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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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根
編輯杜根字伯堅,穎川定陵人也。父安,字伯夷,少有志節,年十三入太學,號奇童。京師貴戚慕其名,或遺之書,安不發,悉壁藏之。及後捕案貴戚賓客,安開壁出書,印封如故,竟不離其患,時人貴之。[一]位至巴郡太守,政甚有聲。 注[一]離,被也。
根性方實,好絞直。[一]永初元年,舉孝廉,為郎中。時和熹鄧後臨朝,權在外戚。根以安帝年長,宜親政事,乃與同時郎上書直諫。太后大怒,收執根等,令盛以縑囊,於殿上撲殺之。執法者以根知名,私語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載出城外,根得蘇。太后使人檢視,根遂詐死,三日,目中生蛆,因得逃竄,為宜城山中酒家保。[二]積十五年,酒家知其賢,厚敬待之。 注[一]絞,急也。
注[二]宜城縣故城在今襄州率道縣南,其地出美酒。廣雅云:「保,使也。」言為人傭力保任而使也。
及鄧氏誅,左右皆言根等之忠。帝謂根已死,乃下詔佈告天下,錄其子孫。根方歸鄉里,征詣公車,拜侍御史。初,平原郡吏成翊世亦諫太后歸政,坐抵罪,與根俱征,擢為尚書郎,並見納用。或問根曰:「往者遇禍,天下同義,知故不少,何至自苦如此?」根曰:「周旋民閒,非絕跡之處,邂逅發露,禍及知親,故不為也。」順帝時,稍遷濟陰太守。去官還家,年七十八卒。
成翊世
編輯翊世字季明,少好學,深明道術。延光,中常侍樊豐、帝乳母王聖共譖皇太子,廢為濟陰王。翊世連上書訟之,又言樊豐、王聖誣罔之狀。帝既不從,而豐等陷以重罪,下獄當死,有詔免官歸本郡。及濟陰王立,是為順帝,司空張皓辟之。皓以翊世前訟太子之廢,薦為議郎。翊世自以其功不顯,恥於受位,自劾歸。三公比辟,不應。[一]尚書僕射虞詡雅重之,欲引與共參朝政,乃上書薦之,征拜議郎。後尚書令左雄、僕射郭虔復舉為尚書。在朝正色,百僚敬之。 注[一]比猶頻也。
欒巴
編輯欒巴字叔元,魏郡內黃人也。[一]*[好道]*。順帝世,以宦者給事掖庭,補黃門令,非其好也。性質直,學覽經典,雖在中官,不與諸常侍交接。後陽氣通暢,白上乞退,擢拜郎中,四遷桂楊太守。以郡處南垂,不閒典訓,為吏人定婚姻喪紀之禮,興立*(校)*學*[校]*,以獎進之。雖幹吏卑末,皆課令習讀,程試殿最,隨能升授。[二]政事明察。視事七年,以病乞骸骨。 注[一]神仙傳云:「巴,蜀郡人也。少而學道,不修俗事。」
注[二]干,府吏之類也。晉令諸郡國不滿五千以下,置幹吏二人。郡縣皆有干。干猶主也。
荊州刺史李固薦巴治多,征拜議郎,守光祿大夫,與杜喬、周舉等八人徇行州郡。
巴使徐州還,再遷豫章太守。郡土多山川鬼怪,小人常破貲產以祈禱。巴素有道術,能役鬼神,乃悉毀壞房祀,翦理奸巫,[一]於是妖異自消。百姓始頗為懼,終皆安之。[二]遷沛相。所在有績,征拜尚書。[三]會帝崩,營起憲陵。
陵左右或有小人墳頤,主者欲有所侵毀,巴連上書苦諫。時梁太后臨朝,詔詰巴曰:「大行皇帝晏駕有日,卜擇陵園,務從省約,塋域所極,裁二十頃,而巴虛言主者壞人頤墓。事既非實,寢不報下,巴猶固遂其愚,復上誹謗。苟肆狂瞽,益不可長。」巴坐下獄,抵罪,禁錮還家。 注[一]房謂為房堂而祀者。
注[二]神仙傳曰「時廬山廟有神,於帳中與人言語,飲酒投杯,能令宮亭湖中分風,船行者舉帆相逢。巴未到十數日,廟中神不復作聲。郡中常患黃父鬼為百姓害,巴到,皆不知所在,郡內無復疾疫」也。
注[三]神仙傳曰:「巴為尚書,正朝大會,巴獨後到,又飲酒西南噀之。有司奏巴不敬。有詔問巴,巴頓首謝曰:『臣本縣成都巿失火,臣故因酒為雨以滅火。
臣不敢不敬。』詔即以驛書問成都,成都荅言:『正旦大失火,食時有雨從東北來,火乃息,雨皆酒臭。』後忽一旦大風,天霧晦暝,對坐皆不相見,失巴所在。尋問之,雲其日還成都,與親故別也。」
二十餘年,靈帝即位,大將軍竇武、太傅陳蕃輔政,征拜議郎。蕃、武被誅,巴以其黨,復讁為永昌太守。以功自劾,辭病不行,上書極諫,理陳、竇之冤。
帝怒,下詔切責,收付廷尉。巴自殺。子賀,官至雲中太守。
劉陶
