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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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五十二 崔駰列傳 第四十二
崔駰
編輯崔駰字亭伯,涿郡安平人也。高祖父朝,昭帝時為幽州從事,諫刺史無與燕剌王通。及剌王敗,擢為侍御史。[一]生子舒,歷四郡太守,所在有能名。
注[一]燕剌王旦,武帝子,坐與上官桀等謀亂,自殺。剌,力割反。
舒小子篆,王莽時為郡文學,以明經征詣公車。太保甄豐舉為步兵校尉,篆辭曰:「吾聞伐國不問仁人,[一]戰陳不訪儒士。[二]此舉奚為至哉?」遂投劾歸。[三]
注[一]前書董仲舒曰:「昔*(在)**[者]*魯君問柳下惠曰:『吾欲伐齊,如何?』柳下惠曰:『不可。』歸而有憂色,曰:『吾聞伐國不問仁人,此言何為至於我哉?』」
注[二]論語曰:「□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軍旅之事未之學也。』」
注[三]投辭自劾有過,不合應舉。
莽嫌諸不附己者,多以法中傷之。時篆兄發以佞巧幸於莽,位至大司空。母師氏能通經學﹑百家之言,莽寵以殊禮,賜號義成夫人,金印紫綬,文軒丹轂,顯於新世。
後以篆為建新大尹,[一]篆不得已,乃歎曰:「吾生無妄之世,值澆﹑羿之君,[二]上有老母,下有兄弟,安得獨潔己而危所生哉?」乃遂單車到官,稱疾不視事,三年不行縣。[三]門下掾倪敞諫,篆乃強起班春。[四]所至之縣,獄犴填滿。[五]篆垂涕曰:「嗟乎!刑罰不中,乃陷人於稨。此皆何罪,而至於是!」
遂平理,所出二千餘人。掾吏叩頭諫曰:「朝廷初政,州牧峻刻。[六]宥過申枉,誠仁者之心;然獨為君子,將有悔乎!」篆曰:「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君子謂之知命。[七]如殺一大尹贖二千人,蓋所願也。」遂稱疾去。
注[一]莽改千乘郡曰建新,守曰大尹。
注[二]易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左傳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於窮石,因夏人以代夏政,而淫於原獸。用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而虞羿於田,以取其國家。浞因羿室,生澆及□,恃其讒慝詐偽,而不德於人。」澆音五吊反。□音許既反。
注[三]續漢志曰:「郡國常以春行*(至)**[主]*縣,勸人農桑,振救乏絕。」
注[四]班布春令。
注[五]犴音岸。前書音義曰:「鄉亭之獄曰犴。」
注[六]初政謂莽即位。
注[七]左傳曰「邾文公卜遷於繹。史曰:『利於人,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人,孤之利也。人既利矣,孤必與焉。』遂遷於繹。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也。
建武初,朝廷多薦言之者,幽州刺史又舉篆賢良。篆自以宗門受莽偽寵,籩愧漢朝,遂辭歸不仕。客居滎陽,閉門潛思,著周易林六十四篇,用決吉凶,多所佔驗。臨終作賦以自悼,名曰慰志。其辭曰:
嘉昔人之遘辰兮,[一]美伊﹑傅之□時。[二]應規矩之淑質兮,過班﹑倕而裁之。[三]協准矱之貞度兮,同斷金之玄策。[四]何天衢於盛世兮,超千載而垂績。[五]豈修德之極致兮,將天祚之攸適?
注[一]遘,遇也。辰,時也。
注[二]伊尹干湯,傅說遇高宗。爾雅曰:「□,遇也。」音五故反。
注[三]公輸班,魯人也。倕,舜時為共工之官。皆巧人也。以喻湯及高宗也。
注[四]准,繩也。矱,尺也。貞,正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玄策猶妙策也。
注[五]易大畜卦,干下艮上,其上九曰:「何天之衢,亨。」鄭玄云:「艮為手,手上肩也。干為首。首肩之閒荷物處。干為天,艮為徑路,天衢象也。」
愍餘生之不造兮,[一]丁漢氏之中微。[二]氛霓郁以橫厲兮,羲和忽以潛暉。[三] 六柄制於家門兮,王綱漼以陵□。[四]黎﹑共奮以跋扈兮,羿﹑浞狂以恣睢。[五] 睹嫚臧而乘釁兮,竊神器之萬機。[六]思輔弼以偷存兮,亦號咷以詶咨。[七]嗟三事之我負兮,乃迫余以天威。[八]豈無熊僚之微介兮?悼我生之殲夷。[九]庶明哲之末風兮,懼大雅之所譏。[一0]遂翕翼以委命兮,受符守乎艮維。[一一] 恨遭閉而不隱兮,違石門之高蹤。[一二]揚蛾眉於復關兮,犯孔戒之冶容。[一三]懿氓蚩之悟悔兮,慕白駒之所從。[一四]乃稱疾而屢復兮,歷三祀而見許。
[一五]悠輕舉以遠遁兮,托峻峗以幽處。[一六]竫潛思於至賾兮,騁六經之奧府。[一七]皇再命而紹恤兮,乃雲眷乎建武。[一八]運欃槍以電埽兮,清六合之土宇。[一九]聖德滂以橫被兮,黎庶愷以鼓舞。辟四門以博延兮,彼幽牧之我舉。[二0]分畫定而計決兮,豈雲賁乎鄙耇,[二一]遂懸車以縶馬兮,絕時俗之進取。歎暮春之成服兮,闔衡門以埽軌。[二二]聊優遊以永日兮,守性命以盡齒。[二三]貴啟體之歸全兮,庶不忝乎先子。[二四]
注[一]造,成也。
注[二]丁,當也。
注[三]氛,祲也。霓,日傍之氣。橫厲謂氣盛而陵於天也。羲和,日也。氣盛而日光微,諭王莽篡漢。
注[四]國語管仲對齊桓公曰:「昔者聖人之理天下也,而慎用其六柄焉。」韋昭注云:「六柄,生﹑殺﹑貧﹑賤﹑富﹑貴也。」漼猶摧落也,音千隗反。
注[五]國語曰:「昔少□之衰,九黎亂德,人神雜揉,不可方物。」淮南子曰:「昔者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跋扈,強梁也。恣睢,自用之貌也。恣音訾。睢音許維反。羿﹑浞已見上。
注[六]易曰:「嫚藏誨盜。」釁,隙也。神器,帝王之位。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書云:「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機。」
注[七]輔弼謂王莽輔政也。偷,苟且也。號咷,哀呼也。前書王莽策孺子嬰為定安公,莽親執孺子手,流涕歔欷也。
注[八]三事謂三公也。負謂太保甄豐舉也。
