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五 後漢書 《志》第十八
五行六 日蝕 日抱 日赤無光 日黃珥 日中黑 虹貫日 月蝕非其月
郡國一 

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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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武帝古今注曰:「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蝕之。」即更始三年。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蝕之,在危八度。杜預曰:「曆家之說,謂日光以望時遙奪月光,故月蝕。日月同會,月奄日,故日蝕。蝕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輪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當而相奄閒疏也。然聖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蝕為文,闕於所不見。」春秋潛潭巴云:「甲子蝕,有兵敵強。」臣昭案:春秋緯六旬之蝕,各以甲子為說,此偏舉一隅,未為通證,故於事驗不盡相符。今依日例注,以廣其候耳。京房占曰:「北夷侵,忠臣有謀,後大水在東方。」《日蝕說》曰:「日者,太陽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虧,有陰所乘,故蝕。蝕者,陽不克也。」其候雜說,《漢書·五行志》著之必矣。春秋緯曰:「日之將蝕,則斗第二星變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蝕。」儒說諸侯專權,則其應多在日所宿之國。春秋漢含孳曰:「臣子謀,日乃蝕。」孝經鉤命決曰:「失義不德,白虎不出禁,或逆枉矢射,山崩日蝕。」管子曰:「日掌陽,月掌陰,星掌和。陽為德,陰為刑,和為事。是故日蝕,則失德之國惡之;月蝕,則失刑之國惡之;彗星見,則失和之國惡之。是故聖王日蝕則修德,月蝕則修刑,彗星見則修和。」諸象附從,則多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則咎害除。孝經鉤命決曰:「日蝕修孝,山崩理惑。」是時,世祖初興,天下賊亂未除。虛、危,齊也。賊張步擁兵據齊,上遣伏隆諭步,許降。旋復叛稱王,至五年中乃破。三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乙卯蝕,雷不行,雪殺草不長,姦人入宮。」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時,世祖在雒陽,赤眉降賊樊崇謀作亂,其七月發覺,皆伏誅。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丙寅蝕,久旱,多有徵。」京房曰:「有小旱災。」史官不見,郡以聞。本紀「都尉詡以聞」。在尾八度。朱浮上疏,以郡縣數代,群陽騷動所致,見浮傳。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癸亥日蝕,天人崩。」鄭興曰:「頃年日蝕,每多在晦,〔皆月〕行疾也。君亢急,臣下促迫。」在畢五度。畢為邊兵。秋,隗囂反,侵安定。冬,盧芳所置朔方、雲中太守各舉郡降。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並日有蝕之。」

  十六年三月辛丑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辛丑蝕,主疑〔臣〕。」在昴七度。昂為獄事。時諸郡太守坐度田不實,世祖怒,殺十餘人,然後深悔之。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乙未蝕,天下多邪氣,鬱鬱蒼蒼。」京房曰:「君責眾庶暴害之。」在胃九度。胃為廩倉。時諸郡新坐租之後,天下憂怖,以谷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養之官也。其十月,廢郭皇后,詔曰「不可以奉供養」。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有蝕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為上倉,祭祀谷也,近輿鬼,輿鬼為宗廟。十九年中,有司奏請立近帝四廟以祭之,有詔「廟處所未定,且就高廟袷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廟。有簡墮心,奉祖宗之道有闕,故示象也。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戊申蝕,地動搖,侵兵強。一曰:主兵弱,諸侯〔強〕。」在畢十五度。畢為邊兵。其冬十月,以武谿蠻夷為寇害,伏波將軍馬援將兵擊之。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蝕之,盡。」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丁巳蝕,下有敗兵。」在東壁五度。東壁為文章,一名娵訾之口。先是皇子諸王各招來文章談說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諸王所招待者,或真偽雜,受刑罰者子孫,宜可分別。」於是上怒,詔捕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為明設刑禁,一時治之過差,故天示象。世祖於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癸酉蝕,連陰不解,淫雨毀山,有兵。」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後二年,宮車晏駕。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有蝕之,在斗二十度。斗為廟,主爵祿。儒說十一月甲子,時王日也,又為星紀,主爵祿,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壬申蝕,水〔盛〕,陽潰陰欲翔。」在氐二度。氐為宿宮。是時明帝作北宮。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時加未,日有蝕之。五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蝕之,京師候者不覺,河南尹、郡國三十一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蝕之,時雒陽候者不見。」八年十月古今注曰十二月。壬寅晦,日有蝕之,既,潛潭巴曰:「壬寅蝕,天下苦兵,大臣驕橫。」在斗十一度。斗,吳也。廣陵於天文屬吳。後二年,廣陵王荊坐謀反自殺。

