口,寒則引頰移口,熱則緩縱不收。胃小腸筋急,則口目為 。(以上經筋所絡。) 承漿∶胃脈交承漿。(以上經脈所絡。) 上齒下齒∶胃脈入上齒中。大腸脈入下齒中。大腸別脈 入,遍下齒。膀胱別脈入 ,遍上齒。腎氣絕,齒長而垢,或齒光無垢。(以上經脈所絡。) 舌中舌本舌下∶脾脈連舌本,散舌下。脾正脈貫舌中。 腎脈夾舌本。腎正脈系舌本。膀胱脈夾舌本。心別脈系舌本。少陰結於廉泉。厥陰結於玉英。脾氣絕舌萎。( 以上經脈所絡。癲狂篇∶舌下少陰。)膀胱筋支者,入結舌本。三焦筋系舌本。三焦絡有邪,舌卷。 肝氣絕,舌卷,卵縮。(以上經筋所絡。) 咽喉∶胃脈循喉嚨。胃別脈合諸經之氣,下絡喉嗌。胃正脈上循咽。脾脈夾咽。脾正脈結咽。大腸正 脈循喉嚨。肺正脈循喉嚨。小腸脈循咽。心正脈走喉嚨。包絡正脈循喉嚨。膽正脈夾咽。肝脈循喉嚨之後,上 入頏顙。膀胱脈循咽喉。腎脈循喉嚨。營氣注肺,上循喉嚨,入頏顙之後,究於畜 門。(以上經脈所絡。)三焦絡有邪,喉痹。腎絡有邪,咽痛,不 可納食。(以上絡脈所絡。)任脈至咽喉,入喉。(以上奇經所絡。) 目內 銳 上胞下胞∶胃脈上至目內 。膀胱脈起目內 。太陽結於命門,命門者目也。小腸脈過目 銳,至目內 。三焦脈至目銳 。膽脈起目銳 ,至銳 後,其支者別銳 。心正脈合目內 。營氣注目內 。(以上經脈所絡。) 任脈入目,系兩目之下中央。督脈別絡起目內 。陰蹺之脈合太陽陽蹺而上行至目內 ,故目內 痛取之陰蹺。(以上奇經所絡。)膀胱筋為目上綱。胃筋為目下綱。膽筋結於目 為外維。小腸筋屬目外 。三焦筋屬目外 。胃小腸筋急,口目為 。 急不能卒視。(以上經筋所絡。目下裹大,其膽乃橫; 水在腹者,目下必腫;是脾氣通於下胞也。上為外 ,下為內毗。) 目系∶膀胱脈正屬目本,名曰眼系。胃正脈系目系。心別脈屬目系。膽正脈系目系。肝脈連目系, 故肝氣絕目暈。衛氣平旦出於目,目者宗脈所聚也。(以上經脈所絡。脫陰者目盲,氣脫者目不明。) 顴 ∶胃正脈上額 。膀胱脈入 遍上齒。大腸脈入 遍下齒。小腸脈上 ,斜絡於顴。三焦脈出 。 膽脈抵 下。(按∶ ,音拙,顴後橫骨也。 ,音求,即顴也,作鳩誤。以上經脈所 絡。)胃筋合於 。膀胱筋結於 。大腸筋結於 。膽筋結於 。(以上經筋所絡。)蹺脈入 ,營氣出 。(以上奇經所絡。) 頰頤∶大腸脈貫頰。小腸脈上頰,其支者別頰。三焦脈下頰又交頰。肝脈支者,從目系下頰里。( 以上經脈所絡,)任脈上頤。(以上奇經所絡。)胃筋支者,從頰結於耳前。大腸筋上頰, 其支者下右頷。(以上經筋所絡。) 頷曲頰牙車∶胃脈循頤後下廉,下大迎,循頰車。膽脈下頰車。大腸別脈上曲頰。膽正脈出頤頷中。( 以上經脈所絡。)大腸筋上頰,其支者下右頷。小腸筋下結於頷。膽筋下走頷。三焦筋支者,當曲頰入系 舌本,其支者上牙車。(以上經筋所絡。) 耳前後耳上下角耳中∶胃脈上耳前。陽明結於顙大,顙大者鉗耳也。大腸別脈其支者入耳中,合於宗脈, 耳者宗脈之所聚也。小腸脈入耳中。膀胱脈支者從巔至耳上角。三焦脈系耳後,上出耳上角,入耳中,出走 耳前。膽脈下耳後,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少陽結於窗籠,窗籠者耳中也。包絡正脈出耳後,合 三焦脈於完骨之下。胃中空則宗脈虛,故耳鳴。液脫者,骨屬曲伸不利,脛酸,耳數鳴。精脫者耳聾。( 以上經脈所絡。)心肝脾肺胃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以上絡脈所絡。)胃筋結於耳前。三焦筋循 耳前。膽筋循耳後。膀胱筋結於完骨。小腸筋結於耳後完骨,其支者入耳中,直者出耳上。(以上經筋所絡。) 上皆筋脈所絡之事也。至於氣化神明之二義,猶有可得 而言者,如額心,鼻脾,頤腎,左頰肝,右頰肺,此高下左右,以應五臟氣化之正位也。又面色皆屬於心,兩 目四維皆屬於肝,兩頰皆屬於肺,唇四白皆屬於脾,兩顴兩耳葉皆屬於腎,頰車皆屬大腸,舌下兩竅皆屬膽, 又屬腎,此旁見側出,以應臟腑氣化之旁溢也。目分五臟者,目雖主肝而出於腦,腦受五臟之精也。舌分五 髒者,舌雖主心而本於胃,胃為臟腑之海也,此皆氣化之所通也。神明者,性情之有知覺者也,如耳能知 音也,目能知色也,鼻能知臭也,口能知味也,舌能出音也,此皆有五臟知覺以主之,而非外竅所能為 也,故曰神明所發也。病在筋失其形,病在脈失其形,或失其色,病在氣化失其色,病在神明失其知覺功用 也。能通此者,即觀於面,而知筋絡臟腑受病之淺深,所謂洞見五臟症痞也,可稱神良矣。


<目錄>卷下\色診面色總義

<篇名>察色真訣篇

屬性:(出《靈樞·五色篇》) 五色之見也,各出其色部。部骨陷者,必不免於病矣。 其色部承襲者,雖病甚,不死也。(承襲者,色與部相生也,如水部見木色之類。上部骨起陷。) 《千金方》曰∶凡人分部骨陷起者,必有病生。膽少陽為肝之部,小腸太陽為心之部,胃陽明為脾 之部,大腸陽明為肺之部,俠膀胱並太陽為腎之部,若當其處陷者,必死。髒氣通於內,外部亦隨而應之。 沉濁為內,浮清為外。若色從外走內者,病從外生,部處起。若色從內出外者,病從內 生,部處陷。內病,前治陰,後治陽;外病,前治陽,後治陰也。 按∶所稱五陽之部,不知在面部何處,與前圖說,似有合有不合。若根據前 圖說分之∶膽少陽肝部,即鼻莖也;小腸 太陽心部,即山根連目兩 以下也;胃陽明脾部,即鼻準也;膀胱太陽腎部,即環口也;大腸陽明肺部,似 指闕中,非人中也,如此則理有可通,而事有可據矣。 五色各有髒部,有外部,有內部也。色從外部走內部者,其病從外走內;色從內部走外部者,其病從內走 外。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病生於陽者,先治 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上分部內外。) 凡色青黑赤白黃皆端滿,有別鄉,(別鄉,即內部外部之謂也。) 其色上銳,首空(上聲。)上向,下銳下向,在左右如法。左為左,右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 所指者也。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雲徹散者,病方已。(此所謂上為逆,下為從也,端滿者,謂 人之生也,本有五色之分,其本來正色滿面者,不為病也,有邪則獨見其邪色,或聚或散而不能端滿矣,則 有色所起之部,與所指之部矣,所謂別鄉也。華佗謂面目俱等者不病,不等則病矣。謂其色獨見,異於 他部也。故察色以其起大如拇指者為準。上分部上下左右。) 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澤夭,以觀成敗;察其散摶,以知遠近;視色上下, 以知痛處;積神於心,以知往今。故相(去聲。)氣不微,不知是非,屬意勿去,乃知新故。色明不粗,沉 夭為甚;不明不澤,其病不甚。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上浮沉澤夭摶散新故。) 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謂心部先見腎色,次腎部自見其色也,余髒同此。)男子色 (指黑色承腎來,)在於面王,為首腹痛,(首腹,大腹。)下為卵痛,其圜直為莖痛,高為本,下為 首,狐疝 陰之屬也。女子色在於面王,為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摶為聚,方圓左右各如其色形,其隨而下 至胝為淫,有潤如膏狀,為暴食不潔。(暴食而即出不潔,所謂迴風入咽旋出也。) 凡色青黑赤白黃,(此特提五色者,以上文是專指黑色也。)皆端滿,有別鄉。別鄉赤者,其色赤,(作亦非。) 大如榆莢,在面王為不月。(原作不日,注者謂不日即愈,或曰不日即死,皆非也。此承女子來,但非 腎之黑色,故特筆敘之,讀者遂迷,不識其實蒙上文矣。) 風者百病之始也,厥逆者寒濕之起也。常候闕中,薄澤為風,沖濁為痹,在地為厥,此其常也,各以 其色言其病。青黑為痛,黃赤為熱,白為寒,是謂五官。其色粗以明,沉夭者為甚。審察澤夭,謂之良工。沉 濁為內,浮澤為外,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即痰也,)赤甚者為血,痛甚為攣,寒 甚為皮不仁。(上二節形應及主病大義。) 按∶凡診面色,以遠望而乍視之,為能得其真。華佗謂人面之色,但改其常者,即為病矣。其改常也, 往往終日相對之人不覺,而久別乍見者,心竊驚異之矣。又相法,必須天明初起,未盥未食之時,此即診脈, 必以平旦之義,在無病之人則然。若病臥於床者,其色脈終日如常,固時時可診也,第須問其曾食與否而已, 食入胃氣乍旺,陽明之脈氣乍充,光澤必盛也,然久病即此亦可占胃氣之生死矣。 又按∶端滿別鄉,上向下向,走內走外,與上編所謂榮未交,及厥陰少陰脈爭見等語,乃察色之本, 不可不考也。端滿即本來正色之滿面者,華佗所謂面目俱等者不病也。若邪色至於面目俱等,豈得謂之無病 耶。別鄉,即邪色所在之部,異於他部者,故曰別鄉。赤者,是其色赤大如榆莢也,以赤為例,他可知矣。 上下內外,察其所起與其所向,以占病之淺深吉凶也。榮即色榮顴骨之榮,謂淺露於膚也,指初 起之部言。交者,謂色滿於本部,而又溢於他部,如色起於顴,溢於頰,而復交於顴之類,如此則色必環繞 於目、於鼻、於口、於耳矣,故謂即入門戶井灶之事也。爭見者,彼部復 有色起與此部相應也。故部位不可不詳,而色之所起所向,不可不察也。若不識此,即不能以色決病矣。至 於所謂色者,隱隱於皮膚之下,若隱若見者也。其浮於皮上者非也,或塵垢所着,或風日所暴,或燥膚之將 起白屑而未退者,過在浮肌,而無與於五內也。又有為穢惡之氣所沖者,亦由陽氣不足也。又凡色氣退散,必先 退出於皮上而散也。故曰積神於心,以知往今,屬意勿去,乃知新故,恐其誤以將散為方起也。


<目錄>卷下\色診面色總義

<篇名>五色吉凶通義篇

屬性: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青欲如蒼璧之澤,不 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一 作炭色。)五色精微象見矣,其壽不久也。 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咸。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 當肉,黑當骨。故色見青如草滋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 者死,赤如 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 之見死也。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鉗;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 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裹字最妙,凡真色皆根於皮里,其深含於皮里者,正 色也。由皮里而暴露於皮外者,病色,死色也。其薄散而僅浮於皮上者,浮游之氣不根臟腑,無關吉凶者也, 直謂之垢而已。上《素問》。) 夫五色有光,明亮是也;五色有體,潤澤是也。光者無形,為陽主氣;體者有象,為陰主血。 氣血俱亡,其色沉 晦,經所謂草滋、枳實、 、 血、枯骨五者是也。氣血尚存,其色光明潤澤,經所謂翠羽、雞冠、蟹腹、 豕膏、鳥羽五者是也。然此五色雖為可生,終屬一髒獨亢,病也,非平也。平人五臟既和,其一髒之色, 必待其王而始榮於外。其榮於外也,稟胃氣而出於皮毛之間,胃氣色黃,皮毛色白,故云如縞裹。如縞裹者, 朦朧光澤,雖有形影,猶未燦然,內因氣血無乖,陰陽不爭,五臟無偏勝故也。苟或不然,五 髒衰敗,其見色也,昔之朦朧者,一變而為獨亢;昔之光明者,一變而為沉濁;昔之潤澤者,一變而為枯槁;甚 至沉濁枯槁,合而為夭,是光體俱無,陰陽氣血俱絕矣。不死又何待乎。 按∶此篇之義,與前篇微有不同,前指分部所起之邪色,此指滿面自有之本色也。邪色起於別鄉,大如 榆莢,無論青黃赤白黑,皆有所主之病,有凶無吉者也。本色端滿於面, 無有分部,而專以色之夭澤辨吉凶者也。一重在部上,一重在色上。


<目錄>卷下\色診面色應病類

<篇名>《內經》面部五色應病總述篇

屬性:是故聖人視其顏色∶黃赤者多熱氣,青白者少熱氣,黑 色者多血少氣。青黑為痛,黃赤為熱,白為寒,薄澤為風,沖濁為痹,沉濁為內,浮澤為外。 大氣入於臟腑者,不病而卒死,何以知之?曰∶赤色出兩顴,大如拇指者,病雖小愈,必卒死。黑色出 於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也。(上論五色所主之病。經曰∶大氣入髒,腹痛下 淫,謂周身元氣皆內陷也,故可以知死,不可以致生。) 何以知皮肉氣血筋骨之病也?曰∶色起兩眉薄澤者,病在皮膚。唇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肌肉。營 氣霈然者,病在血脈。目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筋。耳焦枯如受塵垢者,病在骨。 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腎之官也,故肺 病者,喘息鼻張;肝病者, 青;脾病者,唇黃,心病者,舌卷短,顴赤;腎 病者,顴與顏黑。五臟各有次舍,故五色之見於明堂,以候五臟之氣,左右高下,各如其度也。 五痿者,生於大熱也。肺熱者,色白而毛敗。心熱者,色赤而絡脈溢。肝熱者,色蒼而爪枯。脾熱者, 色黃而肉蠕動。腎熱者,色黑而齒槁。(上論五臟病色。) 色以應日,脈以應月,色之與脈,當參相應。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 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已。 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當浮大而散;色黃,其脈當中緩而大;色白,其脈當浮澀而短;色黑, 其脈當沉濡而滑。此所謂五色之與脈參相應者也,其不應者病矣。假令色青,其脈浮澀而短,若大而緩為相勝; 浮大而散,若小而滑為相生也。 有故病,五臟發動,因傷脈色,各何以知其久暴至之病乎。曰∶征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征其 脈不奪,其色奪者,久病也;征其脈與五色俱奪者,此久病也;征其脈與 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肝與腎並至,其色蒼赤,當病毀傷不見血;已見血,濕若中水也。 脈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得,是肌氣予不足也。五色先 見黑白,壘(即 字。)發死。(按∶此浮濡而芤,陽虛陰散,所謂脾氣去胃,外歸陽明也。) 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此謂疹筋。腹急,白色黑色見,則病甚。(上論色脈相應。按∶此脈數字,似當 作急字解,謂緊斂急引而不舒和也。見,謂挺鼓於皮上也,此寒氣深痼於筋中也,故曰疹筋,白黑色見,是寒涼 清肅之氣,內連肝臟,克制生陽之氣化,不得宣發也。) 溺黃赤,安臥者,黃膽。已食如飢者,胃疸。目黃者,黃膽。身痛而色微黃,齒垢黃,爪甲上黃,黃膽 也。(巢氏雲∶身面發黃,舌下大脈起青黑色,舌強不能言者,名曰噤黃,心脾二髒瘀熱所為 也。卒然發黃,心滿氣喘,命在頃刻者,名曰急黃。有得病即身面發黃者;有初不知是黃,死 後乃身面黃者,其候得病即發熱心戰者是也。) 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視舉,目赤甚,作極,已而煩心。候之於顏,取手太陽、陽明、太陰,血 變而止。(錢仲陽雲∶目直視而腮赤,肝心俱熱,明日午間,預防驚搐,即此節義。上雜論疸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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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五臟風證並諸風肥瘦寒熱形色篇