注[九]左傳曰:「楚白公勝為亂。石乞曰:『市南有熊相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五百人矣。』從白公而見之。與之言,說;告之故,辭;承之以□,不動。勝曰:『不為利*(□)**[諂]*,不為威惕,不洩人言以求媚者。』去之。」介,耿介也。我生謂母也。殲,滅也。夷,傷也。言其母老,恐禍及也。
注[一0]詩大雅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注[一一]艮,東北之位。謂篆為千乘太守也。
注[一二]易曰:「天地閉而賢人隱。」論語曰:「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歟?』」注[一三]楚詞曰:「觿女皆妒余之蛾眉。」詩國風序曰:「氓,刺時也。淫風大行,男女無別,故序其事以風焉。」其詩曰:「乘彼垝垣,以望復關。」毛萇注云:「垝,毀也。復關,君子所近之處也。」易系辭曰:「冶容誨淫。」鄭玄云:「謂飾其容而見於外曰冶。」
注[一四]詩曰「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注云:「氓,人也。蚩蚩,殷厚之貌。布,幣也。即,就也。言此之人,非買絲來,就我為室家也。」又曰:「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注云:「我欲與汝俱至老,汝反薄我使怨也。」又曰:「皎皎白駒。」諭賢人也。
注[一五]復猶白也。
注[一六]峻峗謂山也。峗音魚委反。
注[一七]賾,深也。
注[一八]皇,天也。紹,繼也。恤,憂也。言天憂恤眷顧漢家,所以再命光武也。
注[一九]欃槍,彗也。
注[二0]開闢四方之門,廣求賢也。幽牧謂為幽州刺史所舉也。
注[二一]賁,飾也。易曰「束帛戔戔,賁於丘園」也。
注[二二]論語曾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衡,橫也,謂橫木為門。軌,跡也。
注[二三]齒,年也。
注[二四]論語曰:「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余足。』」注云:「父母全己生之,亦當全而歸之。」忝,辱也。先子謂先人也。孟子曾西曰:「吾先子之所畏。」
篆生毅,以疾隱身不仕。
毅生駰,年十三能通詩﹑易﹑春秋,博學有偉才,盡通古今訓詁百家之言,善屬文。少游太學,與班固﹑傅毅同時齊名。常以典籍為業,未遑仕進之事。時人或譏其太玄靜,將以後名失實。駰擬楊雄解嘲,作達旨以荅焉。[一]其辭曰:
注[一]華嶠書曰:「駰譏楊雄,以為范﹑蔡﹑鄒衍之徒,乘釁相傾,誑曜諸侯者也,而雲『彼我異時』。又曰,竊貲卓氏,割炙細君,斯蓋士之贅行,而雲『不能與此數公者同』。以為失類而改之也。」
或說己曰:「易稱『備物致用』,『可觀而有所合』,故能扶陽以出,順陰而入。[一] 春發其華,秋收其實,有始有極,爰登其質。今子韞櫝六經,服膺道術,[二] 歷世而游,高談有日,俯鉤深於重淵,仰探遠乎九干,[三]窮至賾於幽微,測潛隱之無源。然下不步卿相之廷,上不登王公之門,進不黨以贊己,退不黷於庸人。[四]獨師友道德,合符曩真,抱景特立,與士不腢。蓋高樹靡陰,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五]於時太上運天德以君世,憲王僚而布官;[六] 臨雍泮以恢儒,疏軒冕以崇賢;[七]率惇德以厲忠孝,揚茂化以砥仁義;[八] 選利器於良材,求鏌□於明智。[九]不以此時攀台階,窺紫闥,[一0]據高軒,望朱闕,夫欲千里而咫尺未發,[一一]蒙竊惑焉。故英人乘斯時也,[一二]猶逸禽之赴深林,□蚋之趣大沛。[一三]胡為嘿嘿而久沉滯也?」
注[一]「備物致用」,易系辭之文也。「可觀而有所合」,序卦之文也。鄭玄注易干鑿度曰:「陽起於子,陰起於午,天數大分。以陽出離,以陰入坎,坎為中男,離為中女。太一之行,出從中男,入從中女。因陰陽男女之偶為終始也。」
注[二]韞,匣也。櫝,匱也。論語曰:「有美玉,韞櫝而臧諸。」
注[三]易曰:「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九干謂天有九重也。離騷天問曰:「圓則九重,孰營度之?」
注[四]贊猶稱也。
注[五]華嶠書作「高樹不庇」。易曰:「隨時之義大矣哉!」老子曰:「和其光而同其塵。」故言道貴從凡。
注[六]太上,明帝也。傳曰:「太上立德。」天德,含弘光大也。易曰:「乃位乎天德。」尚書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憲,法也。僚,官也。言法三王而建官也。
注[七]天子辟雍,諸侯頖宮。璧雍者,環之以水,圓而如璧也。頖,半也。諸侯半天子之宮。皆所以立學垂教也。
注[八]砥,礪也。
注[九]吳越春秋曰:「干將,吳人也,造二□,一曰干將,二曰莫邪。莫邪者,干將之妻名也。干將作□,采五山之精,合六金之英,百神臨觀,遂以成□。」說苑曰:「所以尚干將、莫邪者,貴其立斷。所以尚騏驎者,貴其立至。必且歷日曠久,絲犛猶能栔石,駑馬亦能致遠。是以聰明敏捷,人之美材也。」
注[一0]三台謂之三階,三公之象也。
注[一一]八寸為咫。
注[一二]文子曰:「智過萬人謂之英,千人謂之俊。」
注[一三]蚋,小蟲,蚊之類。蚋音芮。說文曰:「秦謂之蚋,楚謂之蚊。」孟子曰:「污池沛澤。」劉熙曰:「沛,水草相半。」
荅曰:「有是言乎?子苟欲勉我以世路,不知其跌而失吾之度也。古者陰陽始分,天地初制,[一]皇綱雲緒,帝紀乃設,傳序歷數,三代興滅。昔大庭尚矣,赫胥罔識。[二] 淳□散離,人物錯乖。高辛攸降,厥趣各違。[三]道無常稽,與時張□。[四] 失仁為非,得義為是。[五]君子通變,各審所履。故士或掩目而淵潛,[六]或盥耳而山棲;[七]或草耕而僅飽,[八]或木茹而長饑;[九]或重聘而不來,[一0]或屢黜而不去;[一一]或冒紘以干進,或望色而斯舉;[一二]或以役夫發夢於王公,[一三]或以漁父見兆於元龜。[一四]若夫紛□塞路,凶虐播流,[一五] 人有昏墊之□,主有疇咨之憂,[一六]條垂藟蔓,上下相求。[一七]於是乎賢人授手,援世之災,[一八]跋涉赴俗,急斯時也。[一九]昔堯含戚而戲陶謨,高祖歎而子房慮;[二0]禍不散而曹、絳奮,[二一]結不解而陳平權。[二二] 及其策合道從,克亂弭沖,乃將鏤玄珪,冊顯功,[二三]銘昆吾之冶,[二四] 勒景、襄之鐘。[二五]與其有事,則褰裳濡足,冠掛不顧。[二六]人溺不拯,則非仁也。當其無事,則躐纓整襟,規矩其步。[二七]德讓不修,則非忠也。是以險則救俗,平則守禮,舉以公心,不私其體。