  十三年十月古今注曰閏八月。甲辰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甲辰蝕,四騎脅大水。」在尾十七度。京房占曰:「主後壽命絕,後有大水。」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戊午蝕,久旱穀不傷。」在柳十五度。儒說五月戊午,猶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後二歲,宮車晏駕。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日有蝕之,在斗二十一度。是時,明帝既崩,馬太后制爵祿,故陽不勝。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庚辰蝕,彗星東至,有寇兵。」在東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是時,群臣爭經,多相非毀者。又別占云:「庚辰蝕,大旱。」六年六月辛未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辛未蝕,大水。」在翼六度。翼主遠客。冬,東平王蒼等來朝,明年正月,蒼薨。古今注曰:「元和元年九月乙未,日有蝕之。」

  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蝕之。史官不見,佗官以聞。日在氐四度。星占曰:「天下災,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壬午蝕,久雨,旬望。」史官不見,涿郡以聞。日在奎八度。京房占曰:「三公與諸侯相賊,弱其君王,天應而日蝕。三公失國,後旱且水。」臣昭以為三公宰輔之位,即竇憲。四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戊戌蝕,有土殃,主後死,天下諒陰。」京房占曰:「〈女昬〉嫁家欲戮。」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軒轅,在左角,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案本紀:庚申幸北宮,詔捕憲等。庚申是二十三日。上免太后兄弟竇憲等官,遣就國,選嚴能相,於國蹙迫自殺。七年四月辛亥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辛亥蝕,子為雄。」在嘴觿,為葆旅,主收斂。儒說葆旅宮中之象,收斂貪妒之象。是歲鄧貴人始人。明年三月,陰皇后立,鄧貴人有寵,陰後妒忌之,後遂坐廢。一曰是將入參,參、伐為斬刈。明年七月,越騎校尉馮柱捕斬匈奴溫禺犢王烏居戰。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蝕之,在翼八度,荊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蠻夷反,為寇。十五年四月甲子晦,日有蝕之,在東井二十二度。東井,主酒食之宿也。婦人之職,無非無儀,酒食是議。去年冬,鄧皇后立,有丈夫之性,與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水,雨傷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日有蝕之,在胃二度。胃主稟倉。是時,鄧太后專政,去年大水傷稼,倉稟為虛。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蝕之。」五年正月庚辰朔,日有蝕之,在虛八度。正月,王者統事之正日也。虛,空名也。是時鄧太后攝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虛,故於正月陽不克,示象也。於是陰預乘陽,故夷狄並為寇害,西邊諸郡皆至虛空。七年四月丙申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丙申蝕,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橫恣,上下相賊,後有地動。」在東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戊子蝕,宮室內婬,雌必成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滅,後有大水。」在尾十度。尾為後宮。繼嗣之宮也。是時上甚幸閻貴人,將立,故示不善,將為繼嗣禍也。明年四月,遂立為後。後遂與江京、耿寶等共讒太子,廢之。二年九月壬午晦,日有蝕之,在心四度。心為王者,明久失位也。三年三月二日辛亥,日有蝕之,在婁五度。史官不見,遼東以聞。四年二月乙已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乙亥蝕,東國(發)兵。」京房占曰:「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盜竊以為積,天子未知,日為之蝕。」在奎九度。史官不見,七郡以聞。奎主武庫兵。其月十八日壬戌,武庫火,燒兵器也。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蝕之,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見,張掖以聞。潛潭巴曰:「丙申蝕,夷狄內攘。」石氏占曰:「王者失禮,宗廟不親,其歲旱。」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幾盡,地如昏狀。古今注曰:「星盡見。」春秋緯曰:「日蝕既,君行無常,公輔不修德,夷狄強侵,萬事錯。」在須女十一度,女主惡之。後二歲三月,鄧太后崩。李氏家書,司空李郃上書曰:「陛下祗畏天威,懼天變,克己責躬,博訪群下。咎皆在臣,力小任重,招致咎徵。去〔年〕二月,京師地震,今月戊午日蝕。夫至尊莫過乎天,天之變莫大乎日蝕,地之戒莫重乎震動。今一歲之中,大異兩見,日蝕之變,既為尤深,地動之戒,搖宮最醜。日者陽精,君之象也。戊者土主,任在中宮。午者火德,漢之所承。地道安靜,法當〔由〕陽,今乃專恣,搖動宮闕。禍在蕭牆之內,臣恐宮中必有陰謀其陽,下圖其上,造為逆也。災變終不虛生,推原二異,日辰行度,甚為較明,譬猶指掌。宜察宮闕之內,如有所疑,急摧破其謀,無令得成。修政恐懼,以荅天意。十月辛卯,日有蝕之,周家所忌,乃為亡徵,是時妃後用事,七子朝令。戊午之災,近相似類。宜貶退諸後兄弟群從內外之寵,求賢良,徵逸士,下德令,施恩惠,澤及山海。」時度遼將軍遵多興師重賦出塞妄攻之事,上深納其言。建光元年,鄧〔太〕後崩。上收考中人趙任等,辭言地震日蝕,任〔在〕中〔宮〕,竟有廢〔立〕之謀,郃乃自知其言驗也。

