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賢反革命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

徐景賢反革命案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82)滬檢刑訴字第二號
本作品收錄於《歷史的審判

被告人徐景賢,男,四十九歲,上海市奉賢縣人。原是中共上海市委寫作班黨支部書記。「文化大革命」中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因犯反革命罪,由上海市公安局依法逮捕。現已偵査終結,移送本院審查起訴。

經本院審查確認:被告人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以及陳阿大、葉昌明、黃金海、戴立清、馬振龍、朱永嘉等人,都是江青反革命集團在上海的重要骨幹。「文化大革命」期間,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等人,在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的直接指揮下,採取公開的和秘密的,文的和武的種種手段,進行了一系列篡黨奪權的共同犯罪活動,妄圖實現推翻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反革命目的。

「文化大革命」初期,他們煽動群眾,製造動亂,奪取了上海市的領導權。他們製造了「安亭事件」、「解放日報事件」、「心臟爆炸、後院起火事件」,以及攻打「工人赤衛隊」的「康平路事件」;又按照張春橋「文化大革命自始至終就是奪權」,「對所有的權都要奪」的旨意,密謀策劃,多次召開大會,誣陷中共上海市委,誣陷、迫害市委領導幹部,將大批黨政領導幹部非法監禁,奪取了上海市領導權。而後他們繼續誣陷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陳丕顯、上海市市長曹荻秋和市委常委、市人委副市長,以及部、委、辦、區、縣、局的大批領導幹部,是「特務」、「叛徒」、「反革命分子」、"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進行殘酷迫害。市長曹荻秋、副市長金仲華等四十餘位部、局級以上領導幹部,先後被迫害致死。

他們在張春橋的指使下,還誣陷、迫害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和部、委、辦的大批領導幹部,不少領導幹部被迫害致死。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等人,在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的指使下,誣陷黨和國家領導人,圖謀最終顛覆政府。他們編造《陳毅反動言論小集》,誣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陳毅「投降帝修反」、「包庇反革命」。一九七六年,江青一夥為了篡奪黨和國家的最髙權力,在全國製造新的動亂,誣陷、迫害大批重新出來工作的領導幹部。

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等人,指揮他們控制的輿論工具,連篇累牘地發表反動文章,編寫小說,拍攝電影,以及召開各種會議,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誣陷以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為代表的重新出來工作的老幹部「組織還鄉團」,搞 「翻案復辟」,「從資產階級民主派變成走資派」,是他們所謂繼續革命的對象。

他們為了搞亂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京軍區,妄圖控制上海警備區,誣陷軍隊領導幹部,煽動幹部、戰士揪所謂「軍內資產階級」。

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等人,為了鞏固已篡奪的權力,實行反革命統治,煽動「打砸搶」,製造大批冤案,鎮壓、迫害廣大幹部和群眾。他們矇騙了大批群眾,調集了上千輛汽車和船隻,圍攻上海柴油機廠;在郊縣接連不斷地製造、挑動武鬥,打死打傷大批群眾。一九六七年、一九六八年,上海人民兩次掀起反對張春橋的鬥爭,遭到了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等人的殘酷鎮壓。徐景賢等人參與指揮張春橋直接操縱的「游雪濤小組」,從事跟蹤盯梢、綁架、抄家、監禁、秘密刑訊和搜集情報等特務 活動。「游雪濤小組」搜集、編寫了一百多萬字的「情報」材料,製造冤案,誣陷、迫害大批幹部、群眾,誣陷華東地區黨政軍領導幹部在「長江以南搞了一個地下武裝」,「密謀兵變」。張春橋、王洪文、馬天水等人還以莫須有的罪名,誣陷、迫害中共地下黨領導人和黨員。僅工交系統七個「地下黨專案」,遭受迫害的即有六百七十二人,迫害致死的四十人。他們迫害幹部、群眾的手段十分兇殘,私設牢房,刑訊逼供,施行了種種駭人聽聞的酷刑,進行摧殘。「文化大革命」期間,在江青一夥和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等人的指揮、煽動下,本市各級黨政機關、民主黨派、群眾團體,文化、教育、科學、技術、新聞、出版、衛生、體育等各界,以及企事業、農村社隊、街道里弄的幹部、群眾和 歸國華僑,被所謂立案審査,遭受迫害的即有二十四萬餘人。其中,被迫害、折磨致死的一萬餘人,還有許多人被迫害致瘋、致殘。