屬性:(《內經》、《中藏經》、《巢氏》。) 肺風之狀,多汗惡風,色 然白,時咳短氣,晝日則瘥,暮則甚,診在眉上,其色白。 心風之狀,多汗惡風,焦絕,善怒嚇,(《甲乙》無嚇字。)赤色, 病甚則言不可快,(仲景曰∶風溫為病,難以言,又曰∶言遲者風也。)診在口,其色赤。 肝風之狀,多汗惡風,善悲,色微蒼。嗌干善怒,時憎女子,診在目下,其色青。 脾風之狀,多汗惡風,身體怠惰,四肢不欲動,色薄微黃,不嗜食,診在鼻上,其色黃。 腎風之伏,多汗,惡風,面龐然浮腫,脊痛不能正立,其色 ,隱曲不利,診在肌上,其色黑。( 腎風者,面 龐然,壅害於言。又面腫曰風。肌恐顴字、頤字或耳字之訛,俟考。) 胃風之狀,頸多汗,惡風,食飲不下,膈塞不通,腹善滿,失衣則 脹,食寒則泄,診形瘦而 腹大。(頸為陽明經脈所盛。) 首風之狀,(新沐中風也,然頭風不盡因新沐,經特舉其大意耳,後仿此。)頭面多汗,惡風,當先風 一日則病甚,頭痛不可以出內,至其風日,則病少愈。 漏風之狀,(飲酒中風。)或多汗,不可單衣,食則汗出,甚則身汗,喘息,惡風,衣常濡,口乾善 渴,不能勞事。 泄風之狀,(林億雲∶當作內風。竊疑內風當是與泄風形證相近,抑或內風即泄風,故不別出。) 多汗,汗出泄衣上,口中干,上漬其風,不能勞事,身體盡痛,則寒。(上漬句與末句,疑有誤倒。) 風者百病之長也,善行而數變,腠理開則洒然寒,閉則 熱而悶,其寒也衰食飲,其熱也消肌肉,使人 栗而不能食,故名曰寒熱。 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 。其人肥則風氣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外泄而寒,則 為寒中而泣出。 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俞,散於分肉之間,與衛氣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 而有瘍,衛氣有所 凝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 癘者,有榮氣熱 ,其氣不清,故其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脈風成為癘,)名曰 癘風,或名曰寒熱。(一名大風,詳長刺節論。又《脈經》曰∶脈從尺邪入陽明者,大風也, 寒熱,是其脈必洪長而外鼓也。) 風中五臟六腑之俞,各入其門戶,則為偏風。(上《素問》。) 心風之狀,汗自出,而好偃仰臥,不可轉側,言語狂妄。若唇正赤者生,宜於心俞灸之。若唇面或青,或 黃,或白,或黑,其色不定,眼 動不休者,心絕也,五六日死。 肝風之狀,青色圍目連額上,但坐不得倨僂者,可治,宜於肝俞灸之。若喘而目直視,唇面俱青者死。 脾風之狀,一身通黃,腹大而滿,不嗜食,四肢不收持。(巢論∶有吐咸汁。)若手足未青,面黃者,可 治。不然(巢論雲∶手足青。)即死,宜於脾俞灸之。 腎風之狀,但倨坐,而腰腳重痛也。視其腰下,未生黃點者,(巢論雲∶如餅粢大,)可治。不然(巢論雲∶ 若齒黃赤,鬢髮直,頭面土色者,不可治。)即死,宜於腎俞灸之。 肺風之狀,胸中氣滿,冒昧,汗出,鼻不聞香臭,喘而不得臥者可治。(巢論雲∶視目下,鼻上下兩 邊,下行至口,色白可治。)若失血及妄語者,(巢論雲∶若色黃為肺已傷,化為血。)七八日死,宜 於肺俞灸之。(上《中藏經》。) 凡中風,鼻下赤黑相兼,吐沫而身直者,七日死。又心脾俱中風,則舌強不能言。肝腎俱中風,則手足不 遂。(上巢氏。按∶小兒臍風與急慢驚風診法,似當根據此例察其面目,以決其生死。) 按∶百病皆有色診,而前篇之末,獨系疸癲,此篇更專述風證者,以風為百病之長,而疸與癲為急病也。 凡急病五色之吉凶生死,皆可取例於此。若必欲備載百病色診,則《內經》及百家所述繁矣,不勝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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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千金》面部五色入門戶井灶及五臟卒死吉凶篇

屬性:(出《千金方》、《翼方》) 夫為醫者,雖善於脈候,而不知察於色氣,終為未盡要妙也。故善為醫者,必須明於五色,乃可以決死 生,定狐疑。 凡病患面色入門戶為凶,不入為吉。白色見沖眉上者,肺有病,入闕庭者,夏死。黃色見鼻上者,脾有 病,入口者春夏死。青色見人中者,肝有病,入目者秋死。黑色見顴上者,腎有病,入耳者,六月死。赤色見頤 者,心有病,入口者,冬死。所謂門戶∶闕庭,肺門戶;目,肝門戶;耳,腎 門戶;口,心脾門戶。若有色氣入者,皆死。(入者,蔓延連合之義也。《素問》謂之交。) 凡病患有赤白青黑四氣,不問大小,在年上者,病甚也,惟黃色得愈。年上在鼻上兩目間如下,(如, 而古通。)黑氣細如繩,發四墓及兩顴上者死。四墓在兩眉坐直上至髮際,左為父墓,右為母墓,從口吻下 極頤為下墓。於此四墓上觀四時氣∶春見青氣,節盡死;夏見赤氣,節盡死∶長夏秋見白氣, 節盡死;冬見黑氣,節盡死。春見黃氣,暴死,見白氣至秋死,或立夏死;夏見白氣,暴死,見黑氣,至冬 死,或夏至死;秋見青氣,暴死,見赤氣,節盡死,或至夏死,或冬至死;冬見赤氣,暴死,見黃氣,至長 夏死,或春分死。(見本氣及來克之氣,皆節盡死,或至其節死,或至其勝死。見所克之氣,皆暴死, 何者。一為自病,為不勝;一為所勝,所謂反侮,本氣敗也。) 凡病患黃色入鼻,從口入井灶,百日死。井在鼻孔上曲 中是,灶在口吻兩旁上一寸是。年上有黑色橫度者,不出百日死。 天中從髮際兩墓皆發黑色者,三年死。若顴上發黑色應之者,二百日死矣。天中當鼻直上至髮際是也。目 下有黑色橫度年上者,不出三十日死。黑色入口應天中者,不出一年死。(《脈經》雲∶病患黑色出天中,下 至年上顴上者死。) 天中發黑色,年上命門上並黃色者,半好半惡也,以天中為主,五年內死。天中發黑色,法三年內死,所 以然者,有二處得生,故五年死。(相法,以耳前為命門,兩眉之間為命宮。) 天中發黑色,兩顴上發赤色應之者,不出六十日兵死。若年上發赤色應之者,不出三十日死。若命門上 發赤色應之者,不出百日市死,婦人產死兵死同。 青色如針在目下,春死,或甲乙日死。(相法,婦人目下青黯者,克丈夫。) 黃色入目匝四邊,戊己日死。 赤色從眉衝下入目,五日死,或丙丁日死。赤色入口,三日死,遠期丙丁日死。 黑色在左右眉上,一日死,或壬癸日死。若白色亦死,或庚 辛日,或二三日死。黑色從天中及年上入目,三日死,或壬癸 日,或百日,半年死。黑色准上行,或入目,壬癸日死,遠期二十日死。若入耳鼻,三日死。(准,鼻端也。 行,謂在壽上、年上無定。)黑色橫兩顴入鼻,一年死。黑色如拇指在眉上,不出一 年暴死,一雲三年。(前雲黑色在左右眉上,一日死,當是指病甚者,此 指無病者與。)黑色從眉繞目死。赤色在口兩旁死。黑色如深漆繞口,或白色,皆死。 病患面失精光,如土色,不飲食者,四日死。病患及健人面色忽如馬肝,望之如青,近之如黑,必 卒死。赤色如馬,黑色如烏,見面死。(原注,口兩旁,左名烏,右名馬,非。) 肝病少愈而卒死者,青白色大如拇指 點見顏頰上,此必卒死。凡人肝前病,目則為之無色。若肝前 死,目則為之脫精。若天中等分墓色應之,必死不治。看應增損,斟酌賒促,賒則不出四百日內,促則旬日之間。 心病少愈而卒死者,赤黑色黯點如博棋,見顏,度年上,此必卒死。凡人心前病,則口為之開張。若 心前死,則面色枯黑,語聲不轉。若天中等分墓色應之,必死不治。看應增損,斟酌賒促,賒則不出四百日 內,促則不出旬日之間。 脾病少愈而卒死者,青黑如拇指 點,見顏頰上,此必卒死。凡人脾前病,唇則焦枯無潤。若脾前死, 唇則干,青白,漸縮急,齒噤不開。若天中等分墓色應之,必死不治。 看色濃薄,決判賒促,賒則不盈四百日內,促則不出旬日之間。 肺病少愈而卒死者,赤黑如拇指 點,見顏頰上,此必 卒死。凡人肺前病,鼻則為之孔開焦枯。若肺前死,鼻則 為之梁折孔閉,青黑色。若天中等分墓色應之,必死不治。看色淺深,斟酌賒促,遠不出一年,促不延時月。 腎病少愈而卒死者,黃黑色 點如拇指,應耳,此必卒死。凡人腎前病,耳則為之焦枯。若腎前死,耳 則為之 黑焦癖。若天中等分墓色應之,必死不治。看應增損;斟 酌賒促,賒則不出四百日內,促則不出旬日之間。 凡五臟吉凶之色,見於分部。肝病者,順順而見青白入目,必死,不出其年。若年上不應,三年之內禍必 至也。心病者, 而見赤黑入口,必死,不出其年,名曰行屍。若年上無應,三年之內,病必死也。脾 病者,霏霏而見黑黃入唇,不出其年,若年上不應,三年之內,禍必至也。肺病 者,順順而見赤白入鼻,必病,不出其年,若年上不應,三年之內,禍必應也。腎病者,其人天中等分發 色不正,此是陰陽官位。相法,若不遭官事,即應死也。面目黃黑,連耳 左右,年四十以上,百日死。若偏在一邊,最凶,必死。兩邊有,年上無,三年之內禍必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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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面部五色吉凶雜述篇

屬性:鼻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色黃者胸上有寒,(必兼濕也。)色白者亡血也, 設微赤非時者死。其目正圓者, ,不治。又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 色黃者小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金匱要略》。) 面青,人中反者,三日死。面無光,牙齒黑者死。面色 黑,目直視惡風者死。面色黑,脅滿不能反側者死。面色蒼黑,卒腫者死。(上《中藏經》。) 赤色見於耳目及顴頰者,死在五日中。(顴頰一作額,)黑色出於額上髮際,下直、鼻脊、兩顴上者, 亦死在五日中。黑色起耳目鼻上,漸入於口者,死。(謂起於耳,或目,或鼻,漸入於 口。)病患及健人,黑色若白色起,入目及鼻口,死在三日中。 肝病皮白,肺之日庚辛死。心病目黑,腎之日壬癸死。 脾病唇青,肝之日甲乙死。肺病頰赤目腫。心之日丙丁死。腎病面腫唇黃,脾之日戊己死。(上《脈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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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面目五色生克篇

屬性:按∶面主氣,主陽,主六腑。目主血,主陰,主五臟。 凡相五色之奇脈,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也。面青目赤,面赤目白, 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素問》。) 春面色青,目色赤,新病可療,至夏愈。(此面色生目色也。)夏面色赤,目色黃,新病可療,至季 夏愈。季夏面色黃,目色白,新病可療,至秋愈。秋面色白,目色黑,新病可療, 至冬愈。冬面色黑,目色青,新病可療,至春愈。 論曰∶此四時王相本色見,故療之必愈。夫五臟應五 行,若有病,則因其時,色見於面目,亦猶灼龜於里,吉凶之兆形於表也。 病患本色青,欲如青玉之澤,有光潤者佳,面色不欲如青藍之色。若面白目青,是謂亂常,以飲酒過 多,當風,邪風入肺,絡於膽,膽氣妄泄,故令目青,雖雲天救,不可復生矣。(《脈經》、《千金方》, 並作面黃目青,此面色克目色也。) 病患本色赤,欲如雞冠之澤,有光潤者佳,面色不欲赤 如赭土。若面赤目白,憂恚思慮,心氣內索,面色反好,急 求棺槨,不過十日死。 病患本色黃,欲如牛黃之澤,有光潤者佳,不欲黃如灶中黃土。若面青目黃者,五日死。病患着床, 心痛氣短,脾竭內傷。百日復愈,欲起彷徨。因坐於地,其立倚床。能治此者,是謂神良。 病患本色白,欲如璧玉之澤,有光潤者佳,面色不欲如白堊。若面白目黑,(疑當作青。)無復生理 也。此謂酣飲過度,榮華已去,血脈空索,雖遇岐伯,無如之何。(《脈經》無酣飲過度句。) 病患本色黑,欲如重漆之澤,有光潤者佳,面色不欲如炭色。若面黑目白,八日死,腎氣內傷也。(《脈 經》無「也」字,下有「病因留積」四字,以例推之,目白當作目赤。) 病患面黃目青者不死,青如草滋死。病患面黃目赤者不死,赤如 血死。病患面黃目白者不死,白如 枯骨死。病患面黃目黑者不死,黑如 死。病患面目俱等者不死。(俱等,謂不改其常,無一部之獨異也。 上《千金翼方》。)