  永寧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乙酉蝕,仁義不明,賢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強,司馬將兵,反征其王。」在張十五度。史官不見,酒泉以聞。石氏占曰:「日蝕張,王者失禮。」

  延光三年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京房占曰:「骨肉相賊,後有水。」在氐十五度。氐為宿宮。宮,中宮也。時上聽中常侍江京、樊豐及阿母王聖等讒言,廢皇太子。四年三月戊午朔,日有蝕之,在胃十二度。隴西、酒泉、朔方各以狀上,史官不覺。案馬融集,是時融為許令,其四月庚申,自縣上書曰:「伏讀詔書,陛下深惟禹、湯罪己之義,歸咎自責。寅畏天戒,詳延百僚,博問公卿,知變所自,審得厥故,修復往術,以荅天命。臣子遠近,莫不延頸企踵,苟有隙空一介之知,事願自效,貢納聖聽。臣伏見日蝕之占,自昔典籍『十月之交』,春秋傳記、漢注所載,史官占候,群臣密對,陛下所觀覽,左右所諷誦,可謂詳悉備矣。雖復廣問,〔昭〕在前志,無以復加。乃者茀氣干參,臣前得敦樸之〔徵〕,後三年二月,對策北宮端門。以為參者西方之位,其於分野,并州是也,殆謂西戎、北狄。其後種羌叛戾,烏桓犯上郡,並、涼動兵,驗略效〔矣〕。今復見大異,申誡重〔譴〕,於此二城,海內莫見。三月一日,合辰在婁。婁又西方之宿,眾占顯明者。羌及烏桓有悔過之辭,將吏策勳之名。臣恐受任典牧者,苟脫目前,皆粗圖〔伸〕一時之權,不顧為國百世之利。論者美近功,忽其遠,則各相(不大)〔美其〕疢病。伏惟天象不虛。老子曰:『圖難於其易也,為大於其細也。』消災復異,宜在於今。詩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國無政,不用其良。』傳曰:『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謫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月安民,三曰從時。』臣融伏惟方今有道之世,漢典設張,侯甸采衛,司民之吏,案繩循墨,雖有殿最,所差無幾。其陷罪辟,身自取禍,百姓未被其大傷。至邊郡牧御失和,吉之與凶,敗之與成,優劣相懸,不誡不可。審擇其人,上以應天變,下以安民隸。竊見列將子孫,生長京師,食仰租奉,不知稼穡之艱,又希遭阨困,故能果毅輕財,施與孤弱,以獲死生之用,此其所長也。不拘法禁,奢泰無度,功勞足以宣威,踰濫足以傷化,此其所短也。州郡之士,出自貧苦,長於撿押,雖專賞罰,不敢越溢,此其所長也。拘文守法,遭遇非常,狐疑無斷,畏首畏尾,威恩纖薄,外內離心,士卒不附,此其所短也。必得將兼有二長之才,無二短之累,參以吏事,任以兵法。有此數姿,然後能折衝厭難,致其功實,轉災為福。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以天下之大,四海之眾,雲無若人,臣以為誣矣。宜特選詳譽,審得其真,鎮守二方,以應用良擇人之義,以塞大異也。」