注[一]制,協韻音之設反。
注[二]大庭、赫胥並古帝王號也。尚,遠也。罔,無也。識,記也。
注[三]高辛氏,帝嚳也。
注[四]隨時□張,不考之於常道也。
注[五]老子曰:「失道後德,失德後仁,失仁後義,失義後禮。」
注[六]莊子曰「北人無澤與舜為友,舜以天下讓之,無澤乃自投清泠之淵,終身不反」也。
注[七]盥,洗也。許由字武仲,隱於沛澤之中。堯聞之,乃致天下而讓焉。由以為污,乃臨池洗耳。其友巢父飲犢,聞由為堯所讓,曰:「何以污吾犢口!」牽於上流而飲之。見莊子及高士傳。
注[八]伯成子高,唐虞時為諸侯。至禹,去而耕。禹往見之,則耕在野。見呂氏春秋。
注[九]說苑曰:「鮑焦衣木皮,食木實。」韓詩外傳曰「焦□其蔬,而立槁死於洛濱」也。
注[一0]狂接輿者,楚人也。耕而食。楚王聞其賢,使使者持金百溢、車二駟聘之,曰:「願煩先生理江南。」接輿笑而不應。使者去而遠徙,莫知所之。見莊子。
注[一一]論語曰「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可以去矣。』曰:『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三黜』」也。
注[一二]紘,辱也,音火豆反。新序曰:「伊尹蒙恥辱,負鼎俎以干湯。」論語曰:「色斯舉矣,翔而後集。」舉,協韻音據。
注[一三]高宗夢得說,乃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巖。孔安國曰:「傅氏之巖,在虞、虢之界,信道所經,有澗水壞道,常使胥靡刑人築護此道。說賢而隱,代胥靡築之以供食。」事見尚書。王公,總而言也。爾雅:「皇、王、後、辟、公、侯,君也。」
注[一四]戰國策曰:「呂尚之遇文王也,身為漁父。」史記曰:「太公以釣干周西伯。西伯將出獵,卜之,曰:『所獲非龍非螭,非熊非羆,所獲霸王之輔。』於是西伯獵,果遇太公渭水之陽,與語大說。」元,大也。
注[一五]方言云:「□,盛多也。」音奴董反。
注[一六]尚書曰:「下人昏墊。」孔安國曰「昏瞀墊溺,皆困水災也。」又曰:「帝曰:咨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有能俾乂。」
注[一七]藟,籐也。音壘。詩曰:「南有樛木,葛藟累之。」
注[一八]孟子曰「天下溺則援之以道,嫂溺則援之以手」也。
注[一九]草行為跋。
注[二0]謨,謀也。堯遭洪水,咨嗟憂愁,訪下人有能理者,戲陶、大禹陳其謀。見尚書。史記曰,高祖為項羽所敗,下馬踞鞍而問子房曰:「吾欲捐關以東,誰可與共功者?」子房曰:「九江王布、彭越、韓信。即欲捐之此三人,楚可破*(之)**[也]*。」
注[二一]曹參及絳侯周勃,皆從高祖征伐,以定天下也。
注[二二]高祖擊匈奴,至白登,被圍七日,用陳平計得出。
注[二三]珪,玉也。詩含神霧曰:「刻之玉版,臧之金匱。」
注[二四]墨子曰:「昔夏後開*(冶)*使飛廉析金於山,以鑄鼎於昆吾。」蔡邕銘論曰「呂尚作周太師,其功銘於昆吾之鼎」也。
注[二五]國語曰:「晉魏顆以其身退秦師於輔氏,其勳銘於景鐘。」此兼言襄也。
注[二六]褰裳,涉水也。新序曰:「今為濡足之故,不救人溺,可乎?」淮南子曰「禹之趨時,冠掛而不顧,履遺而不取」也。
注[二七]躐音呂涉反。躐,踐也。此字宜從「手」。廣雅云:「擸,持也。」言持纓整襟,修其容止。史記曰:「攝纓整襟。」華嶠書「躐」作「攝」也。
「今聖上之育斯人也,樸以皇質,雕以唐文。[一]六合怡怡,比屋為仁。壹天下之觿異,齊品類之萬殊。參差同量,壞冶一陶。[二]腢生得理,庶績其凝。[三] 家家有以樂和,人人有以自優。威械臧而俎豆布,六典陳而九刑厝。[四]濟茲兆庶,出於平易之路。雖有力牧之略,尚父之厲,[五]伊、戲不論,奚事范、蔡?[六]夫廣廈成而茂木暢,遠求存而良馬縶,[七]陰事終而水宿臧,[八]場功畢而大火入。[九]方斯之際,處士山積,學者川流,衣裳被宇,冠蓋雲浮。譬猶衡陽之林,岱陰之麓,[一0]伐尋抱不為之稀,蓺拱把不為之數。[一一]悠悠罔極,亦各有得。[一二]彼采其華,我收其實。捨之則臧,己所學也。[一三]故進動以道,則不辭執珪而秉柱國;[一四]復靜以理,則甘糟糠而安藜藿。
注[一]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煥乎其有文章。」故言唐文。
注[二]壞,土器之未燒者。郭璞注爾雅曰:「壞胎,物之始也。」壞音普才反。
注[三]凝,成也。
注[三]械謂器械甲兵之屬也。厝謂置之不用也。周禮:「太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理邦國;一曰理典,二曰教典,三曰禮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左傳曰:「周有亂政而作九刑。」杜預注云:「周之衰,為刑書,謂之九刑。」
注[五]力牧,黃帝臣也。史記,尚父呂望相武王以伐紂。厲謂威容嚴厲。
注[六]伊尹、戲繇、范睢、蔡澤。
注[七]廣廈既成,不求材,故林木條暢也。遠求謂方珍異之物也。存猶止息也。言所求之物既止,不資良馬之力也。
注[八]立冬之後,盛德在水,陰氣用事,故曰陰事。水宿謂遠北方七宿,斗、牛、女、虛、危、室、壁也。月令曰,孟冬之月昏危中,仲冬昏東壁中,季冬昏婁中,孟春昏參中,水星伏臧不見也。
注[九]爾雅曰:「心為大火。」詩豳風曰:「七月流火。」又曰「九月築場圃」也。
注[一0]山南曰陽,山北曰陰。穀梁傳曰:「林屬於山曰麓。」
注[一一]八尺曰尋。蓺,殖也。兩手曰拱。數猶穊也。數音疏角反。
注[一二]悠悠,觿多也。罔極猶無窮也。亦各有得,言皆自以為得也。
注[一三]彼,彼觿人也。論語曰:「用之則行,捨之則臧。」
注[一四]呂氏春秋曰:「得伍員者位執珪。」前書音義曰:「古爵名也。」又曰:「柱國,楚官,猶秦之相國也。」
「夫君子非不欲仕也。恥誇毗以求舉;[一]非不欲室也,惡登牆而摟處。[二] 叫呼衒鬻,縣旌自表,非隨和之寶也。暴智耀世,因以干祿,非仲尼之道也。[三] 游不倫黨,苟以徇己,[四]汗血競時,利合而友。[五]子笑我之沉滯,吾亦病子□□而不已也。[六]先人有則而我弗虧,行有枉徑而我弗隨。[七]臧否在予,唯世所議。固將因天質之自然,誦上哲之高訓;詠太平之清風,行天下之至順。