<目錄>卷下\色診面色應病類

<篇名>傷寒面部五色應證篇

屬性:凡看傷寒必先察色,然後切脈問證,參合以決死生吉凶。夫色有青黃赤白黑,見於面部皮膚之上,其 氣有如亂絲亂發之狀隱於皮里也。蓋五臟有五色,六經有六色,皆見於面,以應五行。相生者吉,相剋者凶。 滋榮者生,枯夭者死。自準頭、年壽、命宮、法令、人中皆有氣色,其滋潤而明亮者吉,暗而枯燥者凶也。又 當分四時生克之理而通察之。茲略具五色傷寒之要者,列於下以備覽。(此《準繩》。陶節庵同。) 青色屬木,主風,主寒,主痛,乃足厥陰肝經之色也。 凡面青唇青者,陰極也。若舌卷囊縮者,急宜溫之。如夾陰 傷寒,小腹痛,則面青也。《內經》曰∶青如翠羽者生,青如 草滋者死。青而黑,青而紅,相生者生;如青白而枯燥者,相剋乃死也。脾病見青氣,多難治。 赤色屬火主熱,乃手少陰心經之色,在傷寒見之,而有三陽一陰之分。如足太陽屬水,寒則本黑,熱 則紅也。經曰∶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拂郁在表,汗不徹故也,當發其汗。若脈浮數,表熱汗不出者,面色 紅赤而光彩也。經言陽明病,面合赤色者,不可攻之。合者通也,謂表邪未解,不可攻里也。若陽明內實,惡 熱不惡寒,或蒸蒸發熱,或日晡潮熱,大便秘結,譫語面赤者,此實熱在里,可攻之也。如表里俱 熱,口燥舌干飲水,脈洪面赤,里未實者,且未可下,宜人參白虎湯和之。如少陽經熱在半表半里,面紅脈 弦者,宜小柴胡湯和之,不可下也。經言少陰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熱,面赤者,四逆湯加蔥白主之。此陰 寒內極,逼其浮火上行於面,故發赤色,非熱也。若不細察,誤投涼劑即死矣。又夾陰傷寒,虛陽上泛,亦面 赤也,但足冷脈沉者是。又煩躁面赤,足冷脈沉,不能飲水者,此陰極也,宜溫之。若久病虛人,午後面 兩頰顴赤者,此陰火也,不可作傷寒治之。然三陽之氣皆會於頭額,其從額上至巔頂絡腦後者,太陽也;從 額至鼻下於面者,陽明也;從頭角下耳中耳之前後者,少陽也;但有紅氣或赤腫者,以此部分別之。蓋大 頭傷寒證,正要知此部分也。《內經》言∶心熱顏先赤,脾熱鼻先赤,肝熱左頰先赤,肺熱右頰先赤,腎 熱頤先赤。若赤而青,赤而黃,為相生則吉;如赤而黑,為相剋則凶。蓋印堂準頭有赤氣, 枯夭者死,明潤者生也。如肺病見赤氣則難治。 黃色屬土,主濕,乃足太陰脾經之色。黃如橘子明者 熱也,黃如熏黃而暗者濕也。凡黃而白,黃而紅,相生則吉;若黃而青,相剋者凶也。若準頭年壽印堂有黃氣 明潤者,病退而有喜兆也,若枯燥而夭者死。凡病欲愈,目 黃也。長夏見黃白則吉,若黃而青則凶也。 白色屬肺金,主氣血不足也,乃手太陰肺經之色,肝病見之,難治。凡年壽印堂白而枯夭者凶,白而 光潤者吉,若白而黑,白而黃,相生皆吉;白而赤,相剋即凶矣,凡傷寒面白無神者,發汗過多,或脫血所致也。 黑色屬水,主寒,主痛,乃足少陰腎經之色。(血因寒而瘀敗之色。)凡黑而白,黑而青,相生則吉; 黑而黃,相剋則凶。若準頭、年壽、印堂黑氣枯夭者死,黑中明潤者生也。黑氣 自魚尾相牽入太陰者死。黑氣自法令、人中入口者死。耳目口鼻黑氣枯夭者死。凡面、準頭、命宮明潤者生, 枯暗者死。若心病見黑氣在額者死也。華佗曰∶凡病患面色相等者吉,不相等 凶。又曰∶聲色心性但一改常即死矣,此其大略也。(上《準繩》。) 青而黑者多寒痛,青而白者主虛風也。厥陰熱厥,(血熱而壅滯,氣迫塞而不得通。)亦有唇面爪甲青紫 而脈伏者,然細察之,其脈必附骨有力也。(以下五條出張石頑,凡已見《準繩》者刪去,以免繁複。) 面赤多熱,而有表里虛實之殊。太陽證頭痛發熱,喘而面赤者,為表證。陽明腑實,汗多而面赤者,為 里證。陰盛格陽,與夾陰傷寒,發熱頭病,面赤足冷,脈沉細,或浮數無力,按之欲散,(亦有浮盛有力,按 之弦細,或數道不聚,起伏甚小,治宜以辛溫重藥,加沉墜之品,大劑急服,使藥力直趨下焦,略佐以清肅 上焦,使浮陽內合也。)為虛陽上泛。傷寒壞病,汗下過多,元氣耗散, 微陽失守,皆面赤戴陽,(此宜溫固收攝,並宜滋潤,不可辛烈。)並宜溫補下元。 按∶陰盛格陽與陰虛陽越判然兩途,前人每統以陰病立 論,混施溫補,誤人不少。 面黃主濕,黃而明者兼熱,黃而暗者兼寒,黃而帶赤者為病欲愈,黃白不榮而多蟹爪紋者,為蟲積。 黃而浮澤者為內傷蓄血;黃黑而粗槁者為食積。黃而青黑者,脾胃衰極,為木勝土而木無制也。(是久病血敗 也。黃乃血水相合之色。以黃之深淺,辨血之濃薄;以黃之明暗,定血之死活。) 白主氣虛。(語與《準繩》同,不俱錄。) 黑主腎衰。傷寒顏帶青黑,為陰寒之色。若久病焦黑者,又為腎熱也。神庭黑色如指者,陰晦之色見於 正陽之位,卒死之兆。面慘不光,傷寒也。面光不慘,傷風也。面如錦紋,陽毒也。面垢如油,喘促多汗, 足陽明中 也。面垢生塵,洒然毛聳,手少陰中暑也。(上張石頑。) 青主驚,青而脫色,驚恐也。青而赤者為肝火,青赤而晦滯者為鬱火。(以下五條出《脈如》。凡已見上 兩篇者,刪節免復。) 赤色主熱。面赤如微酣,或兩顴淺紅,游移不定,此陰證戴陽,必下利清谷,必小便清白或淡黃,脈沉 細,或浮數無力,按之欲散。雖煩躁發熱而渴欲飲水,卻不欲咽。肌雖大熱而按之不熱,且兩足必冷。又有面 赤煩躁,遍舌生瘡生刺,斂縮如荔枝狀,或痰涎涌盛,喘急,小便頻數,口乾引飲,兩唇焦裂,喉間如煙火上 沖,兩足心如烙,脈洪數無倫,按之有力,捫其身烙手,此腎虛火不歸原所致,證最難辨; 但病由內傷,其來以漸,是乃乾柴烈火,不戢自焚者也。若面赤,目脈赤,身熱足寒,頭熱而動搖,卒口噤, 背反張者,痙也,寒濕風邪,內傷於筋,亦有熱病筋燥而急者。 黃色屬脾,主濕熱食積。黃而枯 者,胃中有火;黃而 色淡,胃氣虛也。(面目黃而小便短澀者為疸,小便自利,少腹硬痛,為蓄 血發黃,宜下其瘀。) 白色屬肺,主氣血虛寒,縱有虛火,斷無實熱。白而 青,氣血寒凝;白而肥,有痰,白而瘦,爪甲鮮赤,氣虛有火也。 黑色屬腎,主寒痛,青黑為陰寒;焦黑齒槁,為腎熱。凡青黑黯慘,無論病之新久,總屬陽氣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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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溫病面部五色應證篇

屬性:《內經·刺熱論》專論赤色所見部位,以決五臟吉凶,已錄入面部首篇。又 熱病順逆色證,已錄入形部順逆篇,茲不復贅,以省繁文。 天地不外燥濕,病亦不外燥濕,色亦不外燥濕。燥屬天氣,色多有光而浮;濕屬地氣,色多有體而晦。( 光體義見前察色真訣篇。)風燥寒燥,由外搏來,主收斂,收斂則急,面多繃急而光潔。燥搏津液,痰飲外 溢於面,色多紅潤而浮,夾濕多紅潤而晦。燥邪化熱,色多干紅,苗竅乾澀,多煩渴,甚則變枯而青黑。枯 而青黑則真陰虧極,而色無光體矣。寒濕內生,色必滯暗,變黃變黑,皆沉晦不明。濕兼風,色潤 而浮,多自汗。濕與暑合,與熱合,或濕土鬱蒸之溫邪,三者皆由口鼻吸入,三焦主蒸散,蒸散則緩,面色多 鬆緩垢晦,甚者濁邪由內蒸而外溢,如油膩煙熏者然。若由濕化燥,則又晦而且干,晦而干則濕邪未去,真陰 又虧,色由無光而無體矣。經言色見部位內應臟腑,外辨病證之說,不可枚舉, 亦不能盡拘。所當權於其大,以燥濕二字為綱,以兼風、兼 寒、兼暑、化火、未化火為權衡,以色中之光體為神氣,大道不外是矣。(《醫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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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雜病面部五色應證篇

屬性:青色出於太陰太陽,(兩額,左為太陽,右為太陰。)及魚尾正面口角,如大青藍葉,怪惡之狀者, 肝氣絕,主死。若如翠羽柏皮者,只是肝邪,有驚病、風病、目病之屬。(以下五條出徐春甫《古今醫統》。) 紅色見於口唇,及三陰三陽上下,如馬肝之色,死血之狀者,心氣絕,主死。若如橘紅馬尾色者, 只是心病,有怔忡,驚悸,夜臥不寧等證。 白色見於鼻準及正面,如枯骨及擦殘汗粉者,為肺絕,丙丁日死。若如膩粉、梅花、白綿者,只是 肺邪,咳嗽之病,有孝服之憂。 黃色見於鼻,乾燥如土偶之形,為脾氣絕,主死。若如 桂花,雜以黑暈,只是脾病,飲食不快,四肢怠惰,妻外家之累。 黑色見於耳葉廓內外,命門懸壁,如污水煙煤之狀,為腎氣絕,即死。若如蜘蛛網眼,鳥羽之澤者, 只是腎虛,火邪乘水之病。 肺主氣,氣虛則色白。腎屬水,水涸則面黧。青為怒氣傷肝,赤為心火炎上。萎黃者內傷脾胃,紫濁 者外感客邪。惟悴黯黑,必悒鬱而神傷;消瘦淡黃,乃久病而體憊。山根明亮,須知欲愈之 ;環口黧黑, 休治已絕之腎。(張三錫。) 面黑為陰寒,面青為風寒。青而黑,主風,主寒,主痛。 黃而白,為濕,為寒,為熱,為氣不調。青而白,為風,為 氣滯,為寒,為痛也。大抵黑氣見於面,為病最凶。若暗中有光,準頭年壽亮而滋潤者生,枯夭者死。(王宇泰。) 黃屬脾胃。若黃而肥盛,胃中有痰濕也。黃而枯 ,胃中有火也。黃而色淡,胃中本虛也。黃而色黯,津 液久耗也。黃為中央之色,其虛實寒熱之機,又當以飲食便溺消息之。 白屬肺。白而薄澤,肺胃之充也。肥白而按之綿軟,氣虛有痰也。白而消瘦,爪甲鮮赤,氣虛有火也。白 而夭然不澤,爪甲色淡,肺胃虛寒也。白而微青,或臂多青脈,氣虛不能統血也;若兼爪甲色青,則為陰寒 之證矣。白為氣虛之象,縱有失血發熱,皆為虛火,斷無實熱之理。 蒼黑屬肝與腎。蒼而理粗,筋骨勞 也。蒼而枯槁,營血之涸也。黑而肥澤,骨髓之充也。黑而瘦削, 陰火內戕也。蒼黑為下焦氣旺,雖犯風寒,亦必蘊為邪熱,絕少虛寒之候。 赤屬心主三焦。深赤色堅,素稟多火也。赤而 堅,營血之充也。微赤而鮮,氣虛有火也。赤而索澤, 血虛火旺也。赤為火炎之色,只慮津枯血竭,亦無虛寒之患。大抵火形之人,從未有肥盛多濕者,即有痰 嗽,亦燥氣耳。(石頑。) 色貴明潤,不欲沉夭。凡暴感客邪之病,不妨昏濁壅滯。病久氣虛,只宜瘦削清 。若病邪方銳,而清白 少神。虛羸久困,而嫵媚鮮澤,咸非正色。五色之中,青黑黯慘,無論病之新久,總屬陽氣不振。唯黃色見於 面目,而不至索澤者,皆為向愈之候。若眼胞上下如煙煤者,寒痰也。眼黑頰赤者,熱痰也。眼黑而行步 艱難,呻吟者,骨節疼痛,痰飲入骨也。眼黑而面帶土色,四肢痿痹,屈伸不便者,風痰也。 病患見黃色,光澤為有胃氣,干黃者是津液之槁。目睛黃者, 非癉即衄。目黃大煩為病進。(《三昧》。仲景雲∶脈和,其人大煩。目 重,瞼內際黃者,為欲解也。不得遽指為病進。) 面目色同為順,色異為逆。同者謂其如常而未改也,異者謂其一部獨異於常也。 面色夭然不澤,其脈空虛,為奪血。傷寒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顴見青氣者死。黃兼青紫,脈 芤者,瘀血在胃,或脅內有塊。面上多白點,是蟲積。面色青黃白不常,及有如蟹爪路,一黃一白者,主 食積。(亦有白斑如錢大。暈滿額面者。)目睛黃者,酒疸;面黃白及腫連眼胞者,谷疸,其人必 心下痞;面黑者,女勞疸,一曰黑疸。明堂眼下青色,多欲勞傷,精神不爽,即夜未睡。(李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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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目部內應臟腑部位篇

屬性:五臟六腑之津液,盡上滲於目。 目者肝之官也。肝開竅於目,目藏精於肝。肝者主為將,使之候外。欲知堅固,視目大小。目 下果大,其膽乃橫。 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據此是下胞屬脾也,予歷診亦 以下屬脾,上屬胃為合。) 足少陽之筋結於目 ,為外維。其病也,頸維筋急,從左之右,右目不開。 足太陽之筋,為目上綱。足陽明之筋,為目下綱。其病也,寒則筋急,目不合;熱則筋縱,目不開。 手太陽之筋,屬目外 。手少陽之筋,屬目外 。足之陽明,手之太陽,筋急則口目為 , 急不能卒視。 手少陰之脈,系目系。其病目黃,脅痛,掌中熱痛。 手太陽之脈,至目銳 ,其支者至目內 。其病目黃。 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 。其病目黃,目似脫,項似拔。 手少陽之脈,至目銳 。其病目銳 痛。 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 。其支者復至目銳 後。其病目銳 痛。 足厥陰之脈,連目系,從目系下頰里。 足陽明有夾鼻入於面者,屬口對入系目本。足太陽有通項入於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病 苦頭目痛。入陰出陽,交於銳 ,陽氣盛則 目,陰氣絕則瞑目。(絕,極也。謂不交於陽也。) 足陽明胃脈,上至目內 。 陰蹺之脈,合太陽、陽蹺而上行,至於目內 ,故目內 痛者,取之陰蹺。邪客於足陽蹺之脈,令人目 痛,從內 始。診目痛,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從下上者,陽明病;從外走內者,少陽病。(上並出《內經》。) 首尾赤 屬心,滿眼白睛屬肺,其烏睛圓大屬肝,其上下肉胞屬脾,而中間一點黑瞳如漆者,腎實主之。(楊仁齋。) 黑珠屬肝,白珠屬肺,瞳人屬腎,大角屬大腸,小角屬 小腸,(大外小內。)上胞屬脾,下胞屬胃。(夏禹鑄。按∶其赤絡屬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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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目胞形色應證篇

屬性:凡已見面目五色生克篇、門戶井灶篇者,不復重具,以省繁文,當與前後諸篇參看。 蹺脈氣不榮,則目不合。(以下出《內經》。) 視人之目窠上,微癰,如新臥起狀,其頸脈動,時咳, 按其手足上, 而不起者,風水膚脹也。(凡上下胞壅起者,皆脾胃有濕。) 眼胞上下如煙煤者,寒痰也。(以下出李士材。) 目下灰色為寒飲,眼黑頰赤為熱痰。眼黑而行走艱難,呻吟者,寒濕入骨也。眼黑而面赤如土色, 四肢痿痹,屈伸不便者,風痰也。眼上下有青色暈者,多欲勞傷,精神不爽,即夜未睡。 面黃白及腫連眼胞者,谷疸,其人必心下痞。 大 破爛,肺有風也。小 破爛,心有熱也。上胞腫,脾傷也。下胞青色,胃有寒也。脾間積熱,及 宿食不消,則生偷針。 按∶小兒目胞微腫者常也,以其乳食,胃中濕氣當盛也; 若腫甚者,中有停滯也。壯年目胞腫不退者,是生而脾氣不足,常受肝制,其人多怒而少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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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目睛形色應證篇