  順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甲戌蝕,草木不滋,王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後小旱。」在翼九度。

  陽嘉四年閏月丁亥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丁亥蝕,匿謀滿玉堂。」京房占曰:「君臣無別。」在角五度。史官不見,零陵以聞。案張衡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覺日蝕,此郡懼有兵患。臣愚以為可敕北邊須塞郡縣,明烽火,遠斥候,深藏固閉,無令穀畜外露。」不詳是何年三月。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戌朔,日有蝕之,在須女十一度。史官不見,會稽以聞。明年,中常侍張逵等謀譖皇后父梁商欲作亂,推考,逵等伏誅也。五年五月己丑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日蝕己丑,天下唱之。」在東井三十三度。東井,三輔宿。又近輿鬼,輿鬼為宗廟。其秋,西羌為寇,至三輔陵園。六年九月辛亥晦,日有蝕之,在尾十一度。尾主後宮,繼嗣之宮也。以為繼嗣不興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蝕之,在營室三度。史官不見,郡國以聞。是時梁太后攝政。三年四月丁卯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丁卯蝕,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諸侯欲戮,後有裸蟲之殃。」在東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東井主法,梁太后又聽兄冀枉殺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蝕之,在翼四度。史官不見,廣陵以聞。京房占曰:「庚辰蝕,君易賢以剛,卒以自傷,後有水。」翼主倡樂。時上好樂過。阮籍樂論曰:「桓帝聞琴,悽愴傷心,倚扆而悲,慷慨長息曰:『善乎哉!為琴若此,一而足矣。』」

  永興二年九月丁卯朔,日有蝕之,在角五度。角,鄭宿也。十一月,泰山盜賊群起,劫殺長吏。泰山於天文屬鄭。

  永壽三年閏月庚辰晦,日有蝕之,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見,郡國以聞,例在永元四年。後二歲,梁皇后崩,翼兄弟被誅。

  延熹元年五月甲戌晦,日有蝕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梁冀別傳曰:「常侍徐璜白言:『臣切見道術家常言,漢死在戌亥。今太歲在丙戌,五月甲戌,日蝕柳宿。朱雀,漢家之貴國,宿分周地,今京師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見輕。』璜召太史陳援詰問,乃以實對。冀怨援不為隱諱,使人陰求其短,發擿上聞。上以亡失候儀不肅,有司奏收殺獄中。」八年正月丙甲晦,日有蝕之,在營室十三度。營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鄧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殺,家屬被誅。呂太后崩時亦然。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壬子蝕,妃後專恣,女謀主。」在營室三度。史官不見,郡國以聞。谷永以為三朝尊者惡之。其明年,宮車晏駕。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日有蝕之,在輿鬼一度。儒說壬子淳水日,而陽不克,將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

  靈帝建寧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丁未蝕,王者崩。」冬十月甲辰晦,日有蝕之。二年十月戊戌晦,日有蝕之。右扶風以聞。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蝕之。梁相以聞。四年三月辛酉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辛酉蝕,女謀主。」谷永上書:「飲酒無節,君臣不別,姦邪欲起。」傳曰:「酒無節,茲謂荒,厥異日蝕,厥咎亡。」靈帝好為商估,飲於宮人之肆也。