懼吾躬之穢德,勤百畝之不耘。[八]縶余馬以安行,俟性命之所存。[九]昔孔子起威於夾谷,[一0]晏嬰發勇於崔杼;[一一]曹劌舉節於柯盟,[一二]卞嚴克捷於強禦;[一三]范蠡錯埶於會稽,[一四]五員樹功於柏舉;[一五]魯連辯言以退燕,[一六]包胥單辭而存楚;[一七]唐且華顛以悟秦,[一八]甘羅童牙而報趙;[一九]原衰見廉於壺飧,[二0]宣孟收德於束脯;[二一]吳札結信於丘木,[二二]展季□貞於門女;[二三]顏回明仁於度轂,程嬰顯義於趙武。[二四]僕誠不能編德於數者,竊慕古人之所序。」
注[一]誇毗謂佞人足恭,善為進退。
注[二]孟子曰:「踰東家牆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將摟之乎?」趙岐注云:「摟,牽也。」其字從「手」。「處子,處女也。」
注[三]華嶠書*(曰)*「因」字作「回」。回,邪也。
注[四]倫謂等倫,黨謂朋黨。徇,營也。言交非其類,苟以營己而已。
注[五]汗血謂勞力也。競時謂趨時也。利合而友,不以道義。
注[六]□□猶區區也。
注[七]枉,曲也。徑,道也。
注[八]尚書曰:「穢德彰聞。」禮記曰:「夫人情者,聖王之田也。修禮以耕之,陳義以種之,講學以耨之。」古者夫田百畝。耘,除草也。
注[九]安行,不奔馳也。天命之謂性。言隱居以體命。
注[一0]解見陳禪傳。
注[一一]解見馮衍傳。
注[一二]曹劌,曹沬也。史記曰,曹沬以勇事魯莊公,為魯將,與齊戰,三敗,莊公懼,乃獻遂邑地以和,猶以為將。齊桓公與莊公會於柯而盟。桓公與莊公既盟於壇上,曹沬執匕首劫齊桓公,左右莫敢動,乃還魯之侵地。
注[一三]新序曰「卞莊子養母,戰而三北,交遊非之,國君辱之。及母死三年,齊與魯戰,莊子請從,遂赴敵而□,三獲甲首。曰:『夫三北,以養母也。今志節小具,而責塞矣。吾聞之,節士不以辱生。』遂反敵,殺十人而死。君子曰:三北已塞,滅世斷宗,於孝未終」也。
注[一四]錯,置也,音七故反。埶謂謀略也。史記曰,吳王敗越於夫椒,越王乃以余兵五千人保於會稽。吳師追而圍之。越王謂范蠡曰:「柰何?」范蠡對曰:「卑辭厚禮以遺之。」句踐乃命大夫種行成於吳。膝行頓首曰:「句踐請為臣,妻為妾。」吳王乃赦越王。越王反國,拊循其士。范蠡曰:「可矣。」乃伐吳。吳師敗,越復棲吳王姑蘇之山也。
注[一五]伍子胥名員,楚人也。子胥父誅於楚,子胥挾弓矢而干吳王闔閭,闔閭甚勇之,為興師伐楚,戰於柏舉,楚師敗績。事見穀梁傳。
注[一六]史記曰,魯仲連,齊人也。燕將攻下齊聊城,固保守之,田單攻之不下。魯仲連乃為書遺燕將。燕將見書,泣三日,乃自殺。遂平聊城。
注[一七]左傳曰,楚昭王為吳所敗,奔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憨,以薦食上國,寡君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師乃出,軍敗吳而復楚國。
注[一八]唐且即唐睢也。戰國策曰:「齊、楚伐魏,魏使人請救*[於秦]*,不至。
魏人有唐睢者,年九十餘矣,西見秦王。秦王曰:『丈人忙然乃遠至*(魏)*此,*[魏]*來者數矣,寡人知魏之急矣。』唐且曰:『夫魏,萬乘之國也。稱東藩者,以秦之強也。今齊、楚之兵已在魏郊矣,大王之救不至,魏急,且割地而約從。是王亡一萬乘之魏,而強二敵之齊、楚。』秦王悟,遽發兵救魏。」爾雅曰:「顛,頂也。」華顛謂白首也。
注[一九]甘羅,下蔡人,甘茂孫也。年十二,事秦相呂不韋。秦使張唐往相燕。羅曰:「借臣車五乘,請為張唐先報趙。」不韋乃言之於始皇,召見,使甘羅於趙,趙襄王郊迎。事見史記。童牙謂幼小也。
注[二0]昔趙衰為原大夫,故曰原衰。左傳曰,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勃鞮,對曰:「昔趙衰以壺飧從徑,餒而不食,故使處原。」見音胡殿反。
注[二一]呂覽曰,昔趙宣孟將之絳,見桑下有餓人,宣孟止車下食而餔之,再咽而能視。宣孟問之曰:「汝何為而餓若是?」對曰:「臣官於絳,歸而糧絕,羞行乞,故至行此。」宣子與脯三朐,拜受而弗敢食。問其故。曰:「臣有老母,將以遺之。」宣孟曰:「食之,吾更與汝。」乃復與脯二束。
注[二二]史記曰:「吳公子季札使過徐,徐君好季札□,口不敢言。季札知之,為使上國,未獻。洎還至徐,徐君已死,於是乃解其寶□,系之徐君頤樹而去。」
注[二三]展季,柳下惠也。韓詩外傳曰:「魯有男子獨處,夜暴風雨至,婦人趨而托之,男子閉戶不納,曰:『吾聞男子不六十不閒居。』婦人曰:『子何不學柳下惠然?嫗不逮門之女,國人不稱其亂焉。』」注[二四]程嬰解見馮衍傳。度轂,未詳。
元和中,肅宗始修古禮,巡狩方岳。駰上四巡頌以稱漢德,辭甚典美,文多故不載。[一]帝雅好文章,自見駰頌後,*(帝)**[常]*嗟歎之,謂侍中竇憲曰:「卿寧知崔駰乎?」對曰:「班固數為臣說之,然未見也。」帝曰:「公愛班固而忽崔駰,此葉公之好龍也。試請見之。」[二]駰由此候憲。憲屣履迎門,[三]笑謂駰曰:「亭伯,吾受詔交公,公何得薄哉?」遂揖入為上客。居無幾何,帝幸憲第,時駰適在憲所,帝聞而欲召見之。憲諫,以為不宜與白衣會。帝悟曰:「吾能令駰朝夕在傍,何必於此!」適欲官之,會帝崩。
注[一]案:駰集有東、西、南、北四巡頌,流俗本「四」多作「西」者,誤。
注[二]劉向新序曰:「子張見魯哀公,七日,哀公不禮焉而去,曰:『君之好士,有似葉公子高好龍。天龍聞而降之,窺頭於牖,拖尾於堂,葉公見之,失其魂魄,五色無主。是葉公非好龍也,好夫似龍而非龍者。』」注[三]屣履謂納履曳之而行,言□遽也。屣音山爾反。
竇太后臨朝,憲以重戚出內詔命。駰獻書誡之曰:
駰聞交淺而言深者,愚也;在賤而望貴者,惑也;未信而納忠者,謗也。三者皆所不宜,而或蹈之者,思□其區區,憤盈而不能已也。竊見足下體淳淑之姿,躬高明之量,意美志厲,有上賢之風。駰幸得充下館,序後陳,[一]是以竭其拳拳,敢進一言。
注[一]陳,列也。
傳曰:「生而富者驕,生而貴者傲。」生富貴而能不驕傲者,未之有也。今寵祿初隆,百僚觀行,當堯舜之盛世,處光華之顯時,[一]豈可不庶幾夙夜,以永觿譽,弘申伯之美,致周邵之事乎?[二]語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三]昔馮野王以外戚居位,稱為賢臣,[四]近陰□尉克己復禮,終受多福。[五]郯氏之宗,非不尊也;[六]陽*(侯)**[平]*之族,非不盛也。重侯累將,建天樞,執斗柄。[七] 其所以獲譏於時,垂愆於後者,何也?蓋在滿而不挹,位有餘而仁不足也。漢興以後,迄於哀、平,外家二十,保族全身,四人而已。[八]書曰:「鑒於有殷。」
可不慎哉!