屬性: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其精陽氣上走於目,而為睛。 按∶凡病雖劇,而兩眼有神,顧盼靈活者吉,以目為五臟十二經之精氣所發見也。 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精之窠為眼,骨之精為瞳子,筋之精為黑眼,血之精為絡, 其窠氣之精為白眼,肌肉之精為約束,裹擷筋骨血氣之精,而與脈並為系, 上屬於腦,後出於項中。故邪中於項,因逢其身之虛,其入深,則隨眼系以入於腦,入腦則腦轉,腦轉則 引目系急,目系急則目眩以轉矣。邪中其精,其精不相比也,則精散,精散則視歧,視歧見兩物。目者五臟 六腑之精也,營衛魂魄之所常營也,神氣之所生也。故神勞則魂魄散,志意亂。是故瞳子黑眼法於陰,白眼 赤脈法於陽也,故陰陽合傳而睛明也。目者心之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精亂而不轉,卒然見非 常處,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 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少陽終者,耳聾,目HT 絕系。陽明終者,口目動作。五陰氣俱絕則目系轉,轉則 目暈,目暈者死。(目正圓者, ,不治。) 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黑白,審短長。以長為短,以 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骨槁肉脫,氣喘目陷,目不見人,即死,能見人,至其所不勝之時而死。) 腎脈微滑為骨痿,坐不能起,起則目無所見。(《千金方》曰∶ 人有風疹,必多眼昏,先攻其風,其暗自愈。)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辟積於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視,耳閉不可聽。(氣脫者目不明,脫陰 者目盲,熱病目不明者死,髓海不足,腦轉耳鳴脛酸,目無所見也。) 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黃在脾,黑在腎,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目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筋。目黃,爪甲上黃者,黃膽。 診寒熱瘰 ,有赤脈上下貫瞳子,見一脈,一歲死;見一脈半,一歲半死;見二脈,二歲死;見二 脈半,二歲半死;見三脈,三歲死。見赤脈,不上下貫瞳子者,可治也。(診目赤脈法,又詳部位篇。) 診癰疽,白眼青,黑眼小者,逆不治。(《內經》。) 咳而上氣,此為肺脹,其人喘,目如脫狀,脈浮大者,越婢加半夏湯主之。 尺脈浮,目睛暈黃,衄未止;暈黃去,目睛慧了,知衄今止。(仲景。) 白輪變赤,火乘肺也。肉輪赤腫,火乘脾也。黑水神光被翳,火乘肝與腎也。赤脈貫目,火自盛也。凡 目暴赤腫起,羞明隱澀,淚出不止,暴翳目 ,皆火熱所為也。(子和。) 勇視而睛轉者,風也。直視不轉者,肝絕也。黑珠純黃,凶證也。白珠色青,肝風侮肺也。淡黃色,脾 有積滯也。老黃色乃肺受濕熱,疸證也。瞳子屬腎,無光采,又兼發黃,腎氣虛也。(黑珠變黃,腎水為脾土 所克,若濕熱新病,猶有可治。久病身重,不能轉側,無論濕寒濕熱,均難措手。石頑。) 體肥氣盛,風熱上行,目昏澀者,胸中濁氣上行也。重則為痰厥,亦能損目。常使胸中氣清,無此病 也。暴失明者,是陽為陰閉,當有不測之疾。翳膜者,風熱重也,或斑入眼,此肝氣盛而發於上也,當發 散而去之,若疏利則邪氣內蓄,翳反深矣。當以掀發之物,使其邪氣再動,翳膜乃浮,輔以退翳 之藥,則自去矣。病久者不能速效,當以歲月除之。(《醫說》。) 目疼,陽明表證。目赤,經絡熱盛。目瞑,漱水,鼻燥,為陽邪上盛,欲解必衄。目黃而頭汗,欲疸。 目不了了,陽明腑實。若睛不和者,少陰熱也。目眩,為痰因火運。目白睛黃,欲發癉也。目直視不能 ,或 白睛黃,此誤發汗,將欲衄也。目正圓者 ,不治。下後目閉,為陰血受傷。目 反上瞪,為陰氣上逆。(石頑。此條傷寒。) 肝開竅於目。燥病則目光炯炯,濕病則目光昏蒙。燥甚則目無淚而乾澀,濕甚則目珠黃而 爛,或眼 胞腫如臥蠶。目有眵有淚,精采內含者,為有神氣;無眵無淚,白珠色藍,烏珠色滯,精采內奪,及浮光 外露,皆為無神。凡病開目欲見人者為陽,閉目不欲見人者為陰。目能識人者輕,昏 不 識人者危。其直視斜視,上視下視,目睛微定,移時稍動者,有因痰閉使然,又不可竟謂之不治也。(《醫 原》。此條溫病,《難經》謂病患閉目不欲見人者,)脈當弦,當是肝邪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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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舌部舌色內應臟腑篇

屬性:(附咽喉) 胃足陽陰之脈,循喉嚨。胃足陽明之別,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下絡喉嗌。其病氣逆則喉痹卒喑。 肝足厥陰之脈,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其病咽干。 小腸手太陽之脈,循咽下膈。病則咽痛。 脾足太陰之脈,夾咽,連舌本,散舌下。病則舌本強痛。 心手少陰之脈,從心系上夾咽,病則咽干。心手少陰之別,系舌本。其病虛則不能言。 腎足少陰之脈,循喉嚨,夾舌本,其病舌乾咽腫。 膀胱足太陽之筋,入結舌本。腎足少陰之筋,結於枕骨,與足太陽之筋合。(按∶合則亦入結舌本 矣。上出《內經》。) 舌者,心之竅也。凡病俱見於舌。舌尖主心,舌中主脾胃,舌邊主肝膽,舌根主腎。(江筆花) 舌之尖屬心經,中心至根屬腎經,兩旁肝膽,四邊脾經。(四邊謂中心之四圍,平面之處也。兩旁, 謂極邊兩側,向外之處也。)鋪面白苔是肺經。(此謂本來自有之白苔也。)滿舌皆是胃經。又舌尖是上 脘所管,中心是中脘所管,舌根是下脘所管。此舌上一定之部位也。(胡玉海《傷寒一書》。) 至論顏色,黃苔胃經,黑苔脾經,紅苔膽經,紫紅苔腎 經,苔上起楊梅刺焦干,黑中有紅點者是肝經。再純黑亦是脾經,鮮紅有刺,亦是膽經,此各經一定之顏 色也。其或黑與黃間,紅與紫呈,白與黃雜,紅與黑形。此兼經互呈之顏色也。(同上。) 按∶苔無紅色,是舌質也。前人皆苔質不分,今特辨之如下。


<目錄>卷下\色診舌色應病類

<篇名>舌質舌苔辨

屬性:(新訂) 前人之論舌診詳矣,而只論舌苔,不論舌質,非不論舌質也,混苔與質而不分也。夫舌為心竅,其伸縮 展轉,則筋之所為,肝之用也。其尖上紅粒細於粟者,心氣夾命門真火而鼓起者也。其正面白色軟刺如毫毛 者,肺氣挾命門真火而生出者也。至於苔,乃胃氣之所熏蒸,五臟皆稟氣於胃,故可藉以診五臟之寒熱虛實 也。若推其專義,必當以舌苔主六腑,以舌質主五臟。舌苔可刮而去者,氣分之事,屬於六腑;不可 刮,即漸侵血分,內連於髒矣。舌質有變,全屬血分與五臟之事。前人書中有所謂舌苔當分有地無地者,地即 苔之裡層,不可刮去者也,亦無與於舌之質也。嘗見人無他苦,但苦常滑遺,視其舌,中心如錢大,光滑無 苔,其色淡紫。又見患胃氣痛者,其舌質常見通體隱隱藍色。此皆痰血阻於胃與包絡之脈中,使真氣不能上 潮,故光滑不起軟刺,是血因寒而瘀也。通體隱藍,是濁血滿布於細絡也。故舌苔無論 何色,皆屬易治。舌質既變,即當察其色之死活。活者,細察柢里,隱隱猶見紅活,此不過血氣之有阻滯,非 髒氣之敗壞也。死者,柢里全變,干晦枯萎,毫無生氣,是髒氣不至矣,所謂真髒之色也。故治病必察 舌苔,而察病之吉凶,則關乎 舌質也。以下諸篇,所論已詳,讀者當細思之。 按∶劉河間極論玄府之功用,謂眼耳鼻舌身意,皆借玄府以成其功用者也。上言舌體隱藍,為濁血滿 布於細絡,細絡即玄府也。所謂濁血滿布,是血液之流通於舌之玄府者,皆夾有污濁之氣也。或寒氣凝結,或 痰涎阻滯於胃與包絡之脈中,致血液之上潮者,不能合於常度,即污濁之氣生矣,非 必其血腐敗而後然也。若果敗血滿塞於中,有不舌強硬而死者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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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舌苔有根無根辨

屬性:(新訂) 脈有有根無根之辨,舌苔亦何獨不然。前人只論有地無地,此只可以辨熱之浮沉虛實,而非所以辨中氣之 存亡也。地者,苔之里一層也;根者,舌苔與舌質之交際也。夫苔者,胃氣濕熱之所熏蒸也。濕熱者,生 氣也。無苔者,胃陽不能上蒸也,腎陰不能上濡也。前人言之晰矣。至於苔之有根者,其薄苔必勻勻鋪開, 緊貼舌面之上,其濃苔必四圍有薄苔輔之,亦緊貼舌上,似從舌里生出,方為有根。若濃苔一片, 四圍潔淨如截,頗似別以一物塗在舌上,不是舌上所自生者,是無根也。此必久病,先有胃氣而生苔,繼 乃胃氣告匱,不能接生新苔,而舊苔僅浮於舌面,不能與舌中之氣相通,即胃腎之氣,不能上潮以通於舌 也。驟因誤服涼藥傷陽,熱藥傷陰,乍見此象者,急救之猶或可復。若病勢纏綿日久,漸 見此象,真氣已索,無能為矣。常見寒濕內盛之病,舌根一塊白濃苔,如久經水浸之形,急用溫里,此苔 頓退,復生新薄苔,即為生機。又常見病困將死之人,舌心一塊濃苔,灰 黃滯黯,四面無輔,此陰陽兩竭,舌質已枯,本應無苔,而猶有此者,或病中胃強能食,五臟先敗,而胃 氣後竭也。或 多服人參,無根虛陽結於胸中,不得遽散,其餘焰上蒸,故生此惡苔,甚或氣絕之後半日胸中猶熱,氣口脈猶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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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傷寒舌苔辨證篇一