  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蝕之,在虛二度。是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專權。蔡邕上書曰:「四年正月朔,日體微傷,群臣服赤幘,赴宮門之中,無救,乃各罷歸。天有大異,隱而不宣求御過,是已事之甚者。」六年十月癸丑朔,日有蝕之。趙相以聞。谷永上書:「賦斂滋重,不顧黎民,百姓虛竭,則日蝕,將有潰叛之變。」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蝕之。十月丙子晦,日有蝕之,在箕四度。箕為後宮口舌。是月,上聽讒廢宋皇后。案:本傳盧植上書,丙子蝕自巳過午,既蝕之後,雲霧晻曖,陳八事以諫。蔡邕對問曰:「詔問踐阼以來,災眚屢見,頻歲日蝕、地動,風雨不時,疫癘流行,勁風折樹,河、雒盛溢。臣聞陽微則日蝕,陰盛則地震,思亂則風,貌失則雨,視闇則疾,簡宗廟,〔水〕不潤下,川流滿溢。明君臣,正上下,抑陰尊陽,修五事於聖躬,致精慮於共御,其救之也。」二年四月甲戌朔,日有蝕之。四年九月庚寅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庚寅蝕,將相誅,大水,多死傷。」在角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壬辰蝕,河決海〔溢〕,久霧連陰。」六年四月丙午朔,日有蝕之。其月浹辰,宮車晏駕。

  獻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蝕之,在營室四度。潛潭巴曰:「甲寅蝕,雷電擊殺,骨肉相攻。」是時,李傕、郭汜專政。袁宏紀曰:「未蝕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過度,無有變也。』於是朝臣皆賀。帝密令尚書候焉,未晡一刻而蝕。尚書賈詡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誤上下;太尉周忠,職所典掌,請皆治罪。』詔曰:『天道遠,事驗難明,且災異應政而至,雖探道知機,焉能無失,而欲歸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弗從。於是避正殿,寢兵,不聽事五日。」

  興平元年六月乙巳晦,日有蝕之。

  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庚午蝕,後火燒官兵。」六年二月丁卯朔,日有蝕之。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癸未蝕,仁義不明。」在尾十二度。十五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蝕之。十七年六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二十一年五月己亥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己亥蝕,小人用事,君子縶。」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日有蝕之。

  凡漢中興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蝕七十二:朔三十二,晦三十七,月二日三。

日抱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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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武建武七年四月丙寅,日有暈抱,白虹貫暈,在畢八度。古今注曰:「時日加卯,西面東面有抱,須臾成暈,中有兩鉤,〔在〕南北面,有白虹貫暈,在西北南面,有背在景,加巳皆解也。」畢為邊兵。秋,隗囂反,侵安定。皇德傳史曰:「白虹貫,下破軍,晉分也。」古今注曰:「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壬申,白虹貫日。五年七月甲寅,夜白虹出乙丑地西北曲入。七年四月丙寅,日加卯,西面有抱,須臾成暈,有白虹貫日。殤帝延平元年六月丁未,日暈上有半暈,暈中外有僪,背兩珥。十二月丙寅,日暈再重,中有背僪。順帝永建二年正月戊午,白虹貫日。三年正月丁酉,日有白虹貫交暈中。六年正月丁卯,日暈兩珥,白虹貫珥中。永和六年正月己卯,暈兩珥,中赤外青,白虹貫暈中。」案郎顗傳,陽嘉二年正月乙卯,白虹貫日。又唐檀傳,永建五年,白虹貫日,檀上便宜三事,陳其咎徵。春秋元命苞曰:「陰陽之氣,聚為雲氣,立為虹蜺,離為倍僪,分為抱珥。」考異郵曰:「臣謀反,偏刺日。」巫咸占曰:「臣不知則日月僪。」如淳曰:「蝃蝀謂之虹,雌謂之蜺,向外曰倍,刺日曰僪,在傍如半環向日曰抱,在傍直對曰珥。」孟康曰:「僪如僪也。」宋均曰:「黃氣抱日,輔臣納忠。」

  靈帝時,日數出東方,正赤如血,無光,高二丈余乃有景。且入西方,去地二丈,亦如之。京房占曰:「國有佞讒,朝有殘臣,則日不光,闇冥不明。」孟康曰:「日月無光曰薄。」其占曰,事天不謹,則日月赤。是時,月出入去地二三丈,皆赤如血者數矣。春秋感精符曰:「日無光,主勢奪,群臣以讒術。色赤如炭,以急見伐,又兵馬發。」禮斗威儀曰:「日月赤,君喜怒無常,輕殺不辜,戮於無罪,不事天地,忽於鬼神。時則天雨,土風常起,日蝕無光,地動雷降。其時不救,兵從外來,為賊戮而不葬。」京房占曰:「日無故日夕無光,天下變枯,社稷移〔主〕。」