注[一]尚書大傳曰:「舜時百工相和為卿雲之歌曰:『卿雲爛兮,*(禮)**[愨]*漫漫兮,日月光華,旦復旦兮。』」
注[二]申伯,周宣王之元舅。周公、邵公皆輔佐周室也。
注[三]論語*(曰)*孔子之言也。言但患立身不處於仁義也。
注[四]前書曰,馮野王字君卿,妹為元帝昭儀,野王為左馮翊。御史大夫缺,上使尚書選第中二千石,而野王行能第一。
注[五]陰□尉,光烈皇后同母弟興也。以謹□親幸焉。
注[六]史丹封郯,故雲郯氏。前書史丹字君仲,魯國人也。祖父恭有女弟,武帝時為□太子良娣。成帝即位,擢丹為長樂尉,遷右將軍,封為武陽侯,封東海郯之武強聚,以舊恩見□賞,賜累千金。
注[七]王氏九侯五大司馬。春秋運斗樞曰:「北斗七星,第一名天樞,第二至第四為魁,第五至第七為杓。杓即柄。前書「斗運中央,制臨四海」。
注[八]外家,當為後家也。二十者,謂高帝呂後產、祿謀反誅,惠帝張皇后廢,文帝母薄太后弟昭被殺,孝文帝竇皇后從昆弟子嬰誅,景帝薄皇后、武帝陳皇后並廢,□皇后自殺,昭帝上官皇后家族誅,宣帝祖母史良娣為巫蠱死,宣帝母王夫人弟子商下獄死,霍皇后家破,元帝王皇后弟*(王)**[子]*莽篡位,成帝許皇后賜死,趙皇后廢自殺,哀帝祖母傅太后家屬徙合浦,平帝母□姬家屬誅,昭帝趙太后憂死是也。四人者,哀帝母丁姬,景帝王皇后,宣帝許皇后、王皇后,其家族並全。
竇氏之興,肇自孝文。[一]二君以淳淑守道,成名先日;[二]安豐以佐命著德,顯自中興。[三]內以忠誠自固,外以法度自守,卒享祚國,垂祉於今。夫謙德之光,周易所美;滿溢之位,道家所戒。[四]故君子福大而愈懼,爵隆而益恭。遠察近覽,俯仰有則,銘諸几杖,刻諸盤杅。[五]矜矜業業,無殆無荒。如此,則百福是荷,慶流無窮矣。
注[一]前書曰,竇嬰字王孫,孝文皇后從兄子也。孝文時為吳相,孝景時為詹事也。
注[二]竇太后之弟長君、少君,退讓君子,不敢以富貴驕人,故雲淳淑守道也。
注[三]竇融封為安豐侯。
注[四]易曰:「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老子曰:「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成名遂而身退,天之道也。」
注[五]太公金匱曰:「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誡,隨之以身。』幾之書曰:『安無忘危,存無忘亡,孰惟二者,必後無凶。』杖之書曰:『輔人無苟,扶人無*(容)**[咎]*。』」墨子曰:「堯、舜、禹、湯書其事於竹帛,瑑之盤盂。」杅亦盂也。
及憲為車騎將軍,辟駰為掾。憲府貴重,掾屬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唯駰以處士年少,擢在其閒。憲擅權驕恣,駰數諫之。及出擊匈奴,道路愈多不法,駰為主簿,前後奏記數十,指切長短。憲不能容,稍□之,因察駰高第,出為長岑長。[一]駰自以遠去,不得意,遂不之官而歸。永元四年,卒於家。所著詩、賦、銘、頌、書、記、表、七依、婚禮結言、達旨、酒警合二十一篇。中子瑗。
注[一]長岑,縣,屬樂浪郡,其地在遼東。
子瑗
編輯瑗字子玉,早孤,銳志好學,盡能傳其父業。年十八,至京師,從侍中賈逵質正大義,逵善待之,瑗因留遊學,遂明天官、歷數、京房易傳、六日七分。[一] 諸儒宗之。與扶風馬融、南陽張衡特相友好。初,瑗兄章為州人所殺,瑗手刃報仇,因亡命。會赦,歸家。家貧,兄弟同居數十年,鄉邑化之。
注[一]解見郎顗傳。
年四十餘,始為郡吏。以事系東郡發乾獄。[一]獄掾善為禮,瑗閒考訊時,輒問以禮說。其專心好學,雖顛沛必於是。後事釋歸家,為度遼將軍鄧遵所辟。居無何,遵被誅,瑗免歸。
注[一]發乾縣之獄也。
後復辟車騎將軍閻顯府。時閻太后稱制,顯入參政事。先是安帝廢太子為濟陰王,而以北鄉侯為嗣。瑗以侯立不以正,知顯將敗,欲說令廢立,而顯日沉醉,不能得見。乃謂長史陳禪曰:「中常侍江京、陳達等,得以嬖寵惑蠱先帝,遂使廢黜正統,扶立□孽。少帝即位,發病廟中,周勃之徵,於斯復見。[一]今欲與長史君共求見,說將軍白太后,收京等,廢少帝,引立濟陰王,必上當天心,下合人望。伊、霍之功,不下席而立,則將軍兄弟傳祚於無窮。若拒違天意,久曠神器,則將以無罪並辜元惡。[二]此所謂禍福之會,分功之時。」[三]禪猶豫未敢從。會北鄉侯薨,孫程立濟陰王,是為順帝。閻顯兄弟悉伏誅,瑗坐被斥。門生蘇只具知瑗謀,欲上書言狀,瑗聞而遽止之。時陳禪為司隸校尉,召瑗謂曰:「第聽只上書,禪請為之證。」[四]瑗曰:「此譬猶兒妾屏語耳,願使君勿復出口。」遂辭歸,不復應州郡命。
注[一]呂後立惠帝后宮子為少帝,周勃廢之也。
注[二]元,大也。書曰:「元惡大憝。」
注[三]史記蔡澤說范睢曰:「君獨不觀夫博者乎?或欲大投,或欲分功。今君相秦,坐制諸侯,使天下皆畏秦,此亦秦分功之時也。」
注[四]第,但也。司馬相如*[傳]*曰:「第如臨邛。」
久之,大將軍梁商初開莫府,復首辟瑗。自以再為貴戚吏,不遇被斥,遂以疾固辭。歲中舉茂才,遷汲令。[一]在事數言便宜,為人開稻田數百頃。視事七年,百姓歌之。
注[一]汲,縣名,屬河內。
漢安初,大司農胡廣、少府竇章共薦瑗宿德大儒,從政有多,不宜久在下位,由此遷濟北相。時李固為太山太守,美瑗文雅,奉書禮致殷勤。歲餘,光祿大夫杜喬為八使,徇行郡國,[一]以臧罪奏瑗,征詣廷尉。瑗上書自訟,得理出。
會病卒,年六十六。臨終,顧命子寔曰:「夫人稟天地之氣以生,及其終也,歸精於天,還骨於地。何地不可臧形骸,勿歸鄉里。其賵贈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寔奉遺令,遂留葬洛陽。
注[一]八使見周舉傳。
瑗高於文辭,尤善為書、記、箴、銘,所著賦、碑、銘、箴、頌、七蘇、[一] 南陽文學官志、歎辭、移社文、悔祈、草書埶、七言,凡五十七篇。其南陽文學官志稱於後世,諸能為文者皆自以弗及。瑗愛士,好賓客,盛修餚膳,單極滋味,不問余產。居常蔬食菜羹而已。家無擔石儲,當世清之。[二]