屬性:出胡玉海《傷寒一書》,大旨是論濕溫為傷寒後半截事。 頭痛、身熱、惡寒、脈浮滑,陽明太陽。身熱、口燥、脈弦滑,陽明少陽。身熱、舌苔白、脈洪滑, 正陽陽明。 舌苔微黃,正陽陽明。舌苔前白後黃,正陽陽明。(按∶是上寒下熱,外寒內熱。)前黃後白,正陽 陽明。(按∶是上脘化熱,而中焦有水飲。)四圍白,中間黃,正陽陽明。白帶灰色,陽明 將入太陰。白帶有路,陽明太陰。微白燥黃色,陽明太陰。粉白微紅,陽明少陽。無白微桃紅,陽明少陰。 前半紅,後半白,少陽太陰。前半紅,後半黃,少陰太陰。前半黃,後半黑,陽明太陰。前半黃,後半赤,太 陰少陰。前半黃,後半紫,太陰厥陰。純黑色,太陰。 純黃色,太陰。黃分八字,陽明太陰。一邊黃,一邊白,陽明太陰。一邊黑,一邊黃,陽明太陰。焦黑, 太陰。潤黑,太陰。花黃灰黑,陽明太陰。純紅,鏡面,太陰。(其形色光如漆桌,如光而不濕,舌下華池 皆干者,重。宜細審之。)舌濃如三個濃,少陰。舌闊如三個闊,少陰。舌圓,少陰。 舌平無尖,少陰。(按∶舊謂舌邊缺如鋸齒者死。)白苔有一點點紅,陽明少陽。白苔有一點點黑,陽 明太陰。白苔有一點點黃,正陽陽明。尖紅後赤,少陰少陽。尖赤後紫,少陰少陽。 以上三十五法,乃辨證之大略,余照此類推之可也。 廣東、福建、浙江、江南揚州分野,魚鹽海濱之地,腸胃脆薄,氣盛血熱,所以風邪一客即病。頭雖痛, 不如斧劈,項雖強,尚可轉側,背雖牽制,尚可動搖。風邪入胃,肺則凝塞,所以一日為風,二日為熱,三日 為火,熱甚之故。熱與風邪相搏,凝塞成毒。此毒,胃主肌,脾主肉,不在肉而在肌。肌,毛竅之內也。故 點點然如斑之狀,如疹之形,紅色鮮明,一日三潮,三日九潮,故毒必三日,雖不治, 亦疏散也。脈左寸浮,右關滑,氣口大。無有正傷寒也。故太陽經雖病不病,此陽明之正病也,謂之陽明 太陽。舌苔白,一日不口渴,二日不大便,至三四五六日,大便解,則腠理開。汗出而解。 如陽明第四日,血熱成毒,不能發越,毒郁在中,腠理不開,郁遏邪熱,則傳入少陽。一日口渴,左 關洪大,右關洪滑,右寸氣口閉遏,此肺經熱邪沖遏,氣道不舒,斑在肌腠,血凝在皮,少陰雖然受熱,而 未嘗着病。二日目赤,舌苔紅,耳鳴,左關脈洪大而數,此熱甚邪勝也。第三日譫語,不欲眠,右關洪滑 而實。四日斑出則少解,斑不出狂叫不安,右關滑實有力,左關脈洪數微弦,左尺脈虛大,此邪 氣將入於里。第五日耳聾,不欲眠,起坐不休,譫語欲狂,此斑毒不得發越,口乾消水,舌苔紅黃色,邪尚 未曾傳里也;舌苔紅紫色,將入於脾。左關弦,右關實,乙木怒極,熱郁之甚。耳聾,腎之火閉也。斑毒出 於胸項脊背,此陽邪有餘,隱於胸項脊背,此陽毒將陷入陰分。六日大便解,邪氣得下,斑必發出;六 日不解,火氣閉於幽門,小便短澀,毒反熏胃,肺閉,大腸熱,目直視,不欲見人,脈數,舌焦。 邪傳太陰,目黃,面黃,此風勝濕郁,第七日耳聾,口渴, 目黃,兩頰黃赤,舌苔焦,脈與六日同,此病尚在陽分未除,邪雖入里,猶可挽回。 少陽不得解,邪傳入里,流入太陰脾經。一日右關洪大而軟,左關弦動,左寸閉,此熱邪客於包絡, 神昏氣短,白珠紅,肺經鬱抑,斑毒則頸項上見者紅色,兩頰無有,心胸不見,季脅有微點,腹上點點紅色, 手臂前俱有紅色,舌苔黃黑,雖然傳里,陽證未除。二日右寸見弦脈,風邪客於肺,將發白斑,氣促者死,鼻 扇者死,耳聾者生,面頰紅者生,閉目不欲見人者生,魚口鴉聲者死。第三日右關數,左 寸不見,右尺洪大,此邪熱客於腎,唇紫,舌焦黑,目直視,不欲見人,此毒郁於小腸,燥糞不得下,斑隱 在肉內,怒狂叫罵者生,口渴消水者生,小便不滋潤者死。第四日左寸閉,左關弦,左尺洪大,右關虛軟, 右寸見芤脈,右尺不見,血熱在中焦,斑見藍色。第五日左右手寸關脈不見,兩尺洪大,聲嘶欲哭,斑郁不得 發越,目黃身黃者死。第六日尺寸俱無,兩關弦緊,舌苔濕滑,此火甚感寒,頭涼即死,舌苔燥裂,仍為火論。 或陽明第五日斑發不透,邪毒不入少陽,竟入太陰,此非越經傳也,或飲食所傷,或藥餌所誤。太陰一二 日,季脅痛,下痢,左關弦軟,右關弦長,氣口脈洪,尺脈大,口渴甚,嘴唇乾,舌燥,神氣清,舌苔黃濃, 黑灰色。第三日舌根黑,中黃,尖白,目赤面青,左關脈數,右關滑大有力,肺脈大,兩尺脈閉,頭面有斑, 頸項無斑,胸背有斑,肚腹無斑,此陽氣不得發越,陰氣凝塞。太陰四日,左三部閉, 右關軟,肺脈大,尺脈洪,口渴甚,目紅,面赤,鼻青,唇 黑者死,伏斑下陷。太陰五日,尺寸俱浮,右關芤,左關緊, 時作寒戰,頭痛,目赤,鼻黑,舌青,唇紫者死,斑毒乘於肝,非傳厥陰,邪中厥陰也。 太陰之脈,利於無力,邪入於脾,氣盛血熱,流於四肢,分布百骸,貫注於心,心神失專其權,是以 相火之邪甚熾,心神與相火失位,則一身無所主矣。故四肢百骸俱痛,腹滿口乾,舌黃舌黑,唇燥,五臟與 大小腸膀胱三焦皆受其制。脈之細小者,胃氣不傷,脈之滑大者,胃氣已壞。胃主納谷,脾主消谷∶胃主 受納,脾主轉濡;胃之受納在於肺,脾之轉濡在乎肝。在上者為痰,在下者為糟粕。膈氣實則痰滯 於膻中,心氣熱,則糟粕滯於小腸。渴欲飲冷者,膈氣熱也。飲水不小便者,肺葉焦也。肺氣盛者,則大腸 之道不行。夫邪在陰分,不利見陽脈;病在陽分,不利見陰脈。太陰之病,利於細小虛軟,不利於洪大滑實。 通其經絡,導其閉塞,毋使風木成邪,致人九竅不通而死。太陰之脈,非獨取右關,左寸左關右尺皆可概 見也。獨肺居華蓋,肺氣凝澀,更利於細小,不利於實大。與正傷寒之病,傳入太陰,皆脈大者病進,脈 小者病退,有力者病進,無力者病退;滑實者病進,虛軟者病退;緊實者病進,芤軟者病退,洪數 者病進,細軟者病退。 如病之外現,目紅面紅,舌紅唇紅,手足搖動,坐立不寧,舌苔焦黑,此毒邪熾盛,脈見細小,此皆有 胃氣,不可謂不治也。如目青面青,唇青舌白,脈見微細者,毒氣下陷,將出汗而死矣。太陰病,面赤目赤, 唇紫舌黑,兩關見數脈者危,見促脈者死。面白目赤,鼻青唇青,舌苔灰色,左尺右 關見緊脈者死。目赤面黃,鼻扇唇青,右寸見數脈,關脈見 弦脈,兩尺不應者死。神氣如常,舌苔微黑,兩關見革脈者死。舌黃目青,面白唇白,脈見微弱,手足厥冷, 身發白斑者死。舌光如鏡,目紅面青,兩關洪大,兩尺洪數,兩寸不應,毒陷下焦,頸項斑不出者死。舌上 芒刺,苔色灰黑,腹胸脹滿,渴甚不欲飲水,右寸見極,右關見軟,左關見澀,結胸者死。舌尖平,季脅痛, 舌苔焦黑,時下清水,口渴不欲飲湯水,左尺見結,左寸見代,右關見牢,熱結小腸死。 舌苔黃白,點點紅紫,唇青,面白,目赤,左關見軟,右關見澀,肺脈不應者死。舌苔濃白,上灰黑色,脾 部乾燥,唇紅,目赤,面白,兩尺不應,左關見軟,右關沉實,兩寸不應,頸項發白斑者死。舌苔紅紫,目赤 面黃,唇乾胸滿,神氣昏沉,手足厥冷,右關不應,左關弦緊,左尺空大,斑毒陷下者死。舌焦圓濃,華池干 燥,唇焦齒黑,目紅面赤,神氣昏憒,脈見細小,頻叫,不知人者死,知人者可生。大便 頻解,不知人者死;大便頻解,漸知人者可生。舌不退場門,發戰者死。大便解後,舌不潤轉者死不治。大便 解後,神氣倏清,舌雖潤,即出汗者死。大便解後,脈見狂大,必定血從口鼻出,急服更衣散一服,使肝分 得涼,藏血可生,如遲,吐血必死。夫病至太陰,死證已多;若傳入少陰,則邪盛正衰,危者十九,死者 亦多;傳入厥陰,則風木成邪,九竅將閉,不必為之細論矣。(此篇所論,與溫病相出入,先生亦謂非正傷寒病也。) 凡舌紅面赤,而兩手見陰脈,或脈來搖擺無根,恍惚難憑,舌上肝膽部位,有一點點紫泡如黃豆大者, 此熱毒歸髒,不治之證。在左者重,在右者輕,在中間而不在肝膽部位者更輕,察其脈,可救者,須救之。(舊 謂舌邊缺如鋸齒者死,即此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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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傷寒舌苔辨證篇二

屬性:出張石頑《傷寒緒論》,中間略據鄙見補註。 舌苔之名,始於長沙,以其邪氣結里,如有所懷,故謂之胎。(一謂之苔,如地之生苔者。)傷寒邪在 表,則苔不生。邪熱傳里,則苔漸生,自白而黃,黃而黑,黑甚則燥裂矣。要以滑潤而白者為表邪,灰黑濕 潤無苔為陰寒,(此即舌質之變色也。)灰黑薄滑為夾冷食,皆不可用寒涼攻下之劑。然中暑夾血,多 有中心黑潤者,又不可拘此說。若黃黑灰色而乾燥紋裂者為熱極,萬無虛寒夾血之理。(亦有因極熱忽地飲冷 而胃口之血瘀結,見黑苔者。)惟屢經汗下,舌雖干而有微薄苔,卻無燥裂芒刺,此為津液耗亡,不可誤認 實熱而攻之,必致不救。《金鏡》三十六治法,舉世宗之。又《觀舌心法》一百三十八圖,條分縷 析,辨證最詳。其間論紅為瘟熱,紫為酒毒,霉醬為夾食,藍為肝臟純色,迥出前人未備,所嫌捨本逐末,未 免繁紊無綱領。因括其捷要,辨論於下∶ 如白苔者,邪傷氣分,肺主氣而色白,又主皮毛,故凡白苔,猶帶表證;仲景以為胸中有寒,止宜和解, 禁用攻下,攻下必致結痞,變證不測。若溫病、熱病,一發便壯熱,昏憒燥渴,舌正赤(此即舌質)而有白 滑苔,即當用白虎湯汗之。(白虎湯雖可生汗,初起總宜略加表藥。)時疫初起,舌上白苔如積粉者,達原飲 解之。若傷寒邪入胃腑,則白苔中黃;邪傳少陰,則白中變黑。若純色為一經證,邊與中間兩色俱傳經證。若 從根至尖直分兩路者,是合病與夾陰舌也。合病則白中兼兩路黃,夾陰則白中兼兩路黑潤及灰色也。從 根至尖橫分兩三截苔色者,是並病舌也。(合病並病,分別含混。合病者,一邪而傷兩經也,或雖 由此經傳彼經,而仍是寒邪,謂兩經合病於一邪也。並病者,此經寒邪蘊為彼經熱病,或一經而有寒熱之兩 病,謂兩邪並病於一身也。舌苔之直分橫截,與此渾不相涉。直分二三路者,以表里分也。中間為里,兩邊為 表,左為肝膽,右為脾胃。橫分兩三截者,以三焦分也。尖為上焦,中為中焦,根為下焦,視其 色以決其寒熱虛實也。)故尖白根黃,尖白根黑,及半邊苔滑者,雖證類不同,皆屬半表半里。白苔多而滑、 黃黑苔少者,表證多也,尚宜和解。黃黑苔多而白苔少,或生芒刺黑點乾燥者,里證多也,必下無疑。雖 中心黃黑,而滑潤邊白者,此為表證未盡。(所謂表證未盡,即風寒尚未全化熱也。鄙見即化熱,仍是表 邪,與真正里證,總是不同。)傷寒則大柴胡兩解之,溫熱時疫則涼膈散或白虎合承氣攻下之。又傷寒壞病, 雖白而濃,甚燥裂者,此為邪耗津液,宜小柴胡稍加芒硝微利之。純白滑苔,為胃虛寒飲結聚膈上之候,每 於十三四日過經致變,不可泛視也。一種白濃苔,如煮熟色到底不變者,必里挾寒物留滯不 散,致脈伏不出,乃心脾氣絕,肺氣受傷也,慎不可下。(寒滯不化,可用溫下。)宜枳實理中湯,熱甚,合 小陷胸下之。至於能食自利而白苔滑者,為髒結難治也。黃連湯、連理湯、備 急丸選用,間有得生者。 黃苔者,陽明腑實也。黃濕而滑者,為熱未盛,結當未定,不可便攻,攻之必致初硬後溏也。冬時宜 確守此例,俟結定乃攻,不得已,大柴胡微利之。若在夏月,一見黃苔,便宜攻下。以夏月伏陰在內,多有下 證最急而苔不燥者,不可泥也。若黃而燥者,為熱已盛,峻下無疑。黃而生芒刺黑點者,為熱勢極。黃而瓣 裂者,為胃液干,下證尤急也。諸黃苔皆屬胃熱,分緩急輕重下之。有種根黃而硬,尖白而中不甚 干,亦不滑,短縮不能伸出,譫妄煩亂者,(與前條半表半里證不同。)此痰挾宿食占據中宮也,大承氣加 生薑半夏主之。有舌色青紫(此即舌質。)而苔卻黃濃,甚則紋裂,但覺口燥,舌仍不干者,此陰 證夾食也。(青紫是有瘀血,非陰證也,是濕邪蘊積,深陷於血分之象。)脈 或沉細而伏,或虛大而澀,按其心下或臍旁硬痛,(結痰與瘀血相挾,多有此脈象證候。) 而時失氣者,(若常失氣,非有宿食燥屎,即當為氣脫矣。)急宜大承氣,另煎生附子佐大黃下之。若脈虛大 者,黃龍湯主之,熱極煩躁者,更加生地、麥冬,夏月尤宜。若冬時陰證夾食,而舌上苔黃不燥者,宜用附 子理中合小承氣下之。大抵舌有積苔,雖見陰象,亦是虛中有實,急當攻下無疑,但下法與尋常不同耳。又 中宮有痰飲水血者,舌多不燥,不可因其不燥,而延緩時日致誤也。凡溫病熱病稍見黃白苔,無論燥潤,即宜 涼膈雙解。時行疫癘稍見白苔,即宜白虎、達原。若見黃黑,無論乾濕,大承調胃,急奪無疑。 黑苔者,少陰腎色也。(血分瘀濁之極也。燥硬而隱隱見紫者,是 因熱灼,以致血敗。柔潤而隱隱見淡者,水飲結而氣不流行,以致血瘀也。)若五六日後,熱傳少陰,火 乘水位,亢極之火,不為水衰,反兼水化,(五行空談,陋習也。此只是熱邪深入,陰液全乾,血瘀氣濁,發 見枯滯之死色也。)如火過炭黑是也。始因表證失汗,(所以瘀也。)致邪入少陰,下之即愈。然有屢下, 熱不減,苔不退者,此必宿食留滯於中宮也,宜黃龍湯加炮姜、川連。有誤用汗下太過,津 液枯竭,(所以瘀也。)而苔燥黑者,此為壞病,須量人虛實為治。虛者其苔必薄而潤,生脈散合附子理中; 實者其苔必濃而燥,生脈合黃連解毒;(解毒即三黃湯。)一則陰虛陽亢,一則陽虛陰 亢,不可不審。熱勢盛劇,則黑苔上生芒刺,及燥裂分隔瓣者,須用青布蘸薄荷湯拭潤,更以薑片刮去芒刺, 撅起隔瓣,看刺下瓣底,(即舌質也。)色紅可治,急下之;若俱黑,不治矣。又黑苔腐爛者,心腎俱絕; 舌黑而捲縮者,肝絕;皆不可治。舌黑及灰或黃,而發 生蟲腐爛,雖為濕熱,亦屬 肝傷,俱為危候。又中間一路潤黑燥苔,質潤而苔燥也。兩邊 或黃或白者,兩感舌也。(此或夙有蓄血,內正虛,外邪實,非兩感也。篇中說兩感皆未合。) 邊黃則調胃承氣,邊白則大柴胡下之。若中間一路黑滑薄苔,兩邊白滑,此表里俱虛,胃中雖有留結,急 宜附子湯溫之。凡黑苔多凶,(心氣為瘀血所阻,邪氣內潰甚速。)黑而乾燥或芒刺瓣裂,皆為實熱,急宜 下奪。黑薄濕潤,或兼白滑者,皆為陰寒,急當溫經也。一種中黑而枯,或略有微刺,色雖黑而中無積苔,舌 形枯瘦,而不甚赤,(此即舌質。)其證煩渴耳聾,身熱不止,大便五六日或十餘日不行,腹不硬 滿,按之不痛,神識不昏,晝夜不得睡,稍睡或呢喃一二句,或帶笑,或嘆息,此為津枯血燥之候,急宜 炙甘草湯,或生料六味丸,換生地,合生脈散,加桂,滋其化源,庶或可生。誤與承氣必死,誤與四逆亦死。 凡舌苔或半黃半黑,或半黃半白,或中燥邊滑,或尖干根潤,皆為傳並之邪,寒熱不和之候。大抵尖黑稍輕, 根黑至重,黃黑宜大承氣,兼白者宜涼膈散,分緩急下之。若全黑,為死現舌,不治。(心血全瘀,)夏 月熱病,邪火時火,內外燔灼,苔黑易生,猶可攻治。冬月傷寒,舌苔全黑,決難救也。(此乃指黑而潤者, 是血因寒而瘀,夏熱瘀易行,冬寒瘀難行也,若熱瘀,即冬夏皆凶。)然中暑誤認外感,而加 溫復,多致中黑,邊極紅而潤,脈必虛大,急用白虎湯清之,虛者加人參、竹葉。如更誤認陰寒,而與熱藥, 必致煩躁不救也。夏月中暑,多有黑舌,黑而中干者,白虎無疑。黑而滑潤,或邊白者,必夾寒食。(前以 此為兩感,為表里俱虛,此以為夾寒食,當以此文為得之。然尚遺卻蓄血一證。蓄血有寒有熱,亦辨於苔之 潤燥也。夾痰者,多見灰色之苔,總因邪氣關及血分致此。)古法用大順散,然不若理中合小陷胸最當。若直 中少陰真寒,始病不發熱,舌心便黑色,(如此必昏厥矣。)非由黃白變化,其苔雖黑而滑,舌亦 瘦小,此真髒寒,必厥冷,自利嘔吐,脈沉遲,四逆附子輩急溫 之,稍緩則不可救。 灰黑舌者,足三陰互病,如以青黃和入黑中,則為灰色也。(痰水主於脈中,致血微停瘀也。)然有傳 經直中之殊,蓋傳經熱邪,始自白苔而黃,黃而灰黑,或生芒刺黑點,紋裂乾燥,不拘在根在尖,俱宜攻下 泄熱,有淡灰色,中起深黑重暈者,(此病久寒熱互結,或夙有痰飲蓄血,又新加以停滯也。若因內傳一次, 即見一重也,於理難通,或者邪氣化寒、化熱、化燥、化濕,轉變一次,即增一重,亦或傷冷、傷熱、傷食、 傷飲,多傷一次,即增一重也。)乃溫病熱毒。急用涼膈雙解治之。熱毒內傳一次,見暈一重,傳二、三次, 見二、三重也。若見三重者,不治。若直中三陰,始病無燥熱,便見灰色,舌潤無苔,更不變別色者,此 必內夾寒食,及冷痰水飲,或蓄血如狂等證,當隨證治之。又有感冒夾食,屢經汗下消導,二便已通,而舌 上灰黑未退或濕潤,或雖不濕,亦不乾燥者,不可因其濕,誤認為寒,妄投姜附。亦不可因其不潤,誤與 硝黃。此因汗下過傷津液,虛火上炎所致,其脈必虛微少力,治宜救陰為急,雖無心悸脈代,當 用炙甘草湯主之。內有生地、阿膠、麻仁、麥冬之甘潤,可以滋陰潤燥。蓋陽邪亢盛,則 用硝黃以救陰,陰血枯涸,則宜生地以滋陰,可不辨乎。 紅色者,心之正色也。若紅極為溫熱之毒,蘊於心胃,及瘟疫熱毒內盛也。若濕者,不可便下,解 毒湯或白虎。紅中有白苔者,更感非時之寒也,桂枝白虎湯。紅中夾兩路灰色苔者,溫熱而夾寒食也,涼膈 散加消導藥一、二味。紅中有黑苔者,熱毒入少陰也,大承氣合白虎湯。紅極有黃黑芒刺 者,熱毒入腑也,調胃承氣湯。紅極有紫紅斑,及遍身發斑者,陽毒入心也,人參白虎湯加犀角、黃連。紅極 而紋裂者,燥熱入肝也,大承氣加柴胡、白芍,甚則加芩、連。坑爛者, 濕熱入脾也,小承氣加芩、連、半夏。白 者,火氣燔灼也,(浮淺不入血脈,止起白 。)三黃石膏去麻 黃。紫瘡者,火氣鬱伏也,解毒湯。紅星者,(即紅珠鼓起也。)心包火炎也,涼膈散。一種柔 嫩如新生,望之似潤,而燥涸殆甚者,為妄行汗下,津液竭 也,多不治。急宜生脈散和人參三白湯主之。舌痿不能轉動者,肝絕,舌忽瘦而長,心絕也。 紫色者,酒後傷寒也。世俗庸愚,往往受寒,不服湯藥,用姜、蔥、酒發汗,汗未當而酒毒藏於心包, 多有此證。(有化為濕溫者,有化為酒毒者,推其所以,皆由寒氣束於大表,酒力不能外行, 而內積於胃與包絡也。)若純紫,或中間略帶白苔而潤者,宜葛根湯加石膏。若紫中有紅斑,或紫而干黃, 紫而短縮,俱宜涼膈散下之。若全紫而干,如煮熟肝者,死肝色也,其證必厥冷,脈必沉滑。(血脈瘀阻,陽 郁不達。)此陽極似陰也。急宜當歸四逆湯加酒大黃下之。(再加桃仁。)然多不救。(當歸四逆尚嫌近補, 大黃又嫌泄氣。此證宜宣散,而化血通脈,使血開氣達。)大抵深紫而赤者,是陽熱酒毒,宜用苦寒解毒。 (宜重化瘀。)若淡紫而帶青滑者,是則中腎肝陰證,急宜吳茱萸湯、四逆湯溫之。(宜兼化瘀。)然 亦有中心生薄青紫苔,或略帶灰黑而不燥不濕下證復急者,此熱邪傷於血分也,犀角地黃湯加酒大黃微利之。 (紅紫二舌,均指舌質言之,固無紅苔,亦斷無紫苔,其有見紫苔者,必舌面已腐,或微黑 苔,與赤紅相映而然也。) 霉醬色苔舌者,乃夾食傷寒也。食填太陰,郁遏不得發越,久之 而成醬色也。其證腹滿時痛者,桂枝 加枳、朴、橘、半,痛甚加大黃。因冷食不消,加炮姜、厚朴,甚則調胃承氣加炮姜下之。如胃氣絕,脈結 代,唇吊齒燥,下利者死。(按∶此即沉香色也。總是血瘀氣濁所致。濕熱夾痰,亦常有之,不僅夾食也。) 藍苔色舌者,肝臟純色也。(含糊。)傷寒日久,屢經汗下,失於調理,致胃氣傷極,心火無氣,脾 土無根據,則肺金不生;肝木無制,侮於脾土,故苔色如靛;或兼身生藍斑,乃心脾肺三髒氣絕於內也,必死。 如微藍色,而不甚深,或略見藍紋者,為木受金傷,髒氣未絕,脈不沉澀,而微弦者,可治。 (此語極有道理,惜欠發明。沉澀者,正氣不至,脈形斷續不勻也。微弦者,氣能至而血阻之,故脈形繃 急也。)小柴胡加肉桂、炮姜主之。(按∶常見癇厥,及胃氣久痛者,舌體全藍,此亦瘀血在胃,肝氣不舒 也。故青黑藍絳,皆謂之濁,皆涉血分,須辨寒、熱,燥、濕及痰血、宿食、燥屎、症塊而治之, 總以鬆動血分為主。)舌之證類雖繁,不外八種苔色,撮其大要,亦辨證之一助也。(張石頑《傷寒緒論》。)