  光和四年二月己巳,黃氣抱日,黃白珥在其表。春秋感精符曰:「日朝珥則有喪孽。」又云:「日已出,若其入,而雲皆赤黃,名曰日空,不出三年,必有移民而去者也。」

  中平四年三月丙申,黑氣大如瓜,在日中。春秋感精符曰:「日黑則水淫溢。」五年正月,日色赤黃,中有黑氣如飛鵲,數月乃銷。

  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貫日。春秋感精符曰:「虹貫日,天下悉極,文法大擾,百官殘賊,酷法橫殺,下多相告,刑用及族,世多深刻,獄多怨宿,吏皆慘毒。」又曰:「國多死孽,天子命絕,大臣為禍,主將見殺。」星占曰:「虹蜺主內婬,土精填星之變。」易讖曰:「聰明蔽塞,政在臣下,婚戚干朝,君不覺悟,虹蜺貫日。」

  獻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貫日。袁山松書曰:「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兩倍。」吳書載韓馥與袁術書曰:「凶出於代郡。」

  桓帝永壽三年十二月壬戌,月蝕非其月。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八年三月庚子夜,月暈五重,紫微青黃似虹,有黑氣如雲,月星不見,丙夜乃解。中元元年十一月甲辰,月中星齒,往往出入。」

  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月蝕非其月。袁山松書曰:「興平二年十二月,月在太微端門中重暈二珥,兩白氣廣八九寸,貫月東西南北。」

【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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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贊曰:皇極惟建,五事克端。罰咎入沴,逆亂浸干。火下水騰,木弱金酸。妖豈或妄,氣炎以觀。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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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五七頁 四行 在危八度 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後漢紀作「十度」。

  三三五七頁 七行 虛危齊也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也」一作「地」。

  三三五七頁一二行 有兵敵強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開元占經引作「有兵狄強起」。

  三三五八頁 三行 或逆枉矢射 按:「矢」原訛「失」,逕改正。

  三三五八頁 四行 陰為刑 按:「刑」原訛「則」,逕改正。

  三三五八頁 九行 雷不行雪殺草不長姦人入宮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雷不行,霜不殺草,長人入宮」。

  三三五八頁一0行 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按:依當時行用之曆, 後簡稱時曆。 建武四年五月庚戌晦,非乙卯。今推是年六月合朔在庚戌晨夜,日蝕不能見。古今注誤。

  三三五八頁一二行 丙寅蝕久旱多有徵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丙寅日蝕,蟲,久旱,多水徵」。

  三三五八頁一三行 本紀都尉詡以聞 按:校補謂此本紀當是續漢書本紀。

  三三五九頁 一行 天人崩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大人崩,王者憂之」。

  三三五九頁 一行 〔皆月〕行疾也 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三五九頁 二行 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並日有蝕之 按:依時曆,建武九年七月辛亥朔,無丁酉。今推是年八月合朔己卯,即時曆七月晦,日蝕可見。十一年六月己亥朔,癸丑非朔日。今推是年七月合朔戊辰,即時曆六月晦晨夜,日蝕不能見。又是年十二月丁酉朔,辛亥亦非朔日。今推是月合朔丙申,時曆十一月晦,日蝕可見。此處古今注皆誤。

  三三五九頁 五行 主疑(王)〔臣〕 按:「主疑王」不詞,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主疑臣,三公有免黜者」。今據改。

  三三五九頁一五行 地動搖侵兵強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地動搖,宮室摧,侵兵強」。

  三三五九頁一五行 主兵弱諸侯(爭)〔強〕 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六0頁 一行 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蝕之 按:依時曆,建武二十六年二月甲辰朔,無戊子。今推是年二、三月均無日蝕,古今注誤。

  三三六0頁 六行 下有敗兵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敗」作「聚」。

  三三六0頁 九行 淫雨毀山有兵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毀山」作「數出」。又按:校補謂占經「兵」下有「起」字。

  三三六0頁一一行 其占重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此下當有闕文。下永平十六年,日蝕,儒說其占重,後二歲,宮車晏駕。此條下當雲「明年,宮車晏駕」。或蒙三十一年之占,不重出也?

