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作者:胡適

  我們在第二十二期上曾說,我們再三考慮現在的政治情形,只有下面的簡單結論:

  (1)武力統一是絕對不可能的,做這種迷夢的是中國的公賊!

  (2)憲法是將來的政治工具,此時決不能單靠憲法來統一的。

  (3)大革命——民主主義的大革命——是一時不會實現的;希望用大革命來統一,也是畫餅不能充飢。

  (4)私人的接洽,代表的往來,信使的疏通,都是不負責任的,都是鬼鬼祟祟的行為,道理上這種辦法是不正當的,事實上這種辦法是很困難的。分贓可用此法,賣國可用此法,謀統一不可用此法。

  (5)在今日的唯一正當而且便利的方法是從速召集一個各省會議,聚各省的全權代表於一堂,大家把袖子裡把戲都攤出來,公開的討論究竟我們為什麼不能統一,公開的議決一個實現統一的辦法。

  我們現在還是這樣主張。我們在第二十期,又曾討論這個各省會議的組織;我們當日的主張是:

  每省派四人(省議會一人,省教育會與省商會各舉一人,省政府派一人)。中央政府派三人。國會舉三人。

  我們當日主張這個會議的討論並議決關於下列各項問題:

  a.裁兵與軍隊的安插,

  b.財政,

  c.國憲制定後統一事宜,

  d.省自治的進行計劃,

  e.交通事業的發展計劃。

  這個主張,有這幾個要點:

  第一,用會議式來解決國事,是正當的辦法。

  第二,公開的會議,打破不負責任的推諉與買賣。

  第三,這是「全權」的各省代表會議,議決的東西是有效的。

  第四,他們是現在推舉出來的。雖未必「代表真正公意」,比那十年前選出的代議士的代表資格何如?

  對於這個各省會議表示懷疑的人,自然不少。總結起來,不出三種反對論:

  第一,怕各省不來,或不能來。

  第二,怕和國會的職權相重複,或相衝突。

  第三,怕討論出的結果,各省軍閥「你觀我望,置諸不睬」。

  但這三種反對論都是可解釋的。第一隻須在組織法里明白規定法定開會人數,和法定表決有效的省數,那就不必各省全到了。美國的憲法制定後,十三邦之中,有了九邦追認了,聯邦政府就成立了。第二,國會和各省會議並無衝突,我們(在二十期里)已說過了。況且現在這種國會,醜態畢露,天天做自殺的行為,天天自絕於國人;鬧到將來,也許國會本身的問題也要靠各省會議來解決呢!第三,怕軍閥不奉行各省會議的議決案,這一層更不必慮了。如果這個各省會議確能討論出一些具體的辦法來,如果這個各省會議確能號召輿論的注意與援助,我們可以斷定軍閥不敢反抗的。軍閥今日已成強弩之末了。大多數的軍閥是被錢神灌飽了,實在沒有大志,只圖一個滿載而歸;少數有政治野心的,究竟還有點好名之心,不敢公然冒大不韙,與輿論為敵。如果各省會議有可以號召全國輿論的人才與計劃,軍閥決不敢反抗的。

  我們不信政治上有什麼包醫百病的良藥。但我們深信現在這種坐而待斃的怪現狀是不行的;支支節節的敷衍也是不行的;狹義的大復仇主義是不行的;偷偷摸摸的接洽,鬼鬼祟祟的買賣,是不行的。我們在這個沉悶可憐的空氣里,迴轉頭來,看看我們的老百姓受的痛苦,看看我們的無數同胞忍淚吞聲的受痛苦,我們不能不問問自己:

  究竟有什麼救急的法子沒有?

  究竟有什麼可以一試的法子沒有?

  我們的答案是:從速召集一個各省會議。國內反對或懷疑的人,我們也希望他們也平心靜氣的問問自己:

  究竟有什麼可以一試的救急法子沒有?

  (原載1922年11月12日《努力周報》第2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