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等人,在張春橋、王洪文的指使下,以上海為基地,建立和擴大由他們直接控制的「民兵武裝」。

早在一九六七年,他們就提出"以槍桿子保衛筆桿子革命」,積極建立由他們控制的武裝力量。他們按照王洪文"軍隊不可靠,軍隊不能領導民兵」,「民兵指揮權要掌握在市委手裡」的旨意,先後指派幫派骨幹直接控制「民兵武裝」的領導權。一九七六年夏,向「民兵」突擊發放大批槍支、彈藥。當獲悉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被拘禁的消息後,徐景賢、王秀珍等人,密謀策劃,調動「民兵」,設立指揮點,發動武裝叛亂,妄圖「決一死戰」。

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等人進行的反革命活動,長達十年之久,使我國人民民主專政制度和社會主義的社會秩序受到嚴重危害,上海的經濟建設和其他各項事業遭到嚴重破壞,上海人民蒙受極大的災難,其危害殃及全國。

被告人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等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在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的直接指揮下,進行的一系列反革命活動,是以推翻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為共同目的的;而被告人徐景賢是江青反革命集團在上海實施反革命活動的主要策劃者、指揮者之一,罪行嚴重。

被吿人徐景賢的犯罪事實如下:

一、直接策劃、親自參與奪取上海市領導權。

徐景賢與王洪文相勾結,在張春橋、姚文元的直接指使下,積極製造動亂,誣陷、迫害上海市黨政領導幹部,奪取了上海市領導權。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徐景賢在張春橋、姚文元的直接指揮下,夥同王承龍、朱永嘉等人密謀策劃,裡應外合,煽動「把上海市委鬧它個天翻地覆",製造了所謂「心臟爆炸,後院起火事件」,緊密配合王洪文等人,從市委機關內部,進行奪權。十二月十八日,徐景賢等人召開大會,誣陷上海市委「蓄意把群眾打成反革命」,對陳丕顯、曹荻秋等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人身迫害,煽動奪上海市領導權。以老工人、黨團員為主體而組織起來的「工人赤衛隊」,為保衛黨、保衛社會主義秩序,同王洪文、徐景賢等一夥的罪惡活動進行了堅決鬥爭。徐景賢根據張春橋要告訴造反派不能置之不理的電話指令,勾結王洪文、耿金章等人,製造了攻打「工人赤衛隊"的「康平路事件」,打傷九十一人。

一九六七年一月至二月,徐景賢和王洪文等人,多次策劃,密謀奪權。先後兩次召開大會,誣陷上海市委「早已變質為資產階級司令部」,誣陷陳丕顯"進行反革命復辟活動」,誣陷曹荻秋是「叛徒」;宣布「徹底打倒」上海市委,「不再承認陳丕顯為中共上梅市委第一書記」,"不再承認曹荻秋為上海市委書記、上海市市長」;並將陳丕顯、曹荻秋以及部、委、辦、區、縣、局的大批領導幹部非法監禁,奪取了上海市領導權。

嗣後,徐景賢和王洪文等人,繼續誣陷、迫害陳丕顯、曹荻秋。一九六七年三月至一九六八年十月,徐景賢和王秀珍等人,多次組織、主持全市批鬥大會,誣陷陳丕顯是「黑小鬼」、「老反革命",進行人身摧殘。一九六八年二月,徐景賢組織、審定文 章,公開誣陷陳丕顯是一個所謂「同我們黨,同無產階級」,用「反革命兩面派手法鬥爭了幾十年的老反革命分子」。一九七〇年十一月,徐景賢和王洪文、王少庸等人,在審定陳丕顯的所謂審査報告中,又誣陷陳丕顯是「叛徒」、「現行反革命分子」。

一九七二年七月,在審定曹荻秋的所謂審査報告時,徐景賢誣陷曹荻秋是「出賣了同志、出賣了組織」的「叛徒"。一九七五年一月,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等人,扣壓曹荻秋寫給黨中央的申訴信。一九七六年三月,曹荻秋被迫害致死。