編輯劉陶字子奇,一名偉,穎川穎陰人,濟北貞王勃之後。陶為人居簡,不修小節。所與交友,必也同志。好尚或殊,富貴不求合;情趣苟同,貧賤不易意。同宗劉愷,以雅德知名,獨深器陶。
時大將軍梁冀專朝,而桓帝無子,連歲荒饑,災異數見。陶時游太學,乃上疏陳事曰:
- 臣聞人非天地無以為生,天地非人無以為靈,[一]是故帝非人不立,人非帝不寧。夫天之與帝,帝之與人,猶頭之與足,相須而行也。伏惟陛下年隆德茂,中天稱號,[二]襲常存之慶,循不易之制,目不視鳴條之事,耳不聞檀車之聲,[三]天災不有痛於肌膚,震食不即損於聖體,故蔑三光之謬,輕上天之怒。伏念高祖之起,始自布衣,[四]拾暴秦之敝,追亡周之鹿,[五]合散扶傷,克成帝業。功既顯矣,勤亦至矣。流福遺祚,至於陛下。陛下既不能增明烈考之軌,而忽高祖之勤,妄假利器,委授國柄,使腢丑刑隸,芟刈小民,雕敝諸夏,虐流遠近,[六]故天降觿異,以戒陛下。陛下不悟,而競令虎豹窟於麑場,豺狼乳於春囿。[七]斯豈唐咨禹、稷,益典朕虞,議物賦土蒸民之意哉?又*(令)**[今]*牧守長吏,上下交競;封豕長蛇,蠶食天下;貨殖者為窮冤之魂,貧餒者作饑寒之鬼;高門獲東觀之辜,豐室羅妖叛之罪;[八]死者悲於窀穸,生者戚於朝野;[九]是愚臣所為咨嗟長懷歎息者也。且秦之將亡,正諫者誅,諛進者賞,[一0]嘉言結於忠舌,國命出於讒口,擅閻樂於咸陽,授趙高以車府。[一一]權去己而不知,威離身而不顧。古今一揆,成敗同埶。願陛下遠覽強秦之傾,近察哀、平之變,得失昭然,禍福可見。
注[一]書曰「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也。
注[二]中謂當天之中也。
注[三]鳴條,地名,在安邑之西。尚書曰:「伊尹相湯伐桀,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檀車,兵車也。詩曰:「檀車嘽嘽,四牡痯痯,征夫不遠。」嘽音昌善反。痯音管。
注[四]高祖曰:「吾以布衣提三尺以取天下。」
注[五]前書蒯通曰:「秦失其鹿,天下共遂之。」音義云:「以鹿喻帝位也。」
注[六]利器謂威權也。周禮「太宰以八柄詔王馭腢臣」,謂爵、祿、與﹑置、生、奪、廢、誅也。刑隸謂閹人也。
注[七]鹿子曰麑。乳,產也。
注[八]說苑曰「孔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於東觀之下」也。
注[九]杜元凱注左傳曰:「窀,厚也。穸,夜也。厚夜猶長夜也。」
注[一0]前書賈山上書曰「秦始皇進諛諂之人,殺直諫之士」也。
注[一一]趙高為車府令,與豻咸陽令閻樂謀殺胡亥。事見史記也。
- 臣又聞危非仁不扶,亂非智不救,故武丁得傅說,以消鼎雉之災,[一]周宣用申、甫,以濟夷、厲之荒。[二]竊見故冀州刺史南陽朱穆,前烏桓校尉臣同郡李膺,皆履正清平,貞高絕俗。穆前在冀州,奉憲操平,摧破奸黨,掃清萬里。膺歷典牧守,正身率下,及掌戎馬,威揚朔北。斯實中興之良佐,國家之柱臣也。宜還本朝,挾輔王室,上齊七耀,下鎮萬國。臣敢吐不時之義於諱言之朝,[三]猶冰霜見日,必至消滅。臣始悲天下之可悲,今天下亦悲臣之愚惑也。
注[一]武丁,殷王高宗也。尚書曰,高宗得傅說為相,殷復興焉。高宗時,有雉登鼎耳而雊,武丁懼而修德,位以永寧。
注[二]申伯,仲山甫,周宣王之臣也。詩曰:「惟申及甫,惟周之翰。」史記曰,周孝王之子燮,是為夷王。夷王崩,子厲王胡立,行暴虐,死於彘也。
注[三]不時謂不合於時也。諱言謂拒諫也。
書奏不省。
時有上書言人以貨輕錢薄,故致貧困,宜改鑄大錢。事下四府腢僚及太學能言之士。陶上議曰:
- 聖王承天制物,與人行止,建功則觿悅其事,興戎而師樂其旅。是故靈台有子來之人,武旅有鳧藻之士,[一]皆舉合時宜,動順人道也。臣伏讀鑄錢之詔,平輕重之議,訪覃幽微,不遺窮賤,是以藿食之人,謬延逮及。[二]
注[一]詩大雅曰:「經始靈台,經之營之,不日成之。經始勿亟,庶人子來。」武旅,周武王之旅。鳧得水藻,言喜悅也。
注[二]說苑曰:「有東郭祖朝者,上書於晉獻公曰:『願請聞國家之計。』獻公使人告之曰:『肉食者已慮之矣,藿食者尚何預焉?』祖朝曰:『肉食者,一旦失計於廟堂之上,若臣等藿食,寧得無肝膽塗地於中原之野?其禍亦及臣之身,安得無預國家之計乎!』」蓋以為當今之憂,不在於貨,在乎民饑。夫生養之道,先食後*(民)**[貨]*。