  三三六0頁一三行 水(滅)〔盛〕陽潰陰欲翔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滅」作「盛」,是。今據改。

  三三六0頁一五行 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蝕之 按:依時曆,永平六年丁巳朔,丙戌晦,庚辰二十四日。今推是年七月合朔丙戌,即時曆六月晦晨夜,日蝕不能見,古今注誤。

  三三六一頁 三行 古今注曰十二月 按:志文作「八年十月壬寅晦」,明帝紀同。今推永平八年十月壬寅晦日蝕,與志、紀合,古今注訛。

  三三六一頁 四行 天下苦兵大臣驕橫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天下苦兵大起」。

  三三六一頁 五行 十三年十月甲辰晦日有蝕之 明帝紀作「十月壬辰晦」,注引古今注作「閏八月」。按:依時曆,是年閏七月,十月甲辰為朔,非晦,亦無壬辰。今推是年八月合朔甲辰,即時曆閏七月晦,日蝕可見。紀、志與古今注皆訛。

  三三六一頁 七行 四騎脅大水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無「大水」二字,「脅」作「爵」。

  三三六一頁 八行 主後壽命絕 按:「主」原訛「王」,逕改正。

  三三六一頁 九行 日有蝕之 「蝕」原作「食」,以前後皆作「蝕」,今改歸一律。

  三三六二頁 一行 彗星東至有寇兵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彗星東出,有寇兵,旱」。

  三三六二頁 五行 辛未蝕大水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大水」下有「湯湯」二字。

  三三六二頁 七行 (元)〔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蝕之 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元和」當作「章和」,閩本亦失正。按:推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蝕,章帝紀亦書於章和元年,錢說是,今據改。

  三三六二頁一四行 有土殃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無「土」字。

  三三六三頁 三行 子為雄 按:王先謙謂占經引「雄」下有「近臣憂」三字。

  三三六三頁 五行 無非無儀 殿本「儀」作「議」。按:此與毛詩合。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列女傳引詩正作「議」,蓋本魯詩。

  三三六三頁一0行 三年三月日有蝕之 按:今推是年三月合朔辛卯,無日蝕,古今注誤。

  三三六三頁一五行 丙申蝕諸侯相攻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丙申日蝕,諸侯相攻,夷狄內侵,旱」。案本書注例,日名同者不更注,乃此引「諸侯相攻」句,後元初五年八月丙申朔下引「夷狄內攘」句,同日異占,不可曉。今按:校補謂錢氏以後注引「夷狄內攘」句為即「夷狄內侵」之異文,其說亦誤。蓋注所引潛潭巴丙申占驗,本闕「夷狄內侵旱」五字,說另詳後。

  三三六四頁 一行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蝕之 集解引惠棟說,謂本紀三月癸酉朔日蝕。今按:元初元年三月合朔壬戌,無日蝕,紀誤。

  三三六四頁 四行 雌必成雄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必成雄,有憂」。

  三三六四頁 七行 四年二月乙(亥)〔巳〕朔 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安紀作「乙巳」,下雲乙卯、壬戌,則日辰當以本紀為是。又引周壽昌說,謂下雲「其月十八日壬戌,武庫火」,與紀同。計乙巳朔至壬戌正十八日,若是乙亥朔,則下不得有壬戌,宜從本紀。今按:推是年二月合朔乙巳,日蝕可見,洪、周說是,今據改。又按:劉注引春秋諱潛潭巴「乙亥」云云,足證所見本原作「乙亥」。

  三三六四頁 八行 其〔月〕十(月)八日 據集解引周壽昌說改,與安紀合,說詳上。

  三三六四頁 九行 乙亥蝕東國(發)兵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乙亥日蝕,陽不明,冬無水,東國兵」。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東國」下無「發」字是,若有「發」字則與乙巳占同,非也。今據張說刪「發」字。