二、積極參與江青一夥圖謀最終顛覆政府的反革命活動。

徐景賢在江青一夥的指使下,和馬天水、王秀珍等人,誣陷黨和國家領導人,誣陷中共中央華東局領導幹部和軍隊領導幹部,圖謀最終顛覆政府。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徐景賢和王洪文等人,在張春橋、姚文元指使下,編造所謂《陳毅反動言論小集》,誣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陳毅「投降帝修 反」,「鼓動右派分子翻案、向黨進攻」,「為復辟資本主義大造輿論」。一九六九年二月,徐景賢又指使人搜集材料,誣陷陳毅「包庇反革命」。同時,還捜集編造了誣陷葉劍英、陳雲、李先念、聶榮臻、李富春、譚震林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材料。

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五年,徐景賢、王承龍等人,多次誣陷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魏文伯是「大叛徒」、「老反革命」。一九六八年三月,經徐景賢審定,在《支部生活》刊物上發表《舊華東局機關有鬼》的文章,誣陷華東局「聚集一小撮走資派和牛鬼蛇神」,要「刮它一場十二級颱風」,「把隱藏在舊華東局機關的一小撮魑魅魍魎統統揪出來」。在徐景賢、王承龍等人的煽動下,華東局大批領導幹部遭到誣陷、迫害。

一九七四年六月,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等人,策動他人撰寫大字報,並指派專人到南京軍區機關張貼,誣陷前南京軍區司令員許世友、前上海瞀備區司令員廖政國「殘酷鎮壓軍內外群眾」。一九七六年八月,徐景賢、馬天水、王秀珍和原南京軍區司令員丁盛,在「視察」上海警備區的一個基層單位時,徐景賢公然說:「軍隊內有沒有資產階級、有沒有走資派?」「這個問題是頭腦清醒提出來的」,「對今後長遠的鬥爭,有深遠的歷史意義」。煽動幹部、戰士揪所謂「軍內資產階級」,在軍隊內部製造動亂。

一九七六年,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積極參與江青一夥篡奪黨和國家的最髙權力的反革命活動。徐景賢在各種會議上,誣陷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是「右傾翻案的總根子、總後台、總指揮」,「還鄉團總團長",搞「復辟倒退」。同年四月,又在全市萬人大會上,誣陷鄧小平「是一個跑到共產黨內來的資產階級民主派」,「必然合乎規律地變成走資派"。徐景賢夥同朱永嘉等人,直接指揮他們控制的寫作班子,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在報刊、雜誌上發表了《要哪個階級的自由?——兼評 鄧小平的世界觀》、《由趙七爺的辮子想到阿Q小D的小辮子兼論黨內不肯改悔的走資派的大辮子》等反動文章,誣陷老幹部是"從民主派到走資派」,是他們所謂繼續革命的對象。徐景賢還煽動一些人,撰寫和拍攝「與走資派鬥爭」的小說、電影,圖謀打倒重新出來工作的各級領導幹部。

三、鎮壓、迫害廣大幹部和群眾。

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王少庸等人,為了鞏固他們篡奪的權力,實行反革命統治,製造大批冤案,鎮壓、迫害廣大幹部和群眾。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八日和一九六八年四月十二日,上海人民兩次掀起反對張春橋的鬥爭。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在張春橋的指使下,多次策划進行鎮壓、迫害。一九六八年九月四曰至六日,徐景賢和王秀珍等人,為搜查「炮打張春橋的黑材料」 對全市二十六所大專院校的教授、教師、學生和工作人員,進行非法捜查。其中上海師範學院、復旦大學、交通大學三所院校,就有一萬三千五百多人被非法查抄。一九七〇年至一九七一年,徐景賢和王秀珍等人,又多次部署大專院校追查、迫害反對過張春橋的幹部、群眾。僅復旦大學、上海師範學院、華東師範大學、上海第一醫學院、上海外國語學院、上海科技大學等六所大專院校,遭受迫害的就有四百餘人。其中被逮捕、監禁一百二十八人,迫害致死五人,逼瘋三人。