- 是以先王觀象育物,敬授民時,[一]使男不逋畝,女不下機。故君臣之道行,王路之教通。由是言之,食者乃有國之所寶,生民之至貴也。竊見比年已來,良苗盡於蝗螟之口,杼柚空於公私之求,[二]所急朝夕之餐,所患靡盬之事,豈謂錢貨之厚薄,銖兩之輕重哉?就使當今沙礫化為南金,瓦石變為和玉,[三]使百姓渴無所飲,饑無所食,雖皇羲之純德,唐虞之文明,猶不能以保蕭牆之內也。蓋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饑,故食為至急也。議者不達農殖之本,多言鑄冶之便,或欲因緣行詐,以賈國利。國利將盡,取者爭競,造鑄之端於是乎生。蓋萬人鑄之,一人奪之,猶不能給;況今一人鑄之,則萬人奪之乎?雖以陰陽為炭,萬物為銅,[四]役不食之民,使不饑之士,猶不能足無猒之求也。夫欲民殷財阜,要在止役禁奪,則百姓不勞而足。陛下聖德,愍海內之憂戚,傷天下之艱難,欲鑄錢齊貨以救其敝,此猶養魚沸鼎之中,棲鳥烈火之上。水木本魚鳥之所生也,用之不時,必至燋爛。願陛下寬鍥薄之禁,後冶鑄之議,[五]聽民庶之謠吟,問路叟之所憂,[六]瞰三光之文耀,視山河之分流。[七]天下之心,國家大事,粲然皆見,無有遺惑者矣。
注[一]象,天象也。尚書曰:「欽若昊天,敬授人時。」
注[二]詩曰:「小東大東,杼柚其空。」
注[三]詩曰:「大路南金。」和玉,卞和之玉也。
注[四]賈誼之言。
注[五]鍥,刻也,音口結反。
注[六]列子曰:「昔堯理天下五十年,不知天下理亂。堯乃微服游於康衢。兒童謠曰:『立我蒸人,莫*(不)**[非]*爾極,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說苑曰:「孔子行游中路,聞哭者聲,其音甚悲。孔子避車而問之曰:『夫子非有喪也,何哭之悲?』虞丘子對曰:『吾有三失:吾少好學,周徧天下,還後吾親亡,一失也;事君奢驕不遂,是二失也;厚交友而後絕,是三失也。』」
注[七]三光,日、月、星也。分謂山,流謂河。言日月有謫食之災,星辰有錯行之變,故視其文耀也。山崩川竭,皆亡之徵也。
- 臣嘗誦詩,至於鴻鴈於野之勞,哀勤百堵之事,每喟爾長懷,中篇而歎。[一] 近聽征夫饑勞之聲,甚於斯歌。是以追悟匹婦吟魯之憂,始於此乎?[二]見白駒之意,屏營傍偟,不能監寐。[三]伏念當今地廣而不得耕,民觿而無所食。腢小競進,秉國之位,鷹揚天下,*(鳥)**[烏]*鈔求飽,吞肌及骨,並噬無猒。誠恐卒有役夫窮匠,起於板築之閒,[四]投斤攘臂,登高遠呼,使愁怨之民,向應雲合,八方分崩,中夏魚潰。[五]雖方尺之錢,何能有救!其危猶舉函牛之鼎,絓纖枯之末,[六]詩人所以眷然顧之,潸焉出涕者也。[七]
注[一]詩小雅鴻鴈之篇曰:「鴻鴈於飛,肅肅其羽。之子於征,劬勞於野。鴻鴈於飛,集於中澤。之子於垣,百堵皆作。」鄭玄注云:「壞滅之國,徵人起屋舍,築牆壁,百堵同時而起,言趨事也。」
注[二]列女傳曰:「魯漆室邑之女,過時未適人。當穆公之時,君老,太子幼,女倚柱而啼。傍人聞之,心莫不慘慘者。鄰婦從之遊,謂曰:『何哭之悲?子欲嫁乎?吾為子求偶。』漆室女曰:『嗟乎,始吾以子為知,今反無識也。豈為嫁之故不樂而悲哉,吾憂魯君老而太子少也。』」
注[三]詩曰:「皎皎白駒,食我場苗。縶之維之,以永今朝。」白駒諭賢人也。監寐猶寤寐也。
注[四]役夫謂陳涉起蘄也。窮匠謂驪山之徒也。並見史記也。
注[五]公羊傳曰:「其言梁亡何?魚爛而亡也。」何休曰:「魚爛,從中發潰爛也。」
注[六]函牛之鼎謂大鼎也。淮南子曰:「函牛之鼎沸,則蛾不得置一足焉。」絓,掛也,音胡賣反。
注[七]詩小雅大東之文也。潸,涕下貌。鄭玄注云:「傷今不如古也。」
- 臣東野狂闇,不達大義,緣廣及之時,對過所問,知必以身脂鼎鑊,為天下笑。
帝竟不鑄錢。
後陶舉孝廉,除順陽長。縣多奸猾,陶到官,宣募吏民有氣力勇猛,能以死易生者,不拘亡命奸臧,於是剽輕劍客之徒過晏等十餘人,[一]皆來應募。陶責其先過,要以後效,使各結所厚少年,得數百人,皆嚴兵待命。於是覆案奸軌,所發若神。以病免,吏民思而歌之曰:「邑然不樂,思我劉君。何時復來,安此下民。」 注[一]過,姓也,過國之後。見左傳。
陶明尚書、春秋,為之訓詁。推三家尚書[一]及古文,是正文字七百餘事,名曰中文尚書。 注[一]三家謂夏侯建、夏侯勝、歐陽和伯也。