注[一]瑗集載其文,即枚乘七發之流。
注[二]華嶠書曰「瑗愛士,好賓客,盛修餚膳。或言其太奢。瑗聞之怒,□妻子曰:『吾并日而食,以供賓客,而反以獲譏,士大夫不足養如此。後勿過菜具,無為諸子所蚩也。』終不能改,奉祿盡於賓饗」也。
瑗子寔
編輯寔字子真,一名台,字符始。少沉靜,好典籍。父卒,隱居墓側。服竟,三公並辟,皆不就。
桓帝初,詔公卿郡國舉至孝獨行之士。寔以郡舉,征詣公車,病不對策,除為郎。明於政體,吏才有餘,論當世便事數十條,名曰政論。指切時要,言辯而確,[一]當世稱之。仲長統曰:「凡為人主,宜寫一通,置之坐側。」其辭曰:
注[一]確,堅正也,音口角反。
自堯舜之帝,湯武之王,皆賴明哲之佐,博物之臣。故戲陶陳謨而唐虞以興,伊、箕作訓而殷周用隆。[一]及繼體之君,欲立中興之功者,曷嘗不賴賢哲之謀乎!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漸敝而不悟,政寖衰而不改,習亂安危,怢不自鶯。[二]或荒耽嗜欲,不恤萬機;或耳蔽箴誨,厭偽忽真;[三] 或猶豫歧路,莫適所從;或見信之佐,括囊守祿;[四]或□遠之臣,言以賤廢。是以王綱縱□於上,智士鬱伊於下。[五]悲夫!
注[一]伊尹作伊訓,箕子作洪範。
注[二]怢音他沒反。怢,忽忘也。
注[三]厭飫奸偽,輕忽至真。
注[四]易曰:「恬囊無咎無譽。」括,結也。結囊不言,持祿而已。
注[五]鬱伊,不申之貌。楚詞曰「獨鬱伊而誰語」也。
自漢興以來,三百五十餘歲矣。政令垢翫,上下怠懈,[一]風俗雕敝,人庶巧偽,百姓囂然,鹹復思中興之救矣。且濟時拯世之術,豈必體堯蹈舜然後乃理哉?期於補□決壞,枝柱邪傾,[二]隨形裁割,要措斯世於安寧之域而已。故聖人執權,遭時定製,[三]步驟之差,各有雲設。不強人以不能,背急切而慕所聞也。[四]蓋孔子對葉公以來遠,哀公以臨人,景公以節禮,非其不同,所急異務也。[五]是以受命之君,每輒創製;中興之主,亦匡時失。昔盤庚愍殷,遷都易民;[六]周穆有闕,甫侯正刑。[七]俗人拘文牽古,不達權制,奇偉所聞,簡忽所見,烏可與論國家之大事哉!故言事者,雖合聖德,輒見掎奪。[八] 何者?其頑士闇於時權,安習所見,不知樂成,況可慮始,[九]苟雲率由舊章而已。其達者或矜名妒能,恥策非己,舞筆奮辭,以破其義,寡不勝觿,遂見擯□。雖稷、契復存,猶將困焉。斯賈生之所以排於絳、灌,屈子之所以攄其幽憤者也。[一0]夫以文帝之明,賈生之賢,絳、灌之忠,而有此患,況其餘哉!
注[一]垢,惡也。
注[二]□音直莧反,禮記曰:「衣裳□裂紉箴請補綴。」柱音陟主反。
注[三]權謂變也。遭遇其時而定法制,不循於舊也。
注[四]背當時之急切,而慕所聞之事,則非濟時之要。
注[五]韓子曰,葉公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悅近而來遠。」魯哀公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選賢。」齊景公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節財。」此雲「臨人」「節禮」,文不同也。
注[六]盤庚,殷王也。自耿遷於亳邑,作書三篇以告之。
注[七]甫侯即呂侯也。為周穆王訓夏禹用刑之法。並見尚書。
注[八]掎音居蟻反。賈逵注國語曰:「從後牽曰掎。」
注[九]前書劉歆曰:「夫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此乃觿庶所為耳。」
注[一0]孝文帝時,賈誼請更定律,令列侯就國,周勃、灌嬰等毀之。屈原為楚三閭大夫,上官靳尚妒害其能,憂愁憤懣,遂作離騷經。
|*(故宜)*量力度德,春秋之義。[一]今既不能純法八*(世)**[代]*,故宜參以霸政,[二]則宜重賞深罰以御之,明著法術以檢之。自非上德,嚴之則理,寬之則亂。何以明其然也?近孝宣皇帝明於君人之道,審於為政之理,故嚴刑峻法,破奸軌之膽,海內清肅,天下密如。[三]薦勳祖廟,享號中宗。筭計見效,優於孝文。及元帝即位,多行寬政,卒以墮損,[四]威權始奪,遂為漢室基禍之主。政道得失,於斯可監。昔孔子作春秋,□齊桓,懿晉文,歎管仲之功。夫豈不美文、武之道哉?誠達權救敝之理也。[五] 故聖人能與世推移,而俗士苦不知變,[六]以為結繩之約,可復理亂秦之緒,干戚之舞,足以解平城之圍。[七]
注[一]左氏傳曰,息侯伐鄭,「不度德,不量力」。
注[二]八*(世)**[代]*謂三皇、五帝也。霸政謂齊桓、晉文也。
注[三]密,靜也。
注[四]墮讀曰隳。
注[五]左傳,齊桓公伐楚,責以包茅不貢,王祭不供;晉文公召王盟諸侯於踐土;管仲相公子糾而射桓公:此並權變之道也。
注[六]楚詞漁父曰「聖人不凝滯於物,而與時推移」也。
注[七]易曰:「上古結繩而化,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干,盾也。戚,鉞也。
尚書曰,苗人逆命,禹乃舞干羽於兩階,七旬有苗格。前書,高祖被匈奴圍於平城,用陳平計得解。言干戚之舞,非平城之所用也。
夫熊經鳥伸,雖延歷之術,非傷寒之理;呼吸吐納,雖度紀之道,非續骨之膏。[一]蓋為國之法,有似理身,平則致養,疾則攻焉。夫刑罰者,治亂之藥石也;
德教者,興平之梁肉也。夫以德教除殘,是以梁肉理疾也;以刑罰理平,是以藥石供養也。方今承百王之敝,值□運之會。自數世以來,政多恩貸,馭委其轡,馬駘其銜,四牡橫奔,皇路險傾。[二]方將柑勒鞬輈以救之,豈暇鳴和鑾,清節奏哉?[三]昔高祖令蕭何作九章之律,有夷三族之令,黥、劓、斬趾、斷舌、梟首,故謂之具五刑。文帝雖除肉刑,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趾者笞五百,當斬右趾者□巿。右趾者既殞其命,笞撻者往往至死,雖有輕刑之名,其實殺也。當此之時,民皆思復肉刑。至景帝元年,乃下詔曰:「*[加]*笞與重罪無異,幸而不死,不可為*(民)**[人]*。」乃定律,減笞輕捶。自是之後,笞者得全。[四]以此言之,文帝乃重刑,非輕之也;以嚴致平,非以寬致平也。必欲行若言,當大定其本,使人主師五帝而式三王。[五]蕩亡秦之俗,遵先聖之風,□苟全之政,蹈稽古之蹤,復五等之爵,立井田之制。[六]然後選稷契為佐,伊呂為輔,樂作而鳳皇儀,擊石而百獸舞。[七]若不然,則多為累而已。