徐景賢在上海文藝系統製造冤案,致使大批文藝界人士遭到嚴重迫害。一九六八年三月,徐景賢和王少庸等人,誣陷上海京劇院院長周信芳是「反共老手」,將周拘留。一九七〇年十月,給周信芳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永遠開除出黨。周信芳被摧 殘、迫害致死。一九六八年四月,徐景賢誣陷上海音樂學院院長賀綠汀等組織「翻案集團」,致使賀綠汀遭受嚴重迫害,其女賀曉秋被迫害致死。上海音樂學院教師張昆平患有精神病,一九七四年四月,徐景賢誣陷張是「惡毒的反革命分子,決不是什麼精 神病」,強令予以逮捕。一九七四年八月,徐景賢誣陷上海歌劇院演奏員馬林生病休在家教授琵琶,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典型」,下令批鬥。馬林生被迫害致死。

徐景賢和馬天水、戴立清等人,在上海科技系統製造冤案,大批科技人員遭到嚴重迫害。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徐景賢等人誣陷冶金研究所所長周仁是「特務嫌疑」,將周非法關押,迫害致死。一九六九年十月徐景賢等人又誣陷七〇八研究所副總工程師 袁隨善是「特務"、「有現行活動」,袁被非法監禁,遭受嚴重迫害。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上海煤氣公司助理技術員桑偉川,寫了一篇《評上海的早晨——與丁學雷商榷》的文章,反對徐景賢對小說《上海的早晨》的批判。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等人,誣陷桑偉川是「現行反革命」,予以逮捕,判刑七年,使桑遭到嚴重迫害。一九六九年九月,徐景賢等人,誣陷談元泉等四名滬劇愛好者是"破壞樣板戲」的"現行反革命」,予以捕捕、判刑,談元泉慘遭冤殺。一九七一年二月,新華書店羅元芬反對張春橋等人誣陷迫害陳丕顯,被徐景賢以"現行反革命分子」拘留關押,勞動教養三年。

徐景賢參與指揮張春橋直接操縱的「游雪濤小組」的特務活動。一九六七年初,徐景賢把游雪濤捜集、編造誣陷領導幹部的材料轉報給張春橋、姚文元。為使游雪濤取得合法身份,便於進行特務活動,一九六七年四月,徐景賢、王承龍在張春橋的授意下,安排游雪濤為上海市革命委員會群運組副組長。徐景賢還多次向游雪濤傳達張春橋的指令,並直接參與製造了迫害北京電影學院五名師生的冤案。

四、策動武裝叛亂。

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等人,在張春橋、王洪文的指使下,以上海為基地,建立和擴大由他們直接控制的「民兵武裝」;徐景賢、王秀珍等人,獲悉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被拘禁的消息後,立即決定發動武裝叛亂。

一九七六年六月,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密議:「軍隊要出亂子,要打內戰」,「手裡要有點力量」,決定向他們控制的「民兵武裝」發放槍支、彈藥。同年八月,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在上海同原南京軍區司令員丁盛密談。丁盛說:駐在南京到蘇州一線的六四五三部隊,「我指揮不動,對上海有威脅,你們要有所準備」。徐景賢說,已有所準備。王秀珍將密談情況告知施尚英。馬天水則親筆批了「立即發」槍的命令,突擊發給「民兵」槍七萬四千二百二十支,炮三百門,各種彈藥一千多萬發。

一九七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徐景賢到北京向張春橋報告了同丁盛密談和馬天水等批准給「民兵」發槍的情況,張春橋說:「要注意階級鬥爭的動向」。九月二十八日,王洪文的秘書肖木到上海向徐景賢和馬天水、王秀珍等人,傳達張春橋的話說:要提高警惕,要提高信心,要看到資產階級還有力量,「上海還沒有真正經受過嚴重的考驗。」為策動武裝叛亂積極作準備。

一九七六年十月八日,徐景賢和王秀珍,獲悉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被拘禁的消息後,決定發動武裝叛亂。在徐景賢、王秀珍統一指揮下,夥同王少庸等人,先後召集原上海警備區副政委李彬山、副司令員張宜愛,市民兵指揮部施尚英、鍾定棟,市公安局薛干青、徐成虎等人,進行緊急部署。徐景賢召開《解放日報》、《文匯報》、上海人民廣播電台和新華社上海分社負責人會議,進行反革命煽動;規定刊登、播發新華總社的電訊必須經他批准,以進一步控制輿論工具。