<目錄>卷下\色診舌色應病類

<篇名>溫熱舌苔辨證篇

屬性:(出葉天士《溫熱論》) 若三焦不從外解,必致里結,里結於何,陽明胃大腸也。凡人之體,脘在腹上,其位居中。或按之痛, 或自痛,或痞脹,當用苦泄,以其入腹近也。必驗之於舌。 舌苔或黃或濁,可與小陷胸湯或瀉心湯,隨證治之。或白不燥,或黃白相兼,或灰白不渴,慎不可遽 投苦泄。其中有外邪未解,里先結者,或邪菀未伸,或素屬中冷者,雖有脘中痞悶,宜從開泄,宣通氣滯, 以達歸於肺,如近俗杏、蔻、橘、桔等,是輕苦微辛,具流動之品可耳。 再前雲或黃或濁,須要有地之黃。若光滑者,乃無形濕熱,中有虛象,大忌前法。其臍以上為大腹, 或滿,或脹,或痛,此必邪已入里矣。表證必無,或十之存一,亦要驗於舌。或黃甚,或如沉香色,或老 黃色,或中有斷紋,皆當下之,如小承氣湯加檳榔、青皮、枳實、元明粉、生首烏等。若未 現此等舌,不宜用此等法。恐其中有濕聚太陰為滿,或寒濕 錯雜為痛,或氣壅為脹,又當以別法治之。 再黃苔不甚濃而滑者,熱未傷津,猶可清熱透表;若雖薄而干者,邪雖去而津受傷也,苦重之藥當禁, 宜甘寒輕劑可也。 再論其熱傳營,舌色必絳。絳,深紅色。初傳,絳色中兼黃白色,此氣分之邪未盡也,泄衛透營,兩和可 也。純絳鮮澤者,包絡受病也,宜犀角、鮮生地、連翹、鬱金、石菖蒲等。延之數日,或平素心虛有痰,外 熱一陷,里絡就閉,非菖蒲、鬱金所能開,須用牛黃丸、至寶丹之類,以開其閉,恐其昏厥為痙也。 再色絳而舌中心干者,乃心胃火燔,劫爍津液,即黃連、石膏亦可加入。若煩渴煩熱,舌心干,四邊 色紅,中心或黃或白者,此非血分也,乃上焦氣熱爍津,急用涼膈散散其無形之熱,再看其後轉變可也, 慎勿用血藥,以滋膩難散。至舌絳,望之若干,手捫之原有津液,此津虧,濕熱熏蒸,將成濁痰,蒙閉心包也。 再有熱傳營血,其人素有瘀傷宿血在胸膈中,挾熱而摶,其舌色必紫而暗,捫之濕,當加入散血之品, 如琥珀、丹參、桃仁、丹皮等。不爾,瘀血與熱為伍,阻遏正氣,遂變如狂、發狂之證。若紫而腫大者,乃 酒毒衝心。若紫而干晦者,腎肝色泛也,難治。 舌色絳而上有粘膩似苔非苔者,中挾穢濁之氣,芳香逐之。舌絳欲伸退場門,而抵齒難驟伸者,痰阻舌根, 有內風也。舌絳而光亮,胃陰亡也,急用甘涼濡潤之品。若舌絳而乾燥者,火邪劫營,涼血清火為要。舌 絳而有碎點白黃者,當生疳也;大紅點者,熱毒乘心也,用黃連、金汁。其有雖絳 而不鮮,乾枯而痿者,腎陰涸也,急以阿膠、雞子黃、地黃、天冬等救之,緩則恐涸極而無救也。 其有舌獨中心絳干者,此胃熱、心營受灼也。當於清胃方中,加入清心之品, 否則延及於尖,為津干火盛也,舌尖絳獨干,此心火上炎,用導赤散瀉其腑。 再舌苔白濃而乾燥者,此胃燥氣傷也,滋潤藥中加甘草,含甘守津還之意。舌白而薄者,外感風寒也,當 疏散之。若白干薄者,肺津傷也,加麥冬、花露、蘆根汁等輕清之品,為上者上之也。若白苔絳底者,濕遏 熱伏也,當先泄濕透熱,防其就干也。勿憂之,再從里透於外,則變潤矣。初 病舌就干,神不昏者,急加養正透邪之藥;若神已昏,此內匱矣,不可救藥。 又不拘何色,舌上生芒刺者,皆是上焦熱極也,當用青布拭冷薄荷水揩之,即去者輕,旋即生者險矣。 舌苔不燥,自覺悶極者,屬脾濕盛也。或有傷痕血跡者,必問曾經搔挖否,不可以有血而便為枯證,仍 從濕治可也。再有神情清爽,舌脹大不能退場門者,此脾濕胃熱,郁極化風,而毒延口也,用大黃磨入當用 劑內,則舌脹自消矣。 再舌上白苔粘膩,吐出濁濃涎沫,口必甜味也,為脾癉病。乃濕熱氣聚,與谷氣相搏,土有餘也,盈滿 則上泛,當用省頭草芳香辛散以逐之則退。若舌上苔如鹼者,胃中宿滯 挾濁穢郁伏,當急急開泄,否則閉結中焦,不能從膜原達出矣。 若舌無苔,而有如煙煤隱隱者,不渴肢寒,知挾陰病。如口渴煩熱,平時胃燥舌也,不可攻之。若 燥者,甘寒益胃; 若潤者,甘溫扶中。此何故,外露而里無也。 若舌黑而滑者,水來克火,為陰證,當溫之。若見短縮,此腎氣竭也,為難治。欲救之,加人參、五味 子,勉希萬一。舌黑而干者,津枯火熾,急急瀉南補北。若燥而中心濃 者,土燥水竭,急以咸苦下之。 舌淡紅無苔者,或干而色不榮者,當是胃津傷,而氣無化液也。當用炙甘草湯,不可用寒涼藥。 若舌白如粉而滑,四邊色紫絳者,溫疫病初入膜原,未歸胃腑,急急透解,莫待傳陷而入,為險惡之病, 且見此舌者,病必見凶,須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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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雜病舌苔辨證篇

屬性:(仍與傷寒溫病相出入。) 舌之有苔,猶地之有苔。地之苔,濕氣上泛而生,舌之苔脾胃津液上潮而生。故平人舌中,常有浮白苔 一層,或浮黃苔一層,夏月濕土司令,苔每較濃而微黃,但不滿不板。其脾胃濕熱素重者,往往終年有白 濃苔,或舌中灰黃,至有病時,脾胃津液為邪所郁,或因瀉痢,脾胃氣陷,舌反無苔,或比平昔較薄。( 嘗診寒濕誤服涼劑,呃逆不止,身黃似疸,而舌淨無苔,脈象右關獨見沉細無力,此脾胃氣陷之徵也。凡 水氣凌心,胃陽下陷,每忽變無苔,日久即變暗變紫矣。)其胃腎津液不足者,舌多赤而無苔, 或舌中有紅路一條,或舌尖舌邊多紅點,此平人舌苔之大較也。(嘗見平人舌心錢大一塊光亮淡紫色,但常苦 夢遺,無他病也。) 若夫有病,則舌必見苔,病藏於中,苔顯於外,確鑿可憑,毫釐不爽,醫家把握,首賴乎此,是 不可以不辨。 風寒為寒燥之邪,風溫為溫燥之邪。風寒初起在表,風 溫首傷肺經氣分,故舌多無苔,即有黃白苔,亦薄而滑,漸 次傳里,與胃腑糟粕相為摶結,苔方由薄而濃,由白而黃,而黑而燥,其象皆板滯不宣。迨下後,苔始化腐, 腐者,宣松而不板實之象,由腐而退,漸生浮薄新苔一層,乃為病邪解盡。 其有初起白苔,即燥如白砂者,名曰砂苔。此溫燥之邪過重,宜速下之,佐以甘涼救液。亦有苔至黑而 不燥者,或黃黑苔中,有一、二條白者,或舌前雖燥,舌根苔白濃者,皆夾濕夾痰飲之故,亦有苔雖黃黑, 澆薄而無地質者,胃陰虛故也。苔有地質與無地質,此虛實之一大關也。(嘗見有舌根 白苔板濃,如水久泡形,而兩邊現紅肉兩點者,是下焦寒水盛結,真陽不宣也。) 濕為濁邪,兼證最多。風濕傷表,苔多滑白不濃;寒濕傷里,苔多膩白而濃。 暑溫、濕溫、溫疫、溫熱皆濕土鬱蒸之氣。冬溫,因陽不潛藏,亦濕土鬱蒸之餘氣。數者皆從口鼻吸入 肺胃膜原,由里而發。春溫為冬傷於寒,寒郁久而化熱,寒燥之氣,又能搏束津液水飲,伏於膜原,與熱 混合,亦由里而發。暑濕晚發,名曰伏暑,因夏傷暑濕,伏於膜原,秋日涼燥之氣,又從外搏遏在內之暑濕, 此由表邪引動里邪而發,暑濕瘧疾,亦多由此。是伏邪、時邪皆由里發,即多夾濕,故初起,舌 上即有白苔,且濃而不薄,膩而不滑,或粗如積粉,或色兼淡黃;迨傳胃化火,與糟粕相摶,方由白而黃而 黑而燥;其暑溫、濕溫之邪,多黃白混合,似黃似白,或黃膩,或灰黃,而皆不燥。此等舌苔,即有下證, 或大便不通不爽;宜熟大黃緩下之,以舌苔不燥,腸中必無燥糞,多似敗醬汁,故不 宜猛下。此燥邪、濕邪、燥濕混合之邪舌苔之大較也。(上石芾南《醫原》。) 舌者心之竅,凡病俱現於舌,能辨其色,證自顯然。舌 尖主心,舌中主脾胃,舌邊主肝膽,舌根主腎。假如津液如常,口不燥渴,雖或發熱,尚屬表證。若舌苔粗 白,漸濃而膩,是寒邪入胃,夾濁飲而欲化火也。此時已不辨滋味矣,宜用半夏、藿香。迨濃膩而轉黃色,邪 已化火也,用半夏、黃芩。若熱甚失治,則變黑色,胃火甚也,用石膏、半夏。或黑而燥裂,則去半夏,而純 用石膏、知母、麥冬、花粉之屬以潤之。至濃苔漸退,而舌底紅色者,火灼水虧也,用生地、沙參、麥冬、 石斛以養之,此表邪之傳里者也。其有脾胃虛寒者,則舌白無苔而潤,甚者連唇口面色俱痿白,此或 泄瀉,或受濕,脾無火力,速宜黨參、焦術、木香、茯苓、炙草、乾薑、大棗以振之。虛甚欲脫者,加附子、 肉桂。若脾熱者,舌中苔黃而薄,宜黃芩。心熱者,舌尖必赤,甚者起芒刺,宜黃連、麥冬、竹卷心。肝 熱者,舌邊赤或芒刺,宜柴胡,黑山梔。其舌中苔濃而黃者,胃微熱也,用石斛、 知母、花粉、麥冬之類。若舌中苔濃而黑燥者,胃大熱也,必用石膏、知母;如連牙床唇口俱黑,則胃將蒸 爛矣,非石膏三、四兩,生大黃一兩,加糞金汁、人中黃,鮮生地汁、天冬麥冬汁,銀花露大劑投之,不 能救也。此唯時疫發斑及傷寒症中多有之。嘗治一獨子,先後用石膏至十四斤余,而斑始透,病始退,此其 中全恃識力。再有舌黑而潤澤者,此系腎虛,宜六味地黃湯。若滿舌紅紫色而無苔者,此名絳舌, 亦屬腎虛,宜生地、熟地、天冬、麥冬等。更有病後絳舌,如鏡發亮而光,或舌底嗌干而不飲冷,此腎水 虧極,宜大劑六味地黃湯投之,以救其津液,方不枯涸。(上江筆花《醫鏡》。) 苔因內熱,致脾氣閉滯不行,飲食津液停積於內,故苔見於外,若脾氣不滯,則飲食運化,津液流通, 雖熱甚,不 必有苔也。(吾每診寒濕內盛者,往往舌不見苔,及服溫散之劑,乃漸生白苔,轉黃而病始愈矣。)舌青, 或青紫而冷滑者為寒證。青紫而焦燥。或脹大,或捲縮者,為熱證。寒甚亦必捲縮,筋脈得寒而 收引也,然必不焦燥,凡舌強硬短縮,而神昏語亂者,不治。亦有痰病,而舌本硬縮,及神昏不語者,當 以形證色脈參之。熱病,舌本爛,熱不止者死。傷寒,陰陽易,舌出數寸者死。 (按∶此乃房勞復,非陰陽易也。上郭元峰《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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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雜病舌苔辨證篇

