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子通錄
作者:劉清之 
宋劉清之撰。清之字子澄,號靜春,臨江人。紹興二年進士。光宗時知袁州。《宋史》本傳稱其生平著述甚多,是書其一也。其書博採經史群籍,凡有關庭訓者,皆節錄其大要,至於母訓閫教,亦備述焉。史稱其甘貧力學,博極群書。故是編採摭繁富,或不免於冗雜。然其隨事示教,不憚於委曲詳明,雖瑣語碎事,莫非勸戒之資,固不以過多為患也。元虞集甚重其書,嘗勸其後人刻諸金谿。後崔棟復為重刻。顧自宋以來,史誌及諸家書目皆不著錄。惟《文淵閣書目》載有二冊,亦無卷數。外間傳本尤稀。今謹據《永樂大典》所載,約略篇頁,厘為八卷。所引諸條,原本於標目之下各粗舉其人之始末,其中間有未備者,今並為考補增註,以一體例。惟自宋以前時代錯出,頗無倫次,蓋一時隨手摘錄,未經排比之故。今亦姑仍其舊焉。

古者婦人妊子,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蹕,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於邪色,耳不聽於淫聲。夜則令瞽誦詩,道正事。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才德過人矣。

--《列女傳》


太宗嘗謂皇屬曰:「朕即位十三年矣,外絕遊觀之樂,內卻聲色之娛。汝等生於富貴,長自深宮。夫帝子親王先須克已,每著一衣,則憫蠶婦;每餐一食,則念耕夫。至於聽斷之間,勿先恣其喜怒。朕每親臨庶政,豈敢憚於焦勞!汝等勿鄙人短,勿恃己長,乃可永久富貴,以保終吉。先賢有言:逆吾者是吾師,順吾者是吾賊,不可不察也。」 --《戒皇族·國朝太宗類苑》


人之有子,多於嬰孺之時,愛忘其醜,恣其所求,恣其所為。無故叫號,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轢同輩,不知戒約,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則曰小未可責,日漸月漬,養成其惡,此父母曲愛之過也。及其年齒漸長,愛心漸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摭其小疵,以為大惡,如遇親故。妝飾巧辭,歷歷陳數,斷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實無他罪。此父母忘憎之過也。愛憎之私,多先於母氏,其父若不知此理,則徇其母氏之說,牢不可解。為父者須詳察此,子幼必待以嚴,子壯無薄其愛。

夫言行可覆,信之至也;推美引惡,德之至也;揚名顯親,孝之至也;兄弟怡怡,宗族欣欣,悌之至也;臨財莫過乎讓。此五者立身之本。

——王祥


夫人有善,鮮不自伐,有能寡不自矜。伐則掩人,矜則淩人。掩人者人亦掩之,淩人者人亦淩之。故三郤為戮於晉,王叔負罪於周,不唯矜善、自伐、好爭之咎乎?故君子不自稱,非以讓人,惡其蓋人也。夫能屈以為伸,讓以為得,弱以為強,鮮不遂矣。

——王昶


昔伏波將軍援戒其兄子言:「聞人之惡,當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而聞,口不可得而言也。」斯戒至矣。人或毀己,當退而求之於身,若己有可毀之行,則彼言當矣;若己無可毀之行,則彼言妄矣。當則無怨於彼,妄則無害於身,又何反報焉?且聞人毀己而忿者,惡醜聲之加也,人報者滋甚,不如默而自修己也。諺曰:救寒莫如重裘,止謗莫如自修。斯言信矣。若與是非之士、兇險之人近猶不可,況與對校乎?其害深矣。

——王昶


欲求子孝,必先慈;將責弟悌,務為友。雖孝不待慈而慈固植孝,悌非期友而友能立悌。夫和之不備或應以不和,猶信不足焉必有不信。倘知恩意相生,情理相出,可使家有參、柴,人皆由、損。

——顏延之


人生至樂無如讀書,至要無如教子。父子之間不可溺於小慈。自小律之以威,繩之以禮,則長無不肖之悔。教子有五:導其性,廣其誌,養其才,鼓其氣,攻其病,廢一不可。養子弟如養芝蘭,既積學以培植之,又積善以滋潤之。人家子弟惟可使覿德,不可使見利。富者之教子須是重道,貧者之教子須是守節。子弟之賢不肖系諸人,其貧富貴賤系之天。世人不憂其在人者而憂其在天者,豈非誤耶?

——家頤

凡人慾養身,先宜自息慾火,凡人慾保家,先宜自絕妄求。精神財昂,惜得一分,自有一分受用。視人猶已,亦宜為其珍惜,切不可盡人之力,盡人之情,令其不堪,到不堪處,出爾反爾,反損已之精力矣。有走不盡的路,有讀不盡的書,有做不盡的事,總須量精力為之,不可強所不能,自疲其精力。余少壯時多有不知循理事,多有不知惜身事,至今一思一悔恨,汝後人當自檢自養,毋效我所為,至老而又自悔也。

余令新興,無他善壯,唯賑濟一節,自謂可逭前過,乃人揭我雲:百姓不粘一粒,盡入私囊。余亦不敢辯,但書衙舍雲:勤恤在我,知不知有天知;品騭由人,得不得皆自得。今雖不敢謂天知,然亦較常自得矣。汝輩後或有出仕者,但求無愧於此心,勿因毀譽自為加損也。

盤根錯節,可以驗我之才;波流風靡,可以驗我之操;艱難險阻,可以驗我之思;震撼折沖,可以驗我之力;含垢忍辱,可以驗我之量。

決不可存茍且心,決不可做偷薄事,決不可學輕狂態,決不可做憊懶人。當至忙促時,要越加檢點;當至急迫時,要越加飭守;當至快意時,要越加謹慎。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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