頃之,拜侍御史。靈帝宿聞其名,數引納之。時鉅鹿張角偽托大道,妖惑小民,陶與奉車都尉樂松、議郎袁貢連名上疏言之,曰:「聖王以天下耳目為視聽,故能無不聞見。今張角支黨不可勝計。前司徒楊賜奏下詔書,切敕州郡,護送流民,會賜去位,不復捕錄。唯會赦令,而謀不解散。四方私言,雲角等竊入京師,覘視朝政,鳥聲獸心,私共鳴呼。州郡忌諱,不欲聞之,但更相告語,莫肯公文。宜下明詔,重募角等,賞以國土。有敢迴避,與之同罪。」帝殊不悟,方詔陶次第春秋條例。明年,張角反亂,海內鼎沸,帝思陶言,封中陵鄉侯,三遷尚書令。以所舉將為尚書,難與齊列,乞從冗散,拜侍中。以數切諫,為權臣所憚,徙為京兆尹。到職,當出修宮錢直千萬,[一]陶既清貧,而恥以錢買職,稱疾不聽政。帝宿重陶才,原其罪,征拜諫議大夫。
注[一]時拜職名,當出買官之錢,謂之修宮錢也。
是時天下日危,寇賊方熾,陶憂致崩亂,復上疏曰:
- 「臣聞事之急者不能安言,心之痛者不能緩聲。竊見天下前遇張角之亂,後遭邊章之寇,每聞羽書告急之聲,心灼內熱,四體驚竦。今西羌逆類,私署將帥,皆多段熲時吏,曉習戰陳,識知山川,變詐萬端。臣常懼其輕出河東﹑馮翊,鈔西軍之後,東之函谷,據厄高望。今果已攻河東,恐遂轉更豕突上京。如是則南道斷絕,車騎之軍孤立,[一]關東破膽,四方動搖,威之不來,叫之不應,雖有田單﹑陳平之策,計無所用。臣前驛馬上便宜,急絕諸郡賦調,冀尚可安。事付主者,留連至今,莫肯求問。今三郡之民皆以奔亡,南出武關,北徙壺谷,[二]冰解風散,唯恐在後。今其存者尚十三四,軍吏士民悲愁相守,民有百走退死之心,而無一前斗生之計。西寇浸前,去營咫尺,胡騎分佈,已至諸陵。將軍張溫,天性精勇,而主者旦夕迫促,軍無後殿,假令失利,其敗不救。臣自知言數見厭,而言不自裁者,以為國安則臣蒙其慶,國危則臣亦先亡也。謹復陳當今要急八事,乞須臾之閒,深垂納省。」
其八事,大較言天下大亂,皆由宦官。宦官事急,共讒陶曰:「前張角事發,詔書示以威恩,自此以來,各各改悔。今者四方安靜,而陶疾害聖政,專言妖驅。州郡不上,陶何緣知?疑陶與賊通情。」於是收陶,下黃門北寺獄,掠按日急。
陶自知必死,對使者曰:「朝廷前封臣雲何?今反受邪譖。恨不與伊﹑呂同疇,而以三仁為輩。」[三]遂閉氣而死,天下莫不痛之。 注[一]時湟中義從胡北宮伯玉等叛,遣左車騎將軍皇甫嵩討之不克也。
注[二]三郡,河東﹑馮翊﹑京兆也。壺谷,壺關之谷,在上黨也。
注[三]論語曰:「殷有三仁焉,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
陶著書數十萬言,又作七曜論﹑匡老子﹑反韓非﹑復孟軻,及上書言當世便事﹑條教﹑賦﹑奏﹑書﹑記﹑辯疑,凡百餘篇。
時司徒東海陳耽,亦以非罪與陶俱死。耽以忠正稱,歷位三司。光和五年,詔公卿以謠言舉刺史﹑二千石為民蠹害者。[一]時太尉許戫﹑司空張濟承望內官,受取貨賂,其宦者子弟賓客,雖貪污穢濁,皆不敢問,而虛愨邊遠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六人。吏人詣闕陳訴,耽與議郎曹操上言:「公卿所舉,率黨其私,所謂放鴟梟而囚鸞鳳。」其言忠切,帝以讓戫﹑濟,由是諸坐謠言征者悉拜議郎。宦官怨之,遂誣陷耽死獄中。 注[一]謠言謂聽百姓風謠善惡而黜陟之也。
李雲
編輯李雲字行祖,甘陵人也。性好學,善陰陽。初舉孝廉,再遷白馬令。
桓帝延熹二年,誅大將軍梁冀,而中常侍單超等五人皆以誅冀功並封列侯,專權選舉。又立掖庭民女亳氏為皇后,數月閒,後家封者四人,賞賜巨萬。[一] 是時地數震裂,觿災頻降。雲素剛,憂國將危,心不能忍,乃露布上書,移副三府,[二]曰:「臣聞皇后天下母,德配坤靈,得其人則五氏來備,不得其人則地動搖宮。[三]比年災異,可謂多矣,皇天之戒,可謂至矣。高祖受命,至今三百六十四歲,君期一週,當有黃精代見,姓陳﹑項﹑虞﹑田﹑許氏,不可令此人居太尉﹑太傅典兵之官。[四]舉厝至重,不可不慎。班功行賞,宜應其實。梁冀雖持權專□,虐流天下,今以罪行誅,猶召家臣搤殺之耳。而猥封謀臣萬戶以上,高祖聞之,得無見非?西北列將,得無解體?[五]孔子曰:『帝者,諦也。』[六]今官位錯亂,小人諂進,財貨公行,政化日損,尺一拜用不經御省。[七]是帝欲不諦乎?」帝得奏震怒,下有司逮雲,詔尚書都護□戟送黃門北寺獄,使中常侍管霸與御史廷尉雜考之。
時弘農五官掾杜觿傷雲以忠諫獲罪,上書願與雲同日死。帝愈怒,遂並下廷尉。