八日晚,金祖敏的秘書繆文金從北京用「我娘心肌梗塞」的暗語通報了江青一夥發生的情況後,徐景賢、王秀珍夥同馮國柱、王少庸、張敬標、朱永嘉等人,再次緊急密謀,決定建立指揮班子,設立兩個指揮點。為了控制、調動部隊,經徐景賢、王秀珍同意,通知李彬山、張宜愛,原上海警備區副司令員楊新亞、警備師師長李仁齋待命。徐景賢還下達手令,調集「民兵」三萬三千五百人,由王秀珍負責部署。深夜,徐景賢、王秀珍等人分別進人兩個指揮點。徐景賢率領王少庸、張宜愛、李仁齋等人進人丁香花園「一號指揮點」,負責總的指揮,並直接抓輿論準備;同時,又下達了將警備區的二個連隊交給上海市委機關和上海人民廣播電台調動的手令。王秀珍率領馮國柱、李彬山、楊新亞等人,進人市民兵指揮部"二號指揮點」,具體部署武裝叛亂。

在徐景賢、王秀珍的策動下,市民兵指揮部施尚英等人制定了武裝叛亂方案,動用了各種槍炮二萬七千餘件,汽車、摩托車二百餘輛和武裝巡邏艇一艘,架設了十五部電台,溝通聯絡。市公安局薛干青、徐成虎也制定了武裝叛亂行動計劃,部署了武裝機動力量,組織了四百餘名幹警進行演習。陳阿大、葉昌明、黃金海、戴立清、馬振龍、朱永嘉等人,進行了具體策劃、部署。設立了秘密聯絡點,在工會、輕工、財貿等系統進行反革命煽動,調集了大批物資,策劃停產罷工、遊行示威,提出「還我江青」、「還我春橋」、「還我文元」、「還我洪文」的反革命口號,準備發表「告全市、全國人民書」,宣稱要「決一死戰」。由於中央採取了有力措施和上海軍民的堅決鬥爭,及時制止了他們的犯罪活動。

被告人徐景賢所犯的嚴重罪行,有廣大幹部、群眾的檢舉,被害人和家屬的陳述,同案人的供述,有查獲的會議記錄、文稿、批件和槍支彈藥,電台等大量書證、物證,完全證明屬實。被告人徐景賢也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條關於適用法律的規定,被告人徐景賢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三十八條,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罪、陰謀顛覆政府罪、策動武裝叛亂罪、反革命傷人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誣告陷害罪。特依法提起公訴,請予懲處。

此致

上海市髙級人民法院

檢察員周海林

錢立

孫根才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對被告人徐景賢辯護的辯護詞(略)

律師 李樹棠 莊胤森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82)滬高刑字第1號

公訴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周海林、錢立、孫根才。

被告人:徐景賢,男,現年四十九歲,漢族,上海市奉賢縣人。原是中共上海市委員會寫作班支部書記,「文化大革命」期間曾任中共上海市委員會書記、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家住本市東安路東安一村二號二〇三室。現在押。

辯護人:上海市第一法律顧問處律師李樹棠、莊胤森。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就被告人徐景賢積極參與江青反革命集團推翻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一案,於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七月十三日至八月二十一日對本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被告人徐景賢夥同原中共上海市委員會書記、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馬天水、王秀珍等積極參加江青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推翻人民民主專政。「文化大革命」十年內亂期間,他們在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的直接指揮下,採取各種陰謀手段,進行了大量的反革命篡黨奪權活動。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為了實現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有預謀地誣陷迫害上海市黨、政、軍領導幹部,徐景賢並按照張春橋「對所有的權都要奪"的指使,直接策劃、親自參與奪取了上海市黨政領導權;還採取法西斯專政手段,製造大批冤案,致使本市黨政機關、民主黨派、群眾團體和文教、衛生、科技、工業、農業、財貿等系統的一大批幹部和群眾,遭受嚴重迫害,不少被迫害致死、致殘;一九七六年,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積極參與江青反革命集團製造新的動亂,操縱宣傳輿論工具,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誣陷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新出來工作的領導幹部,圖謀最終顛覆政府。一九七六年十月,獲悉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被拘禁的消息後,徐景賢、王秀珍利用他們自認為屬於已有的「民兵武裝",決定發動武裝叛亂。他們的犯罪活動長達十年之久,使我國人民民主專政制度和社會主義的社會秩序受到嚴重危害,使上海的經濟建設和其他各項事業遭到嚴重破壞,給全市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而且禍延全國。被告人徐景賢是上述共同犯罪活動中的組織者、策劃者之一,嚴重地危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本庭對被告人徐景賢反革命一案業經審理終結,查明犯罪事實如下:

被告人徐景賢積極製造事件,誣陷迫害上海市領導幹部,直接策劃、親自參與奪取上海市黨政領導權。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徐景賢受張春橋的指使,夥同王承龍等積極製造輿論,煽動奪權;又緊密配合王洪文、耿金章一夥攻打「工人赤衛隊」,製造了「康平路事件」,致使九十一人受傷。一九六七年初,徐景賢又在張春橋、姚文元指使下,夥同王洪文召開"奪權」大會,誣陷陳丕顯「實行反革命復辟」,誣陷曹荻秋是"叛徒」,宣布「徹底打倒」中共上海市委,"不再承認」陳丕顯為中共上海市委員會第一書記、曹荻秋為上海市市長,並對陳丕顯、曹荻秋等領導幹部進行人身迫害,非法監禁,奪取了上海市黨政領導權。嗣後,徐景賢等繼續誣陷迫害陳丕顯、曹荻秋。一九六八年二月,徐景賢誣陷陳丕顯是「老反革命」;一九七〇年十一月又誣陷陳丕顯是「現行反革命」,致使陳丕顯長期遭受迫害。一九七二年七月,徐景賢夥同馬天水、王秀珍等,再次誣陷曹荻秋是「出賣了同志、出賣了組織」的「叛徒」,曹荻秋被長期折磨致死。徐景賢還參與誣陷迫害上海市黨政機關一大批領導幹部,有的被迫害致死。

被告人徐景賢積極參與江青反革命集團製造新的動亂,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誣陷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新出來工作的領導幹部,陰謀顛覆政府。在張春橋、王洪文指使下,一九七六年二月至三月,徐景賢誣陷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組織還鄉團」,是還鄉團「總團長」,「是叛徒、特務、反革命的總代表」。同年四月,徐景賢在全市萬人大會上,誣陷鄧小平等重新出來工作的領導幹部是"跑到共產黨內來的資產階級民主派」,「必然合乎規律地變成走資派」。徐景賢還煽動一些人「要有殺頭的準備」編寫文藝作品,並夥同朱永嘉等直接指揮寫作班子在報刊上連篇累牘發表文章,誣陷中央和地方一批領導幹部「從資產階級民主派變成走資派」,是所謂繼續革命的對象,煽動對他們進行誣陷迫害。

被告人徐景賢製造冤案,誣陷迫害大批幹部和群眾。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五年,徐景賢夥同王承龍等多次誣陷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處書記魏文伯是「大叛徒」、「老反革命」;一九六八年三月,經徐景賢審定在《支部生活》上發表了《舊華東局機關有鬼》的文章,廣為散發,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致使華東局一批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遭到誣陷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一九六八年二月,徐景賢夥同王少庸等,誣陷上海京劇院院長周信芳是「反革命分子」,決定予以關押,使周信芳遭受長期折磨,被迫害致死。一九六八年四月,徐景賢誣陷上海音樂學院院長賀綠汀等組織「翻案集團」,致使賀綠汀及其親友無辜遭受人身迫害,賀的女兒賀曉秋被迫害致死。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上海市煤氣公司助理技術員桑偉川因寫文章駁斥徐景賢誣衊小說《上海的早晨》,徐景賢、馬天水、王秀珍即誣陷桑偉川是「現行反革命」,並決定進行非法抄家,予以逮捕判刑七年,致使桑偉川遭到殘酷迫害。一九六九年九月,徐景賢等將滬劇業餘演出者上海鋼管廠工人談元泉等四人誣陷為"破壞樣板戲」的「現行反革命」,予以逮捕判刑,談元泉慘遭冤殺。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徐景賢參與指揮由張春橋直接操縱的「游雪濤小組」從事踉蹤、綁架等特務活動,將游雪濤搜集、編寫的《掃雷情況》等情報材料轉送給張春橋,後又夥同王承龍將游雪濤安排為上海市革命委員會群運組副組長,使他得以利用公開身份進行特務活動,並參與指使游雪濤製造冤案,誣陷迫害幹部和群眾。在十年內亂中,徐景賢還夥同馬天水、王秀珍等在文藝、衛生、科技等系統和復旦大學等大專院校製造冤案,致使一大批幹部和群眾遭受迫害,上海歌劇院演奏員馬林生等被迫害致死。