注[一]莊子曰:「吹呴呼吸,吐故納新,熊經鳥伸,此導引之士,養形之人也。」黃帝素問曰:「人傷於寒而轉為熱,何也?夫寒盛則生於熱也。」度紀猶延年也。言鳥伸不可療傷寒,吸氣不能續斷骨也。
注[二]家語曰:「古者天子以德法為銜勒,以百官為轡策。善御馬者,正銜勒,齊轡策,鈞馬力,和馬心,故口無聲而極千里。善御人者,一其德法,正其百官,均齊人物,和安人心,故刑不用而天下化。」說文曰:「駘,馬銜脫也。」音達來反。皇路,天路也。
注[三]何休注公羊傳曰:「柑,以木銜其口也。」柑音巨炎反。勒,馬轡。輈,車轅。鞬猶束也。說苑曰:「鑾設於鑣,和設於軾,馬動*[則]*鑾鳴,鑾鳴則*[和]*應,行*[之]*節也。」
注[四]此以上並見前書刑法志。
注[五]式,法也。
注[六]畝百為夫,九夫為井。
注[七]尚書曰:「簫韶九成,鳳皇來儀。」又「夔曰:『於余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其後辟太尉袁湯、大將軍梁冀府,並不應。大司農羊傅、少府何豹上書薦寔才美能高,宜在朝廷。召拜議郎,遷大將軍冀司馬,與邊韶、延篤等著作東觀。
出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織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而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寔至官,斥賣儲峙,為作紡績、織□、綀縕之具以教之,民得以免寒苦。[一]是時胡虜連入雲中、朔方,殺略吏民,一歲至九奔命。寔整厲士馬,嚴烽候,虜不敢犯,常為邊最。[二]
注[一]杜預注左傳曰:「織□,織布者。」孔安國論語注曰:「縕,枲也。」
注[二]最為第一。
以病徵,拜議郎,復與諸儒博士共雜定五經。會梁冀誅,寔以故吏免官,禁錮數年。
時鮮卑數犯邊,詔三公舉威武謀略之士,司空黃瓊薦寔,拜遼東太守。行道,母劉氏病卒,上疏求歸葬行喪。母有母儀淑德,博覽書傳。初,寔在五原,常訓以臨民之政,寔之善績,母有其助焉。服竟,召拜尚書。寔以世方阻亂,稱疾不視事,數月免歸。
初,寔父卒,剽賣田宅,起頤塋,立碑頌。[一]葬訖,資產竭盡,因窮困,以酤釀販鬻為業。時人多以*[此]*譏之,寔終不改。亦取足而已,不致盈餘。及仕官,歷位邊郡,而愈貧薄。建寧中病卒。家徒四壁立,無以殯斂,光祿勳楊賜、太僕袁逢、少府段熲為備棺槨葬具,大鴻臚袁隗樹碑頌德。所著碑、論、箴、銘、荅、七言、祠、文、表、記、書凡十五篇。
注[一]廣雅曰:「剽,削也,音匹妙反。」一作「標」。
寔從兄烈
編輯寔從兄烈,有重名於北州,歷位郡守、九卿。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其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而後倍輸,或因常侍、阿保別自通達。[一]是時段熲、樊陵、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先輸貨財而後登公位。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畢會。
帝顧謂親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二]程夫人於傍應曰:「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賴我得是,反不知姝邪!」[三]烈於是聲譽衰減。久之不自安,從容問其子鈞曰:「吾居三公,於議者何如?」鈞曰:「大人少有英稱,歷位卿守,論者不謂不當為三公;而今登其位,天下失望。」烈曰:「何為然也?」
鈞曰:「論者嫌其銅臭。」烈怒,舉杖擊之。鈞時為虎賁中郎將,服武弁,戴鶡尾,狼狽而走。烈罵曰:「死卒,父檛而走,孝乎?」[四]鈞曰:「舜之事父,小杖則受,大杖則走,非不孝也。」[五]烈籩而止。烈後拜太尉。
注[一]阿保謂傅母也。
注[二]靳,固惜之也。靳或作「傿」。說文曰:「傿,引為價也。」音一建反。
注[三]姝,美也。言反不知斯事之美也。姝或作「株」。株,根本也。
注[四]以其武官,故罵為卒。或作「孔卒」者,誤也。
注[五]家語曰:「曾子耘瓜,誤傷其根。曾□怒,建大杖以擊其首。曾子仆地不知人,有頃乃蘇。孔子聞之怒,謂門弟子曰:『參來勿內也。昔瞽叟有子曰舜,瞽叟欲使之,未嘗不往,則欲殺之,未嘗可得。小棰則待,大杖則逃,不陷父於不義也。』」
鈞少交結英豪,有名稱,為西河太守。獻帝初,鈞與袁紹俱起兵山東,董卓以是收烈付郿獄,錮之,鋃鐺鐵鎖。[一]卓既誅,拜烈城門校尉。及李傕入長安,為亂兵所殺。
注[一]說文曰:「鋃鐺,鎖也。」前書曰:「人犯鑄錢,以鐵鎖鋃鐺其頸。」鋃音郎,鐺音當。
烈有文才,所著詩、書、教、頌等凡四篇。
史論
編輯論曰:崔氏世有美才,兼以沉淪典籍,遂為儒家文林。駰、瑗雖先盡心於貴戚,而能終之以居正,則其歸旨異夫進趣者乎!李固,高絜之士也,與瑗□郡,奉贄以結好。[一]由此知杜喬之劾,殆其過矣。寔之政論,言當世理亂,雖□錯之徒不能過也。
注[一]儀禮曰:「士相見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奉之曰:『某也欲見無由達。』」腒,干*(腒)*[朐],音渠。
贊曰:崔為文宗,世禪雕龍。[一]建新恥潔,摧志求容。永矣長岑,於遼之陰。不有直道,曷取泥沉。瑗不言祿,亦離冤辱。子真持論,感起昏俗。
注[一]史記曰:「談天衍,雕龍奭。」劉向別錄曰:「言鄒奭修飾之文若雕龍文也。」禪謂相傳授也。