屬性:天中發黑色,兩顴上發赤色應之者,不出六十日兵死。若年上發赤色應之者,不出三十日死。若命門上 發赤色應之者,(相法以耳前為命門,兩眉之間為命宮。)不出百日市死。婦人產死、 兵死同。(《千金翼方》。) 婦人臨產,或難產之際,欲知生死吉凶者,但視產婦面青、唇青、舌青,口吐涎沫,大出不可止者, 母子俱死也。唇見青色,而舌赤者,母死子活,唇面俱赤如常,獨舌青者,子死母活。(上巢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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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雜病舌苔辨證篇

屬性:舌乃心之苗,紅紫,心熱也;熏黑、心火極也;(亦有寒濕。)淡白,虛也。 鼻準與牙床乃脾之竅。鼻紅燥,脾熱也。慘黃,脾敗也。牙床紅腫,熱也。破爛,脾胃火也。 唇乃脾胃之竅,紅紫熱也,淡白虛也,如漆黑者,脾胃將絕也。口右扯,肝風也;左扯,脾之痰也。 鼻孔肺之竅,乾燥,熱也。流清涕,寒也。 耳與齒乃腎之竅,耳鳴、氣不和也;齒如黃豆,腎氣絕也。 目乃肝之竅,勇視而睛轉者,風也;直視而不轉睛者,肝氣將絕也。以目分言之,又屬五臟之竅。黑 珠屬肝,純是黃色,凶症也。白珠屬肺,色青,肝風侮肺也;淡黃色,脾有積滯也;老黃色,乃肺受濕熱,疸 症也。瞳人屬腎,無光采,又兼發黃,腎氣虛也。大角屬大腸,破爛,肺有風也。小角屬小腸,破爛,心有 熱也。上皮屬脾,腫,脾傷也。下皮屬胃,青色,胃有寒也。上下皮睡合不緊,露一線縫者,脾胃虛極也。 面有五位,五臟各有所屬。額屬心,離火也。左腮屬肝,震木也。右腮屬肺,兌金也。唇之上下屬腎,坎 水也。五臟,里也。六腑,表也。小腸,心之表,小便短黃澀痛,心熱也;清長而利,虛也。胃乃脾之表, 唇紅而吐,胃熱也,唇慘白而吐,胃虛也;唇色平常而吐,作傷胃論。大腸,肺之表, 閉結,肺有火也。肺無熱而便閉,必血枯,不可通下。脫肛。肺虛也。膽乃肝之表,口苦,肝旺也;聞聲 着嚇,肝虛也。(亦是心包有痰。每聞聲,即四肢驚掣。)膀胱、腎之表,居臍下氣海之右, 有名無形,筋腫筋痛,腎水之寒氣入膀胱也。 面有五色,一曰紅,紅病在心,面紅者熱。一曰青,青病在肝,面青者痛。一曰黃,黃病在脾,面黃者 脾傷。一曰白,白病在肺,面白者寒。一曰黑,黑病在腎,面黑而無潤澤,腎氣敗也。望其色,若異於平日, 而苗竅之色,與面色相符,則臟腑虛實,無有不驗者矣。(苗竅,即《千金方》門戶井灶之 義,非僅以辨五臟之部位也。) 臍風者,風寒由臍入也,發於七日之內。(亦有稟於先天者,命火未全,寒從臍下上沖,故均名臍風。) 風附木則鳴,目乃肝之竅,故兩眼角先有黃色。肝邪克脾,鼻準,脾之竅,故準頭又有黃色。由脾犯腎,故兩 唇色黃而口撮。舌強者,腎邪犯心也。初起,吮乳必較前稍松。兩眼角,挨眉心處,忽有黃色,宜 急治之。黃色到鼻,猶易治也;到人中、承漿,治之稍難。若已見唇口緊束,舌頭強直,不必治矣。(《集成》辨兒 之稟濃者,眼角準頭,多見黃色,然先生從親驗得來,決非虛語,稟濃者,面色必赤,其 黃深隱,而仍黃中透赤也。臍風者,面色必夭,其黃浮滯也。上夏禹鑄《幼科鐵鏡》。) 山根之上,有青筋直見,或橫見者,俱肝熱也。有紅筋直見或斜見者,俱心熱也。黃筋見於山根,或皮色 黃者,不拘橫直,均脾胃之證,或吐或瀉,或腹痛,或不思食。(上陳遠公法。) 囟門凸起者,肝腎肺胃風熱濕熱也;下陷者,或因先天 不足,或因泄利過度,脾腎虛寒氣怯也;疾跳或斷續無倫次者,氣脫也。(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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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診毛髮法

屬性:須、鬢、陰、腋諸毛詳前三陽上下氣血多少篇,茲不復贅。 肺主身之皮毛。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五臟傷敗,毛悴色夭者,死於髒氣所不勝 之時也。手太陰者,行氣而溫於皮毛者也。故氣絕則不榮皮毛,皮毛焦則津液去,皮節爪枯毛折。手少陰氣絕 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髦色不澤。足少陰者,伏行而濡骨髓者也。氣絕則骨不濡,肉不能着 也。骨肉不相親則肉軟卻,故齒長而垢,發無澤。腎,其華在發,故丈夫八歲腎氣實,齒更發長。五八腎氣 衰,發墮齒枯。(以上《內經》。) 發者血之餘也。心與小腸主血,故小腸絕者,發乾直如麻,不得曲伸。小兒病,其頭毛皆上逆者死。 其發枯黃者,心腎血氣俱不足也。(以上《脈經》。) 足厥陰肝脈與督脈會於巔,故勇士之怒,發立上指。平人肝熱,其氣上沖,頭皮一塊腫痛,髮根 為之粗硬而逆起。(以下四節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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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診毛髮法

屬性:平人眉忽生一長毫,異於眾毛,拔之三、五日復生者,膽 中血熱也。在小兒必生急風。《脈經》曰∶膽絕,眉為之傾。 平人鼻中忽生一長毫,粗硬異於眾毛者,肺中血熱也。撥之三、五日即復生,久不治,即生肺癰發 背。夏子益《奇疾方》有鼻生長毫,硬如鐵絲,觸之其痛徹心,為肺大熱也。 發通五臟,而尤切於心腎。故病溫疫熱毒,及服毒藥, 與飲酒大醉者,以冷水浸其發。又喉蛾急療等證,察有赤發者,急拔之,是熱血上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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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診鼻法

屬性: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男子色(以黑色言。)在於面王,為首腹痛,(首腹,大腹。)下為 卵痛,其圜直為莖痛,高為本,下為首,狐疝 陰之屬也。女子色在於面王,為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摶 為聚,方圓左右,各如其色形。其隨而下至胝(謂其色連人中。)為淫。(謂傷中淋露也。)有潤如 膏狀,(謂鼻準色黑光浮而明如塗膏者。)為暴食不潔。(暴食即出不潔,倉 公所謂迥風。)其色赤大如榆莢,在面王為不月。(《內經》。) 鼻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色黃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設 微赤非時者死。其目正圓者,痙不治。(此承上句說下,非專論目也。)又色青為痛, 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末五句非專論鼻色。仲景。) 黃色見於鼻,乾燥如土偶之形,為脾氣絕,主死。若如 桂花,雜以黑暈,只是脾病,飲食不快,四肢怠惰,妻外家之累。(見前。) 鼻頭色黑而枯燥者,房勞;黑黃而亮者,有瘀血;赤為 肺熱。鼻孔乾燥,目瞑,漱水不咽者,欲衄也。鼻孔黑如煙 煤而燥者,陽毒也。鼻孔煽張者,肺絕也。但煤黑而不煽不喘者,燥熱結於大腸也。黃黑枯槁,為脾火津涸。 大便燥結,鼻塞濁涕者,風熱也。鼻孔冷滑而黑者,陰毒也。鼻頭汗出如珠,為心脾痛極。(石頑《醫通》。) 按∶前《千金》五色入門戶井灶篇已見者,茲不復具。覽者宜互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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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診人中法

屬性:足太陰氣絕,則脈不榮肌肉,舌萎,人中滿。人中滿,則唇反,肉先死也。甲篤乙死。(《內經》。) 病患鼻下平者,胃病也;微赤者,病發癰;微黑者,有熱;青者,有寒;白者不治。 (凡急痛暴厥,人中青者,為血實,宜決之。《脈經》。) 凡中風,鼻下赤黑相兼,吐沫而身直者,七日死。 按∶人中內應脾胃,下應膀胱子戶。凡人胃中與前陰,病濕熱腐爛,或瘀血凝積作痛者,往往人中見赤 顆小粟瘡,或常見黑斑,如煙煤晦暗者,知其氣絡有相應也。 下痢,臍下忽大痛,人中黑色者死。(按∶此寒中於命門,而胞中之血死也。丹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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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診唇法

屬性:脾之華,在唇四白,其五色之診與面色同,而唇皮薄色顯,尤為易見。其專診列下。 唇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肌肉。(《內經》。) 唇焦乾燥裂為脾熱,唇赤腫為胃濕熱,鮮紅為火盛,淡白為氣虛,淡而四繞起白暈為亡血,青黑 為寒。(為血死。石 頑《醫通》。) 唇黑者胃先病,微燥而渴者可治,不渴者不可治。(渴為 津耗血滯,不渴為氣脫血死也,仲景。下二節同。) 唇下內有瘡如粟名狐,蟲蝕其肛。唇上內有瘡如粟名惑,蟲蝕其咽(一作髒。按∶凡腹痛喜渴,面有白 斑如錢大,或唇色淡白,而中有紅點者,其為腸胃有蟲齧血無疑矣。) 唇吻反青,四肢 習者,肝絕。環口青黧,柔汗發黃者,脾絕。鼻黑唇腫者,肺敗。厥而唇青肢冷者, 為入髒即死。 凡下痢病劇而唇如朱紅者死。(按∶凡脫血病,皆以此例決之。丹溪。) 凡口唇,關手足陽明腸胃二經,又關手足太陽脾肺二髒。故驗唇色紅潤,里未有熱,但宜辛溫散表;唇 色枯乾,里已有熱,宜清里;唇色焦黑,煩渴消水,里熱已極,當用涼膈散等。又有譫語發狂、唇色干焦,服 寒涼而熱不減,此食滯中焦,胃氣蘊蓄,發黃髮熱,是以服寒涼則食滯不消,用辛散則又助里熱,宜以保和 散沖竹瀝、蘿菔汁,或梔子豆豉湯加枳實治之。上唇,屬肺與大腸,若焦而消渴飲水,熱在上, 主肺;若焦而不消渴飲水,熱在下,主大腸有燥糞。下唇,屬脾與胃,若焦而消渴飲水,熱在陽明胃,若 焦而不消渴飲水,熱在太陰脾。夫里熱唇焦、食滯唇焦、積熱伏於血分而唇焦、惟以渴不渴,消水不消水 別之。又有食滯已久,蒸釀發熱,亦能作渴消水,又當參以脈象。若脈滑大不數,食未蒸熱,口亦不渴;若滑 大沉數,食已蒸熱,口亦作渴。故凡譫語發狂,脈滑不數,渴不消水者,亦以食滯治之。若以寒 涼抑遏,則譫狂益盛,甚且口噤不語也。(秦皇士《傷寒大白》。) 項腫如匏,按之熱痛,目赤如血,而足冷便泄,人事 清明,六脈細數,右手尤軟,略按即空。沈堯封曰∶此虛陽上攻也。唇上黑痕一條如干焦狀,舌苔白如敷粉, 舌尖亦白,不赤,是皆虛寒確據,況便瀉足冷脈濡,斷非風火,若是風 火,必痞悶煩熱,燥渴不安,豈有外腫如此,而內里安貼如平人者乎。 案按∶按此即喻氏濁陰從胸上入,即咽喉腫痹,舌脹睛突;從背上入,即頸項粗大,頭項若冰,渾身 青紫而死之類也。末句辨症尤為精切不易。最眩人者,在熱痛目赤,若非此着,雖足冷便瀉脈濡而空,猶未 能決為真寒也。又按∶近日吸洋煙者,唇色多紫黯,以其胃中血氣濁惡也。所以然者,肺氣不清,而燥化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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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診齒法

