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沿革
制定機關:中華民國內政部命令

  1.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內政部89台內役字第898119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5 條;本辦法自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施行
  2.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日內政部台內役字第9079367號令修正發布第 1、2、4、5、6、7 條條文
  3.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內政部台內役字第092008021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5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內政部台內役字第1010830187號令修正發布第 11~14 條條文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命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