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懷安縣2019年消費扶貧實施方案》的通知

懷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懷安縣2019年消費扶貧實施方案》的通知
懷政辦〔2019〕100號
2019年9月1日於懷安縣
發布機關:懷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懷政辦〔2019〕100號
懷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懷安縣2019年消費扶貧實施
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懷安縣2019年消費扶貧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懷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1日



懷安縣2019年消費扶貧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張家口市東西部扶貧協作行動」精神,根據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家口市東西部扶貧協作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張政辦字[2018]122號)、《懷安縣東西部協作對口幫扶資金項目管理辦法》(懷扶字﹝2019﹞6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2019年消費扶貧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多渠道拓寬我縣農產品進京銷售渠道,支持我縣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電商企業、超市等市場主體組織我縣農產品直供直銷北京市場,推動消費扶貧。

一是在北京市建設懷安縣農特產品體驗店和展銷店,形成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購銷機制,組織我縣農產品定向直購直銷北京市的學校、醫院、機關食堂、社區等,逐步形成穩固的營銷網絡;二是通過宣傳、包裝、品牌培育等多種方式,發揮貧困村產品原產地、品種全、貨源新等獨特優勢,做好農產品精包裝和品牌設計,開展消費扶貧展銷活動,展示推介我縣農產品特色,擴大影響力、知名度。

二、消費扶貧模式

(一)商場超市直銷。廣泛 開展「買產品、獻愛心、促脫貧」消費扶貧活動,在北京超市商場、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開設我縣貧困地區農產品銷售公益專區、專櫃,鼓勵北京各大餐飲協會等社會組織優先購買我縣貧困地區農特產品。

(二)開展「四進」對接承銷活動。政府牽頭搭建我縣和北京的機關、學校、醫院和企事業單位食堂與我縣農產品供需對接平台,鼓勵引導其選用我縣貧困地區的農產品、畜產品,供需雙方建立長期定向採購合作機制。

(三)龍頭企業帶銷。發揮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骨幹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貧困戶的輻射帶動作用。項目實施單位協調龍頭企業、骨幹企業、專業合作社進行收集、分級、包裝、檢測、品牌設計、商標註冊,通過企業自身營銷渠道實現農產品、畜產品與市場需求方的精準對接,實現保值增值。

(四)電子商務營銷。整合我縣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示範縣項目電商扶貧資源,支持發展「電商+龍頭企業(合作社)+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直采直銷模式,積極推銷貧困村特色產品。藉助我縣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項目所搭建的電商平台,發揮北京和我縣內各大農產品銷售平台及淘寶、京東扶貧館等電商平台的作用,擴大貧困地區農特產品銷售規模。

(五)幫扶單位助銷。包村幫扶單位、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結對幫扶幹部對所幫扶貧困村、貧困戶農產品銷售需求進行摸底,發揮幫扶隊伍思路寬、交際廣、渠道多的優勢,為幫扶對象產品進行代言。樹立「買貧困地區產品,獻扶貧濟困愛心」理念,鼓勵幫扶單位、幫扶幹部帶頭消費幫扶村、貧困戶產品。

三、項目資金來源

該項目利用2019年東西部扶貧協作項目北京市幫扶資金,總投資300萬元。

四、項目資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在北京市建設懷安縣農特產品體驗店和展銷店,農特產品體驗店和展銷店面積不小於50平米,補貼承辦企業場地租賃和店面裝修費用,按照70%的比例補貼企業場地租賃費,最高不超過50萬元;按70%的比例補貼裝修費用,最高不超過30萬元。

鼓勵懷安縣企業進北京市超市發、物美、華聯、華潤萬家等大型超市建設銷售專櫃,進場費給予全額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支持本縣農特產品進京銷售,所產生的物流費用予以全額補貼,最高不超過40萬元。

(三)支持本縣農特產品宣傳推廣、包裝、設計和印刷、檢測、品牌培育、「三品一標」認證、SC認證及車間改造等相關工作,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支持企業農產品加工設備補貼。為了保證貧困戶的農產品進行初加工後能夠進入北京市場,對項目實施單位現有農產品加工設備進行技術更新,購進先進加工設備,對本縣農產品進行深加工。企業2019年新上的設備,按實際支出的3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五)農產品銷售補貼。本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向北京銷售懷安農特產品,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按實際收購額的5%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1、銷售我縣農特產品,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農產品占比不低於10%,企業須提供和貧困戶的收購手續及鄉鎮證明;

2、吸收本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入股戶數不低於20戶;

3、吸納本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業人數占本企業全部就業人數20%以上。

項目資金如有結餘,可調整到別的需要補貼的項目。

五、項目資金補貼對象

在懷安縣註冊並通過銷售本縣農特產品,促進農民增收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濟主體。

六、項目實施主體的確定

(一)北京市建設懷安縣農特產品體驗店和展銷店場地租賃和裝修費用補貼項目,承辦主體的選擇,由工信局在本縣註冊、有承辦意願的農業龍頭企業中比選,比選結果經縣消費(電商)扶貧工作專班批准確定。

(二)其他項目補貼的實施主體的確定。在懷安縣註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濟主體,凡是符合本方案規定的資金使用方向,均可向縣工信局申請補貼,申請時限為本方案正式公布之日起到2019年10月30日止。資金額度以本項目支持額度為限,按申請時間依序補貼,補貼完為止。

七、項目驗收

縣工信局組建項目驗收組,對補貼項目進行驗收,採取實地核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項目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核實。補貼項目申報主體要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一)申報補貼項目申請;

(二)工信局確認的申報主體申報時間認定證明;

(三)申報主體提供相應補貼項目的票據、合同等。

1、在北京市建設本縣農特產品體驗店和展銷店、商超銷售專櫃的,提供租賃合同、工程合同、雙方合作協議、有效費用發票等憑證。

2、本縣農特產品進京銷售物流費用全額補貼,提供有效費用發票。

3、支持宣傳推廣、包裝、設計和印刷、檢測、品牌培育、「三品一標」認證(已享受「三品一標」認證補貼的除外)、SC認證及車間改造等工作,提供有效費用發票。

4、支持企業農產品加工設備補貼,提供企業和銷售商的購銷合同、有效費用發票。

5、支持農產品銷售補貼,提供銷售合同和北京商貿公司、超市商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結算的相關有效票據。

八、資金撥付

(一)項目資金支持比例原則上按上述規定執行,因項目需要確需調整的,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後方可調整。項目資金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撥付承辦企業,與承辦企業簽署協議後,在確定企業已開工建設並確保資金安全情況下,預撥資金不高於30%,其餘資金按照項目進度予以撥付,在項目完工並驗收通過後全額撥付。

(二)項目承辦企業收到資金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並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不得用於人員工資和生活費用。自覺接受工信、財政、扶貧、審計、所轄鄉鎮等部門的監督檢查。項目主管部門應切實加強專項資金日常監督、檢查,密切跟蹤項目進展,及時發現並解決項目和資金管理等存在的問題。

(三)項目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家口市東西部扶貧協作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張政辦字[2018]122號)、《懷安縣東西部協作對口幫扶資金項目管理辦法》懷扶字﹝2019﹞62號文件要求使用。縣工信局根據本方案規定的資金支持方向,結合工作實際分別制定具體項目資金使用實施細則,確保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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