屬性:熱病,腎絕,齒黃落,色如熟小豆,或齒忽變黑者死。久病齦肉軟卻;齒長而垢,或齒光無 垢者死。(此所謂大骨枯槁也。)口開,前板齒燥者,傷暑也。(《脈經》。) 齒齦無色,舌上盡白,唇里有瘡者, 也。(按∶即狐惑也。出巢氏。) 溫熱病,看舌之後,亦須驗齒。齒為腎之餘,齦為胃之絡。熱邪不燥胃津,必耗腎液,且二經之血,皆 走其地,病深動血,結瓣於上。陽血者,色必紫,紫如乾漆。陰血者,色必黃,黃如醬瓣。陽血若見,安胃 為主。陰血若見,救腎為要。然豆瓣色者,多險,若證還不逆者,尚可治,否 則,難為矣。何以故耶,蓋陰下竭,陽上厥也。 齒若光燥如石者,胃熱甚也,若無汗惡寒,衛偏 勝也,辛涼泄衛,透汗為要。若如枯骨色者,腎液枯也。若上半截潤,(靠根半截。)水不上承,心火上 炎也,急急清心救水,俟枯處轉潤為妥。(此必充發水中真氣,方能有效,非僅甘潤涼降所能為也。) 若切牙齧齒者,濕熱化風痙病。但切牙者,胃熱氣走其絡也。若切牙而脈證皆衰者,胃虛無谷以內榮, 亦切牙也。何以故耶。虛則喜實也。舌本不縮而硬,而牙關咬定難開者,此非風痰阻絡,即欲作痙證, 用酸物擦之即開,木來泄土故也。(風能化燥,酸即生津。) 若齒垢如灰糕樣者,胃氣無權,津亡,濕濁用事,多死。而初病齒縫流清血,痛者,胃火衝激也;不 痛者,龍火內燔也。(總是悍氣,竄入血道。)齒焦無垢者,死,齒焦有垢者,腎熱 劫胃也,當微下之,或玉女煎,清胃救腎可也。(《溫熱論》。) 齒根於沖督之脈,故小兒齒出遲者,以鹿茸、肉蓯蓉服之。凡小兒齒出偏斜稀疏者,陽明本氣不足也。 齒色枯白者,血虛也。齒色黃暗,或帶黑,或片片脫下者,面色青黃,此腹中有久冷積,太陽陽明之陽氣受 困,累及於沖督也。落齒後,久不出者,腎與督虛也,必重以鹿茸,加補沖督藥,否則出必偏斜稀疏,甚者, 不久復碎落也。俗每以為血熱,殊不知是虛冷久積,血不流通,內蓄虛火也。若有蟲者是濕熱, 亦因胃有積滯;若不虛冷,則面色自紅潤,不慘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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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診耳法

屬性:腎氣通於耳,腎和、則耳能知五音矣。又心開竅於耳,耳藏精於心。(《內經》。) 少陽之經入於耳,故傷寒以耳聾時眩欲嘔,脈弦細數者, 為少陽經病,是熱菀津耗,三焦氣結,不升降也。 耳中策策痛,而耳葉黃者,病名黃耳,類傷寒也。風入於腎,卒然發熱惡寒,脊強背急如痙狀。(《醫 通》。按∶濕熱下結於腎也。) 耳葉焦枯,如受塵垢者,病在骨。(《內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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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診爪甲法

屬性:肝之華在爪,爪為筋之餘。(《內經》。) 肝熱者,色蒼而爪枯。肝絕者,爪甲青而怒罵不休。(《內經》、《脈經》。) 肝應爪,爪濃色黃者,(色謂爪下血色。)膽濃。爪薄色紅者,膽薄。爪堅色青者,膽急。爪濡 色赤者,膽緩。爪直色白、無約者,膽直。爪惡色黑多紋者,膽結也。(《內經》。) 身黃、目黃、爪甲黃者,疸也。爪甲青者,厥也。(《內經》、《脈經》。) 手太陰氣絕,爪枯毛折。(《內經》。) 循衣撮空,心虛敗證也。若執持有力者,內實也,宜清之泄之。(石頑。) 按∶爪內應筋,爪之枯潤,可以占津液之虛實也。至於 爪下之血色,亦與面色同法。按之不散,與散而久不復聚者,血死之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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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按法

屬性:凡痛,按之痛劇者,血實也;按之痛止者,氣虛血燥也;按之痛減,而中有一點不快者,虛中挾實也。 內痛外快為內實外虛,外痛內快為外實內虛也。按之不可得者陰痹也,按之酸疼者,寒濕在筋也。(石頑。) 凡按之,其血不散,與散而久不復聚者,血已死也;散而聚之速者,熱也;聚之遲者,氣滯與寒濕也。(添加。) 水脹者,足脛腫,腹乃大,以手按其腹,隨手而起,如裹水之狀。膚脹者,風寒客於皮膚, 然而不堅, 腹大身盡腫,按其腹, 而不起,腹色不變。鼓脹者,腹脹身大,與膚脹等,色蒼黃,腹筋起也。(筋即 脈也。血與水相雜,而汁變壞也。《內經》。) 風濕相搏,骨節煩疼,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惡風,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近見一 病,飲食倍增,身膚加肥,惟骨節皮膚疼痛不能轉側,其皮膚雖以一指輕點之,亦即痛劇不可 耐矣,即此病也。仲景。) 凡身熱,按之皮毛之分而熱重,按久之不熱者,熱在表、在肺,又為勞倦之虛熱也。(以熱之微甚分虛實。) 按至肌肉血脈之分而熱輕,重按之俱不見者,熱在中焦、在心脾、在血分,邪已入里也。按至筋骨之分而 熱者,為陰虛骨蒸,與濕熱深入骨髓也。熱病內陷於骨者,為肝腎陰絕也。(東垣。) 肌之滑澀,以征津液之盛衰;理之疏密,以征營衛之強弱;肉之堅 ,以征胃氣之虛實;筋之粗細,以 征肝血之充餒;骨之大小,以征腎氣之勇怯;爪之剛柔,以征膽液之清濁;指之肥瘦,以征經氣之榮枯;掌 之濃薄,以征髒氣之豐歉;尺之寒熱,以征表里之陰陽。論疾診尺篇論之詳矣。前 卷形診中,生形病形諸篇,多有以摩按得之者,不復瑣具,可互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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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嗅法

屬性:人病屍臭不可近者死。(《脈經》。) 口氣重者,胃熱盛也,陽氣尚充,其病雖劇,可治。 汗出稠粘,有腥膻氣,或色黃者,風濕久蘊於皮膚,津液為之蒸變也,風濕、濕溫、熱病失汗者,多 有之。 唾腥,吐涎沫者,將為肺癰也。唾膿血腥腐者,肺癰已成也。(肺傷風熱,痰多臭氣,如腐膿狀;肺內 自熱,痰多腥氣,如啖生豆狀。一宜涼散,一宜清降也。) 小便臊甚者,心與膀胱熱盛也。不禁而不臊者,火敗也。 大便色壞,無糞氣者,大腸氣絕胃敗也。小兒糞有酸氣者,停滯也。 病患後氣極臭者,為胃有停食,腸有宿糞,為內實,易治,若不臭者,在平人為氣滯; 病劇而出多,連連不止者,為氣虛下陷,恐將脫也。(以上新訂參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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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聞法

屬性:角音人者,主肝聲也。肝聲呼,其音琴,其志怒,其經足厥陰。厥逆少陽,則榮衛不通,陰陽交雜,陰氣 外傷,陽氣內擊,擊則寒,寒則虛,虛則卒然喑啞不聲,此為癘風入肝,續命湯主之。但踞坐,不得低頭, 面目青黑,四肢緩弱,遺失便利,甚則不可治。賒則旬月之間,桂枝酒主之。若其 人呼而哭,哭而反吟,此為金克木,陰擊陽,陰氣起而陽氣伏,伏則實,實則熱,熱則喘,喘則逆,逆則悶,悶則恐 畏,目視不明,語聲切急,謬說有人,此為邪熱傷肝,甚則不可治;若唇色雖青,向眼不應,可治。地黃煎主之。 按,癘風者,清燥之氣,即天地肅殺之氣也,西醫謂之消耗之氣,使人陽氣消索,津液枯結,血汁敗壞, 神明破散也。 若其人本來少於悲恚,忽爾嗔怒,出言反常,乍寬乍急, 言未竟,以手向眼,如有所畏,雖不即病,禍必至矣。此肝病聲之候也。 征音人者,主心聲也。心聲笑,其音竽,其誌喜,其經手少陰,厥逆太陽,則榮衛不通,陰陽反錯,陽 氣外擊,陰氣內傷,傷則寒,寒則虛,虛則驚掣心悸,定心湯主之。語聲前寬後急,後聲不續,前混後濁, 口,冒昧好自笑,此為癘風入心,荊瀝湯主之。若其人笑而呻,呻而反憂,(《中藏經》作笑不待伸而復 憂。)此為水克火,陰擊陽,陰起而陽伏,伏則實,實則傷熱,熱則狂,悶亂冒昧,言多謬誤,不可采聽。 此心已傷。若唇口正赤,可療;其青黃白黑,不可療也。 若其人本來心性和雅,而忽弊急反常,或言未竟便住, 以手剔腳爪,此人必死。禍雖未及,名曰行屍。此心病聲之候也。 宮音人者,主脾聲也,脾聲歌,其音鼓,其志愁,其經足太陰。厥逆陽明,則榮衛不通,陰陽翻祚, 陽氣內擊,陰氣外傷,傷則寒,寒則虛,虛則舉體消瘦,語音沉澀,如破鼓之聲,舌強不轉,而好咽唾, 口噤唇黑,四肢不舉,身重如山,便利無度,甚者不可治,根據源麻黃湯主之。若其人言 聲憂懼,舌本捲縮,此是木克土,陽擊陰,陰氣伏,陽氣起,起則實,實則熱,熱則悶亂,體重不能轉側,語 聲拖聲,氣深不轉而心急,此為邪熱傷脾,甚則不可治;若唇雖萎黃,語音若轉,可治。 若其人本來少於 怒,而忽反常, 喜無度,正言而鼻笑,不答於人,此脾病聲之候也,不盈旬月,禍必至矣。 商音人者,主肺聲也。肺聲哭,其音磬,其志樂,其經手太陰。厥逆陽明,則榮衛不通,陰陽反祚,陽氣 內擊,陰氣外傷,傷則寒,寒則虛,虛則癘風所中,噓吸戰掉,語聲 嘶塞而散下,氣息短憊,四肢僻弱,面色青葩,遺失便利,甚 則不可治,根據源麻黃續命湯主之。若言音喘急,短氣好唾,此為火克金,陽擊陰,陰氣沉,陽氣升,升則實, 實則熱,熱則狂,狂則閉眼悸言,非常所說,口赤而張,飲無時度,此熱傷肺,肺化為血,不治;若面赤而 鼻不欹,可治也。 若其人本來語聲雄烈,忽爾不亮,拖氣用力方得出言, 而反於常,人呼共語,直視不應,雖曰未病,勢當不久。此肺病聲之候也。 羽音人者,主腎聲也。腎聲呻,其音瑟,其志恐,其經足少陰。厥逆太陽,則榮衛不通,陰陽反祚,陽 氣內伏,陰氣外升,升則寒,寒則虛,虛則癘風所傷,語言蹇吃不轉,偏枯,腳偏跛蹇,若在左則左腎傷, 在右則右腎傷,其偏枯分體,從鼻而分,半邊至腳,緩弱不遂,口亦欹,語聲混濁,便利仰人,耳偏聾塞, 腰背相引,甚則不可治,腎瀝湯主之。若呻而好恚,恚而善忘,恍惚有所思,此為土克水,陽擊陰,陰氣伏 而陽氣起,起則熱,熱則實,實則怒,怒則忘,耳聽無聞,四肢滿急,小便赤黃,言音口動而不出,笑 而看人,此為邪熱傷腎,甚則不可治,若面黑黃耳不應,亦可治。 若其人本來不吃,忽然蹇吃,而好 怒,反於常性,此腎已傷,雖未發覺,已是其候,見人未言,而前 開口笑,還閉口不聲,舉手叉腹,此腎病聲之候也。(《千金方》。) 心為噫,肺為咳,肝為語,脾為吞,腎為欠、為嚏,胃為氣逆,為噦。 五臟者中之守也,中盛髒滿、氣盛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 此奪氣也。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 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起居如常而息有音者,此肺之絡脈逆也。不得臥,臥則喘者,水也。不 能正偃,正偃則咳者,風水也。胃中不安,氣上迫肺故也。(《內經》。) 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息搖 肩者,胸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息張口短氣者,肺痿,當唾涎沫,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下之 則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 者,不治。(病並當作痛。) 平人無寒熱、短氣不足以息者,實也。 師持脈病患呻者,痛也。搖頭言者,里痛也。言遲者,風也。(風溫為病,鼻息必鼾,語言難出。) 病深者其聲噦。(此腎氣之失根也,其聲必微。噦乃乾嘔呃噫之通名,不必苦為分明也。) 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胃氣下行,以降為順,虛則力不能降而氣逆矣,是腎敗之漸也。) 傷寒潮熱,時時噦者,與小柴胡湯。噦而腹滿者,視其 前後,何部不利,利之則愈。(此皆熱結內實而氣上逆也。) 濕家下之早則噦,此丹田有熱,胸上有寒。(此暖氣在下,寒閉於上,衝激而然也,亦有痰閉而然者。仲景。) 經曰∶虛則鄭聲。鄭聲者,邪音也,謂聲重而轉,失其本音也。凡汗下後,或久病氣虛者,往往語聲 中變,是正氣怯而音不能圓滿也。故《素問》曰∶氣虛者言無常也。《靈樞》曰∶五臟使五色修明而聲章。 聲章者,言聲與平生異也。 譫語者,言語謬妄,非常所見也,邪熱亂其神明故也。(胃中熱濁上蒸包絡。) 有燥屎,有瘀血,有凝痰,有血熱,熱入血 室,皆有餘之證,下之清之而愈,宜養津液、疏心包絡。若亡陽譫語,為神離其舍,喃喃一二句,斷續不勻, 是汗多,津液無以養其心也。初起可治,急滋心陰,稍久延,即不治矣。仲景曰∶身熱脈浮大者生,逆冷脈 沉細者,不過一日死。又曰直視譫語喘滿者死。又曰循衣撮空,直視譫語,脈弦者生,澀者死。《內經》評熱 論曰∶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此之謂也。脈弦者,內實也,脈澀者,內虛也。 出言懶怯,先輕後重,此內傷中氣也;出言壯厲,先重後輕,是外感邪盛也。攢眉呻吟,苦頭痛也。診 時吁者,鬱結也。形羸聲啞,癆瘵之不治者,咽中有肺花瘡也。暴啞者,風痰伏火或暴怒叫喊所致也。面 起浮光,久啞,無外邪實證者,心衰肺癟,所謂聲嘶血敗,久病不治也。獨言獨語,首尾不續,思慮傷神也。 新病聞呃,非火即寒,久病聞呃,胃氣欲絕也。大抵聲音清亮,不異於平時者,為吉。 咳聲清脆者,燥熱也;緊悶者,寒濕也;續續片刻不止 者,風也。日甚者,風也;夜甚者,水也。天明咳甚者,胃有宿食,寒濕在大腸也。 聽聲之法,豈徒以五音決五臟之病哉,須將患人之語言聲音,輕重長短,有神無神,與病家來請之語, 及一切旁觀物議,皆當審聽,入耳注心,斯乃盡聞之道也。(上參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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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問法

屬性:一問寒熱二問汗,三問頭身四問便,五問飲食六問胸。七聾八渴俱當辨。(景岳八問。) 凡診病必先問是何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幼,或婢外家僮僕,問而不答,必是耳聾,須詢其左右,平 素何如,否則病久,或汗下所致。診婦人,必先問月信何如,寡婦氣血凝澀, 兩尺多滑,不可誤以為胎,室女亦有之。 世道不古,以問為末,抱病不惟不言,雖再三詢叩,終亦不告,反詆醫拙,甚至有隱疾困醫者,醫固 為所困矣,身不亦為醫所困乎。雖然為醫者,亦須貴乎有學,大率診視已 畢,不可便指病名,發言率易,須從所得脈象說起,廣引經說,以為證據。漸漸說歸病證,務要精當確實, 不可支離狂妄,說證已畢,然後徐徐問其所苦,或論說未盡,患者已一一詳告,卻以彼所說,校吾所診, 或同或異,而折衷之。如此,則彼我之間,交相符契,必收全功。(汪石山。) 按醫者當問之事甚多,必須診得脈真,然後從脈上理路問去,方得就緒,若海概問之,庸有當乎,無 怪令人相輕也。《內經》曰∶明知逆順,正行無問。又曰∶謹熟陰陽,無與眾謀。是又有以問為戒者,蓋 病家所答,往往根據違影響,未可盡信也。若不能明知與謹熟也,而徒以不問為高,雖告之 而反厭棄焉,忽視人命,其罪又當何如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