  三三六四頁一一行 潛潭巴曰丙申蝕夷狄內攘 按:校補謂案占經作「庚申日蝕,夷狄內攘」,是「丙申蝕」乃「庚申蝕」之誤。而此引「潛潭巴曰」十一字應在後「延光三年九月庚申晦日有蝕之」下,因「庚申」誤為「庚寅」,故注文亦誤移於此。錢大昕氏偶忘「夷狄內攘」四字本為庚申蝕占驗,故雖知前注所引潛潭巴丙申蝕占驗有誤,而仍不免誤說也。

  三三六四頁一五行 去〔年〕二月京師地震 據汲本、殿本補。

  三三六五頁 三行 法當(坤)〔由〕陽 據汲本、殿本改。按:「法當坤陽」不可解,由有從義,當不誤,今據改。

  三三六五頁 七行 建光元年鄧〔太〕後崩 據汲本補。按:「元年」汲本、殿本並訛「二年」。

  三三六五頁 七行 辭言地震日蝕任〔在〕中(官)〔宮〕 汲本、殿本作「辭言地震日蝕在中宮」。按:上文言「戊者土主,任在中宮」,足證原本「任」下脫「在」字,「宮」誤「官」,而汲本、殿本則「在」上脫一「任」字也。今據以改正。

  三三六五頁 八行 竟有廢〔立〕之謀 據汲本、殿本補。

  三三六五頁 九行 永寧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蝕之 安帝紀同。按:今推是年七月合朔乙酉,無日蝕。

  三三六五頁一0行 賢人消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消」上有「退」字。

  三三六五頁一二行 延光三年九月庚(寅)〔申〕晦 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安紀作「庚申」,上雲丁酉、乙巳,則日辰當以本紀為是。今據改。

  三三六五頁一六行 案馬融集是時融為許令 按:「馬」原訛「焉」,「時」原訛「蝕」,逕改正。

  三三六六頁 三行 (陷)〔昭〕在前志 據張森楷校勘記改。

  三三六六頁 三行 茀氣干參 按:「干」原訛「於」,逕改正。

  三三六六頁 三行 臣前得敦樸之(人)〔徵〕 校補謂「人」當作「徵」,今據改。按:融於順帝陽嘉二年以敦樸徵。

  三三六六頁 四行 殆謂西戎北狄 按:「北」原訛「此」,逕改正。

  三三六六頁 五行 驗略效〔矣〕 據汲本、殿本補。

  三三六六頁 五行 申誡重(諱)〔譴〕 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六六頁 六行 將吏策勳之名 按:「勳」原訛「動」,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六頁 六行 皆粗圖(身)〔伸〕一時之權 據校補說改。

  三三六六頁 七行 則各相(不大)〔美其〕疢病 據校補說改。

  三三六六頁一二行 施與孤弱 按:「孤」原訛「不」,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六頁一四行 狐疑無斷 按:「狐」原訛「孤」,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七頁 二行 王命不行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王命」作「主命」。

  三三六七頁一一行 日蝕己丑天下唱之 按:錢大昕考異謂占經引作「己丑日蝕,臣伐其主,天下皆亡」。又按:「日蝕己丑」汲本作「己丑蝕」。

  三三六八頁 三行 有旱有兵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旱」上無「有」字。

  三三六八頁 四行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蝕之 桓帝紀同。按今推是年七月合朔己卯,無日蝕。

  三三六八頁 七行 悽愴傷心 按:「悽」原訛「連」,逕改正。

  三三六八頁一四行 太史陳援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梁冀傳「援」作「授」。

  三三六九頁 三行 九年正月辛卯朔 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桓紀作「辛亥」,下雲己酉,則日辰當以續志為是。

  三三六九頁 五行 臣代其主 按:殿本「代」作「伐」,與占經合。校補謂桓帝崩,靈帝由外藩入繼而代其位,則作「代」亦自可通。

  三三六九頁 七行 勃海(盜賊)〔海溢〕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盜賊」誤,案紀雲「勃海海溢」也。今據改。

  三三六九頁 八行 壬子蝕妃後專恣女謀主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