校勘記
編輯一七0三頁三行諫刺史無與燕剌王通按:「刺史」之「刺」從朿,「剌王」之「剌」從束,二字音義並異,各本往往斗混。
一七0三頁六行太保甄豐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前書王莽傳甄邯為太保,豐為太阿,未為太保也,「保」「豐」二字當有一誤。
一七0三頁八行昔*(在)**[者]*魯君問柳下惠曰據汲本改,與前書董仲舒傳合。
一七0四頁五行掾吏叩頭諫曰按:刊誤謂「吏」當作「史」。總言之,掾、史皆吏也,獨言之當雲史耳。
一七0四頁一二行郡國常以春行*(至)**[主]*縣陳景雲謂「至」當從續志本文作「主」。主縣者,所主之縣也。按:百官志雲「當以春行所主縣」,陳說是,今據改。
一七0六頁九行闔衡門以埽軌按:「埽」原斗「歸」,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七0七頁五行偷苟且也按:汲本、殿本「偷」作「偷」,與正文合,然偷偷同字,似不必改歸一律,今仍之。
一七0七頁八行不為利*(□)**[諂]*據集解本改。
一七0八頁一0行暮春*[者]*春服既成據汲本、殿本補,與論語合。
一七0八頁一二行啟余足按:汲本、殿本「余」作「予」,與論語合。
一七0八頁一二行父母全己生之按:汲本、殿本「己」作「而」。
一七一0頁九行所以尚騏驎者汲本、殿本「驎」作「驥」。按:騏驥、騏驎皆謂良馬也。
一七一一頁四行紛□塞路「□」汲本、殿本作「繷」。集解引惠棟說,謂「繷」依方言作「□」,雲「南楚凡大而多謂之郺,或謂之□」。郭璞曰「□音奴動反」。按:據惠說,則字當作「□」。
一七一一頁八行與其有事按:刊誤謂案文「與」合作「噹」,上又合有「故」字,楊雄、蔡邕同用此律也。
一七一三頁五行楚可破*(之)**[也]*據刊誤改。
一七一三頁一0行昔夏後開*(冶)*使飛廉析金於山沉欽韓謂「冶」字衍文,見墨子耕柱篇。今據刪。按:墨子「析」作「折」,王念孫謂作「折」是。
一七一五頁一四行五員樹功於柏舉汲本、殿本「五」作「伍」。按:五伍通。
一七一六頁一行原衰見廉於壺飧按:「衰」原斗「襄」,逕改正。
一七一六頁七行華嶠書*(曰)*因字作回按:「曰」字當衍,今刪。
一七一六頁九行利合而友按:「利」原斗「時」,逕改正。
一七一七頁一四行奔隨按:「隨」原斗「遺」,殿本斗「隋」,逕據汲本改正。
一七一七頁一五行軍敗吳而復楚國按:「軍」字疑衍。
一七一七頁一六行唐且即唐雎也按:「雎」字各本並斗「睢」,逕改正。
一七一七頁一六行魏使人請救*[於秦]*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一七頁一七行丈人忙然乃遠至*(魏)*此*[魏]*來者數矣據汲本改。按:今本戰國策作「丈人芒然乃遠至此,甚苦矣,魏來求救數矣」。
一七一八頁五行昔趙衰為原大夫按:陳景雲謂「昔」當作「晉」。
一七一八頁一六行*(帝)**[常]*嗟歎之據汲本改。
一七二0頁二行陽*(侯)**[平]*之族刊誤謂案文「侯」當作「平」,王鳳封陽平侯,前書亦謂陽平之王也。今據改。按:集解引黃山說,謂鳳乃嗣侯,始封陽平者,鳳父頃侯禁也。
一七二0頁六行*(禮)**[愨]*漫漫兮據殿本改。按:疑「愨」先斗作「禮」,轉寫又鬥作「禮」。
一七二0頁八行論語*(曰)*孔子之言也據校補刪。
一七二一頁一行元帝王皇后弟*(王)**[子]*莽篡位校補謂「王」乃「子」之鬥,莽乃後弟曼子也,各本皆未正。今據改。
一七二一頁七行矜矜業業按:汲本「矜矜」作「兢兢」。
一七二一頁一三行扶人無*(容)**[咎]*據殿本改。按:集解引錢大昭說,謂「容」當作「咎」。
一七二三頁七行第聽只上書「第」原作「弟」,殿本同,此據汲本改,注同。按:第弟通。
一七二三頁一四行司馬相如*[傳]*曰據集解引黃山說改。按:此非司馬相如語,乃文君謂相如云云也。
一七二四頁一一行單極滋味按:御覽九七六引「單」作「殫」。
一七二六頁一0行雖合聖德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德」作「聽」,疑「聽」字是。
一七二七頁一二行*(故宜)*量力度德刊誤謂案文多「故宜」二字,下文自有用「故宜」字處。今據刪。
一七二七頁一二行純法八*(世)**[代]*刊誤謂「世」當作「代」。集解引惠棟說,謂文選注引作「八代」。按:此轉改之失,今據改。注同。
一七二八頁八行管仲相公子糾而射桓公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原注「射桓公」下當有「卒乃相桓公」句。
一七二八頁一四行平則致養按:殿本無「致」字。
一七二九頁一行豈暇鳴和鑾清節奏哉按:「清」原斗「請」,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七二九頁四行*[加]*笞與重罪無異據汲本、殿本補,與前志合。
一七二九頁五行不可為*(民)**[人]*按:校補案前志本作「不可為人」,此轉改之失。今據改。
一七二九頁一四行皇路天路也按:汲本「天」作「大」。
一七三0頁一行馬動*[則]*鑾鳴鑾鳴則*[和]*應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三0頁一行行*[之]*節也據今本說苑補「之」字。按:汲本、殿本「節也」上無「行」字。
一七三一頁四行時人多以*[此]*譏之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三一頁四行及仕宦汲本、殿本「官」作「宦」,勘誤謂案文「宦」當作「官」。按:集解引王會汾說,謂古書中言「仕宦」者甚多,「仕官」不成文理,此傳寫互誤,傳及注「宦」字當本作「官」,劉注當本作「官當作宦」。
一七三一頁七行一作標按:「標」原斗「摽」,逕改正。
一七三二頁一行父檛而走按:汲本「檛」作「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