大鴻臚陳蕃上疏救雲曰:「李雲所言,雖不識禁忌,幹上逆旨,其意歸於忠國而已。昔高祖忍周昌不諱之諫,成帝赦朱雲□領之誅。[八]今日殺雲,臣恐剖心之譏復議於世矣。[九]故敢觸龍鱗,冒昧以請。」[一0]太常楊秉﹑洛陽市長沐茂﹑郎中上官資並上疏請雲。帝恚甚,有司奏以為大不敬。詔切責蕃﹑秉,免歸田裡;茂﹑資貶秩二等。時帝在濯龍池,管霸奏雲等事。霸*(跪)**[詭]*言曰:「李雲野澤愚儒,杜觿郡中小吏,出於狂戇,不足加罪。」帝謂霸曰:「帝欲不諦,是何等語,而常侍欲原之邪?」顧使小黃門可其奏,雲﹑觿皆死獄中。
後冀州刺史賈琮使行部,過祠雲墓,刻石表之。 注[一]時封後兄康為比陽侯,弟統昆陽侯,統從兄會安陽侯,統弟秉為*(濟)**[淯]*陽侯。
注[二]露布謂不封之也,並以副本上三公府也。
注[三]史記曰:「庶征:曰雨,曰暘,曰燠,曰風,曰寒。五者來備,各以其序,庶草繁廡。」是與氏古字通耳。春秋漢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則地動。」
注[四]黃精謂魏氏將興也。陳﹑項﹑虞﹑田並舜之後。舜土德,亦尚黃,故忌也。
注[五]列將謂皇甫規﹑段熲等。
注[六]春秋運斗樞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統調陰陽,招類使神,故稱帝。帝之言諦也。」鄭玄注云:「審諦於物也。」
注[七]尺一之板謂詔策也。見漢官儀也。
注[八]周昌,解見〈陳忠傳〉。朱雲上書曰:「臣願賜尚方斬馬□,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上問:「誰也?」對曰:「安昌侯張禹。」上大怒曰:「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御史將雲去。左將軍辛慶忌以死爭,上意解,然後得已。事並見前書。
注[九]比干以死諫紂,紂怒曰:「吾聞聖人心有七竅。」乃剖比干而觀其心。事見史記。
注[一0]韓子曰:「夫龍之為蟲也,可狎而馴也。然喉下有逆鱗,嬰之則殺人。人主有逆鱗,說者嬰之,則亦幾矣。」
論曰:禮有五諫,諷為上。[一]若夫托物見情,因文載旨,使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自戒,[二]貴在於意達言從,理歸乎正。曷其絞訐摩上,以衒沽成名哉?[三]李雲草茅之生,不識失身之義,[四]遂乃露布帝者,班檄三公,至於誅死而不顧,斯豈古之狂也![五]夫未信而諫,則以為謗己,[六]故說者識其難焉。[七]
注[一]五諫謂諷諫﹑順諫﹑窺諫﹑指諫﹑陷諫也。諷諫者,知患禍之萌而諷告也。順諫者,出辭遜順,不逆君心也。窺諫者,視君顏色而諫也。指諫者,質指其事而諫也。陷諫者,言國之害忘生為君也。見大戴禮。
注[二]卜商詩序之文也。
注[三]絞,直也。訐,正也。沽,賣之。
注[四]儀禮曰:「凡自稱於君宅*[者]*,在邦*(者)*曰市井之臣,在野則曰草茅之臣,庶人則刺草之臣。」易曰:「臣不密,則失身。」
注[五]論語曰:「古之狂也直,今之狂也詐而已矣。」
注[六]論語曰:「事君信而後諫,其君未信,則以為謗己。」
注[七]韓非有說難篇。
劉瑜
編輯劉瑜字季節,廣陵人也。高祖父廣陵靖王。父辯,清河太守。[一]瑜少好經學,尤善圖讖﹑天文﹑歷筭之術。州郡禮請不就。 注[一]謝承《書》云:「父祥,為清河太守。」
延熹八年,太尉楊秉舉賢良方正,及到京師,上書陳事曰:
臣瑜自念東國鄙陋,得以豐沛枝胤,被蒙復除,不給卒伍。故太尉楊秉知臣竊窺典籍,猥見顯舉,誠冀臣愚直,有補萬一。而秉忠謨不遂,命先朝露。臣在下土,聽聞歌謠,驕臣虐政之事,遠近呼嗟之音,竊為辛楚,泣血漣如。幸得引錄,備荅聖問,洩寫至情,不敢庸回。[一]誠願陛下且以須臾之慮,覽今往之事,人何為咨嗟,天曷為動變。 注[一]庸,用也。回,邪也。
蓋諸侯之位,上法四七,垂文炳耀,關之盛衰者也。[一]今中官邪驅,比肩裂土,皆競立胤嗣,繼體傳爵,或乞子□屬,或買兒市道,殆乖開國承家之義。[二] 注[一]四七,二十八宿也。諸侯為天子守四方,猶天之有二十八宿。漢官儀曰「天子建侯,上法四七」也。
注[二]易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
