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間快要成熟的買賣
路透社十二日柏林電:德總理史特萊斯曼氏向德國新聞記者發言,謂魯爾問題之解決,非賡續消極抵抗或採用武力政策所能成,如政府能縮短此爭端之時期,可謂告成大功。但就已有之探詢而言,來因地主權及魯爾恢復自由之問題,頗多困難,德國準備予以眞正之保證。德總理繼又聲明謂德國現已提出之擔保品,確爲可變賣之資產,不僅如和約所規定之抵押品,法國即可取得巨資。但德國先須有在魯爾行政之權,且須恢復來因地主權,苟有讓出魯爾及恢復來因原狀之保證,則此辦法即可解決消極抵抗之問題。凡德人之有家室於來因地或魯爾者,若得家室恢復之保證,則當然將復致力於工作。此種解決,度必可能。政府已得實業界與財政界代表之允諾,各願分認政府所擬計畫中之義務。此事能否有諒解,將視能否造成適當空氣爲定,希望法國當道亦抱必須以公道政策謀取和平之見解,蓋惟公道政策,始能銷除國家感情而保障永遠和平也云云。
又巴黎電:法政府某要人在報端言稱德總理史特萊斯曼之對外政策確在改善德法間關係,故法國不當向其作難,惟法政府所根據爲政策之各事不能對德國讓步;又雲德總理請派專門家調查一節,巴黎政府當詳爲考慮。
然則法德間——史丁納與普恩賚間的買賣之快要成熟是無疑的了。史丁納拍賣德國給法蘭西的決心,本報早已料其必委託史特萊斯曼內閣死心塌地的進行。自史特萊斯曼上台,即取停止消極抵抗之必要手段,裁減政府對於魯爾人民之經濟輔助,因而魯爾人民對法消極抵抗之勢頓形衰落。現在普恩賚與史特萊斯曼的講價只有私產擔保之一點。史特萊斯曼說:「凡爾賽和約規定德國債務之擔保不過爲德國聯邦之國有產業,今德國之建議願舉私有財產盡爲擔保,則法所得之便宜實超過和約規定之外」;普恩賚答曰:「和約既以德國國家各種產業爲質矣,德國縱有所允,亦無以加此,故法國甯願有已在掌握中之實際擔保,而不願有此理想上之權利,吾人慾得實質,須俟款到手時,始能離去也。德總理以爲法德實業之合作,乃賠償問題解決之前提,要知此種意見,實與事實相反,德國產煤法國產鐵,雙方若有諒解,誠爲雙方利益,但法人所視爲第一職務者,乃欲政府獲取賠償問題之結果」(見九日及十三日路透電)。
史丁納及其他德國資本大王願意提供私產爲國債的擔保,這是何等熱心的「愛國」,而我反說他們要拍賣德國給法蘭西,豈不惹起讀者的疑惑?然而這是不難了解的,請看全德工業聯合會(史丁納爲領袖)向政府提出的條件:(一)改良國有產業;(二)極力增加生產,取消八小時工作制;(三)取消一切強制經濟及對外貿易之檢查,即麵包亦須改爲自由交易(現由國家強制訂價)……(見《新聞報》德聞通信)。所謂改良國有產業,就是包含國有產業賣歸個人經營的意義(參看本報上二期)。史丁納等藉着「私產擔保」的政策,不僅獲得各大國有產業,而且從此得儘量掠奪工人,抬高物價,自由無礙的操縱全德經濟生命;拍賣德國於他們是這樣的有益,只有全德工農小商人及一切工錢生活者遭他們的殃!
法德間這樣的買賣不僅要惹起德國工農及一切平民的大反抗,而且要惹起英法間嚴重的衝突。法德若是這樣妥協了,英國在大陸上便將喪失一切經濟的與政治的勢力。
英國在波納勞內閣時代,對於法國佔領魯爾取「含默」政策,包爾溫內閣則不然,因爲他所代表的是英國在大陸上的商業資本及銀行資本,所以上台不久即向法國翻轉毛臉,而其第一驚人的決心便是增建六十隊航空軍力。
法國現在的航空軍力大過英國十倍以上;英國增此六十隊後,還只能趕及法國航空軍力之一半。包爾溫現在是要等此航空軍隊完成後,才向法國說響話。英法間的戰爭遲早是不可免的;而包爾溫內閣對於史特萊斯曼內閣的拍賣計畫,預料不久必加以嚴重的干涉。目下呢,英國政府當然是啞子吃黃連,又苦又急。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1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