被告人徐景賢和王秀珍在上海策動武裝叛亂。一九七六年八月,原南京部隊司令員丁盛到上海對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說,駐在上海附近的六四五三部隊「我指揮不動,對上海有威脅,你們要有所準備」,徐景賢說「有準備」,馬天水隨即決定向「民兵」突擊發槍。同年九月,徐景賢到北京向張春橋匯報了與丁盛密談和給"民兵」發槍的情況,張春橋授意「要注意階級鬥爭的動向」,徐景賢回滬後向馬天水、王秀珍作了傳達,為策動武裝叛亂加緊作準備。

一九七六年十月八日,徐景賢、王秀珍獲悉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被拘禁的消息後,決定發動武裝叛亂,由徐景賢、王秀珍負責總的指揮,立即召集市民兵指揮部負責人施尚英、鍾定棟,市公安局負責人薛干青、徐成虎,進行緊急部署。徐景賢又召集報社、電台等新聞單位負責人會議,提出刊登、播發新華社電訊時必須事先報告,聽從他的指揮,以進一步控制輿論工具,配合武裝叛亂。當晚,徐景賢、王秀珍為首密謀策劃,決定成立武裝叛亂指揮班子,設立「一號」、"二號」指揮點,徐景賢調集和部署「二千五百人集中,三萬一千民兵待命」。隨後,徐景賢、王秀珍分別率領王少庸、馮國柱、李彬山等進人了兩個指揮點,並把陳阿大、葉昌明、黃金海、馬振龍等調集到「二號」指揮點,朱永嘉去寫作組為武裝叛亂作輿論準備。在徐景賢、王秀珍的策劃、部署下,李彬山、施尚英、鍾定棟制定了武裝叛亂方案,設立並使用了兩個「民兵」指揮點,召集了十個區、五個直屬民兵師負責人進行布署,命令兵力集中,人車配套,槍彈配套,動用各種槍炮二萬七千餘件,調集汽車、摩托車二百餘輛和巡邏艇一艘,架設了十五部電台,溝通了聯絡;薛干青、徐成虎在市公安局布置了武裝叛亂,組織了武裝機動力量,並進行演習;陳阿大、葉昌明、黃金海、馬振龍、戴立清,分別在工會、財貿、輕工業系統以及上海後方基地具體策劃和布置了武裝叛亂;朱永嘉、王知常提出「還我江青」、「還我春橋」、「還我文元」、「還我洪文」的反革命口號,宣稱要「決一死戰」。由於黨中央採取了強有力的措施和上海軍民的堅決鬥爭,他們的武裝叛亂終未得逞。

上述罪行,有證人證言、被害人的陳述,有查獲的大量書證和槍支彈藥、電台等物證證實,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被告人徐景賢亦供認不諱。

本庭確認:被告人徐景賢,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為目的,積極參加江青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是江青反革命集團在上海從事反革命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罪行十分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條適用法律的規定,徐景賢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罪、陰謀顛覆政府罪、策動武裝叛亂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和誣告陷害罪。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保衛社會主義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三十八條和第五十二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並考慮到徐景賢尚能坦白交代策動武裝叛亂罪行和在庭審中尚能認罪。據此,判決如下:

判處被告人徐景賢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刑期自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羈押的日期,以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不服本判決,可自收到判決書的次日起十天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和副本,'上訴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髙人民法院。

上海市髙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審判長張增祥

審判員李海慶

審判員李志輝

人民陪審員翁曙冠

人民陪審員馬科

人民陪審員李家耿

人民陪審員張友端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王犁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一日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