古者天子一娶九女,[一]娣侄有序,河圖授嗣,正在九房。今女嬖令色,充積閨帷,皆當盛其玩飾□食空宮,勞散精神,生長六疾。[二]此國之費也,生之傷也。且天地之性,陰陽正紀,隔絕其道,則水旱為並。詩云:「五日為期,六日不詹。」[三]怨曠作歌,仲尼所錄。[四]況從幼至長,幽藏歿身。又常侍﹑黃門,亦廣妻娶。怨毒之氣,結成妖眚。
行路之言,官發略人女,取而復置,轉相驚懼。孰不悉然,無緣空生此謗。鄒衍匹夫,□氏匹婦,尚有城崩霜隕之異;況乃腢輩咨怨,能無感乎![五] 注[一]公羊傳曰,諸侯一聘三女,天子一娶九女,夏﹑殷制也。
注[二]左傳曰「天有六氣,淫生六疾。六氣曰陰﹑陽﹑風﹑雨﹑晦﹑明,過則為災。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也。
注[三]詩小雅曰:「終朝采藍,不盈一襜。五日為期,六日不詹。」注云:「詹,至也。婦人過時而怨曠,期至五日而歸,今六日不至,是以憂也。」
注[四]謂仲尼刪詩編錄也。
注[五]淮南子曰:「鄒衍事燕惠王盡忠,左右譖之,王系之,仰天而哭,五月天為之下霜。」列女傳曰「齊人□梁襲莒,戰死。其妻無所歸,乃就夫屍於城下而哭之,七日城崩」也。
昔秦作阿房,國多刑人。今第捨增多,窮極奇巧,掘山攻石,不避時令。[一] 促以嚴刑,威以*(法)*正*[法]*。民無罪而覆入之,民有田而覆奪之。州郡官府,各自考事,姦情賕賂,皆為吏餌。民悉鬱結,起入賊黨,官輒興兵,誅討其罪。貧困之民,或有賣其首級以要酬賞,父兄相代殘身,妻孥相*(見)**[視]*分裂。窮之如彼,伐之如此,豈不痛哉!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夏之月,無有壞墮,無起土功,無發大觿」也。
又陛下以北辰之尊,神器之寶,而微行近習之家,私幸宦者之捨,[一]賓客市買,熏灼道路,因此暴縱,無所不容。今三公在位,皆博達道蓺,而各正諸己,莫或匡益者,非不智也,畏死罰也。惟陛下設置七臣,以廣諫道,[二]及開東序金縢史官之書,從堯舜禹湯文武致興之道,[三]遠佞邪之人,放鄭□之聲,則政致和平,德感祥風矣。[四]臣悾悾推情,言不足采,[五]懼以觸忤,征營懾悸。 注[一]近習謂親近狎者。
注[二]孝經曰:「古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鄭玄註:「七人謂三公及前疑﹑後承﹑左輔﹑右弼。」
注[三]爾雅曰:「東西廂謂之序。」書曰:「天球河圖在東序。」縢,緘也。以金緘之,不欲人開也。
注[四]孝經援神契曰:「德至八方則祥風至。」
注[五]悾悾,誠懇之貌。
於是特詔召瑜問災咎之徵,指事案經讖以對。執政者欲令瑜依違其辭,而更策以它事。瑜復悉心以對,八千餘言,有切於前,帝竟不能用。拜為議郎。
及帝崩,大將軍竇武欲大誅宦官,乃引瑜為侍中,又以侍中尹勳為尚書令,共同謀畫。及武敗,瑜﹑勳並被誅。事在〈武傳〉。
尹勳
編輯勳字伯元,河南人。從祖睦為太尉,睦孫頌為司徒。勳為人剛毅直方。少時每讀書,得忠臣義士之事,未嘗不投書而仰歎。自以行不合於當時,不應州郡公府禮命。桓帝時,以有道征,四遷尚書令。延熹中,誅大將軍梁冀,帝召勳部分觿職,甚有方略,封宜陽鄉侯。僕射霍諝,尚書張敬﹑歐陽參﹑李偉﹑虞放﹑周永,並封亭侯。
勳後再遷至九卿,以病免,拜為侍中。八年,中常侍具瑗﹑左悺等有罪免,奪封邑,因黜勳等爵。
瑜誅後,宦官悉焚其上書,以為訛言。
子琬,傳瑜學,明占候,能著災異。舉方正,不行。
謝弼
編輯謝弼字輔宣,東郡武陽人也。[一]中直方正,[二]為鄉邑所宗師。建寧二年,詔舉有道之士,弼與東海陳敦﹑玄菟公孫度俱對策,皆除郎中。 注[一]謝承書曰:「弼字輔鸞,東郡濮陽人也。」與此不同。
注[二]猶言中正方直也。
時青蛇見前殿,大風拔木,詔公卿以下陳得失。弼上封事曰:
臣聞和氣應於有德,妖異生乎失政。上天告譴,則王者思其愆;政道或虧,則奸臣當其罰。夫蛇者,陰氣所生;鱗者,甲兵之符也。[一]鴻範傳曰:「厥極弱,時則有蛇龍之驅。」[二]又熒惑守亢,裴回不去,法有近臣謀亂,發於左右。不知陛下所與從容帷幄之內,親信者為誰。宜急斥黜,以消天戒。臣又聞「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三]伏惟皇太后定策宮闥,援立聖明,書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竇氏之誅,豈宜咎延太后?幽隔空宮,愁感天心,如有霧露之疾,陛下當何面目以見天下?[四]昔周襄王不能敬事其母,戎狄遂至交侵。[五]孝和皇帝不絕竇後之恩,前世以為美談。[六]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今以桓帝為父,豈得不以太后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邊境日蹙,兵革蜂起,自非孝道,何以濟之!願陛下仰慕有虞蒸蒸之化,俯思凱風慰母之念。[七] 注[一]謝承書曰:「蛇者,陰*(之)**[氣]*所生,龍之類也。龍有鱗,甲兵之符也。」
注[二]前書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極弱,時則有下伐上之痾,龍蛇之驅」也。
注[三]詩小雅之文也。鄭玄注云:「虺﹑蛇□處,陰之祥也,故為生女。」
注[四]文帝徙淮南王長於蜀,袁盎曰:「淮南王為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霧露病死,陛下有殺弟之名也。」
注[五]史記曰,周襄王母早死,後母曰惠後,生叔帶,有寵。帶與戎翟謀伐襄王。
注[六]竇太后崩,張酺等奏云:「不宜合葬先帝。」和帝手詔曰:「臣子無貶尊上之文,恩不忍離。」於是合葬。見〈皇后紀〉也。
注[七]尚書舜典曰:「蒸蒸乂,不格奸。」孔安國注云:「蒸蒸猶進進也。言舜進於善道。」詩凱風曰:「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臣又聞爵賞之設,必酬庸勳;開國承家,小人勿用。[一]今功臣久外,未蒙爵秩,阿母寵私,乃享大封,大風雨雹,亦由於茲。又故太傅陳蕃,輔相陛下,勤身王室,夙夜匪懈,而見陷腢邪,一旦誅滅。其為酷濫,駭動天下,而門生故吏,並離徙錮。蕃身已往,人百何贖![二]宜還其家屬,解除禁網。夫台宰重器,國命所繼。今之四公,唯司空劉寵斷斷守善,余皆素餐致寇之人,[三] 必有折足覆餗之凶。可因災異,並加罷黜。[四]征故司空王暢,長樂少府李膺,並居政事,庶災變可消,國祚惟永。臣山藪頑闇,未達國典。策曰「無有所隱」,敢不盡愚,用忘諱忌。伏惟陛下裁其誅罰。 注[一]易師卦上六爻詞也。
注[二]詩國風曰:「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注[三]四公謂劉矩為太尉,許訓為司徒,胡廣為太傅及寵也。書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它伎。」孔安國注云:「斷斷猗然專一之臣也。」素,空也。無德而食其祿曰素餐。易曰「負且乘,致寇至」也。
注[四]易曰:「鼎折足,覆公餗。」鼎以喻三公。餗,鼎實也。折足覆餗,言不勝其任。
左右惡其言,出為廣陵府丞。去官歸家。
中常侍曹節從子紹為東郡太守,忿疾於弼,遂以它罪收考掠按,死獄中,時人悼傷焉。初平二年,司隸校尉趙謙訟弼忠節,求報其怨*[魂]*,乃收紹斬之。
【贊】
編輯贊曰:鄧不明辟。[一]梁不損陵。慊慊欒、杜,諷辭以興。黃寇方熾,子奇有識。[二]武謀允臧,瑜亦協志。弼忤宦情,雲犯時忌。成仁喪己,同方殊事。
注[一]尚書曰:「朕復子明辟。」孔安國注云:「復還明君之政於成王也。」言鄧後臨朝,不還政於安帝也。
注[二]識,協韻音式侍反。
校勘記
編輯一八三九頁一0行積十五年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宏紀載根上書直諫在永初二年十二月,「積十五年」作「積十年餘」。
一八四0頁三行拜侍御史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先賢行狀作「符節郎」。
一八四0頁六行年七十八卒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三國魏志引先賢行狀,雲年八十七,以壽終,與此作「七十八」微異。
一八四一頁一行魏郡內黃人也*[好道]*據汲本、殿本補。
一八四一頁三行興立*(校)*學*[校]*據刊誤改。按:汲本作「學校」。
一八四二頁七行以功自劾按:汲本「劾」作「效」。又按:刊誤謂功不可以自劾,當是「無功自劾」,少一「無」字。
一八四三頁八行又*(令)**[今]*牧守長吏刊誤謂案文「令」當作「今」。張森楷校勘記謂腢書治要「令」作「今」。今據改。
一八四三頁九行蠶食天下按:「蠶」原斗「吞」,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四四頁三行吾以布衣提三尺以取天下汲本、殿本「三尺」下有「□」字。
今按:史記有「□」字。漢書無「□」字,小顏謂三尺,□也,流俗本或雲「提三尺□」,「□」字後人所加耳。
一八四五頁一五行先食後*(民)**[貨]*據刊誤改。
一八四七頁三行莫*(不)**[非]*爾極據刊誤改。
一八四七頁一二行*(鳥)**[烏]*鈔求飽集解引惠棟說,謂「鳥」當作「烏」,引周禮射鳥氏「以弓矢歐烏鳶」鄭玄注「烏鳶喜鈔盜,故雲烏鈔」為證。今據改。
一八四八頁一二行後陶舉孝廉除順陽長集解引汪文台說,謂類聚十九引謝承書作「樅陽長」,類聚五十、御覽二百六十七引續漢書作「湞陽長」。今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四百六十五引本書,仍作「順陽長」。又按:類聚十九引謝承書,御覽二百六十七引續漢書,「劉陶」作「劉騊駼」,類聚五十作「劉騊」,御覽四百六十五引本書作「劉陶駼」,皆誤。
一八四九頁六行不復捕錄按:校補謂案上文止言護送流民,未言捕賊,楊賜又本以下州郡捕討恐更騷擾,明不主捕,先捕後錄,亦不成文理,「捕」當為「補」之鬥。
一八五一頁九行按:此注原在「二千石」下,今據殿本移正。
一八五二頁一二行霸*(跪)**[詭]*言曰據汲本、殿本改。按:胡刻通鑒亦斗「跪」,章鈺胡刻通鑒正文校宋記雲明孔天胤本作「詭」,張敦仁校本同。
一八五二頁一四行冀州刺史賈琮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作「賈瑤」。
一八五二頁一五行統弟秉為*(濟)**[淯]*陽侯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一八五三頁一二行吾聞聖人心有七竅按:「七」原斗「九」,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五四頁七行凡自稱於君宅*[者]*在邦*(者)*曰巿井之臣據汲本改,與儀禮文合。
一八五四頁九行古之狂也直今之狂也詐而已矣按:今論語兩「狂」字皆作「愚」。
意者,范氏元以李雲為古之愚,而正文鬥「愚」為「狂」,後人遂並注文而改之歟?
一八五四頁一0行事君信而後諫其君未信按:今論語無「事君」「其君」字,或章懷所見本異也。
一八五五頁四行泣血漣如按:「漣」原作「連」,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八五五頁八行關之盛衰者也按:集解引何焯說,謂「關」字下有脫文。
一八五六頁一行行路之言官發略人女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之」下有「人」字。
一八五六頁三行公羊傳曰諸侯一聘三女天子一娶九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公羊傳無此文,逸禮王度記有之,未知章懷何據以為公羊傳也。
一八五六頁一二行威以*(法)*正*[法]*據刊誤改。按:汲本作「正法」。
一八五六頁一四行妻孥相*(見)**[視]*分裂據汲本、殿本改。
一八五八頁六行建寧二年詔舉有道之士殿本「二年」作「三年」。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靈帝紀建寧元年五月,詔郡國守相舉有道之士各一人,「二年」當是「元年」之誤。按:校補謂案靈帝紀舉有道下詔雖在元年,郡國守相遵旨薦舉,奉准以某人為有道之士,豈必尚在元年,錢說殊泥。惟殿本作「三年」,證以弼上封事所言各事,無一合者,殆必誤矣。
一八五九頁八行蛇者陰*(之)**[氣]*所生據殿本改。
一八六0頁四行司空劉寵按:校補謂案靈帝紀,詔公卿以下各上封事在建寧二年四月,其時劉寵尚為司徒,傳文「司空」明是「司徒」之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